專利名稱:套筒沖擊鉆井成孔樁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地基施工打樁所用的樁具。
目前,建筑工程樁基礎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擠土樁,如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另一類是排土樁,如濕法泥漿護壁鉆孔樁、干法螺旋鉆孔樁等,對于一般性的地基來說,用以上樁型是可行的,但是,對于土質堅硬,特別是含有礫石層、漂石等較復雜的地基來講,若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制樁,施工中常因遇到碎石,而打入困難,往往容易打碎樁頂或將樁身打斷,不僅給建筑施工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對設計部門作相應的技術處理難度亦大,若采用鉆孔樁具,遇到含碎石粒經較大時進尺也較困難,且濕法泥漿護壁鉆孔灌樁,在水下灌注混凝土容易發生夾渣、縮頸及孔底沉渣,施工質量不易保證,用于干法螺旋鉆孔施工、孔底產生虛土,致使樁端承載力降低。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柱型的不足,而設計的一種能夠在地下水位較深、土質堅硬,特別是含有礫石層、漂石等較復雜的地基上打樁孔的一種套筒式樁具。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它包括一個樁管,樁管的下端固定連接一個套筒,樁管的上端外壁上固定有一對拔管耳板,拔管耳板的作用是通過它將套筒從樁孔中拔出。在套筒中安裝有一個推土活塞,推土活塞的上端部伸入樁管中,推土活塞的上端固定一個活塞橫梁,該橫梁的兩端經過樁管壁上的開槽伸出樁管體外,以防推土活塞從套筒中掉出。推土活塞的作用是當套筒從樁孔中被拔出后,將套筒中的土推出。這樣就構成了本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
圖1是本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的結構圖;圖2是
圖1的左視圖;圖3是本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的使用原理圖。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詳細地說明套筒(2)、樁管(3)由鋼管制造,也可以由鋼板卷成,套筒(2)和樁管(3)之間的固定連接為焊接,也可以采用螺栓連接。拔管耳板(5)被焊接在樁管(3)的上端部,樁管(3)的上端口還可以焊接一個加強環(6),以加強樁管(3)承受樁錘(11)的沖擊力。套筒(2)的下端口可固定一個刃口,以便增強筒口的抗沖擊強度和耐磨性。刃口(1)和套筒(2)的連接可以采用焊接的方式,也可通過螺栓將二者固定為一體,套筒(2)具有一定的厚度,其筒壁上可開長條形清理孔(8),清理孔(8)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一個以上,若清理孔(8)為多個時,應該在套筒(2)的圓周上對稱。清理孔(8)最好是兩個,這樣便于清理套筒(2)中的土,套筒(2)可以是圓筒,也可以帶有一定的錐度,以便有利于推土和減少與孔壁的摩擦阻力。套筒(2)內安裝有活塞(4),其上固定安裝有活塞橫梁(7)。當活塞(4)在套筒(2)內上下運動時,活塞橫梁(7)可沿樁管(3)壁上的開槽上下滑動。應用本套筒式樁具的施工原理是將機架安裝好,套筒(2)對準樁位,并且校正好樁架樁管(3)的垂直度。放松滑輪組(10)起吊樁錘(11)連續沖擊樁帽。錘擊力通過樁管(3)直接傳給套筒(2)的刃口(1),使套筒(2)克服阻力貫入地基土中,打入深度為套筒(2)的長度,待套筒(2)進尺完畢后,立即停止錘擊,起吊滑輪組(10),拉緊拔管鋼索,將套筒(2)拔出地面。然后,將推土鋼索(9)聯于推土活塞(4)上端的活塞橫梁(7)上,繼續提升樁管(3),通過推土活塞(4)將套筒(2)中的土推出。再將套筒(2)插入已成樁孔中,進行下一次工序循環,直至設計孔深。
本實用新型所說的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集中了擠土樁和排土樁的優點,其套筒打入地基土時,其阻力只作用在一個環形面積刃口上,擠土效應很小,能穿透礫石層、膠結礫石層、漂石等較復雜的地層,保證樁端準確可靠地達到設計要求的深度和持力層,成孔適應性好,且成孔形狀規則,孔壁光滑。并且通過其套筒內安裝的推土活塞很方便地將套筒中的土排出,可提高其鉆進效率。
本套筒式樁具的研究成功,為在較復雜地基上的樁基礎施工提供一種新的施工方法。
權利要求1.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包括樁管(3),其特征在于樁管(3)的下端固定連接一個套筒(2)、樁管(3)的上端部外壁上固定有一對拔管耳板(5);套筒(2)中安裝有一個推土活塞(4),推土活塞(4)的上端部伸入到樁管(3)中,其上固定一個活塞橫梁(7),橫梁(7)的兩端經過樁管(3)壁上的開槽伸出樁管(3)體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其特征在于套筒(2)的下端固定有一個刃口(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套筒沖擊鉆進成孔樁具,其特征在于套筒(2)的壁上開有長條形清理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地基施工打樁所用的樁具。其技術要點是在樁管的下端固定一個套筒,樁管的上端部固定一對拔管耳板;套筒內安裝有一個推土活塞,推土活塞的上端部固定安裝有一個橫梁,該橫梁經過樁管上的開槽伸出樁管體外。它集擠土樁和排土樁優點為一體,能穿透含礫石層、漂石等較復雜的地層。成孔形狀規則,且孔壁光滑。并能提高鉆孔的效率。
文檔編號E02D7/00GK2056434SQ8921605
公開日1990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1989年9月30日 優先權日1989年9月30日
發明者周廣泉, 肖其江, 史仲人, 徐岳崗, 沈長培, 韓民, 王明華, 白叔越, 韓保榮, 呂濟德 申請人:山東省機械施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