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合成燃氣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燃燒氣,特別涉及一種合成燃氣及其制造方法。
目前,無論在城鎮還是農村,愈來愈多的家庭和用戶選擇了方便衛生的液化石油氣,使之逐漸取代往昔的煤餅、柴草成為日常生活的重要能源,更有一些城市家庭則已使用了高效的天然氣。從全國范圍看,多數普通家庭特別是中小城鎮的居民和用戶使用的是液化石油氣,俗稱煤氣,主要是鋼瓶氣,也有部分是管道煤氣。液化石油氣同時又是多種化工產品的重要原料,在其它工業領域也有很大的需求,隨著使用量的增多,氣源的供需矛盾將愈來愈突出,由此導致價格的不斷上漲。液化石油氣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從另一方面看,以一氧化碳、甲烷等為原料的液化石油氣的液化壓力為8-12公斤/平方厘米,以如此高的壓力壓入鋼瓶,從生產和使用上都很不安全,同時對液化氣鋼瓶的要求也必然很高,這些都給液化氣用戶造成不便,甚至導致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管道煤氣僅省去了居民平常換氣瓶之苦和不合格鋼瓶的威脅,但管道的耐壓是否滿足要求同樣困繞使用者和管理部門,所以以上問題依然存在。
安全、衛生、熱效高的天然氣作為天然能源,多埋藏于偏遠地區的地下,將其儲量勘察到引出地面,再送入家庭是一項投資浩大的工程,其推廣普及并非短時間可實現,長期開采必有資源枯竭之日。所以能源的開發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合成燃氣,其原料來源廣,產品成本低,且液化的壓力明顯小于目前的液化石油氣,更具有使用安全的優點。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了該合成燃氣的制造方法。
本發明提供的合成燃氣,其原料來源包括二甲醚、C5烴類物質、C6輕質油,其中二甲醚與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的重量混合比例為85-70%∶15-30%。該燃氣的液化壓力為3.5-4.0公斤/平方厘米。
根據以上所述,由于本發明提供的合成燃氣是由二甲醚與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混合組成,液化壓力僅為3.5-4.0公斤/平方厘米,制成鋼瓶氣,壓力不到液化石油氣的50%,在生產和使用上都很安全。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該合成燃氣的制造方法包括將凈化后的二甲醚氣加壓液化,然后與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以85-70%∶15-30%的重量比例混合。
其中,主要原料二甲醚可通過甲醇脫水反應得到,即,先將甲醇送入反應釜,加入催化劑,加熱升溫,使甲醇脫水生成二甲醚氣體,收集該氣體產物先經堿洗,再經水洗凈化后,加壓至3.5-4.0公斤/平方厘米使之成為液態,進入貯存罐中與按比例加入的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混合后裝鋼瓶。
甲醇脫水生成二甲醚的反應式為該甲醇脫水反應溫度和催化劑的選擇依據甲醇的來源和純度而有所不同,常用的甲醇脫水反應溫度120-140℃,以濃硫酸作催化劑。也可以使用來自煤粉或氮肥廠尾氣回收的粗甲醇,通過加溫加壓收集二甲醚氣。所以二甲醚的來源可以是其它加工業的副產物或廢棄物,原料易得,成本低。無論從哪個渠道得到,二甲醚氣的制備均應屬于本領域的公知方法,不在本發明權利的范疇內。
本發明采用的另一主要原料C5烴類物質和C6輕質油及其混合產物可以來自石油工業的副產物或下腳料,通過回收、加工或商購均可得到,甚至可以使用石油液化氣殘液,同樣是來源廣泛,成本低。
實驗結果表明,本發明與目前的液化氣相比,燃燒值高,燃燒時間長,并且殘留低,經測定,本發明合成燃氣的殘留可達到2%,而液化氣殘留國家標準是5-7%,所以總體考慮,本發明合成燃氣的成本要比液化氣低40%左右。如前面所述,本發明合成燃氣的液化壓力遠低于液化石油氣,對鋼瓶的耐壓標準降低,有利于安全生產和使用,且使用燃具與液化氣相同,不需特殊改造和更換,為使用提供便利,作為液化石油氣的補充或替代品,在城鎮居民中推廣,將會產生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經有關專業部門檢測,證明本發明合成燃氣在使用時,室內大氣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醇的濃度符合國家規定的居民居住區的標準。
以下通過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但不對本發明的實施范圍作任何限制。
實施例1甲醇在反應釜中以濃硫酸作催化劑,加溫到120-140℃,收集脫水生成的二甲醚氣體,經堿洗和水洗凈化后,加壓3.5-4.0kg/cm2成為液態,然后進入貯存罐,與C5烴類物質以75%∶25%的重量比例混合,裝入鋼瓶。
實施例2二甲醚與C6輕質油以85%∶15%的重量比例混合,其余同實施例1。
實施例3二甲醚與石油分餾過程中得到的C5-C6混合產物以80%∶20%的重量比例混合,其余同實施例1。
權利要求
1.一種合成燃氣,其原料包括二甲醚、C5烴類物質、C6輕質油,其中二甲醚與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的重量混合比例為85-70%∶15-30%。
2.權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燃氣,其中,該燃氣的液化壓力為3.5-4.0公斤/平方厘米。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合成燃氣,其中二甲醚與C5烴類物質的重量混合比例為75%∶25%。
4.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合成燃氣,其中二甲醚與C6輕質油的重量混合比例為85%∶15%。
5.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合成燃氣,其中二甲醚與C5烴類物質和C6輕質油混合物的重量混合比例為80%∶20%。
6.前述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合成燃氣的制造方法,其包括將凈化后的二甲醚氣加壓液化,然后與C5烴類物質和/或C6輕質油以85-70%∶15-30%的重量比例混合。
7.權利要求6所述制造方法,其中,二甲醚液化的壓力不低于3.5-4.0公斤/平方厘米。
8.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造方法,其中,二甲醚通過甲醇脫水反應得到。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合成燃氣,其原料包括二甲醚、C
文檔編號C10L3/08GK1339570SQ0012353
公開日2002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00年8月18日 優先權日2000年8月18日
發明者張傳明 申請人:張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