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利用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城市垃圾的處理,尤其是中小城市垃圾的處理,由于受到處理成本的限制,常常采用焚燒和掩埋的方法處理,前者會較大程度地造成大氣污染,還會放出大量有害氣體危害人體健康,后者則受到場地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也會造成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另一方面,城市垃圾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和其它有用物質,焚燒和掩埋都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技術內容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對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以減少資源的浪費和對環境的污染。
本發明的工藝方法包含以下過程分離輕重物質將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開;上述的分離可采用10米/秒~20米/秒的強風環境中進行,也可用在漂洗池中用沉淀的方法將上述物質分離;催化裂化將分離出來的有機及其它輕物質置入反應釜,加入3~5%的Al2O3或者AlCl3作為崔化劑,在溫度為250~550℃溫度下將油、氣分離出來,可用來作為植物肥料或者精煉成燃料;汽化將剩余物質繼續加熱到800~900℃溫度時,通入150~500℃的過熱水蒸汽將殘碳制成水煤汽(H2+CO);最后的剩余少量物質可用來作建筑材料的原料或掩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方法處理城市垃圾不會造成大氣污染,對自然環境的污染也大大降低,所生成的油、氣、水煤汽均可作為燃料等加以利用,變廢為寶。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1取城市垃圾1噸,緩慢送入12米/秒風速的風道中,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落到下部清理出去,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進行收集后置入反應釜內并根據重量加入3%的Al2O3作為崔化劑,加溫到350℃并保持1~2小時,將分離的油、氣等物質收集,可作為制造肥料或燃料的原料,將反應釜內內的剩余物質繼續加熱到800~900℃時,向反應釜內通入150~500℃的過熱水蒸汽將反應釜內的殘碳制成水煤汽,最后的剩余物質可作為建筑材料的原料。
實施例2取城市垃圾1噸,放入漂洗池中將落到下部的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清理出去,有機及其它輕物質撈出并除去水分,置入反應釜內并根據重量加入4%的AlCl3作為崔化劑,加溫到400℃并保持1~2小時,將分離的油、氣等物質收集,可作為制造肥料或燃料的原料,將反應釜內內的剩余物質繼續加熱到800~900℃時,向反應釜內通入150~500℃的過熱水蒸汽將反應釜內的殘碳制成水煤汽,最后的剩余物質可作為建筑材料的原料。
權利要求
1.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過程分離輕重物質將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開;催化裂化將分離出來的有機及其它輕物質置入反應釜,加入3~5%的崔化劑,在溫度為250~550℃溫度下將油、氣分離出來,可用來作為植物肥料或者精煉成燃料;汽化將剩余物質繼續加熱到800~900℃溫度時,通入150~500℃的過熱水蒸汽將殘碳制成水煤汽(H2+CO);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離過程采用10米/秒~20米/秒的強風將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離過程采用在漂洗池中用沉淀的方法將將磚、石、玻璃、金屬等重物質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開。
4.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崔化劑為Al2O3。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崔化劑為AlCl3。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城市生活垃圾無公害處理方法,其特點在于包含以下過程,分離輕重物質:在10米/秒~20米/秒的強風環境中,將重物質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分離,也可用在水池中沉淀的方法將上述物質分離;催化裂化:將有機及其它輕物質置入反應釜,在溫度為250~550℃溫度下將油、氣分離出來;汽化:將剩余物質繼續加熱到800~900℃溫度時,通入150~500℃的過熱水蒸汽將殘碳制成水煤汽(H
文檔編號B09B3/00GK1347768SQ01135949
公開日2002年5月8日 申請日期2001年10月24日 優先權日2001年10月24日
發明者田富才, 石應四 申請人:田富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