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器防止添加劑遷移的工藝及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輸液器防止添加劑迀移的工藝及裝置,屬于醫療器械領域。
【背景技術】
[0002]PU輸液器以及避光輸液器是新型輸液器,這類輸液器一般將導管或滴斗制作成雙層結構,該結構的缺點是外層中的添加劑容易通過內層迀移到藥液中去。如,TPU輸液器的外層采用PVC材料,含有DEHP,容易通過內層的TPU迀移到藥液中去,造成藥液失效;避光輸液器的外層采用含有顏料的PVC,其中的顏料容易通過內層迀移到藥液中去,造成藥液失效。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中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克服上述缺陷的輸液器防止添加劑迀移的工藝及裝置,避免外層材料中的成分滲入藥液中,進而避免藥液失效。
[0004]本發明所提供的輸液器防止添加劑迀移的工藝,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0005]I)向復合擠出模頭分別注入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
[0006]2)在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融合前分別降溫至熔融溫度以下;
[0007]3)兩種材料貼合在一起,由復合擠出模頭擠出。
[0008]完成上述工藝所采取的復合擠出模頭,包括模頭本體,在模頭本體上安裝溫控冷卻段,溫控冷卻段包括在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處包覆的內層降溫段,在外層熔融料進入通道處外接的外層降溫段。
[0009]所述的內層降溫段為環狀結構,包覆部分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
[0010]所述的外層降溫段為中空的圓柱狀結構。
[0011 ]所述的內層降溫段內部設置水流通道。
[0012]所述的外層熔融料先流經外層降溫段后進入復合擠出模頭。
[001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4]設立溫控冷卻段,并提供一種具體形式的內、外冷卻段,分別冷卻內、外熔融料,兩種材料在擠出時不會融合在一起,而是相互貼合在一起,這樣就用內層材料完全隔絕外層材料,外層材料中的添加劑便無法與藥液接觸,進而達到保護藥液的作用。
【附圖說明】
[0015]圖1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0016]圖中:1、模頭本體;2、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3、內層降溫段;4、外層熔融料進入通道;5、外層降溫段。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做進一步描述:
[0018]本發明所提供的工藝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0019]I)向復合擠出模頭分別注入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
[0020]2)在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融合前分別降溫至熔融溫度以下;
[0021 ] 3)兩種材料貼合在一起,由復合擠出模頭擠出。
[0022]其采用的復合擠出模頭如圖1所示,包括模頭本體I,在模頭本體I上安裝溫控冷卻段,溫控冷卻段包括在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2處包覆的內層降溫段3,在外層熔融料進入通道4處外接的外層降溫段5。
[0023]內層降溫段3為環狀結構,包覆部分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2,內層降溫段3內部設置水流通道,根據熔融料的冷卻溫度適當通過相應溫度的水流。外層降溫段5為中空的圓柱狀結構,外層熔融料先流經外層降溫段5后進入復合擠出模頭,增加流動的距離來達到降溫的目的。
[0024]雙雙降溫后的熔融料,在擠出時不會融合在一起,而是相互貼合在一起,避免外層材料中的添加劑污染藥液。
【主權項】
1.一種輸液器防止添加劑迀移的工藝,其特征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向復合擠出模頭分別注入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 2)在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融合前分別降溫至熔融溫度以下; 3)兩種材料貼合在一起,由復合擠出模頭擠出。2.—種完成權利要求1所述工藝所采取的復合擠出模頭,其特征是,模頭本體,在模頭本體上安裝溫控冷卻段,溫控冷卻段包括在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處包覆的內層降溫段,在外層熔融料進入通道處外接的外層降溫段。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擠出模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內層降溫段為環狀結構,包覆部分內層熔融料流經通道。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擠出模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外層降溫段為中空的圓柱狀結構。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擠出模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內層降溫段內部設置水流通道。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擠出模頭,其特征是,所述的外層熔融料先流經外層降溫段后進入復合擠出模頭。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輸液器防止添加劑遷移的工藝及裝置,屬于醫療器械領域。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1)向復合擠出模頭分別注入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2)在內層熔融料和外層熔融料融合前分別降溫至熔融溫度以下;3)兩種材料貼合在一起,由復合擠出模頭擠出。本發明采取先降溫后擠出成型的形式使兩種材料不會融合在一起,而是相互貼合,進而避免外層材料中的添加劑污染藥液。
【IPC分類】A61M5/14, B29C47/12, B29C47/06
【公開號】CN105500664
【申請號】CN201511030738
【發明人】王德清, 葛蕾, 鞏樹強, 周琪, 宋立濤, 孫佳
【申請人】山東中保康醫療器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