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物流倉儲設備,具體是指一種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倉儲廣泛應用在在煙草、制藥、化妝品、食品等行業的物流上,是重要的貨物儲存設備。
[0003]現在倉儲通常僅僅作為普通貨架,倉儲只具有儲存貨物的儲存功能,而貨物出倉均需要通過人力進行搬運,通常采用工人開叉車的方式進行出倉。
[0004]現在倉儲儲存能力低,在貨物出倉時搬運不方便,使用叉車則占用面積大,貨物出倉時需借用外力,耗費人工成本,費時費力且效率低下,同時具有一定不安全系數。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該倉儲同時具有儲存貨物以及自動落貨的雙重功能,省時省力,可降低人工勞動強度和提高生產效率。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的: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包括豎向設置的多根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倉儲還具有多個托落貨裝置,多個托落貨裝置自上而下呈連續狀設置在所述貨架上,位于相鄰貨架上的一對托落貨裝置呈左右對稱狀分布,左右相鄰的一對托落貨裝置之間形成一個用于容納貨物的容置空間,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具有儲存貨物和利用貨物重力使貨物掉落從而分發貨物的雙重功會K。
[0007]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包括相聯動的復位托板機構和曲柄連桿機構,所述的復位托板機構包括托板、扭簧、鉸鏈芯軸和定位件,所述的鉸鏈芯軸垂直插裝在貨架上,扭簧套裝在鉸鏈芯軸上,托板水平設置,托板與扭簧相連接,所述的定位件垂直插裝在貨架上,并且與托板的上表面相接觸,所述的曲柄連桿機構包括從上自下依次相鉸接的直桿、連接桿以及轉動桿,貨架上固定安裝有直線導筒,所述的直桿穿插所述的直線導筒,直桿的頂端與托板的下表面相接觸,所述轉動桿在中間具有鉸接軸,所述鉸接軸垂直插裝在貨架上,轉動桿在外力作用下能夠繞所述鉸接軸轉動。
[0008]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定位件為定位銷或者內六角螺絲。
[0009]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的直線導筒具有直線導孔,所述的直桿穿插所述的直線導孔。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同時具有儲存貨物以及自動落貨的雙重功能,省時省力,可降低人工勞動強度和提高生產效率,且自動化程度高,占地面積小,可拼接組裝,具有無以比擬的優勢。
【附圖說明】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的整體結構正視圖;
[0013]圖2是圖1的局部結構放大圖;
[0014]圖3是圖1的側視圖;
[0015]圖4是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中復位托板機構的正視圖;
[0016]圖5是圖4的俯視圖;
[0017]圖6是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中曲柄連桿機構的正視圖;
[0018]圖7是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中的局部結構圖,此時貨物在重力作用下向下掉落,貨物撞擊到轉動桿;
[0019]圖8是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中的局部結構圖,此時貨物側面與轉動桿的底端相抵觸,托板在直桿頂推作用下處于水平狀態。
[0020]附圖標記說明
[0021]1、貨架;11、直線導筒;2、貨物輸送裝置;3、復位托板機構;
[0022]31、托板;32、扭簧;33、鉸鏈芯軸;34、內六角螺絲;
[0023]4、曲柄連桿機構;41、直桿;42、連接桿;43、轉動桿;
[0024]431、鉸接軸;5、貨物
【具體實施方式】
[0025]如圖1至圖8所示的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包括豎向設置的多根貨架I,倉儲還具有多個托落貨裝置,多個托落貨裝置自上而下呈連續狀設置在貨架I上,位于相鄰貨架I上的一對托落貨裝置呈左右對稱狀分布,左右相鄰的一對托落貨裝置之間形成一個用于容納貨物5的容置空間,托落貨裝置具有儲存貨物5和利用貨物5重力使貨物5掉落從而分發貨物5的雙重功能。
[0026]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包括相聯動的托板復位機構3和曲柄連桿機構4,托板復位機構3包括托板31、扭簧32、鉸鏈芯軸33和內六角螺絲34,鉸鏈芯軸33垂直插裝在貨架I上,扭簧32套裝在鉸鏈芯軸33上,托板31水平設置,托板31與扭簧32相連接,內六角螺絲34垂直插裝在貨架I上,并且與托板31的上表面相接觸,托板31與扭簧32相連接后形成一個合頁單元,托板31起到支撐貨物5的作用,扭簧32起到扭轉復位的作用,鉸鏈芯軸33作為托板31的旋轉軸,內六角螺絲34起限位作用,使托板31呈水平狀態。
[0027]曲柄連桿機構4包括從上自下依次相鉸接的直桿41、連接桿42以及轉動桿43,即直桿41的尾端與連接桿42的頂端相鉸接,連接桿42的尾端與轉動桿43的頂端相鉸接,連接桿42相互鉸接的兩個鉸接點均在端點處,而轉動桿43的兩個鉸接點,一個在中部,一個在端部,貨架I上固定安裝有直線導筒11,直線導筒11具有直線導孔,直桿41穿插直線導筒11的直線導孔,直桿41的頂端與托板31的下表面相接觸,轉動桿43在中間具有鉸接軸431,鉸接軸431垂直插裝在貨架I上,轉動桿43在外力作用下能夠繞鉸接軸431轉動,鉸接軸431限制了轉動桿43只能繞其轉動。
[0028]本實施例的托板復位機構3中用內六角螺絲34作為限制托板31向上轉動的定位件,也可以選用定位銷等其他定位件O
[0029]本實施例的托板31在收到直桿41頂托處于水平狀態時,托板31伸入容置空間內,承托位于該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托板31在直桿41對其頂托作用力消除后,在所承托的貨物5重力作用下繞鉸鏈芯軸33轉動,使得位于該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在重力作用下掉落。
[0030]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的工作過程和工作原理如下:
[0031 ] 以位于倉儲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與位于其上一層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為例來進行說明,位于倉儲各上層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的落貨方式均相同。
[0032]當位于倉儲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儲存有貨物5時,由于貨物5側面與轉動桿43的底端相抵觸,貨物5起到限制轉動桿43轉動的作用,此時轉動桿43通過連接桿42使得直桿41向上頂推托板31,對托板31施加向上的力,使得托板31呈水平狀態,此時,托板31伸入上方的容置空間內,承托起位于該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
[0033]當位于倉儲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被水平撥到貨物輸送裝置2后,轉動桿43不再與貨物5相抵觸,貨物5消除了對轉動桿43轉動的限制作用,此時,位于上一層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向承托該貨物5的托板31施加重力,在重力作用下壓迫托板31繞鉸鏈芯軸33向下轉動,同時托板31下壓直桿41向下運動,貨物5掉落至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
[0034]在托板31下壓直桿41向下運動的過程中,直桿41通過連接桿42帶動轉動桿43轉動,使得轉動桿43轉動至與水平面形成具有一定坡度的斜桿。
[0035]當貨物5落至撞擊轉動桿43的撞擊點時,由杠桿作用迫直桿41向上復位,對托板31施加向上的力,當貨物5掉落至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貨物5的側面重新與轉動桿43的底端相抵觸,直桿41復位同時頂推托板31使得托板31恢復成水平狀態,通過托板31托住上一層貨物5,從面完成一個工作過程,如此往復。
[0036]本實用新型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可以儲存貨物5,同時在位于倉儲最底層的容置空間內的貨物5被水平撥到貨物輸送裝置2后,位于上層容置空間內的貨物在重力的作用下逐一向下脫離,使得該倉儲還兼具自動落貨功能,具有多種功能。
[0037]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不限于此,在本實用新型上述基本技術思想前提下,按照本領域的普通技術知識和慣用手段對本【實用新型內容】所做出其它多種形式的修改、替換或變更,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包括豎向設置的多根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倉儲還具有多個托落貨裝置,多個托落貨裝置自上而下呈連續狀設置在所述貨架上,位于相鄰貨架上的一對托落貨裝置呈左右對稱狀分布,左右相鄰的一對托落貨裝置之間形成一個用于容納貨物的容置空間,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具有儲存貨物和利用貨物重力使貨物掉落從而分發貨物的雙重功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包括相聯動的復位托板機構和曲柄連桿機構,所述的復位托板機構包括托板、扭簧、鉸鏈芯軸和定位件,所述的鉸鏈芯軸垂直插裝在貨架上,扭簧套裝在鉸鏈芯軸上,托板水平設置,托板與扭簧相連接,所述的定位件垂直插裝在貨架上,并且與托板的上表面相接觸,所述的曲柄連桿機構包括從上自下依次相鉸接的直桿、連接桿以及轉動桿,貨架上固定安裝有直線導筒,所述的直桿穿插所述的直線導筒,直桿的頂端與托板的下表面相接觸,所述轉動桿在中間具有鉸接軸,所述鉸接軸垂直插裝在貨架上,轉動桿在外力作用下能夠繞所述鉸接軸轉動。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線導筒具有直線導孔,所述的直桿穿插所述的直線導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自動落貨功能的儲分一體式立體倉儲,包括豎向設置的多根貨架,所述倉儲還具有多個托落貨裝置,多個托落貨裝置自上而下呈連續狀設置在所述貨架上,位于相鄰貨架上的一對托落貨裝置呈左右對稱狀分布,左右相鄰的一對托落貨裝置之間形成一個用于容納貨物的容置空間,所述的托落貨裝置具有儲存貨物和利用貨物重力使貨物掉落從而分發貨物的雙重功能。該倉儲同時具有儲存貨物以及自動落貨的雙重功能,省時省力,可降低人工勞動強度和提高生產效率。
【IPC分類】B65G1/04
【公開號】CN204751201
【申請號】CN201520445063
【發明人】陳少武
【申請人】廣州祺盈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