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微型車,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
背景技術:
在本實用新型提出之前,電動微型車車體一般包括車體下部和安裝在車體下部上的空氣室及側圍,其中,車體下部包括車架縱梁、車架橫梁和封板。由于電動微型車的體積較小,且其電池一般布置在車體下部上,所以為給電池留出安裝空間,一般將電動微型車的車架縱梁設計成帶上凹結構的形狀。但由于車架縱梁通常采用鋼板沖壓成型,所以這樣種結構的車架縱梁成型復雜且強度低。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上述背景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型簡單且強度高的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為了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包括車體下部和安裝在車體下部上的空氣室及側圍,其中,車體下部包括帶上凹結構的車架縱梁、車架橫梁和封板,所述車架縱梁至少由兩段拼裝組成,拼裝面設置在車架縱梁的上凹結構部位。通過將車架縱梁設計成多段拼接式結構,降低了車架縱梁的成型難度。在上述方案中,所述車架縱梁為鋁型材的拼裝結構件,所述上凹結構由三段鋁型材拼裝而成。用鋁型材生產車架縱梁,降低了車體縱梁的重量,且強度更高。在上述方案中,所述車架橫梁為鋁型材結構件,進一步降低了本車體的重量,且強度更高。 在上述方案中,所述封板為鋁合金板件,進一步降低了本車體的重量,且強度更聞。本實用新型一方面,通過將車架縱梁設計成多段拼接式結構,降低了車架縱梁的成型難度;另一方面,用鋁合金材料生產車體下部,降低了本車體的重量,且強度更高。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對比,充分顯示其優越性在于結構簡單,成型簡單,重量輕且強度高。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I的爆炸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車體下部的爆炸結構示意圖。圖中車體下部1,車架縱梁la,車架橫梁lb,封板lc,空氣室2,側圍3,上凹結構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但該實施例不應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0015]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包括車體下部I和安裝在車體下部I上的空氣室2及側圍3,其中,車體下部I包括帶上凹結構4的車架縱梁la、車架橫梁Ib和封板lc,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縱梁Ia至少由兩段拼裝組成,拼裝面設置在車架縱梁Ia的上凹結構4部位。所述車架縱梁Ia為鋁型材的拼裝結構件,所述上凹結構4由三段鋁型材拼裝而成。所述車架橫梁Ib為鋁型材結構件。所述封板Ic為鋁合金板件。
權利要求1.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包括車體下部(I)和安裝在車體下部(I)上的空氣室(2)及側圍(3),其中,車體下部(I)包括帶上凹結構(4)的車架縱梁(la)、車架橫梁(Ib)和封板(Ic),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縱梁(Ia)至少由兩段拼裝組成,拼裝面設置在車架縱梁(Ia)的上凹結構(4)部位。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縱梁(Ia)為鋁型材的拼裝結構件,所述上凹結構(4)由三段鋁型材拼裝而成。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橫梁(Ib)為鋁型材結構件。
4.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Ic)為招合金板件。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Ic)為鋁合金板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微型車鋁合金車體,包括車體下部和安裝在車體下部上的空氣室及側圍,其中,車體下部包括帶上凹結構的車架縱梁、車架橫梁和封板,所述車架縱梁至少由兩段拼裝組成,拼裝面設置在車架縱梁的上凹結構部位。本實用新型通過將車架縱梁設計成多段拼接式結構,降低了車架縱梁的成型難度;用鋁合金材料生產車體下部,降低了本車體的重量,且強度更高。適用于電動微型車。
文檔編號B62D23/00GK202378963SQ20112056226
公開日2012年8月1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9日
發明者宋景良, 王彥, 雷明星, 黃潔 申請人: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