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支承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摩托車電器元件的安裝支承件,特別是涉及摩托車整流調節器的安裝支承件。
背景技術:
摩托車整流調節器是一個在工作狀態時會發熱的電器元件,因此,要求該電器元件安裝在車體內部,并且要求安裝該元件的空間較大,通風要好,遠離易燃物。這對狹小的摩托車內部空間提出了嚴峻考驗。目前通行的整流調節器安裝方式為整流調節器直接安裝在車架上,或在車架上單獨設置一個支承件用來安裝整流調節器。這兩種安裝方式,整流調節器都需要占用獨立的車體內部空間,不利于車體內部空間的優化布置,也不利于改善整流調節器的工作環境。在采用支承安裝的時候,由于摩托車的覆蓋件也需要通過支承件連接到車架上,因此,車架上設置的多個支承件導致了車架結構復雜。
發明內容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整流調節器和覆蓋件的安裝占用車架空間大,不利于車體內部空間優化布置、同時導致車架結構復雜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提高車體內部空間布置自由度、同時可以簡化車架結構的安裝支承件。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支承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具有支承本體和四個由支承本體向外延伸的支撐臂,其中上支撐臂和下支撐臂垂直于支承本體的同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的安裝端部A和安裝端部B ;支承件的左支撐臂垂直于支承本體的另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的安裝端部C,在該左支撐臂的安裝端部C上開有安裝孔C ;支承件的右支撐臂與支承本體在同一平面上,在該右支撐臂遠離支承本體的一端上和在支承本體上、并且與右支撐臂相對的一邊分別開有安裝孔B。在所述上支撐臂的安裝端部A和下支撐臂的安裝端部B,分別開有安裝孔A。所述的兩個安裝孔A,其中的一個為腰眼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整流調節器和摩托車覆蓋件均通過該支承安裝到車架上,節約了車體內部空間,提高了車體內部空間布置的自由度;同時,由于減少了車架上的支承件,所以簡化了車架結構。2、整流調節器和覆蓋件通過該支承安裝到車架上后,車架、整流調節器以及覆蓋件在摩托車寬度的橫向方向上,三者之間相互間隔有一定的空間,便于整流調節器散熱;同時,整流調節器通過該安裝結構安裝后,被保護在覆蓋件和車體里面,不受惡劣環境如雨水沙土等影響,提高了使用壽命。3、兩個安裝孔A中的其中一個設計為腰眼孔,便于消除制造誤差帶來的安裝不便。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是圖1的左視圖;圖3是圖1的俯視圖;圖4是支承1的軸側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的描述如圖1至圖4所示所述支承件2具有支承本體20和四個支撐臂,其中上支撐臂 201和下支撐臂202垂直于支承本體20的同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20的安裝端部 A 211和安裝端部B 212;支承件2的左支撐臂203垂直于支承本體20的另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20的安裝端部C 213,在該左支撐臂203的安裝端部C 213上開有安裝孔C 23 ;支承件2的右支撐臂204與支承本體20在同一平面上,在該右支撐臂204遠離支承本體20的一端上和在支承本體20上、并且與右支撐臂204相對的一邊分別開有安裝孔B 22。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方式,上支撐臂201的安裝端部A 211和下支撐臂 202的安裝端部B 212分別開有安裝孔A。并且兩個安裝孔A 21中的一個可采用腰眼孔, 便于消除制造誤差帶來的安裝不便。
權利要求1.一種支承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具有支承本體(20)和四個由支承本體向外延伸的支撐臂,其中上支撐臂(201)和下支撐臂(202 )垂直于支承本體(20 )的同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20)的安裝端部A (211)和安裝端部B (212);支承(2)的左支撐臂(203) 垂直于支承本體(20)的另一面,并具有平行于支承本體(20)的安裝端部C (213),在該左支撐臂(203)的安裝端部C (213)上開有安裝孔C (23);支承(2)的右支撐臂(204)與支承本體(20 )在同一平面上,在該右支撐臂(204 )遠離支承本體(20 )的一端上和在支承本體 (20)上、并且與右支撐臂(204)相對的一邊分別開有安裝孔B (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支撐臂(201)的安裝端部A (211)和下支撐臂(202)的安裝端部B (212),分別開有安裝孔A (2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承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安裝孔A(21),其中的一個為腰眼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支承,該支承具有支承本體和四個由支承本體向外延伸的支撐臂,整流調節器和覆蓋件均可通過該支承安裝的車架上,節約了車體內部空間,提高了車體內部空間布置的自由度,同時簡化了車架結構。
文檔編號B62J11/00GK202225953SQ20112024569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13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13日
發明者宋仕勇, 黎朝琳 申請人:重慶南方摩托車技術研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