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行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交通工具,尤其涉及一種自行車。
背景技術:
現有的自行車結構不科學,由于習慣勢力的束縛,人們一直延續使用著,目前自行車雖有多種樣式,但萬變不離其宗,受力方式不合理,不科學,使人們長時間騎行后感到十分的疲勞,因此應引起足夠
的重視。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所存在的問題與缺陷,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騎著舒適省力的自行車給人們享用,其主要結構利用人和物體重量,使車座下面
的1號件負重后,作用在杠桿支點3的力臂上(2、 4號件),由于2、4號件為整體彎曲件,當2號件(力臂)受壓后,通過支點3使4號件下端向前位移拉動5號件,且5號件后端連接于車架,因此向前受拉的車架得到一輔助動力,且原車中軸位置適量向后移,致使受力結構更合理減輕騎車人的運動強度達到省力的目的。本發明是通過下述方案實現的
本發明涉及一種新結構自行車,它是在原自行車包括車架、腳蹬子、固定在車架上的輪軸及與輪軸相連的車座為基礎,并加以改進利用車架上的人和物體重量,車座負重后使l號件向下位移,并利用杠桿原理通過支點3加大力臂4號件的受力力度,當2號件(力臂)受
壓后,通過支點3使4號件(力臂)下端向前位移拉動5號件,且5號件后端連接于車架,致使車架得到向前的一輔助動力,減輕騎車人的運動強度,達到省力的目的。
附圖為主車體改進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
對本發明實施方式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實施例
如主車體結構示意圖所示,展示了本發明的結構,它除了原車所有另件外,又增添了新的另件和變位另件。本案例結構也適用部分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和人力三輪等。
所述新增另件為7、 8號件,其用途是支撐1號件的外管下端,用以保證1號件活動自如,當車座負重后1號件下移作用在2號力臂上,通過支點3使4號力臂下端向前位移拉動5號件,且5號件后端連接于車架使車架前移,替騎車人做功,減輕騎車人的運動強度,此舉乃是本案例的最終目的。當本案例為女車時8號件也可以不設,其支點3可就近設在車架的某位置上。
所述變位另件6由原車垂直支撐為傾斜支撐,當衣物架負重后,其重力通過6號件下端傳遞給車架,使車架產生一種向前的力,電瓶9通過2號力臂與杠桿機構連接,這樣自行車車體上的重量都加以利用產生輔助動力,本結構才是最合理的,使騎車人長時間騎行都不會十分疲勞。
本案例還有一點要說明的是,4號力臂或5號件可以設計為彈性件,這樣可將鋼性車體為柔性車體,騎行舒適,減緩阻力。
雖然通過實施例描繪了本發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知道本發明是利用人體和所載物體重量為輔助動力源,其結構是其中的一種,它可以有許多變形和變化,不能一一例舉,其變形和變化而不脫離本案例的精神,故本發明的申請文件的權利要求書包括這些變形和變化。
權利要求
1.本案例公開了一種自行車,其特征在于以原自行車結構,包括車架、腳蹬子、固定在車架上的輪軸及與輪軸相連的車座為基礎,利用人體重量及杠桿原理通過1號件受壓后,使其向下位移作用在2號(力臂)件上,通過支點(3)使4號件(力臂)下端向前位移拉動5號件,(5號件連接于車架)使車架受力向前替騎車人做功,達到省力的目的。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變原車座立管由原固定形式為可上下滑動形式,當車座受壓后,利用杠桿原理通過支點(3)利用1號件向下位移的作用力作用在力臂2、 4號件上,(2、4號件為彎曲一體件),拉動5號件(5號件前端連接于4號件,后端連接于車架)使騎車人省力。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為使l號件上下活動自如,其下端裝有位移件。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本結構也適用于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人力三輪等。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利用各電動車的電瓶重量作用在2號件上效果會更好。(9號件是電瓶)。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衣物架的支撐桿(6)由原車垂直支撐變為傾斜支撐,當衣物架負重后也可起到助力作用。
7. 根據權利要求l、 4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除原自行車另件外,新增另件均不得隨意生產,都在保護范圍之內,合案提出為專利產品。
8. 根據權利要求l、 4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利用人、物重量及杠桿原理加大力的方向轉換力度,使騎車人達到省力的目的是其中的一種結構形式,它可以有許多變形與變化,但不脫離本案例的精神,其變形與變化均在本案例保護范圍之內。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其特征在于將力臂4或5號件可設計為彈性體,致使鋼性車架為柔性車架,騎車舒適減緩阻力。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自行車,其結構在原自行車包括車架、腳蹬子、固定在車架上的輪軸及與輪軸相連的車座為基礎,將人體重量加以利用,通過力的方向轉換使騎車人省力,其結構除原自行車所用零件外,將車座支撐件改為可上下滑動,當車座受壓后使1號件作用在2號件上(力臂),通過支點3使4號(力臂)件下端向前拉動5號件,使車架受力向前,替騎車人做功,達到省力的目的。
文檔編號B62M1/00GK101670866SQ200910091419
公開日2010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2009年8月24日 優先權日2009年8月24日
發明者宋來學 申請人:宋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