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及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車輛控制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及車輛。
【背景技術】
[0002]爆胎是非常嚴重的安全事故,特別是在高速公路爆胎。汽車輪胎爆胎以后,汽車會失去轉向,同時,導致車子向爆胎的一側跑偏,最終致使交通事故發生。據統計,國內高速公路70%的意外交通事故是由爆胎引起的,而時速在160公里以上發生爆胎死亡率接近100%。
[0003]當輪胎爆胎后,駕駛員第一反應是立即制動,此時四輪同時起到制動效果,但是由于爆胎的車輪滾動半徑偏小,所以車子依然向爆胎的一側跑偏,存在安全隱患。現代汽車對于輪胎氣壓慢漏及溫度升高具備預警設備,如胎壓報警裝置(TPMS),但是對于輪胎爆胎這種快漏情況沒有預警裝置,也沒有主動安全預警;對于制動系統而言,最常用的制動安全系統即為ABS,但是它們都是基于駕駛員對其輸入指令后,才可以起作用。然而,這些裝置都不能有效地實現在輪胎發生爆胎時,制動系統智能地為整車實施安全的制動措施。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中制動系統主動安全裝置都不能在輪胎爆胎時有效、智能地為整車實施制動安全措施,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問題,提供一種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及車輛,可以通過先對爆胎另外一側的車輪限速再對四輪同時限速來防止爆胎后的車輛跑偏,有效地為駕駛員安全駕駛提供了保障。
[0005]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爆胎制動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S1: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步驟S2:當兩個前輪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
[0006]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該方法還可以包括:步驟S3: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0007]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在所述步驟S3中可以根據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0008]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所述第一預定臨界值可以為2-5圈每秒。
[0009]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爆胎制動系統,該系統包括:輪速監測裝置,用于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以及制動裝置,用于在兩個前輪之間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
[0010]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所述制動裝置還可以用于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0011]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所述制動裝置可以用于根據監測的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0012]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所述輪速監測裝置可以為輪速傳感器和/或所述制動裝置可以為電子控制單元。
[0013]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該車輛包括上述的爆胎制動系統。
[0014]通過使用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和車輛,可以有效地防止車輛爆胎后駕駛員的不恰當制動操作導致的車輛跑偏的危險狀況發生,使得車輛能夠依然平穩地行使,從而提高了車輛行駛的安全性,避免了交通事故的發生。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爆胎制動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0016]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的爆胎制動方法的流程示意圖;以及
[0017]圖3是根據本發明的爆胎制動系統的示意框圖。
[0018]附圖標記說明
[0019]10輪速監測裝置20制動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
[0021]參照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爆胎制動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S1: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步驟S2:當兩個前輪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
[0022]優選地,該方法還包括:步驟S3: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0023]優選地,在所述步驟S3中根據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0024]例如,當監測到車輛的左后輪的輪速比右后輪的輪速小第一預定臨界值(所述第一預定臨界值可以根據實驗獲得,例如為3圈每秒)時,判定左后輪發生爆胎,并且僅對右后輪執行制動。在優選實施方式中,持續監測每個車輪的輪速,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時,對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0025]根據進一步的優選實施方式,當左后輪與右后輪的輪速差小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可以根據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不同的制動力。例如,監測到此時左后輪的輪速為10圈每秒,右后輪的輪速為13圈每秒,并且兩個前輪的輪速為13圈每秒,從而可以對左后輪施加較小的制動力、對右后輪施加較大的制動力。
[0026]其中,為了保障根據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方法的有效性,并且不受到駕駛員的主觀干擾,本方法還可以被設置為當判定車輛發生爆胎時報警,同時強制使得駕駛員對車輛的制動控制失效,例如此時ECU發出信號使得駕駛員無法通過制動踏板等方式主動對車輪制動。優選地,可以在步驟S2之后或者步驟S3之后恢復駕駛員對車輛的制動控制。
[0027]如圖3所示,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爆胎制動系統,該系統包括:輪速監測裝置10,用于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以及制動裝置20,用于在兩個前輪之間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所述第一預定臨界值可以根據實驗獲得,例如為3圈每秒。
[0028]優選地,所述輪速監測裝置10可以為輪速傳感器和/或所述制動裝置20可以為電子控制單元。
[0029]優選地,所述制動裝置20還可以用于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0030]優選地,所述制動裝置20可以用于根據所述輪速監測裝置10監測到的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0031]優選地,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系統還可以包括報警裝置,用于在判定車輛發生爆胎時對駕駛員報警。該報警裝置可以例如是以語音的形式播放發生爆胎的輪胎的位置的語音播放裝置和/或顯示發生爆胎的輪胎位置的顯示裝置。
[0032]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該車輛包括上述的爆胎制動系統。
[0033]其中對于后雙胎車輛,考慮到后雙胎的兩個輪胎不同時爆胎,因此在發生爆胎時后輪之間的輪速差不明顯,可以僅將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系統設置在兩個前輪。
[0034]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和車輛可以在第一時間判斷出車輛發生爆胎,并且通過首先僅制動發生爆胎的車輪的另一側車輪來防止由發生爆胎的車輪的滾動半徑偏小導致的車輛跑偏,使得車輛能夠依然平穩地行使,有效地避免了交通事故的發生。此夕卜,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和車輛還可以在將發生爆胎的車輪以外的車輪的輪速控制為接近發生爆胎的車輪的輪速后對每個車輪施加不同的制動,從而進一步提高了車輛行駛的安全性,為駕駛員的安全駕駛提供了保障。
[0035]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相反地,在本發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0036]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0037]此外,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明所公開的全部內容。
【主權項】
1.一種爆胎制動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步驟S1: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以及 步驟S2:當兩個前輪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 步驟S3: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3中根據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臨界值為2-5圈每秒。
5.—種爆胎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 輪速監測裝置,用于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以及 制動裝置,用于在兩個前輪之間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爆胎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裝置還用于當被制動的車輪的輪速小于或等于整車車速時,對車輛的所有車輪同時執行制動。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爆胎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裝置用于根據監測的每個車輪的輪速對每個車輪施加對應的制動力。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爆胎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定臨界值為2-5圈每秒。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爆胎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速監測裝置為輪速傳感器和/或所述制動裝置為電子控制單元。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該車輛包括權利要求5-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爆胎制動系統。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及車輛,該方法包括:步驟S1:監測車輛的每個車輪的輪速;以及步驟S2:當兩個前輪或兩個后輪之間的輪速差大于第一預定臨界值時判定輪速小的車輪發生爆胎,并對輪速大的車輪執行制動。通過使用本發明提供的爆胎制動方法、系統和車輛,可以有效地防止車輛爆胎后駕駛員的不恰當制動操作導致的車輛跑偏的危險狀況發生,使得車輛能夠依然平穩地行使,從而提高了車輛行駛的安全性。
【IPC分類】B60T8-17, B60T8-32, B60T8-26
【公開號】CN104842984
【申請號】CN201410423130
【發明人】郭鳳剛, 徐偉, 闞文娟, 韓云肖, 范文艷, 趙建慧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