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動汽車遮陽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用電動遮陽簾。
現有電動遮陽簾,大多設于汽車后座,有關結構簡單、可靠程度、使用方便以及保持車窗視野寬闊等方面,皆尚不夠完美,也就是說尚不能很好滿足使用要求。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根據多年從事汽車相關產品的實際經驗,作出研究設計,從而提供一種能較好滿足使用要求的電動汽車遮陽簾。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電動汽車遮陽簾,其包括殼體、彈性卷簾裝置、固定裝置、傳動軸、擺臂及馬達,其特征是彈性卷簾裝置有一長型中空外筒,其簾布卷繞于該外筒內,簾布未端設有一與外筒同軸向的支撐桿;兩傳動軸平行端設置,其內設有一對相嚙合齒輪;擺臂由一主動臂與一被動臂構成,主動臂一端固設于彈性卷簾裝置的支撐桿上;馬達有中心軸,中心軸上設一螺桿,螺桿與一傳動軸上所設的蝸輪相嚙合;主動臂與被動臂樞接端位于兩傳動軸相對外側,被動臂與支撐桿樞接端朝向兩傳動軸;兩傳動軸上的主動臂與被動臂構成相對應的<>狀。
上述設計,當馬達帶動其中心軸轉動時,設置于馬達中心軸上的螺桿可帶動與之嚙合的蝸輪轉動而使設置該蝸輪的傳動軸轉動,再籍設置于傳動軸上的齒輪使兩傳動軸作同步反向轉動;當齒輪相對向轉動時,可使主動臂與被動臂樞接端以傳動軸為圓心向上翻起,于主動臂翻起同時,可帶動兩被動臂與支撐桿樞接端上升,并同步帶動彈性卷簾裝置的支撐桿上升而將簾布拉升;反之,當馬達反轉使設置于兩傳動軸上的齒輪相背向朝外轉動時,可帶動被動臂下降,使簾布下降并收卷于彈性卷裝置的外筒內,方便可靠。
下面通過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再作進一步說明。
圖1、本實用新型組合立體示意圖;圖2、本實用新型調整角度示意圖;圖3、本實用新型殼體內構件設置側視示意圖;圖4、本實用新型殼體內構件設置俯視示意圖;圖5、本實用新型收合時主視示意圖6、本實用新型展開時主視示意圖;圖7、本實用新型完全展開時主視示意圖;圖8、本實用新型實施于汽車后座示意圖;圖9、本實用新型倒掛示意圖。
如
圖1-4所示,殼體10為支攆主體;其頂部設有一彈性卷簾裝置20,該彈性卷裝置20具有一長型中空外筒21,其簾布22卷繞于該外筒21內,于簾布22末端設有一與外筒21同軸向的支撐桿23,于殼體10左右側各設有一固定裝置30,該固定裝置30包括一刻度盤31。一固定座架32,刻度盤31與固定架32間設有螺栓33以供相應螺合,該刻度盤31固設于殼體10外側,其與固定架32的接觸面上設有以螺栓33軸心為中心和徑向向外的卡合條311,供與固定架32相對應處所設的凹槽321相卡合,固定架32底部設有至少一個螺孔322以供固定栓34將固定架32固定于適當處,刻度盤31與固定架32間的調整角度與固定方式并不限于上述方式,上述僅為一較佳實施例,如殼體10可作多角度調整,以適用于不同角度車窗角度,其次,于殼體10內設有兩平行設置的傳動軸40,兩傳動軸40間以兩齒輪41相嚙合,于傳動軸40與殼體10間設有軸承433,以使轉動軸40轉動順暢,傳動軸40一端設有擺臂50,其由一主動臂51與一被動臂52構成,主動臂51一端固設于前述傳動軸40上,主動臂51另端以轉軸53與被動臂52一端相樞接;被動臂52另一端樞接于前述彈性卷簾裝置20的支撐桿23上。于殼體10內設有一馬達60,該馬達60為一可作正反轉直流馬達,其中心軸61上設有一螺桿62,該螺桿62與前述一根傳動軸40上所設的蝸輪42相嚙合。
如圖5-7所示,擺臂50的主動臂51與被動臂52樞接端位于兩傳動軸40的相對外側,被動臂51與支撐桿23樞接端系朝向兩傳動軸40,使設置于兩傳動軸40間的主動臂51與被動臂52構成相對應的折角狀,當馬達60帶動其中心軸61轉動時,設置于中心軸61的螺桿62可帶動與其嚙合的蝸輪42轉動而使設置蝸輪42的傳動軸40轉動;再藉設置于傳動軸40上的齒輪41使兩傳動軸40作同步反向轉動,當齒輪相對向轉動時,可使主動臂51與被動52樞接端以傳動軸40為圓心向上翻起,于主動臂51翻起的同時,可帶動兩被動臂52與支撐桿23樞接一端上升,亦即,可同步帶動彈性卷簾裝置的支撐桿23上升,而將簾布22拉升,簾布升高幅度可籍由操作者控制,直至兩主動臂51與被動臂52相接觸為止;反之,當馬達60反轉使設置于兩傳動軸40的齒輪41相背向朝外轉動時,可帶動被動臂52下降,使簾布22下降并收卷于彈性卷簾裝置20的外筒21內。
如圖8所示殼體10設有第三剎車燈70,由于利用殼體10現有空間,故不僅擴大實用范圍,且增加行車安全性。總之,由上述說明可知本實用新型為機械式傳動結構,故障少,可靠;遮陽簾完全展開后可全部遮蓋后車窗而又可完全降下收合,不致影響后車窗視野,安全實用;其角度調幅大,可適用于各種后車窗擋風玻璃的斜度;其調置方式不限,可正放,可倒掛,可作全方向設置;體積小,重量又輕;簾布的引張長度較其他類型的大且可自行設定;設有第三剎車燈;在控制上便于采用“一觸即可”的自動控制,甚至遙控。
權利要求1.電動汽車遮陽簾,其包括殼體、彈性卷簾裝置、固定裝置、傳動軸、擺臂及馬達,其特征是彈性卷簾裝置有一長型中空外筒,其簾布卷繞于該外筒內,簾布末端設有一與外筒同軸向的支撐桿;兩傳動軸平行設置,其內設有一對相嚙合齒輪;擺臂由一主動臂與一被動臂構成,主動臂一端固設于彈性卷簾裝置的支撐桿上;馬達有中心軸,中心軸上設一螺桿,螺桿與一傳動軸上所設的蝸輪相嚙合;主動臂與被動臂樞接端位于兩傳動軸相對外側,被動臂與支撐桿樞接端朝向兩傳動軸;兩傳動軸上的主動臂與被動臂構成相對應的新角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遮陽裝置,其特征是其殼體左右兩側各設有一固定裝置,固定裝置包括一刻度盤、一固定架,刻度盤與固定架間設有供相互螺合的螺栓;刻度盤固設于殼體外側,其與固定架的接觸面上設有可調整旋轉角度并相互卡合的卡合條及凹槽;固定架底部設有供固定架固定用的螺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遮陽裝置,其特征是殼體上設有第三剎車燈。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遮陽裝置,其特征是傳動軸與殼體間設有軸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遮陽裝置。解決更好滿足使用要求問題。彈性卷簾裝置有一長型中空外筒,其簾布卷繞于該外筒內,簾布末端設有一與外筒同軸向的支撐桿;兩傳動軸平行設置,其內設有一對相嚙合齒輪;擺臂由一主動臂與一被動臂構成,主動臂一端固設于彈性卷簾裝置的支撐桿上,用于汽車。
文檔編號B60J3/00GK2247609SQ9522016
公開日1997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1995年8月28日 優先權日1995年8月28日
發明者謝世芳, 李振涼 申請人:謝世芳, 李振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