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培養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微載體和細胞的培養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貼壁細胞大規模培養技術為疫苗擴大生產核心關鍵技術。微載體具有所有貼壁培養容器中最大比表面積,當前人用及獸用疫苗新型疫苗多選擇微載體懸浮培養技術。微載體懸浮培養技術有幾個難點需要克服:接種細胞與微載體初次貼壁,由于是懸浮狀態,細胞與微載體貼壁率不穩定,經常有的微載體上細胞很多,而也有的微載體上沒有細胞,導致細胞多的微載體培養后期沒有更多的面積共細胞擴增,而空白的微載體到培養結束也沒有細胞。導致接種不均勻的原因是懸浮攪動狀態細胞微載體接觸及擴展的時間少,而停止攪拌,微載體先沉淀,細胞只接觸上層的微載體。目前用于微載體與細胞培養的裝置為一個圓筒形容器,該容器為一體式設計,上下各設有進出液口,貼壁細胞在容器內部與微載體混合后進入深層過濾器。該種裝置由于其內部細胞無法更換,一次性使用完畢后只能更換新容器,造成生產升本增加。此外該容器內部的細胞只能貼壁,經常導致壁面細胞分布不均,細胞與微載體之間接觸和混合效果不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可分離式的微載體和細胞的培養裝置,其內部培養細胞可進行多次更換,節約生產成本。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該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包括圓柱形培養容器,該培養容器的上部設有出液口,下部設有進液口,該培養容器分成可分尚的兩部分,該兩部分之間由連接法蘭和夾具連接;該培養容器的內腔設有至少一層過濾板。
[0005]優選地,所述夾具分成四個,沿所述連接法蘭的周向均勻布置。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培養容器可以一分為二,更換循環使用培養細胞和微載體稱為可能,大大節約了生產成本,而且也使得在容器內部設置過濾板成為可能,這樣,細胞不但可以貼附在容器內壁上,而且可以停留在過濾板上,使得細胞分布更均勻,細胞與微載體之間接觸和混合效果更好。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的應用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地說明。
[0010]如圖1所示,該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包括圓柱形培養容器1,該培養容器的上部設有出液口 la,下部設有進液口 lb,該培養容器I被分成可分離的上下兩部分,兩部分之間由各自的連接法蘭11和四個夾具12連接。該夾具可沿連接法蘭11的周向均勻布置。由于培養容器可以一分為二,在容器內部設置過濾板成為可能,在培養容器I的內腔設有至少一層過濾板(圖中未示),細胞不但可以貼附在容器內壁上,而且可以停留在過濾板上,使得細胞分布更均勻,細胞與微載體之間接觸和混合效果更好。
[0011]如圖2所示,培養液通過蠕動泵2經由過濾器進入到本實用新型的培養裝置的培養容器I中,微載體與細胞混合進入無菌無熱原B1SD深層濾器,微載體和細胞截留在濾板上,新鮮培養液浸潤細胞及微載體,一天后細胞在微載體及濾板上貼壁伸展,開始擴增。由于培養容器具有40升培養體積,可容納5公斤微載體,相當于500升微載體懸浮培養反應器的生產能力。微載體的密度是普通懸浮培養的10倍。培養面積的擴大,種子細胞靜態貼壁均勻,生長后期灌流培養,細胞產量及疫苗生產能力容易擴增。之后培養液通過出液口和過濾器回流到儲藏培養液的中型水庫3中。
[0012]需要注意的是,【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解釋和說明,不應將其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限定,任何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僅作局部改變的,仍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包括圓柱形培養容器(I),該培養容器的上部設有出液口(la),下部設有進液口(Ib),其特征在于:該培養容器(I)分成可分離的兩部分,該兩部分之間由連接法蘭(11)和夾具(12)連接;該培養容器(I)的內腔設有至少一層過濾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12)分成四個,沿所述連接法蘭(11)的周向均勻布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其內部培養細胞可進行多次更換,節約生產成本。該種微載體和細胞培養裝置,包括圓柱形培養容器,該培養容器的上部設有出液口,下部設有進液口,該培養容器分成可分離的兩部分,該兩部分之間由連接法蘭和夾具連接;該培養容器的內腔設有至少一層過濾板。優選地,所述夾具分成四個,沿所述連接法蘭的周向均勻布置。
【IPC分類】C12M3-00, C12M1-12
【公開號】CN204325379
【申請號】CN201420856587
【發明人】朱希燦, 楊夕慶, 李童, 楊昭暉
【申請人】北京中原合聚經貿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