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塑性材料及其用途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有機化合物為基料的組合物及其用途。特別是一類塑性材料及其用途。
我國傳統的木雕工藝品采用紅木、楠木等稀有珍貴木材作坯料,由能工巧匠精雕細刻而成。雖然藝術品位較高,但消耗的木材資源,特別是紅木、楠木等要依靠進口,需要耗費大量外匯;由于木雕靠手工雕刻加工,很難保證每道工序和每件產品的統一質量,因此產品質量不穩定;木材受地區和氣候變化的影響,容易產生開裂,腐爛和變形;傳統木雕工藝復雜,技術要求高、生產周期長、木材消耗量大,因此生產成本高、售價昂貴。一般的木雕工藝品中如盆景基座、文物擱置架、骨灰盒等從傳統的裝飾效果而言,它們只要求具有仿紅木、仿古木雕產品的藝術效果即可。按產品的使用效果而言,他們還要求質地堅固、不易變形、龜裂、僅可能不受環境溫度和酸堿的影響。就生產而言,則要求工藝簡單,產品質量統一,生產效率高,成本低、售價便宜。并非一定要使用貴重木材和用手工雕刻加工。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類塑性材料,用這類材料可以方便地在模具中注塑出仿古木雕產品的坯料。
本發明的任務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
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石英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老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硫酸鈣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25-55%碳酸鈣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25-55%滑石粉10-50%石英粉 5-50%老粉 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25-55%滑石粉10-50%石英粉 5-50%硫酸鈣粉 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25-55%石英粉 5-50%硫酸鈣粉 10-50%棱鎂粉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25-55%滑石粉10-50%碳酸鈣粉 5-50%老粉 10-50%各組分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一種塑性材料,其特點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5-50%碳酸鈣粉 10-50%各組分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利用上述九種同類塑性材料中的任何一種均可在設定的模具中分別注塑出仿古木雕產品的坯料如盆景基座、文物擱置架、筆筒、水盂、印盒、硯臺盒、筆盒、墨盒、煙灰缸、骨灰盒等。
本發明塑性材料的組分中均采用不飽和樹脂作粘接劑老粉、硫酸鈣、碳酸鈣起填料和增強作用;滑石粉可使注塑出的坯料表面細膩、光滑;石英可以調節坯料的重量使之接近紅木或楠木的重量。本發明九種同類塑性材料均具有很好的可塑性,其硬結時間的上限為30分鐘,因此所述塑性材料在模具中注塑時具有充分的作業時間,硬化后的坯料很容易從模具中退出,并且不會變形。成型后的坯料表面線條挺括、細膩,相對模具而言,其失真度很小,與手工雕刻的木雕工藝坯料效果相仿(當然模具本身的陰刻質量必須符合要求)。坯料表面稍作修整并涂上相關顏色的漆膜后,即可獲得需要的仿古木雕產品。與已知技術相比,用本發明塑性材料在模具中制作出的仿古木雕產品坯料的成本只有傳統木雕產品坯料的十分之一。生產效率則提高十倍以上。其優點是工藝簡單、技術要求不高、生產周期短、節約大量木材、產品成本低。具有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以下將通過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塑性材料及其用途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實施例一不飽和樹脂 40%石英粉 60%將上述兩種材料拌和均勻組合成具有塑性的填料,在預定的模具中注入上述填料,25分鐘后坯料硬結,由模具中取出的坯料略作修整即可。注塑出的坯料重量接近紅木,坯料造型符合要求。
實施例二不飽和樹脂55%老粉 45%由上述兩種材料混合而成的塑性材料比較厚實,坯料硬結的時間在25分鐘左右,注塑出的坯料形象比較渾厚。
實施例三不飽和樹脂25%硫酸鈣粉 75%用上述兩種材料混合構成的組合物所制得的坯料比較挺括,硬化時間為20分鐘左右。
實施例四不飽和樹脂45%碳酸鈣粉 55%上述組合物的使用效果同實施例三。
實施例五不飽和樹脂45%滑石粉15%石英粉25%老粉 15%由上述四種材料混合拌勻后得到的塑性材料其可塑性相當好,制作出的坯料表面光潔、細膩、線條挺括,細如頭發的線條也清晰可辯,質感也很好,硬化時間為28分鐘,幾乎不需要修整,坯料外涂漆膜的親和性也很好,制作出的仿古木雕產品的藝術效果最接近傳統的木雕產品。
實施例六不飽和樹脂45%滑石粉10%石英粉25%硫酸鈣粉 20%
由上述四種材料混合后構成的塑性材料,其使用效果接近實施例五。
實施例七不飽和樹脂55%石英粉 5%硫酸鈣粉 25%棱鎂粉15%本實施例的效果與實旋例六相仿。
實施例八不飽和樹脂30%滑石粉10%碳酸鈣粉 40%老粉 20%本實施例的坯料整修方便,效果接近實施例五。
實施例九不飽和樹脂35%滑石粉10%石英粉35%碳酸鈣粉 20%本實施例的效果基本同實施例五,產品重量與紅木相仿,表面光滑、細膩,具有仿紅木木雕產品的效果。
用本發明九種同類塑性材料中的任何一種材料在模具中制作出的盆景基座、文物擱置架、筆筒、水盂、印盒、硯臺盒、筆盒、墨盒、煙灰缸、骨灰盒等產品坯料均符合仿古木雕產品對其坯料的質量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石英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2.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老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3.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硫酸鈣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4.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碳酸鈣粉 45-75%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5.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 5-50%老粉 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6.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 5-50%硫酸鈣粉 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7.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石英粉 5-50%硫酸鈣粉10-50%棱鎂粉 10-50%各組分的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8.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滑石粉 10-50%碳酸鈣粉 5-50%老粉10-50%各組分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9.一種塑性材料,其特征在于其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圍為不飽和樹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 5-50%碳酸鈣粉10-50%各組分重量百分比總和為100%
10.利用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或9所述的塑性材料在設定模具中注塑出仿古木雕產品的坯料如盆景基座、文物擱置架、筆筒、水盂、印盒、硯臺盒、筆盒、墨盒、煙灰缸、骨灰盒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塑性材料及其用途。用這類塑性材料可以在模具中方便地注塑出仿古木雕產品的坯料。其主要技術特征為采用不飽和樹脂為粘接劑,分別以老粉、硫酸鈣粉、碳酸鈣粉為填料,以石英粉作重量調節和增強手段,以滑石粉增進坯料表面的光潔度和細膩度。用本發明塑性材料在模具中制作仿古木雕產品坯料具有成本低、速度快、耐腐蝕、強度高、仿真效果好、應用面寬的特點。
文檔編號C08K3/00GK1156157SQ96101848
公開日1997年8月6日 申請日期1996年1月31日 優先權日1996年1月31日
發明者何信偉 申請人:何信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