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利用林丹農藥副產油狀物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丙體六六六的溶劑萃取方法。
當前國內外有機氯農藥林丹(含丙體六六六99%以上)的生產大多采用以甲醇為萃取劑,從六六六原粉料(含丙體六六六14%左右)中提取丙體六六六的工藝(FR 2371403,FR 2297823)。在這種工藝生產中,每產一噸林丹就產生約一噸的副產油狀物(其中含丙體六六六12~20%,丁體六六六40~48%)。已有處理這些副產油狀物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幾種一是絕大多數實施的方法是將副產油狀物熱裂為混合三氯苯,這種方法完全浪費了丙體六六六,經濟效益很低。二是將副產油狀物與含12%水的甲醇C6H6Cl6溶液攪拌結晶得含丙體六六六18%的產物,作為六六六原粉料使用(Ger.(East)67,704)。三是用鄰胺基苯甲酸與丙體六六六形成共結晶的辦法,該法也可用來分離副產油狀物中的丙體六六六(DE 1,093,791)。這些方法操作復雜,成本高,均未能投入工業實用。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工業實用的、方便易行的、經濟的,用鹵代烴為溶劑對林丹副產油狀物中所含丙體六六進行萃取富集后,循環用作六六六原粉料,或直接用來制取林丹粗品的方法。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將鹵代烴類溶劑與副產油狀物按1∶4~1∶0.25比例混合,攪拌并加熱至40~100℃進行提取,然后冷卻到-15~20℃,過濾,將母液用減壓或水蒸汽蒸餾,在低于100℃下脫去溶劑得到油狀液體,再在-15~30℃下經溶劑結晶處理后即得到含丙體六六六40~90%的混合六六六,此混合物可以循環用作制林丹的六六六原粉料,也可以用來直接制備林丹粗品。
本發明所用鹵代烴溶劑可以是單一組份,也可以是含多種鹵代烴的混合組份。優選的鹵代烴溶劑為一鹵代、二鹵代、三鹵代單環芳烴,或林丹系列生產過程中副產的芳香族鹵代烴的混合物,或副產的鹵代脂肪烴類溶劑。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優點是由于在甲醇提取法制取林丹的生產過程中甲醇溶劑不斷循環使用,使丁體六六六與丙體六六六呈現一定比例的共溶共析而殘余在副產油狀物中,用甲醇無法將油狀物中的丁體六六六與丙體六六六萃取分離。本發明選擇了能降低油狀物中丁體六六六溶解度的鹵代烴溶劑,在適合的提取溫度和結晶溫度條件下,使油狀物中的丁體六六六被排除,而丙體六六六的含量增至40~90%,可以循回用作六六六原粉料,也可用來制備林丹粗品。本發明方法簡便易行,特別是選用副產芳香族鹵代烴或副產鹵代脂肪烴類溶劑可以大大降低林丹的生產成本。按目前世界林丹副產油狀物約為7000噸/年計算,用本發明方法可多回收林丹農藥500噸/年,目前銷售值為400萬美元/年左右。又據海關統計,我國1991年出口林丹1672.27噸,創匯1215.9萬美元,若采用本發明利用其全部副產油狀物,可多回收林丹約119.5噸/年,可多創匯約86.9萬美元/年。
實施例1將氯苯與林丹副產油狀物按1∶1比例混合攪拌并加熱到70℃,進行提取,然后冷卻至20℃,過濾除去含量為70%的丁體六六六固體,再將母液用水蒸汽蒸餾,在低于100℃下脫去溶劑得油狀液體,經溶劑處理在20℃結晶即得含丙體六六六50.33%的混合六六六,收率為63%。
實施例2以鄰二氯苯∶對二氯苯=3∶7的混合物(副產物)為萃取溶劑,溶劑與油狀物比為1∶0.75,提取溫度為70℃,結晶溫度為0℃,其他操作步驟同實施例1,得含丙體六六六69%的混合六六六,收率為35%。
實施例3以副產物三氯乙烯為萃取溶劑,溶劑與油狀物比為1∶0.5,提取溫度為40℃,結晶溫度為10℃,其他操作步驟同實施例1,得含丙體六六六43%的混合六六六,收率45%。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有機溶劑從林丹副產油狀物中萃取丙本六六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選用鹵代烴類為溶劑,將鹵代烴類溶劑與副產油狀物按1∶4~1∶0.25比例混合,攪拌并加熱至40~100℃進行提取,然后冷卻到-15~20℃,過濾,將母液用減壓或水蒸汽蒸餾,在低于100℃下脫去溶劑得到油狀液體,再在-15~30℃下經結晶處理,得到含丙體六六六40~90%的混合六六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丙體六六六的萃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鹵代烴溶劑為單一組份或混合組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丙體六六六的萃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鹵代烴溶劑為林丹系列生產過程中副產的芳香族鹵代烴的混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丙體六六六的萃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鹵代烴溶劑為一鹵代、二鹵代、三鹵代單環芳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丙體六六六的萃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用鹵代烴溶劑為副產的鹵代脂肪烴類溶劑。
全文摘要
一種從林丹農藥副產油狀物中提取丙體六六六的方法,屬于丙體六六六的溶劑萃取。本方法的特點是選用鹵代烴類為溶劑,在40~100℃下進行提取,經過濾,結晶后得到含丙體六六六40~90%的混合六六六,此混合物可以用作林丹生產的六六六原粉料,也可用來制取林丹粗品,方法簡便,每噸副產油狀物可回收林丹約0.07噸,經濟效益可觀。
文檔編號C07C17/38GK1094390SQ94100980
公開日1994年11月2日 申請日期1994年2月5日 優先權日1994年2月5日
發明者劉廷仰 申請人:南開大學, 蔣乃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