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包括機架、傳送裝置、拋光模塊;所述傳送裝置安裝在支架上,包括主動輪、從動輪和傳送帶,所述傳送帶上設有若干個凹槽,凹槽內設有透鏡固定環,透鏡固定環可拆卸地安裝在凹槽內;所述拋光模塊包括多個等間隔設置的拋光輪,每個拋光輪的尺寸、拋光度不同,且均設有防護罩,每個拋光輪上均設有連接桿,連接桿通過萬向節與驅動電機的輸出軸相連接;所述拋光模塊還包括多個拋光噴液頭,所述拋光噴液頭分別安裝在對應的拋光輪的周邊。本發明能夠針對不同尺寸的待加工透鏡進行加工,且能夠選擇不同平拋光度的拋光輪實現不同程度的加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針對性強,拋光效果好。
【專利說明】
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光學鏡片制造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光學儀器里的一個必要部件就是鏡片,鏡片的好與壞直接關系著光學儀器的質量。在鏡片的生產過程中,對鏡片進行拋光處理是一道必要的工序,現有技術中,通常是利用一個左右搖擺型的硬質拋光輪對待拋光的鏡片進行處理,這種處理無法區分粗加工和精細加工,對所有的鏡片都是進行同樣的加工,如果需要對鏡片進行不同的加工,則需要更換拋光輪或者更換拋光裝置,無法在同一個裝置上進行各種不同程度的加工,從而降低了工作效率,且拋光效果也不好。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能夠針對不同尺寸的待加工透鏡進行加工,且能夠選擇不同平拋光度的拋光輪實現不同程度的加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針對性強,拋光效果好。
[0004]實現上述技術目的,達到上述技術效果,本發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包括機架、傳送裝置、拋光模塊;所述傳送裝置安裝在支架上,包括主動輪、從動輪和傳送帶,所述傳送帶上設有若干個凹槽,凹槽內設有透鏡固定環,透鏡固定環可拆卸地安裝在凹槽內;所述拋光模塊包括多個等間隔設置的拋光輪,每個拋光輪的尺寸不同,且均設有防護罩,每個拋光輪上均設有連接桿,連接桿通過萬向節與驅動電機的輸出軸相連接;所述拋光模塊還包括多個拋光噴液頭,所述拋光噴液頭分別安裝在對應的拋光輪的周邊。
[0005]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透鏡固定環與待拋光的透鏡之間為間隙配合。
[0006]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透鏡固定環是橡膠透鏡固定環。
[0007]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透鏡固定環的四周設有拉耳。
[0008]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拋光輪與連接桿之間為旋轉連接。
[0009]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傳送裝置的輸出端還設有等離子風機,等離子風機正對傳送帶。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的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通過設置多種尺寸、拋光度的拋光輪,實現了能夠針對不同尺寸的待加工透鏡進行加工,且能夠選擇具有不同拋光度的拋光輪實現不同程度的加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針對性強,拋光效果好。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發明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應用原理作詳細的描述。
[0014]如圖1所示,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包括機架1、傳送裝置、拋光模塊;所述傳送裝置安裝在支架I上,包括主動輪2、從動輪3和傳送帶4,所述傳送帶4上設有若干個凹槽5,凹槽內設有透鏡固定環6,透鏡固定環6可拆卸地安裝在凹槽5內;所述拋光模塊包括多個等間隔設置的拋光輪7,每個拋光輪7的尺寸不同,且均設有防護罩8,每個拋光輪7上均設有連接桿9,連接桿通過萬向節10與驅動電機11的輸出軸相連接;所述拋光模塊還包括多個拋光噴液頭12,所述拋光噴液頭12分別安裝在對應的拋光輪7的周邊。
[0015]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便于將透鏡放入到固定環內和從固定環內取出透鏡,所述透鏡固定環6與待拋光的透鏡之間為間隙配合。
[0016]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透鏡固定環6是橡膠透鏡固定環,柔性好,不會傷到透鏡。
[0017]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便于取出透鏡固定環6,所述透鏡固定環6的四周設有拉耳14,直接向上拉扯拉耳即可取出透鏡固定環。
[0018]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為了方便更換和維修拋光輪,所述拋光輪7與連接桿9之間為旋轉連接。
[0019]在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傳送裝置的輸出端還設有等離子風機13,等離子風機13正對傳送帶,用于對經過拋光處理的透鏡進行表面清潔。
[0020]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傳送裝置、拋光模塊;所述傳送裝置安裝在支架上,包括主動輪、從動輪和傳送帶,所述傳送帶上設有若干個凹槽,凹槽內設有透鏡固定環,透鏡固定環可拆卸地安裝在凹槽內;所述拋光模塊包括多個等間隔設置的拋光輪,每個拋光輪的尺寸、拋光度不同,且均設有防護罩,每個拋光輪上均設有連接桿,連接桿通過萬向節與驅動電機的輸出軸相連接;所述拋光模塊還包括多個拋光噴液頭,所述拋光噴液頭分別安裝在對應的拋光輪的周邊。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固定環與待拋光的透鏡之間為間隙配合。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固定環是橡膠透鏡固定環。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鏡固定環的四周設有拉耳。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輪與連接桿之間為旋轉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透鏡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裝置的輸出端還設有等離子風機,等離子風機正對傳送帶。
【文檔編號】B24B41/00GK105922101SQ20161043969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0日
【發明人】薛文英
【申請人】蘇州華徠光電儀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