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地板上蠟拋光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拋光機,尤其是地板上蠟拋光機,適用于普通家庭、企事業單位、賓館、廠礦等地板上蠟拋光或拋光的場合。
目前所用的木質地板、花崗巖、大理石地板和水磨石地面等,需定期上蠟和經常拋光,才能保持地面的整潔和美觀,現基本上是以人工上蠟拋光為主。在本實用新型作出之前,現有技術的少量打蠟機,主要由微型電機、上蠟機構(有的沒有)、齒輪傳動裝置或齒輪和皮帶組合裝置及拋光盤等所組成,這類打蠟機或是不能自動上蠟,或是上蠟機構過于復雜,或是上蠟不均勻,使用效果差,或是體積大,使用不方便,或是價格昂貴,難以滿足普通消費者的需要。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結構合理、能自動上蠟拋光或單獨拋光、成本低、操作方便、使用效果好的地板上蠟拋光機。
一種地板上蠟拋光機,包含有前置上端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或包含有前置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微型電機(4)設置在外殼(2)上部,一只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二只后置拋光盤(6)的主軸設置在底板(7)上,主軸帶輪通過三根膠帶與微型電機(4)上的三角皮帶輪(3)相連接,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后置拋光盤(6)均為可卸式并呈等邊三角形布置,通過中間的方孔與主軸相連接,外殼(2)分別與手柄(5)和底板(7)相連接。前置上蠟拋光盤(1)上部裝蠟部分的外形呈蝶形,其內部中空,側底部開有小孔。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1)利用蠟液在回轉時產生的離心力實現自動上蠟,可方便地實現上蠟拋光或單獨拋光作業,上蠟均勻,結構簡單合理,操作容易,使用方便;(2)采用單一底板和全膠帶傳動裝置,使該機裝配方便,結構緊湊,工作平穩;(3)采用三只拋光盤(其中一只可以是上蠟拋光盤)呈等邊三角形布置進行上蠟拋光或拋光,工作面積大,無漏區,操作穩定,使用效果好。
(4)生產成本較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地板上蠟拋光機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前置上蠟拋光盤(1)剖面圖。
其中1-前置上蠟拋光盤(或前置拋光盤),2-外殼,3-三角皮帶輪,4-微型電機,5-手柄,6-后置拋光盤,7-底板。
圖1、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如
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和實施方案為一種地板上蠟拋光機,包含有前置上蠟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或包含有前置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微型電機(4)設置在外殼(2)上部,一只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二只后置拋光盤(6)的主軸設置在底板(7)上,主軸帶輪通過三根膠帶與微型電機(4)上的三角皮帶輪(3)相連接,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后置拋光盤(6)均為可卸式并呈等邊三角形布置,通過中間的方孔與主軸相連接,外殼(2)分別與手柄(5)和底板(7)相連接。前置上蠟拋光盤(1)上部裝蠟部分的外形呈蝶形,其內部中空,側底部開有小孔。使用時,如需進行地面上蠟拋光作業,先將液體蠟裝入前置上蠟拋光盤(1)中,前置上蠟拋光盤(1)側底部開有一定數量的小孔,微型電機(4)通過三根膠帶帶動底板(7)上的一只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兩只后置拋光(6)的主軸轉動,依靠蠟液在回轉時產生的離心力通過前置上蠟拋光盤(1)側底部的小孔噴灑于地面進行自動上蠟,上蠟拋光盤(1)在噴灑蠟液的同時進行拋光,二只后置拋光盤(6)作進一步拋光,可實現上蠟拋光作業的一體化;如僅需進行地面拋光作業,只要將前置上蠟拋光盤(1)替換為前置拋光盤(1),通過手柄(5)推動整機在地面運動,則完成前置拋光盤(1)和后置拋光盤(6)對地面拋光作業。
權利要求1.地板上蠟拋光機,包含有前置上蠟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或包含有前置拋光盤(1)、外殼(2)、三角皮帶輪(3)、微型電機(4)、手柄(5)、后置拋光盤(6)以及底板(7),其特征是微型電機(4)設置在外殼(2)上部,一只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二只后置拋光盤(6)的主軸設置在底板(7)上,該主軸通過三根膠帶與微型電機(4)的三角皮帶輪(3)相連接,前置上蠟拋光盤(1)(或前置拋光盤(1))和二只后置拋光盤(6)均為可卸式并呈等邊三角形布置,通過中間的方孔與主軸相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蠟拋光機,其特征是前置上蠟拋光盤(1)上部裝蠟部分的外形呈蝶形,其內部中空,側底部開有小孔。
專利摘要一種地面上蠟拋光機,主要由前置上蠟拋光盤(或前置拋光盤)、外殼、三角皮帶輪、微型電機、后置拋光盤以及底板所組成,蠟液在回轉時產生離心力通過前置上蠟拋光盤側底部小孔噴灑于地面進行自動上蠟,后置拋光盤作進一步拋光,將前置上蠟拋光盤更換為前置拋光盤可進行拋光作業,結構簡單合理,可方便實現地面上蠟拋光或單獨拋光,操作穩定,使用效果好,成本低,具有較大實施價值和社會經濟效益。
文檔編號B24D99/00GK2281869SQ9625085
公開日1998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優先權日1996年12月20日
發明者張立彬 申請人:張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