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燈管支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申請提供了一種燈管支架,包括固定架、活動架、一對燈管插腳座、若干個觸角座和若干個觸角,所述活動架活動設置在所述固定架上;一對燈管插腳座對應設置的,且一個燈管插腳座固定設置在所述固定架的一端,另一個燈管插腳座固定設置在所述活動架的一端;所述觸角座固定設置在所述燈管插腳座內;所述觸角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觸角座上。本申請提供的燈管支架,由于固定架上只設有一個活動架,因而調節過程簡單快速;由于固定架上的卡頭能夠與活動架上設有功率指示槽卡合連接,因而調節過程不需要測量燈管支架長度,使用方便。
【專利說明】
一種燈管支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支架,特別是涉及一種燈管支架。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常用的燈管支架都是與對應長度的燈管配套使用,由于不同的功率對應不同的長度,如果需要更換不同功率的燈管,就需要更換對應長度的支架,靈活性差,成本高,所以就出現了長度可調節的燈管支架,中國專利CN201420685547.5提供了一種伸縮性可調節的熒光燈之間,包括支架組件、防護罩、固定銷,支架組件包含支架外套、左調節臂和右調節臂,支架外套里面設有方形內腔,上面左右端分別設有定位孔,左調節臂和右調節臂外形是長方體形,依次設有左燈頭安裝孔和三個定位孔,左調節臂和右調節臂分別左右套入支架外套的方形內腔能滑動伸縮調節,二個固定銷分別插入定位孔,如果調節距離大,就需要同時調整左調節臂和右調節臂,調節過程復雜。
[0003]綜上所述,如何方便快速的調節燈管支架的長度,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急需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燈管支架,解決了燈管長度不能調整或調整過程比較麻煩的問題。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燈管支架,其中,包括固定架、活動架、一對燈管插腳座、若干個觸角座和若干個觸角,所述活動架活動設置在所述固定架上;一對燈管插腳座對應設置的,且一個燈管插腳座固定設置在所述固定架的一端,另一個燈管插腳座固定設置在所述活動架的一端;所述觸角座固定設置在所述燈管插腳座內;所述觸角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觸角座上。
[0007]進一步地,所述活動架的外側壁上依次設有若干個功率指示槽。
[0008]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架的側壁上設有方孔,所述方孔內設有卡頭,所述卡頭與所述功率指示槽卡合連接。
[0009]進一步地,還包括端蓋,所述端蓋與所述燈管插腳座可拆卸地連接在一起,且所述端蓋的一側設有若干個觸角。
[0010]更進一步地,所述觸角包括依次連接的左直段、第一過渡段、弧形段、第二過渡段和右直段,且所述左直段與所述右直段平行設置。
[0011 ]更進一步地,所述觸角座包括本體、限位塊和弧形槽,所述弧形槽由所述限位塊與所述本體共同形成。
[0012]更進一步地,所述本體包括通孔和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直槽,所述通孔貫穿所述本體兩端,所述直槽位于所述通孔的上內壁上。
[0013]更進一步地,所述本體還包括壓舌和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斜槽,所述斜槽位于所述通孔的下內壁上,且使所述通孔與外側相通,所述壓舌由所述斜槽形成,且與所述限位塊形成所述弧形槽。
[0014]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個限位條,所述固定架上和所述活動架上均設有所述限位條,用于所述端蓋的導向,便于所述端蓋與所述燈管插腳座相連。
[0015]由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6]1.由于固定架上只設有一個活動架,因而調節過程簡單快速;
[0017]2.由于固定架上的卡頭能夠與活動架上設有功率指示槽卡合連接,因而調節過程不需要測量燈管支架長度。
[0018]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001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提供的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1]圖2為圖1的局部放大結構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端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觸角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4]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觸角座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25]附圖標記說明:固定架1、端蓋固定孔11、架固定孔12、方孔13、卡頭14、活動架2、安裝座21、功率指示槽22、燈管插腳座3、座體31、容納腔32、插腳孔33、端蓋4、第一段41、第二段42、第三段43、固定腳44、觸角5、左直段51、第一過渡段52、弧形段53、第二過渡段54、右直段55、觸角座6、本體61、通孔611、直槽612、斜槽613、壓舌614、限位塊62、弧形槽63、限位條
7、燈管8。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由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0027]下面參考圖1至圖5對本申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所示的一種燈管支架,其中,包括固定架1、活動架2、一對燈管插腳座3、端蓋4、若干個觸角座6和若干個觸角5,所述活動架2活動設置在所述固定架I的一端,且所述固定架I套設在所述活動架2上,所述活動架2的外側壁上依次設有若干個功率指示槽22,所述固定架I的側壁上設有方孔13,所述方孔13內設有卡頭14,所述卡頭14與所述功率指示槽22卡合連接,在調整支架長度的過程中不需要測量長度,使用方便;一對燈管插腳座3對應設置的,且一個燈管插腳座3固定設置在所述固定架I的一端,另一個燈管插腳座3固定設置在所述活動架2的一端的安裝座21上,所述端蓋4與所述燈管插腳座3可拆卸地連接在一起,所述觸角座6固定設置在所述燈管插腳座3上,且與所述燈管插腳座3上的插腳孔33相連通,所述觸角5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觸角座6上。
[0028]如圖1、圖2和圖3所示,所述觸角座6固定設置在所述燈管插腳座3的座體31上,且位于所述燈管插腳座3的容納腔32內,所述座體31的一端面上、所述安裝座21的一端面上與所述固定架I的另一端的端面上均設有若干個端蓋固定孔11,所述端蓋4上的固定腳44延伸到所述端蓋固定孔11內,所述端蓋4由第一段41、第二段42和第三段43依次收尾連接組成,所述第一段41與所述第三段43平行設置,且相對延伸,所述第一段41的一側設有若干個觸角5。
[0029]如圖4所示,所述觸角5包括依次連接的左直段51、第一過渡段52、弧形段53、第二過渡段54和右直段55,且所述左直段51與所述右直段55平行設置。
[0030]如圖5所示,所述觸角座6包括本體61、限位塊62和弧形槽63,所述弧形槽63由所述限位塊62與所述本體61共同形成,所述本體61包括通孔611、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直槽612、壓舌614和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斜槽613,所述通孔611貫穿所述本體61兩端,所述直槽612位于所述通孔611的上內壁上,所述斜槽613位于所述通孔611的下內壁上,且使所述通孔611與外側相通,所述壓舌614由所述斜槽613形成,且與所述限位塊62形成所述弧形槽63。
[0031]如圖1、圖4和圖5所示,所示左直段51與所示右直段55分別延伸到一對直槽612內,所述第一過渡段52穿過一斜槽613,所述第二過渡段54穿過另一斜槽613使所述弧形段53卡設在所述弧形槽63內,由于所述觸角座6與所述插腳孔33連通,所述觸角5使所述觸角座6與所述限位塊62相通,所述限位塊62的下方設有一電線連接孔,通過電線與電源連接給燈管8實現通電。
[0032]如圖2所示,該燈管支架還包括若干個限位條7,所述固定架I的內腔的左右側壁上和所述活動架2的安裝座21的內腔的左右側壁上均設有所述限位條7,所述限位條7的一端抵擋在所述燈管插腳座3上,所述限位條7的另一端與端面齊平,用于所述端蓋4的導向,便于所述端蓋4與所述燈管插腳座3相連。
[0033]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架(I); 活動架(2),所述活動架(2)活動設置在所述固定架(I)上; 對應設置的一對燈管插腳座(3),一個燈管插腳座(3)固定設置在所述固定架(I)的一端,另一個燈管插腳座(3)固定設置在所述活動架(2)的一端; 若干個觸角座(6),所述觸角座(6)固定設置在所述燈管插腳座(3)內; 若干個觸角(5),所述觸角(5)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觸角座(6)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架(2)的外側壁上依次設有若干個功率指示槽(22)。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I)的側壁上設有方孔(13),所述方孔(13)內設有卡頭(14),所述卡頭(14)與所述功率指示槽(22)卡合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端蓋(4),所述端蓋(4)與所述燈管插腳座(3)可拆卸地連接在一起,且所述端蓋(4)的一側設有若干個觸角(5)。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觸角(5)包括依次連接的左直段(51)、第一過渡段(52)、弧形段(53)、第二過渡段(54)和右直段(55),且所述左直段(51)與所述右直段(55)平行設置。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觸角座(6)包括本體(61)、限位塊(62)和弧形槽(63),所述弧形槽(63)由所述限位塊(62)與所述本體(61)共同形成。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61)包括通孔(611)和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直槽(612),所述通孔(611)貫穿所述本體(61)兩端,所述直槽(612)位于所述通孔(611)的上內壁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61)還包括壓舌(614)和左右對稱設置的一對斜槽(613),所述斜槽(613)位于所述通孔(611)的下內壁上,且使所述通孔(611)與外側相通,所述壓舌(614)由所述斜槽(613)形成,且與所述限位塊(62)形成所述弧形槽(63)。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管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若干個限位條(7),所述固定架(I)上和所述活動架(2)上均設有所述限位條(7),用于所述端蓋(4)的導向,便于所述端蓋(4)與所述燈管插腳座(3)相連。
【文檔編號】F21Y103/00GK205640776SQ201620367200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7日
【發明人】李宗樹
【申請人】張獻忠, 李宗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