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包括立體支架、燈殼體、底架、燈后座,所述立體支架頂部兩端分別通過旋轉調節螺母與燈殼體固定連接,該立體支架底部中心處通過可調螺母固定連接底架;所述燈殼體頂部安裝防滑提手,底架下方設置若干防滑支腳,所述燈殼體背面安裝燈后座并且此燈后座頂部設置帶有防水頂蓋的控制區,燈殼體內部固定設置由若干行列組成的矩陣式可調換照明燈組,所述控制區中心處設置充電接口。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為:既能實現發光源角度的調節,也能實現底座調節,能夠拆裝,在搬運或收放時無需占用較大的空間,方便攜帶;燈具在上、中、下三個方位實現防護結構;有利于實現藍牙及音響等功能,以及不同燈光形式的調換。
【專利說明】
一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照明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凡具有應急照明功能類的燈具均屬照明燈范疇。應急燈的種類可分為手提應急燈、消防應急燈、節能應急燈、供應應急燈、水下應急燈、可充電應急燈、太陽能應急燈、多功能應急燈等。例如,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后,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很多應急照明系統以自帶電源獨立控制型為主,正常電源接自普通照明供電回路中,平時對應急燈蓄電池充電,當正常電源切斷時,備用電源自動供電。
[0003]根據不同適用場所的需求,在選擇應急照明燈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合理選擇應急照明系統。本案重點指出的是,目前的應急燈不具備多種實用功能,也存在著多種缺陷,例如:①無法根據使用需求進行全方位的旋轉,不可調節;②由于體積較大且不規則,在搬運或收放時需要占用較大的空間,特別是不規則部位不可折疊而使其更加不方便攜帶;③燈具缺少防滑防水等保護結構;④不具備藍牙及音響等功能;⑤無法實現不同燈光形式的調換。
[0004]因此,針對以上方面,目前尚無同時克服以上五點缺陷的結構,需要對現有技術進行合理的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5]針對以上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自由旋轉360°、能夠自由拆裝、上下可自由調節、方便攜帶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以解決現有技術的諸多不足。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7]—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包括立體支架、燈殼體、底架、燈后座,所述立體支架頂部兩端分別通過旋轉調節螺母與燈殼體固定連接,該立體支架底部中心處通過可調螺母固定連接底架;所述燈殼體頂部安裝防滑提手,底架下方設置若干防滑支腳,所述燈殼體背面安裝燈后座并且此燈后座頂部設置帶有防水頂蓋的控制區,燈殼體內部固定設置由若干行列組成的矩陣式可調換照明燈組,所述控制區中心處設置充電接口。
[0008]相應地,所述立體支架為U形結構;
[0009]所述充電接口兩側分別設置燈光調換鈕、藍牙與音響開關。
[0010]所述燈后座背面帶有散熱孔。
[0011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有益效果為:
[0012](I)通過設置立體支架結合旋轉調節螺母、可調螺母,既能實現發光源角度的調節,也能實現底座調節,還能夠實現拆裝,在搬運或收放時無需占用較大的空間,方便攜帶;
[0013](2)通過設置防滑提手、防滑支腳以及控制區的防水蓋,使燈具在上、中、下三個方位實現防護結構;
[0014](3)通過對電路進行擴展,有利于實現藍牙及音響等功能,可與手機進行連接;
[0015](4)通過對電路進行擴展,有利于實現不同燈光形式的調換。
【附圖說明】
[0016]下面根據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7]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0018]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0019]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側面示意圖;
[0020]圖4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頂部控制區示意圖;
[0021]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的電路元件連接示意圖。
[0022]圖中:
[0023]1、立體支架;2、燈殼體;3、防滑提手;4、可調換照明燈組;5、底架;6、防滑支腳;7、可調螺母;8、旋轉調節螺母;9、散熱孔;10、燈后座;11、防水頂蓋;12、控制區;13、燈光調換鈕;14、充電接口; 15、藍牙與音響開關;16、被動振膜。
【具體實施方式】
[0024]如圖1-5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包括立體支架1、燈殼體2、底架5、燈后座10,所述立體支架I為U形結構,該立體支架I頂部兩端分別通過旋轉調節螺母8與燈殼體2固定連接,該立體支架I底部中心處通過可調螺母7固定連接底架5,使用時,能夠通過旋轉調節螺母8的調節來選擇燈殼體2及發光源的角度,還可通過可調螺母7來調節與底架5所成的角度或通過可調螺母7實現拆裝;同時,所述燈殼體2頂部安裝防滑提手3,底架5下方設置若干防滑支腳6,所述燈殼體2背面安裝燈后座10并且此燈后座10頂部設置帶有防水頂蓋11的控制區12,燈殼體2內部固定設置由若干行列組成的矩陣式可調換照明燈組4;
[0025]相應地,所述控制區12中心處設置充電接口14并且在該接口兩側分別設置燈光調換鈕13、藍牙與音響開關15,燈后座10背面帶有散熱孔9。
[0026]此外,所述燈后座10底部帶有被動振膜16,對于迷你音箱而言,由于體積限制,使用的喇叭不可能太大,一般都使用2英寸或2英寸以下的喇叭,如此一來,由于喇叭振膜的口徑太小,其每次振動時,推動的空氣量就很少,而低音量感,與喇叭推動的空氣體積有直接關系,就這樣,迷你音箱的天生缺陷就導致了其低音的缺乏;而被動振膜16,則可以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實際上,被動振膜16的結構與喇叭有幾分相似之處,都有推動空氣的振膜和讓振膜恢復正常位置所需要的折環,但不同的是,被動振膜16內沒有驅動機構,也就是說,它自身并不能發出聲音,那么,由于被動振膜16和喇叭單元是安裝在密封的箱體內,這樣,當喇叭工作發出聲音時,喇叭振膜的運動,會導致箱體內的空氣被壓縮和擴展,在氣壓變化的作用下,被動振膜16產生振動,推動箱體外的空氣,這樣就可以發出聲音來;由于被動振膜16可以設計在音箱的底部或后部,這樣,其振動面積往往可以做得比較大。這樣,推動空氣的體積也隨之增加,這就大大提升了低音的量感,同時,被動振膜16的口徑增加,還能夠降低其諧振品頻率,令音箱在發聲時,獲得更好的低音下潛深度;就這樣,依靠較大的被動振膜16,即便是使用小喇叭,迷你音箱也能夠獲得較好的低音效果。
[0027]對于目前的被動振膜音箱選購和使用要點為:①被動振膜不是萬能的,,在廠商口中,往往被無限制的放大,不少廠商都將使用被動振膜的音箱宣傳為高端產品,稱其能大大提升音質,甚至對于中高音的表現能力都有幫助,實際上,被動振膜只對提升低音有效,至于中高音部分,由于喇叭單元自身的振幅較小,細微的氣壓變化不足以驅動被動振膜;而較高的振動頻率,也會令被動振膜難于迅速做出反應,因此,被動振膜對于音箱的中高音部分毫無作用,這一頻段的表現力,完全依靠喇叭自身來實現。因此,我們可以說,被動振膜,只是提升低音的一種技術手段,并不是高端產品的象征;②注意保護被動振膜,由于被動振膜在工作時是需要振動的,為保障其性能,折環和振膜部分的強度不可能做得太高;而為了增加被動振膜的面積,便于音頻信號的擴散,不少音箱的被動振膜都暴露在外殼上,缺乏良好的保護措施,在這種情況下,被動振膜很同容易因意外的刮蹭和碰撞,導致折環和振膜部分出現破損,而被動振膜一旦發生破損,音箱的密封性就會被破壞,被動振膜工作時所需要的空氣壓力也就沒有了,這就導致被動振膜無法正常工作,同時,箱內的氣體還會在振膜的破損處高速流動,從而引起風噪和振膜無規律振膜的破裂聲,令音質嚴重劣化;因此,在使用時,要注意被動振膜的位置,在其附近,避免擺放尖銳的物品,避免不慎引發被動振膜的損壞。
[0028]上述對實施例的描述是為了便于該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和應用本案技術,熟悉本領域技術的人員顯然可輕易對這些實例做出各種修改,并把在此說明的一般原理應用到其它實施例中而不必經過創造性的勞動。本案主要改進之處在于外形結構與發光源,對于實現發光源調換的電路如圖5以及充電接口、各個開關電路等,都是基于現有常規技術的基礎上組裝而成的,所涉及的電路改進之處均屬常規手段,不在本案保護范圍之內,除此之外,若無產生其它有益效果,則對于本案結構做出的改進和修改都應該在本案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包括立體支架(I)、燈殼體(2)、底架(5)、燈后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支架(I)頂部兩端分別通過旋轉調節螺母(8)與燈殼體(2)固定連接,該立體支架(I)底部中心處通過可調螺母(7)固定連接底架(5);所述燈殼體(2)頂部安裝防滑提手(3),底架(5)下方設置若干防滑支腳(6),所述燈殼體(2)背面安裝燈后座(10)并且此燈后座(10)頂部設置帶有防水頂蓋(11)的控制區(12),燈殼體(2)內部固定設置由若干行列組成的矩陣式可調換照明燈組(4),所述控制區(12)中心處設置充電接口(1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立體支架(I)為U形結構。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接口(14)兩側分別設置燈光調換鈕(13)、藍牙與音響開關(15)。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藍牙音響充電應急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后座(10)背面帶有散熱孔(9)。
【文檔編號】F21V29/83GK205560558SQ201620255869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3月30日
【發明人】張必義
【申請人】張必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