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故障下可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礦燈安全使用保護裝置,確切地說是一種故障下可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
長期以來,礦燈作為一種特殊的照明燈具,廣泛為工作在煤礦井下的采煤工人所應用。礦燈電器部分主要由電源、開關、燈泡、聯接導線組成。其中,電源為充電式電源,該電源一次充電后可連續工作8-10個小時,可滿足每班采煤工人班上工作時間內的照明供電需要,電源充電工作通常均安排在班后時間統一進行。這種礦燈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其電路一旦發生短路,便會產生火花,易于引起礦井內瓦斯爆炸事故。近些年來,人們為了解決礦燈存在的上述問題,便在其電路中設置了一種礦燈短路保護器,該保護器由殼體及設置在殼體內的電磁開關電路組成,該電路又由設置在其兩輸出端之間的兩個電感和一個常閉開關構成,其中,一個工作電流極小的電感與常閉開關并聯,然后,再與另一個工作電流較大的電感相串聯。使用安裝時,礦燈短路保護器通過其兩輸出端串聯在礦燈電路中。這樣,當礦燈電路短路引起回路中的電流瞬間增大時,保護器的常閉開關便會在工作電流較大的電感作用下打開,使回路斷路,從而使短路處不產生火花,防止其引發瓦斯爆炸事故,起到短路保護作用。但是,這種礦燈短路保護器在使用過程中仍然存在一定問題當其常閉開關觸點或者電感發生故障,導致其電路斷路而又不能及時發現并排除時,便無法在例行的班后充電過程中,通過燈座對礦燈電源進行充電,從而對采煤工人的下一班工作造成影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種當其常閉開關或電感發生故障而導致其電路斷路時,仍可使礦燈電源得以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它包括電磁開關電路,該電路分別由設置在其兩輸出端之間的常閉開關K1、兩電感L1、L2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輸出端之間并聯充電二極管。
上述充電二極管分別由兩個二極管D1、D2組成。
本實用新型實現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點由于其設置了充電二極管,故當其常閉開關或電感發生故障,導致其斷路時,仍可對礦燈電源進行充電,這樣,檢查人員在例行班前檢查時,根據礦燈亮度極易發現已發生故障的礦燈短路保護器,并將其及時更換,從而保證礦燈正常使用。因此,這種礦燈短路保護器具有更好的實用性。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使用狀態電路原理圖。
本實用新型分別由殼體及設置在殼體內的電路組成。
由
圖1可知,本實用新型的電路主要由常閉開關K1、電感L1、電感L2、充電二極管及導線組成,其中,電感L1的線徑D=0.8mm,匝數Q=12,線長L=11m,充電二極管由兩個二極管D1、D2構成,當然,充電二極管也可以由與該電路相匹配的一個二極管構成;電路元件的聯接安裝方法是常閉開關K1與電感L2并聯,再與電感L1串聯,由此構成電磁開關電路;在電磁開關電路的兩輸出端a、b之間并聯充電二極管D1、D2。
本實用新型的組裝方法是電路固定設置在線路板上,線路板固定安裝在殼體內,并將電路兩輸出端導線自殼體內引出。
在使用安裝時,本實用新型通過其殼體固定安裝在礦燈盒內,并按圖2所示的聯接方法,將其電路通過兩輸出端串聯在分別由電源E、開關K2、燈泡V及其聯接導線構成的礦燈電路中,即可。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1、在正常運行情況下,供電電流由電源E經電感L1、常閉開關K1至燈泡V。此時,由于電流較小,故電感L1的電感較小,不足以使常閉開關K1開啟,從而使礦燈正常工作。
2、當礦燈電路短路時,短路電流趨于無窮大,流經電感L1的電流增大,使電感L1的電感增大,并使常閉開關K1在電感L1吸附下開啟,致使礦燈電路中的主電流被切斷。迫使回路中的電流流經電感L2,使常閉開關在電感L2作用下保持其開啟狀態。此時,由于電感L2的工作電流極小,故使礦燈電路短路處不能產生火花,從而起到保護作用。
3、在對礦燈電源充電時,一旦礦燈短路保護器的常閉開關K1或電感L1、L2發生故障,導致電磁開關電路斷路時,仍可通過燈座,并通過由燈座、充電二極管、電源E、開關K2構成的回路對礦燈電源E進行充電。
權利要求1.一種故障下可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包括電磁開關電路,該電路分別由設置在其兩輸出端之間的常閉開關(K1)、兩電感(L1)、(L2)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兩輸出端之間并聯充電二極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故障下可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二極管由兩個二極管(D1)、(D2)組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故障下可充電的礦燈短路保護器,它包括電磁開關電路,其特點是:在電磁開關電路的兩輸出端之間并聯充電二極管。本實用新型實現后,當電磁開關電路因故障而導致斷路時,不影響礦燈電源正常充電,因而它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實用性更強的優點。
文檔編號F21V25/00GK2364611SQ9922329
公開日2000年2月16日 申請日期1999年3月31日 優先權日1999年3月31日
發明者李國臻, 郭嗣琮, 林佳驪 申請人:李國臻, 郭嗣琮, 林佳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