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新型燈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一百二十片式燈罩及其拼裝方法。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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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家居和公共環境的要求也隨著提高,燈具或路燈等用于裝飾、美化人們的生活環境已經十分普遍。
現在的燈具或路燈等一般都過于單調,外形古板不美觀,起不到裝飾生活環境的作用,有些采用貴重材料制作的燈具或路燈,如水晶燈具,由于價格昂貴,所以只有小部分人能買得起并用得起,不能廣泛使用,而且這種貴重燈具運輸麻煩,容易造成燈具的零部件在運輸過程中被損壞,傳統燈具以及滿足不了小資消費者既想少花錢又想花心思美化自己家居的要求。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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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已有的技術現狀,提供一種一百二十片式燈罩及其拼裝方法,拼裝片的倒勾部可安插在另一塊拼裝片的槽口上,該拼裝片數量和拼裝方式,從而能夠組成不同形狀或大小的燈罩。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一百二十片式燈罩的拼裝方法,
步驟一:拼裝片兩側均向右傾斜一面為正面,塑料兩側均向左傾斜一面為反面;
步驟二:將一百二十片塊拼裝片平鋪成兩部分,分別為:上外表部、下外表部和連接部,八個外表部等距離地分布在連接部上下兩側,上外表部第一、第三和第五排為一塊拼裝片并向左傾斜,上外表部第二、第三和第四排均為兩塊拼裝片,上外表部第二和第四排拼裝片均向右傾斜,第一和第四排拼裝片均為正面擺放,第二和第五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四排左側拼裝片為正面,右側拼裝片為反面,連接部為第六和第七排拼裝片均二十塊橫豎交錯排列,連接部每隔兩塊正面的拼裝片為兩塊反面的,下外表部第八、第十和第十二排為一塊拼裝片并向左傾斜,下外表部第九、第十和第十一排均為兩塊拼裝片,下外表部第八和第十排拼裝片均向右傾斜,第八和第十一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九和第十二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十排左側拼裝片為反面,右側拼裝片為正面;
步驟三:第一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二排的拼裝片倒勾部相互連接,該第一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二排后一拼裝片的槽口里,第三排拼裝片通過倒勾部均安插在第二排的拼裝片包的槽口內,其第三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二排后一塊拼裝片的倒勾部相互拼接,依此類推,第三排拼裝片一側的倒勾部與第四排拼裝片的槽口相互連接,第五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四排拼裝片的槽口內;
步驟四:第八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九排的拼裝片倒勾部相互連接,該第八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九排后一拼裝片的槽口里,第十排拼裝片通過倒勾部均安插在第九排的拼裝片包的槽口內,其第十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九排后一塊拼裝片的倒勾部相互拼接,依此類推,第十排拼裝片一側的倒勾部與第十一排拼裝片的槽口相互連接,第十二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十一排拼裝片的槽口內;
步驟五:第六排和第七排橫向的拼裝片均通過倒勾部安插在縱向拼裝片的槽口圍成一圈形成連接部,第六排反面與第七排正面的拼裝片上下相互連接;
步驟六:上外表部第五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六排反面橫向的拼裝片上,該第五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六排反面縱向的拼裝片相互連接,下外表部第八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七排反面橫向的拼裝片上,該第八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七排正面縱向的拼裝片相互連接;
步驟七:兩上外表部之間通過拼裝片相互連接拼裝,五組上外表部圍成一個上罩體,兩下外表部之間通過拼裝片相互連接拼裝,五組下外表部圍成一個下罩體;
步驟八:上罩體的第五排拼裝片與連接部相互安插拼接,下罩體的第一排拼裝片與連接部相互安插拼接,上罩體、連接部和下罩體組成球狀的罩體。
一種一百二十片式燈罩,其特征在于:罩體主要由一百二十片拼裝片組成,五組上外表部相互連接成上罩體,五組下外表部相互連接組成下罩體,第六和第七排均由二十塊拼裝片相互安插圍成連接部,罩體由上罩體、上連接部和下罩體依次拼接組成,由三部分組成一個球型的罩體,內部形成一個可放置燈泡的空腔。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主要由槽口、倒勾部和主體組成,主體上下兩側為倒勾部,主體左右兩側為槽口,倒勾部安插在槽口內,實現兩塊拼裝片相互拼裝。
上述方案,所述的槽口一側或兩側設有卡槽,卡槽向主體內側傾斜,該傾斜設計使其拼裝片的槽口與倒勾部相互卡住,彼此連接處更加牢固,避免脫落。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倒勾部外圍為圓弧狀,倒勾部兩側均為圓角,由于拼接后倒勾部處于彎曲狀態,圓弧狀的張力使其拼裝片在彎曲位置更為平穩和牢固,該圓角便于彼此間相互安插,而且避免尖角劃傷皮膚。
上述方案,所述的主體為菱形,主體上下兩邊長度比主體左右兩邊長,從而確保拼裝片在相互安插時,其中一拼裝片的倒勾部處于彎曲狀態,通過拼裝片自身的張力來扣緊在另一拼裝片的槽口。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采用透明或半透的塑料片,根據客戶需求可隨意更換,使燈罩內部的燈光通過透明的塑料片照射出來,配合不同的形狀和位置,展現出不同燈光效果。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一百二十片式燈罩的拼裝方式先通過有序地排列和擺放,再由指定方向和順序進行安插,在沒有其他連接件或固定部件的情況下,完成一百二十片式燈罩的拼裝,形成一個內部可放置發光物品的燈罩;一百二十片式燈罩采用一百二十片塊拼裝片進行拼裝完成,其拼裝片在運輸過程中,極大地減少燈罩占用空間,降低運輸成本,拼裝片制造成本低,在日常使用中不易損壞,可根據客戶需求進行替換和變形。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發明的正面式拼裝排列圖;
附圖2為本發明的步驟三拼裝圖;
附圖3為本發明的步驟五拼裝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審查委員能對本發明之目的、特征及功能有更進一步了解,茲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圖式詳細說明如下:
一種一百二十片式燈罩,其特征在于:罩體主要由一百二十片拼裝片組成,五組上外表部相互連接成上罩體,五組下外表部相互連接組成下罩體,第六和第七排均由二十塊拼裝片相互安插圍成連接部,罩體由上罩體、上連接部和下罩體依次拼接組成,由三部分組成一個球型的罩體,內部形成一個可放置燈泡的空腔。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主要由槽口、倒勾部和主體組成,主體上下兩側為倒勾部,主體左右兩側為槽口,倒勾部安插在槽口內,實現兩塊拼裝片相互拼裝。
上述方案,所述的槽口一側或兩側設有卡槽,卡槽向主體內側傾斜,該傾斜設計使其拼裝片的槽口與倒勾部相互卡住,彼此連接處更加牢固,避免脫落。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倒勾部外圍為圓弧狀,倒勾部兩側均為圓角,由于拼接后倒勾部處于彎曲狀態,圓弧狀的張力使其拼裝片在彎曲位置更為平穩和牢固,該圓角便于彼此間相互安插,而且避免尖角劃傷皮膚。
上述方案,所述的主體為菱形,主體上下兩邊長度比主體左右兩邊長,從而確保拼裝片在相互安插時,其中一拼裝片的倒勾部處于彎曲狀態,通過拼裝片自身的張力來扣緊在另一拼裝片的槽口。
上述方案,所述的拼裝片采用透明或半透的塑料片,根據客戶需求可隨意更換,使燈罩內部的燈光通過透明的塑料片照射出來,配合不同的形狀和位置,展現出不同燈光效果。
步驟一:拼裝片兩側均向右傾斜一面為正面,塑料兩側均向左傾斜一面為反面;
步驟二:將一百二十片塊拼裝片平鋪成兩部分,分別為:上外表部、下外表部和連接部,八個外表部等距離地分布在連接部上下兩側,上外表部第一、第三和第五排為一塊拼裝片并向左傾斜,上外表部第二、第三和第四排均為兩塊拼裝片,上外表部第二和第四排拼裝片均向右傾斜,第一和第四排拼裝片均為正面擺放,第二和第五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四排左側拼裝片為正面,右側拼裝片為反面,連接部為第六和第七排拼裝片均二十塊橫豎交錯排列,連接部每隔兩塊正面的拼裝片為兩塊反面的,下外表部第八、第十和第十二排為一塊拼裝片并向左傾斜,下外表部第九、第十和第十一排均為兩塊拼裝片,下外表部第八和第十排拼裝片均向右傾斜,第八和第十一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九和第十二排拼裝片均為反面擺放,第十排左側拼裝片為反面,右側拼裝片為正面;
步驟三:第一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二排的拼裝片倒勾部相互連接,該第一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二排后一拼裝片的槽口里,第三排拼裝片通過倒勾部均安插在第二排的拼裝片包的槽口內,其第三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二排后一塊拼裝片的倒勾部相互拼接,依此類推,第三排拼裝片一側的倒勾部與第四排拼裝片的槽口相互連接,第五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四排拼裝片的槽口內;
步驟四:第八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九排的拼裝片倒勾部相互連接,該第八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九排后一拼裝片的槽口里,第十排拼裝片通過倒勾部均安插在第九排的拼裝片包的槽口內,其第十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九排后一塊拼裝片的倒勾部相互拼接,依此類推,第十排拼裝片一側的倒勾部與第十一排拼裝片的槽口相互連接,第十二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十一排拼裝片的槽口內;
步驟五:第六排和第七排橫向的拼裝片均通過倒勾部安插在縱向拼裝片的槽口圍成一圈形成連接部,第六排反面與第七排正面的拼裝片上下相互連接;
步驟六:上外表部第五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六排反面橫向的拼裝片上,該第五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六排反面縱向的拼裝片相互連接,下外表部第八排拼裝片的倒勾部安插在第七排反面橫向的拼裝片上,該第八排拼裝片的槽口與第七排正面縱向的拼裝片相互連接;
步驟七:兩上外表部之間通過拼裝片相互連接拼裝,五組上外表部圍成一個上罩體,兩下外表部之間通過拼裝片相互連接拼裝,五組下外表部圍成一個下罩體;
步驟八:上罩體的第五排拼裝片與連接部相互安插拼接,下罩體的第一排拼裝片與連接部相互安插拼接,上罩體、連接部和下罩體組成球狀的罩體。
一百二十片式燈罩需要通過指定步驟來進行拼裝,通過以上步驟拼裝完成后,可拆出其中一張拼裝片并將燈泡或led燈等放置在燈罩的空腔內,與燈泡或led燈連接的電線穿過倒勾部相互勾合處的中心,再接通電源使其內部發光,由于拼裝片拼裝方式不同,導致燈罩呈現出不同的燈光效果。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