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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安全型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hao):2934284閱(yue)讀:237來(lai)源:國(guo)知(zhi)局
專利名稱:本質安全型手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用于危險場所的電池供電的便攜式光源。盡管該申請 發現特別應用于本質安全型手電筒,但是該申請還涉及適合用于存在 火災或爆炸危險的環境中的其他便攜式手持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電池供電的手電筒和其他便攜式照明裝置普遍存在于家庭、商業、 工業以及其他環境中。然而,電池供電的手電筒除非經特別設計否則 一般不適合用于危險場所。
危險(分類的)場所包括那些其中可燃性或易燃性材料的可點燃 濃度存在于大氣中或者可合理地料到存在于大氣中的場所。在礦山、
精煉廠和其他工業環境中有時會遇到如下情形可能存在可燃性或易 燃性大氣。
依據分類方案,危險場所可以各種方式進行分類。例如在北美洲, I級l部(Class I, Division 1 )危險場所是如下場所可燃性氣體、
蒸汽或液體的可點燃濃度能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存在、可能因為維修或 維護操作或者因為泄露而頻繁存在、或者可能因為同時使得設備成為 點燃源的設備破壞而存在。依照北美洲之外所使用的分類標準,0區 (Zone 0)危險場所是其中爆炸性氣體-空氣混合物持續存在或長期存 在的場所。
各種技術已被用來致使電設備可適合用于危險場所。 一種技術涉 及使用防爆外殼。防爆外殼被設計成經得住其內發生的爆炸并且防止 點燃該外殼周圍的易燃性材料。防爆外殼還以在足以點燃周圍材料的 溫度之下的外部溫度工作。雖然防爆外殼能很有效,但是它們往往昂 貴且實體上較大,致使它們對用于成本或實體大小是一個因素的應用 而言相對無吸引力。
另一技術涉及使用清洗換氣(purging),其中以足夠流量和正壓 向罩子(enclosure)供應保護性氣體從而把可燃性材料的濃度降低到 可接受的水平。然而,清洗換氣系統可能相對比挺復雜,并且清洗氣源可能不容易得到。
另 一技術涉及使用本質安全型電路。本質安全型電路一般被能量 限制以使得電路不能提供足夠的能量來觸發正常操作條件或故障條件 下的火災或爆炸。有時與本質安全型設備的認證結合使用的本質安全
型電路的一種定義包含于題為"Zo"/7^/ca//7 ^a/"e J/7/7ai"a^s a/^/ J5^0c/a fed j; /7ara /"or 6^e //2 67ass /, //, a"f/ Z7/V/s/on 7, ^3zai^/ow^y ^7a"/Z7e^ Z^c"/ans"的Underwriters Laboratory (UL)標準913中。根據這種定義,本質安全型電路是這樣一種電路 正常產生或在指定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火花或熱效應在[UL 913]標 準中禁止的測試條件下不能使空氣中的可燃性或易燃性材料的混合物 處于混合物最容易點燃濃度時點燃。
一種本質安全型手電筒包括三(3)個發光二極管(LED),每個 LED具有大約3. 6伏特直流(VDC)的額定正向電壓。該手電筒由三(3) 節1.5 VDC類型N電池供電,其中能量限制電阻器電串聯設置在這些 電池和LED之間。然而,這種配置的特有缺點是要求三(3)節電池來 供應LED的額定3. 6VDC正向電壓。更進一步的缺點是供應給LED的電 流是電池電壓、LED正向電壓和串聯電阻的函數。結果,由手電筒產生 的光強能隨電池放電而顯著改變。此外,這種配置相對低效地利用來 自電池的能量,以致對于給定的光輸出和操作時間而言手電筒體積相 對較大。
其他本質安全型手電筒包括由兩(2)節或三(3)節1.5VDC電池 供電的白熾、氪、氙、卣素或真空管燈泡,這些電池再次經過限流電 阻器進行電串聯連接。這種配置同樣經受光強的變化以及可用電池能 量的較低效利用之苦。雖然這些燈泡能以由僅兩(2)節電池供應的電 壓進行工作,但是它們不是很適合用于本質安全型應用場合。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各個方面應對這些問題以及其他問題。
根據一個方面, 一種本質安全型手電筒包括電池容納區域,其 容納兩節或更少節大體圓柱形電池;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和轉換器 電路,其把來自兩節或更少節電池的電能轉換為一種適合于對至少第 一發光二極管供電的形式,其中該手電筒對于危險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根據另一方面, 一種本質安全型電池供電的手電筒包括第一光源、 電池容納區域和本質安全型有源電路,該有源電路使用來自容納在電 池容納區域中的電池的能量來對光源供電。
根據另一方面, 一種方法包括從設置在手電筒的電池容納區域 中的電池中接收電能;和使用本質安全型有源電路來把接收自電池的 電能供應到手電筒的第一光源。
根據另一方面, 一種人便攜式發光設備包括電池容納區域,其 適于容納至少第一電池;用戶可操作控制裝置;發光二極管光源;和 本質安全型閉環控制電路裝置,其可操作地連接到用戶控制裝置以使 用來自至少第一電池的能量來選擇性地對光源供電。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閱讀和理解所附描述后會認識到本申請的更 多其他方面。


本申請是以示例方式而不限于附圖中的圖示來說明的,在附圖中 相似的附圖標記指示類似的部件,且其中 圖l是手電筒的橫截面圖。 圖2是第一電路的示意圖。 圖3是第二電路的示意圖。 圖4描繪了操作手電筒的方法。 圖5描繪了能量轉換器。
圖6A、 6B、 6C、 6D和6E描繪了若干能量轉換器。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圖1,本質安全型手電筒100包括大體圓柱形外殼101,該外 殼限定電池容納區域108,該電池容納區域被配置成容納第一 llOi和 第二1102電池,諸如大體圓柱形D號(size)電池。如圖所示,該外 殼包括大體圓柱形主體102、第一端帽104和第二端帽106。這些端帽 104、 106例如經過螺紋126、 128而#1可拆卸地附著到主體102上。
該手電筒100還包括諸如大體拋物線的反射器112和透鏡114的 光管理系統、電路板116以及諸如一個或多個發光二極管(LED)的光
8源118,這些LED如圖所示由第二端帽106承載。諸如按鈕通/斷開關 的用戶可操作開關120允許用戶隨心所欲地控制手電筒110的操作。 如圖1所示,開關120經過柔性開關罩122來致動。
電池110、開關120和電路板116被配置成一種適合用于危險場所 的本質安全型電路,并且通過該本質安全型電路,來自電池110的能 量被用來選擇性地點亮光源118。
現在轉向圖2,該電路包括諸如直流-直流(DC-DC )轉換器電路 202的有源電路202。被配置成電容性電荷泵的轉換器電路202使用電 荷泵電容器C。pl、 "2來把電池110提供的能量轉換成一種適合于供電 光源118的形式。雖然采用電容性能量存儲的轉換器電路202尤其適 合于本質安全型應用,但是也可以實施電感性或其他能量轉換部件。
因為這些電池通常能夠供應足以致使手電筒100達到非本質安全 的能量,所以諸如熔斷器Fi和限流電阻器Rt的能量限制器被電串聯設 置在這些電池110和轉換器電路202的輸入V^之間。熔斷器Fi和限流 電阻器l協同操作以限制可用能量,以致正常操作期間或在故障條件 下產生的任何火花或熱效應都不能使空氣中的可燃性或易燃性材料的 混合物處于混合物最容易點燃濃度時點燃。能量限制器應當盡可能接 近電池容納區域108,并且必要的電連接124應當被適當地隔開并絕緣 以便防止或另外降低短路、開路或其他故障的可能性。
光源118連接到電荷泵202的輸出V。ut。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光源 118是1瓦(W)白色LED。這種LED —般具有近似3. 6 VDC的額定正 向電壓(規格界限一般從大致3 VDC變化到4 VDC )和近似350毫安(mA) 的工作電流。手電筒IIO由兩(2)節串聯連接的堿性原電池供電,每 節電池具有1.5 VDC的額定開路輸出電壓的情況下,電荷泵的額定開 路輸入電壓大約為3 VDC。兩節串聯連接的具有1. 2VDC的額定開路輸 出電壓的金屬氫化物鎳(NiMH) 二次電池同樣提供額定電壓2. 4VDC。 注意,轉換器電路202被有利地配置成具有輸入動態范圍,這就適合 與任一化學產品(chemistry) —起使用并且適應當電池100凈皮裝入和 /或發生放電時出現的輸入電壓下降。無論哪種情況,轉換器202通常 都用作增壓或升壓轉換器。
反饋電阻器Rfb與光源118串聯連接。該電阻器RM向轉換器電路 202提供反饋信號VFB,這就實現了一種閉環控制電路,該閉環控制電路按照需要來改變平均輸出電壓V贈以將LED電流I環維持在期望的工 作電流上。在這種意義上,轉換器202能被認為是作為電流源而進行 工作。
這種布置的一種優點是它易于改善光源118性能差異以及電池輸 出電壓變化的影響,尤其隨著電池110放電會發生輸出電壓變化。本 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會意識到雖然由光源118提供的照度是LED電 流I,的函數,但是轉換器不必起理想電流源作用。
該電路還包括諸如0. 01|liF陶覺電容器的去耦合電容器Ci、 &以及 諸如1.0微法(pF)電解電容器的濾波電容器C2。
用于轉換器電路202的適合電荷泵是可得自馬來西亞的 BlueChips Technology of Selangor Darul Ehsa 公 司 (www. bluechipstech. com)的BCT3511S DC/DC轉換器集成電路(IC)。 在本質安全型電路適合用于按照UL913標準的I級1部A、 B、 C及D 組(Group)場所的情況下,適合熔斷器Ft是極快動作的封裝750 mA 熔斷器,諸如可得自美國伊利i若斯州的Littlefuse Company of Des Plaines 乂A司(www.littlefuse.com)的263系列炫斷器。適合電阻 器Rl是0. 25歐姆(Q) +/-5%、 1瓦(W)電阻器。還要注意,應當選 擇各種元件的熱特性以致在故障條件下的溫度上升不足以使可燃性或 易燃性材料點燃。內部接線和其他連接也應當被適當地絕緣并隔開。 關于熱問題、電抗性元件值、間距等等的一個指導源是已知的UL 913 標準。
考慮各種備選方案。手電筒100可被設計成對于其他級、部或組
(例如n或ni級、2部、b-g組等等)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手電筒100還可祐j殳計成符合IEC、 ATEX/CENELEC,或其他分類標準, 例如按0、 l或2區的分類標準。
雖然上面討論關注于具有兩(2)節D號電池的手電筒和包括單個 1WLED的光源,但是可考慮其他電池類型和/或光源118。在一種變型 中,手電筒100被配置成容納兩(2)節AA號電池并且光源118包括 三(3)個72mW LED。圖3示出了適合的電路實施方式。注意,諸如 4. 7Q電阻器的鎮流電阻器Rb與毎個LED串聯放置,并且選擇反饋電阻 器IU的值以致總LED電流近似為175mA。
手電筒還可被設計成單獨或組合地容納AAA號、C號、類型N、其
10他大體圓柱形電池、棱柱形電池或紐扣型電池(coin cell )或其他電 池。還考慮其他化學產品,包括但不限于鋰離子(Li離子)、鋰-二硫 化鐵(Li/FeS2)和鎳鎘(NiCd),假設這些電池另外適合用于期望的 危險場所。手電筒IOO還可被配置成接納僅單節電池110或者三(3) 節或更多節電池110。
還可提供LED的其他數量和瓦數,同樣可提供除白色之外的顏色。 示例包括青色、綠色、琥珀色、橘紅色和紅色。還可電串聯連接兩(2) 個或更多個LED。
雖然上面討論關注于具有大體圓柱形形狀因素的手電筒100,但是 還考慮其他形狀因素。例如,手電筒可被配置成燈籠式手電筒或可穿 戴燈。在一種變型中,手電筒100包括用于把手電筒附著到衣服的腰 帶或其他物品上的夾子或鉤環(Carabineer)。在又一變型中,手電 筒100 ;故配置成頭燈(例如作為頭盔的一部分,諸如安全帽)或者連 接到戴在用戶頭四周的頭帶上。手電筒100還可包括一個或多個便于 把手電筒放置到適合表面上的平坦表面。它還可包括適合夾具、支架、 切口及環形緊固件、磁鐵或者其他用于把手電筒100選擇性地附著到 外部環境中的物體上的緊固件。
手電筒100還可被配置成產生不同于光束,例如提供區域光。它 還可包括一個以上獨立可控的光源118、電池110和/或電路202。因 而,例如, 一個光源118可提供光束而另一個用作區域光。手電筒還
(distress )或信號光的光源118。可通過例如經由電位計、開關或其
他用戶可操作的亮度控制裝置來改變其反饋電阻RFB的值,來改變由光 源118提供的光強。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強度基本上是連續可變的。 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強度在三個或更多個級別之間可變,例如在關閉 狀態和兩(2)個或更多個照亮條件之間可變。在光源118包括多個LED 的情況下,照度還可通過選擇性地對LED中的一個或多個供電來改變。
還考慮其他轉換器202實施方式。例如,轉換器202可利用其他 DC-DC轉換器IC、分立電路或其組合來實施。還要注意,可省略濾波 電容器C2,尤其在轉換器電路102的開關頻率足夠快以致LED輸出的 任何最終閃爍不會察覺或另外可接受的情況下可省略濾波電容器C2。
還考慮其他轉換器布局。在Spartano等人于2006年9月19日提交的題為 "Sa/e 尸ofrered /We, 5^/7/7/_p" 的
共同擁有的美國專利申請序號11/523157中討論了額外的電路。
轉換器可被配置成電壓源、電流源或者配置成具有適合于供電裝 置電路的其他輸出特性。注意,轉換器不需要起理想電壓源或電流源 作用。因而,轉換器110通常被設計成具有可與裝置電路的要求相兼 容的等效串聯或并聯電阻(視情況而定)。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并參照圖5,能量轉換器包括電荷泵、 一個或 多個半導體開關或其他開關504和控制器506,其中電荷泵包括一個或 多個電荷泵電容器502。在提供能量轉換器輸出的閉環控制的情況下, 把反饋信號508提供給控制器506。
圖6A描繪了尤其適合于需要降壓轉換情形下的電荷泵。如圖所示, 電荷泵包括電荷泵電容器602、諸如電容器604的輸出能量存儲裝置、 控制器606和半導體開關608。控制器606使開關608在第一狀態(圖 6A所示)和第二狀態之間改變,在第一狀態時電荷泵電容器602從電 池接收能量而在第二狀態時來自電荷泵電容器602的能量被傳遞到輸 出電容器604。控制器606還可包括基于輸出電壓或電流的測量值來調 整開關608的操作的控制電路。盡管開關608被圖示為單刀雙擲(SPDT) 開關,但開關608也可以使用半導體或其他起單刀單擲(SPST)開關 作用的裝置來實施。
圖6B示出了作為電流源操作的電荷泵。如圖所示,該電路包括快 速(flying )電荷泵電容器602、輸出電容器604和多個開關608^ 6082、 6083、 6084。當開關6083、 6084閉合而開關608i、 6082打開(圖6B所 示)時,來自電荷泵電容器602的能量被傳遞到裝置電路側;當開關 608!、 6082閉合而開關6083、 6084打開時,快速電容器602被充電。諸 如與裝置電路650電串聯連接的電流感測電阻器610的測量設備提供 指示裝置電路電流的反饋信號。控制器606包括控制電路612和振蕩 器614,它們協同操作以控制開關608的操作從而提供期望的電流輸 出。
圖6C示出了作為調節的升壓轉換器操作的電荷泵。如圖所示,該 電路包括第一 602i和第二 6022快速電荷泵電容器、輸出電容器604和 多個開關608" 6082、 6083、 6084、 6085、 6086、 6087,它們^皮配置為倍 壓器。當電容器602連接到輸出側(如圖6C所示)時,電容器602被
12電串聯連接;當電容器602連接到輸入側時,電容器602被電并聯連 接。這種配置提供了高至大約兩(2)倍的升壓。控制器606包括控制 電路612和振蕩器614。如圖所示,控制器612接收指示轉換器110 輸出電壓的反饋信號308。控制電路612和振蕩器614協同操作以控制 開關608的操作從而提供期望的輸出電壓。注意,分壓器還可以通過 當電容器連接到輸入時串聯連接電容器而當電容器連接到輸出時并聯 連接電容器來實施。
圖6D示出了作為反相升壓轉換器操作的電荷泵。如圖所示,該電 路包括多個快速電荷泵電容器602n、輸出電容器604、多個開關608n 和控制器606。如所配置的,電路提供高至近似負n倍的升壓。控制器 606提供期望的輸出調節(若有的話)。
圖6E示出了提供多種操作模式的電荷泵。如圖所示,該電路包括 第一 602i和第二 6022快速電容器、輸出電容器604和多個開關608卜9 和控制器606。在一種模式中,輸入通過閉合開關608t和6085而直接 連接到輸出。在另一模式中,該電路作為降壓轉換器操作。更具體地, 開關608x和608/以與上面關于圖6A所描述的方式類似的方式進行操作 以便提供期望的輸出。在另一模式中,電容器602在交變的時鐘相位 中進行充電以致轉換器起倍壓器作用。在第一時鐘相位中,第一電容 器602i經過開關6083和6084被連接到輸入,而笫二電容器6022;故疊加 (stack)在輸入的頂部并經過開關6085和6086而連接到輸出。在第二 時鐘相位中,第二電容器6022經過開關608i和6082-故連接到輸入,而 第一電容器602j皮疊加在輸入的頂部并經過開關6087和6088而連接到 輸出。在又一模式中,該電路起高至一倍半(l. 5x )電壓轉換器作用。 在這種實施方式中,電容器602被串聯連接用于充電而被并聯連接用 于把能量傳遞到輸出。在又一模式中,電容器602被并聯連接用于充 電而被串聯連接用于把能量傳遞到輸出以致該電路起電壓三倍器作 用。
期望的操作模式可基于反饋信號508由控制器606進行動態選擇。 這種實施方式在如下情形中尤其有吸引力裝置電路的操作特性可基 于環境條件或另外隨時間變化而變化;或者期望解決例如隨電池放電 而引起的輸入電壓的變化。雖然被描述為一種具有多種動態可選擇操 作才莫式的電路,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認識到該電路可被配置為提供所描述的模式中的僅一個或子集。
還要注意,開關120還可位于電池110的負側。開關120還可被 實施為滑動、撥動、搖臂、旋轉或其他開關。
現在將針對圖4描述手電筒IOO的操作。在402,電能接收自設置 在手電筒的電池容納區域108中的一節或多節電池。在404,電路202 把能量從電池(一節或多節)供應到光源118。在406,手電筒100在 危險場所中進行工作。在步驟608,在諸如元件失效或短路的故障條件 的情況下,熔斷器Fi和限流電阻器RJ艮制可用能量。
參照優選實施例描述了該發明。當然,其他人在閱讀和理解前面 描述之后會容易想到修改和變更。意圖是該發明要解釋成包括所有這 種修改和變更,只要它們落入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本質安全型手電筒,包括電池容納區域(108),其容納兩節或更少節大體圓柱形電池(110);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118);轉換器電路(116),其把來自兩節或更少節電池的電能轉換為一種適合于對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118)供電的形式,其中該手電筒對于危險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中兩節或更少節電池(110) 是額定1. 2或1. 5VDC電池并且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118 )具有大約3 VDC和4 VDC之間的正向電壓。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手電筒,其中向轉換器電路(116) 提供的能量被限制以使得該手電筒對于在如下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 質安全的可燃性氣體、蒸汽或液體的可點燃濃度能在正常操作條件 下存在、可能因為維修或維護操作或者因為泄露而頻繁存在、或者可 能因為同時使得設備成為點燃源的設備破壞而存在。
4. 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轉換器電路 (116)包括電容性電壓轉換器(202 )。
5. 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轉換器電路 (116)包括電容性電荷泵(202 )。
6. 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轉換器電路 (116)接收對經過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118)的電流加以指示的信號。
7. 如權利要求l-6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具有大 體圓柱形外部形狀因素。
8.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包括反射器(112), 該反射器反射由至少第一發光二極管(118)產生的光,并且該手電筒 生成光束。
9.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提供區 域光。
10. 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電池容納區 域(108 )容納2節D號電池。
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電池容納區域(108)容納2節AA號電池并且該手電筒包括多個發光二極管(118)。
12. 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手電筒,包括用于把由至少 一個發光二極管(118)產生的光強改變為至少第一非照亮級別、第一 照亮級別和第二照亮級別的用戶可操作裝置(120, RFB)。
13. —種本質安全型電池供電的手電筒,包括第一光源(118)、 電池容納區域(108)和本質安全型有源電路(116),該有源電路使 用來自容納在電池容納區域(108)中的至少第一電池(110)的能量 來對光源(118)供電。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光源(118)包括發光 二極管并且該電池容納區域(108 )容納具有大約1. 2到1. 5 VDC的額 定電壓的電池(110)。
1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電路(116)限制來自至 少第一電池(110)的能量,以致如果發生手電筒故障,則該手電筒對 于危險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危險場所是其中可燃性 氣體、蒸汽或液體的可點燃濃度長時期或持續存在的場所。
17.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轉換器電路(116)包括 電荷泵升壓轉換器(202 )。
18.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轉換器電路(116)起電 流源作用。
19. 如權利要求18中所述的裝置,其中用戶可把由電流源供應的 電流調整為至少第一值、第二值和第三值。
20.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包括第二光源 (1182),且其中該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是用戶可獨立操作的。
21.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被配置成頭燈。
22.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包括頭帶。
23.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手電筒提供區域光。
2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包括用于把手電筒選擇性地附 著到外部環境中的固定位置的緊固裝置。
2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光源(118)包括單個固。
26.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有源電路包括無源電氣元件。
27. 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手電筒,其中該無源電氣元件包括電容器。
28. —種方法,包含從設置在手電筒的電池容納區域(108)中的電池(110)中接收 電能;使用本質安全型有源電路(116)來把接收自電池(110)的電能 供應到手電筒的第一光源(118)。
29.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手電筒對于I組I部危險 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30.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手電筒對于0區危險場所 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31.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光源(118)包括第一白 色發光二極管。
32.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光源(118)包括第二和 第三發光二極管。
33.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包括從AAA、 AA、 C或D號電池中接收電能。
34.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包括從兩節或更少節電 池(110)中接收電能。
35.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包括從四節或更多節電 池(110)中接收電能。
36.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包括使用第一光源(118)來生 成光束。
37.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包括把手電筒附著到衣服物品上。
38.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包括 使用第一光源(118J來照亮物體; 使用手電筒的第二光源(1182)來信號通知遇險狀況。
39.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包括把手電筒戴在人用戶的頭上。
40.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手電筒是人便攜式手電筒, 并且該方法包括把手電筒攜帶到期望的場所、把手電筒固定附著到期 望的場所處的物體上以及從物體上拆卸手電筒。
41. 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包括在該手電筒的工作期間,測量向第一光源(118)供應的電流; 使用電流的測量值來調整向光源(118)供應的電流。
42. —種人便攜式發光設備,包含電池容納區域(108),其適于容納至少第一電池(110); 用戶可操作控制裝置(120); 發光二極管光源(118);本質安全型電荷泵(202 ),其可操作地連接到用戶控制裝置(120) 并且使用來自至少第一電池(110)的能量來選擇性地對光源(118) 供電。
4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設備,包括燈籠式手電筒外殼。
全文摘要
一種本質安全型手電筒(100)包括外殼(100)、電池容納區域(108)、電源電路(202)和光源(118)。電源電路(202)使用來自容納在手電筒(100)的電池容納區域(110)中的電池(110)的能量來對電路(118)供電。手電筒(100)的電路被能量限制以使得手電筒對于危險場所中的使用而言是本質安全的。
文檔編號F21L4/02GK101517307SQ200780034877
公開日2009年8月26日 申請日期2007年9月18日 優先權日2006年9月19日
發明者D·斯帕塔諾, P·F·霍夫曼 申請人:永備電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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