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包括設置于襯底基板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各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的表面具有預設夾角的反射面,預設夾角為銳角。由于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的表面呈銳角的反射面,反射面將陣列基板表面反射光線的反射方向調節至可利用的環境光范圍內。因此,當陣列基板應用于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時,可有效提高環境光的利用率,進而提升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反射率,保證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亮度。
【專利說明】
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尤指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0002] 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利用周圍的光線反射顯示 圖像,與具有背光源的透射型LCD相比,反射型LCD具有對比度高、功耗低、機身薄以及重量 輕等優點。因此,反射型LCD被越來越多地應用于諸如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個人數 字助理等便攜式電子終端。
[0003] 圖1是現有反射型LCD利用散射膜實現圖像顯示的主要光線路徑示意圖。如圖1所 示,環境光從折射率m約為1的空氣中入射到A所示的折射率n 2約為1.5的反射型LCD,經反射 膜反射至± δ范圍內,±δ范圍內的光線再從反射型LCD出射至空氣中的±ε范圍內,由此在 屏幕上顯示圖像,其中角δ為22.5度,角ε為35度。由于散射膜對光的散射能力為±10度,因 此在±£范圍內的光利用率約為29.3%。但是,在環境光從空氣中入射到反射型LCD,經反射 膜反射至± n范圍內時,±n范圍內的光由于發生全反射不能從反射型LCD出射至空氣中,屏 幕上也就不能顯示圖像,即土η范圍內的光不能夠被有效利用,其中角η取值為22.5度至90 度。由于±11范圍內的光不能夠被有效利用,這會導致反射型LCD的顯示亮度不足。因此,為 了提高顯示亮度,亟需提高反射型LCD對環境光的利用率,提升反射型LCD的反射率,力求縮 小光損耗,反射幾乎所有的光或盡可能多的光以實現反射型LCD的最佳功能。
【發明內容】
[0004] 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用以 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反射型LCD對環境光的利用率低,導致反射型LCD的顯示亮度不足的 問題。
[0005] 因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陣列基板,包括:襯底基板,以及設置于所述襯底基 板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各所述反射結構具有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具有預設 夾角的反射面,所述預設夾角為銳角。
[0006]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所述反射面 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滿足以下條件:與垂直于所述襯底基板表面的法線 的夾角在22.5度至42度范圍內的入射光,經過所述反射面的反射后出射光與所述法線的夾 角在0度至22.5度范圍內。
[0007]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所述反射面 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在7.5度至12.5度之間。
[0008]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所述反射面 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在10度至11度之間。
[0009]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各所述反射 結構相對于垂直于所述襯底基板表面的中心軸呈軸對稱分布。
[0010]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所述反射結 構為凹狀金字塔結構或圓錐結構。
[0011]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各所述反射 結構為具有一個反射斜面的非對稱結構。
[0012]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還包括:位于 所述襯底基板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亞像素;
[0013] 一個所述反射結構與至少一個所述亞像素一一對應設置;或,至少一個所述反射 結構與一個所述亞像素一一對應設置。
[0014] 在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各所述反射 結構設置于所述亞像素背離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或,各所述反射結構設置于所述襯底基 板背離所述亞像素的表面。
[0015]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包括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 陣列基板,以及與所述陣列基板相對而置的對向基板。
[0016] 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反射型液晶 顯示面板。
[0017] 本發明有益效果如下:
[0018]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包括設置 于襯底基板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各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的表面具有預設 夾角的反射面,預設夾角為銳角。由于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的表面呈銳角的反射面,反 射面將陣列基板表面反射光線的反射方向調節至可利用的環境光范圍內。因此,當陣列基 板應用于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時,可有效提高環境光的利用率,進而提升反射型液晶顯示 面板的反射率,保證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亮度。
【附圖說明】
[0019] 圖1為現有技術中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主要光線路經示意圖;
[0020]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陣列基板的示意圖之一;
[0021]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陣列基板的示意圖之二;
[0022]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陣列基板的示意圖之三;
[0023]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結構的光學幾何示意圖;
[0024]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面的光線角度關系示意圖;
[0025] 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結構反射亞像素的示意圖之一;
[0026] 圖8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結構反射亞像素的示意圖之二;
[0027]圖9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結構反射亞像素的示意圖之三;
[0028]圖10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反射結構反射亞像素的示意圖之四。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 置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地說明。
[0030]附圖中各部件的形狀和大小不反映陣列基板的真實比例,目的只是示意說明本發 明內容。
[0031]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陣列基板,如圖2至圖4所示,包括:襯底基板1,以及設置于 襯底基板1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2,各反射結構2具有與襯底基板1的表面具有預 設夾角r的反射面a,預設夾角r為銳角。
[0032]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由于反射結構2具有與襯底基板1的表面呈 銳角的反射面a,反射面a將陣列基板表面反射光線的方向調節至可利用的環境光范圍內, 因此,當陣列基板應用于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時,可有效提高環境光的利用率,進而提升反 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反射率,保證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亮度。
[0033]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如圖5所示,反射面a與襯 底基板1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r滿足以下條件:與垂直于襯底基板1表面的法線的夾角h 在22.5度至42度范圍內的入射光,經過反射面a的反射后出射光與法線的夾角12在0度至 22.5度范圍內。即利用反射面a將圖1中所示的角β范圍內不能夠利用的光調節到角δ范圍 內,轉化為能夠利用的光,從而提高環境光的利用率,進而提升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反射 率,增強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亮度,其中角S為22.5度,角β取值為22.5度至42度。 [00 34]具體地,如圖6所示,角1'、角;[1與角丨2滿足關系式:丨2 = 21-;[1,其中角1'在0度至22.5 度范圍內取值,Ρ斜線對應角r取值為22.5度,q斜線對應角r取值為0度,由ρ斜線至q斜線,角 r依次減小2.5度,對應形成不同的斜線。在角r取0度至22.5度范圍內的數值時,反射面a可 以將取值為22.5度至42度的角h范圍內的光調節至取值為0度至22.5度的角i 2范圍內,即調 節至圖6中B所示的可利用光范圍。
[0035]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如圖6所示,反射面a與襯 底基板1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r在7.5度至12.5度之間。在預設夾角r取7.5度至12.5度之 間的數值時,反射面a可將22.5度至42度范圍內的大部分不可利用的光調節至0度至22.5度 可利用光的范圍內,有效提高了環境光的利用率。
[0036]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為使環境光的利用率得 到進一步提高,如圖6所示,反射面a與襯底基板1的表面之間的預設夾角r在10度至11度之 間。在預設夾角r取10度至11度之間的數值時,反射面a可將22.5度至42度范圍內的幾乎全 部不可利用的光調節至0度至22.5度可利用光的范圍內,使得環境光的利用率得到大幅度 提升,從而提升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約3倍反射率,極大的增強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 的顯不殼度。
[0037]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為了使垂直于襯底基板1 表面的法線兩側的在,各反射結構2可以相對于垂直于襯底基板1表面的中心軸呈軸對稱分 布。例如反射結構2可以為凹狀金字塔結構或圓錐結構。
[0038]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反射結構2也可以設置為 非對稱結構,例如如圖4和圖5所示,反射結構2可以為具有單一反射斜面a的反射結構。相比 較采用對稱結構的反射結構2,非對稱結構的制作工藝更加簡單,有利于生產制作。
[0039]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還包括位于襯底基板1上 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亞像素3,,具體地,一個反射結構2可以與至少一個亞像素3--對應 設置;或,至少一個反射結構2也可以與一個亞像素3--對應設置。例如,以三個亞像素3為 一組形成一個像素為例,則一個反射結構2可以與一個像素對應設置。又如,一個亞像素3可 以對應設置多個反射結構2,還可以一個亞像素3對應設置一個反射結構2,如圖7至圖10所 不。
[0040] 具體地,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反射結構2為凹狀金字塔結構或 圓錐結構時,如圖8所示,反射結構2的底邊m、反射結構2的截面高h以及反射結構2的反射面 a與襯底基板1的表面的預設夾角r可以滿足如下關系式:
=以反射結構2與亞像素 3-一對應設置為例,如圖7所示,反射結構2的底邊m的長度等于亞像素3的線寬d,若亞像素 3的線寬d為bym,則反射結構2的高h為
[0041] 在具體實施時,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中,如圖9所示,各反射結構2 可以設置于亞像素3背離襯底基板1的表面,即在制作完亞像素3的圖形后,直接在亞像素3 的圖形上制作反射結構2的圖形;或者,如圖10所示,各反射結構2也可以設置于襯底基板1 背離亞像素3的表面,即在襯底基板1的一側制作完亞像素3的圖形后,在襯底基板1的另一 側制作反射結構2的圖形,此時,為使反射結構2的物理結構及機械性能得到穩定,一般會在 襯底基板1和反射結構2之間的空隙處設置填充物4。
[0042]基于同一發明構思,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包括本發 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以及與陣列基板相對而置的對向基板。該反射型液晶顯示 面板可以被用于手機、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個人數字助理等便攜式電子終端。該反射型 液晶顯示面板的實施可以參見上述陣列基板的實施例,重復之處不再贅述。
[0043]基于同一發明構思,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本發明實施例提 供的上述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該顯示裝置可以為:手機、平板電腦、電視機、顯示器、筆記 本電腦、數碼相框、導航儀等任何具有顯示功能的產品或部件。該顯示裝置的實施可以參見 上述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實施例,重復之處不再贅述。
[0044]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上述陣列基板、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及顯示裝置,包括襯底 基板,以及設置于襯底基板上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各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 的表面具有預設夾角的反射面,預設夾角為銳角。由于反射結構具有與襯底基板的表面呈 銳角的反射面,反射面將陣列基板表面反射光線的反射方向調節至可利用的環境光范圍。 因此,當陣列基板應用于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時,可有效提高環境光的利用率,進而提升反 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反射率,保證了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的顯示亮度。
[0045]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發明的精 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發明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發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 之內,則本發明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
【主權項】
1. 一種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包括:襯底基板,以及設置于所述襯底基板上的呈陣列 排布的多個反射結構,各所述反射結構具有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具有預設夾角的反射 面,所述預設夾角為銳角。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面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 的預設夾角滿足以下條件:與垂直于所述襯底基板表面的法線的夾角在22.5度至42度范圍 內的入射光,經過所述反射面的反射后出射光與所述法線的夾角在〇度至22.5度范圍內。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面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 的預設夾角在7.5度至12.5度之間。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面與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之間 的預設夾角在10度至11度之間。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反射結構相對于垂直于所述襯底 基板表面的中心軸呈軸對稱分布。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結構為凹狀金字塔結構或圓錐 結構。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反射結構為具有一個反射斜面的 非對稱結構。8. 如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襯底基板上 的呈陣列排布的多個亞像素; 一個所述反射結構與至少一個所述亞像素一一對應設置;或,至少一個所述反射結構 與一個所述亞像素 對應設置。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陣列基板,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反射結構設置于所述亞像素背離 所述襯底基板的表面;或,各所述反射結構設置于所述襯底基板背離所述亞像素的表面。10. -種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陣列基 板,以及與所述陣列基板相對而置的對向基板。11. 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反射型液晶顯示面板。
【文檔編號】G02F1/1335GK106094325SQ201610685352
【公開日】2016年11月9日
【申請日】2016年8月18日 公開號201610685352.4, CN 106094325 A, CN 106094325A, CN 201610685352, CN-A-106094325, CN106094325 A, CN106094325A, CN201610685352, CN201610685352.4
【發明人】祝明, 楊澤洲, 黃應龍
【申請人】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