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文具類,具體涉及一種鋼筆。
現在所用的鋼筆在吸墨水時必須將筆管外套卸下方可進行,使用既不方便,又容易使鋼筆及人手沾上墨水。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無需將筆管卸下即可吸墨水的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從而使鋼筆吸墨水時既方便又干凈。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包括筆頭、筆膽、筆膽簧片、筆管外套以及筆帽等部分,其特征在于筆膽簧片上設有向外突起的斜面部分,相應地筆管外套內設有可沿筆身上下滑動的筆管內套,筆管內套可沿簧片斜面作相對運動,同時在筆管外套的尾部設有帶動筆管內套上下滑動的活動段。
采用上述設計的鋼筆在吸墨水時無需將筆管外套卸下,只需以鋼筆外部活動段的機械運動,帶動筆管內套在筆管外套內沿筆身上下滑動,通過筆膽簧片上突起斜面的配合作用,形成對鋼筆筆膽的擠壓和還原,以而達到排出筆膽內空氣并吸入墨水的目的,使得鋼筆吸墨水時既方便又干凈。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來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1所示實施例是以左右反復旋轉筆套尾部的活動段來帶動筆管內套上下滑動的該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包括筆頭(1)、筆膽(2)、筆膽簧片(3)、筆管外套(5)以及筆帽等部分,筆膽簧片(3)上設有向外突起的斜面(4)部分,可以是單面突起或雙面突起,斜面也可以是平面或曲面;筆管外套(5)內設有筆管內套(6),筆管內套(6)和筆管外套(5)之間有凹凸滑槽,使得筆管內套只能在筆管外套內沿筆身上下滑動而不能轉動;同時在筆管外套(5)的尾部設有活動段(7),該活動段與筆管外套之間有卡槽,使得活動段(7)能夠自由旋轉而不脫落;活動段(7)內腔與筆管內套(6)的上部通過螺紋連接。這樣筆管尾部的活動段(7)左右反復轉動時,就帶動筆管內套(6)沿筆身上下往復運動,并且筆管內套(6)可沿簧片斜面(4)作相對運動。當筆管內套(6)在最上部原始位置時,筆膽簧片(3)由于自身的彈性在筆管內處于松弛狀態,筆膽(2)也處于原始放松狀態;當旋轉活動段(7)使筆管內套向下運動,套住并壓迫筆膽簧片的突起斜面(4)處,就會造成筆膽簧片(3)向里擠壓筆膽,從而排出筆膽(2)內的空氣。當反向旋轉活動段使筆管內套向上滑動恢復原位時,筆膽簧片及筆膽也由于自身彈性而同時放松恢復原狀,于是吸入墨水。如此反復旋轉活動段數下,即可使鋼筆吸足墨水,達到方便實用的目的。
實施例2筆管外套尾部的活動段(7)與筆管內套(6)之間通過螺旋斜面配合,并且筆管內套(6)上裝有復位彈簧,其余特征都與上例相同。這樣往同一方向連續旋轉活動段(7)可使筆管內套周期性地沿筆身上下滑動。
實施例3筆管外套尾部的活動段(7)設計為直接帶動筆管內套(6)上下滑動的按鈕形式,筆管內套(6)上裝有復位彈簧,其余特征都與實施例1相同。
由于筆管尾部活動段不論是左右往復旋轉或是同方向連續旋轉而造成內部構件的上下運動,或者直接利用彈簧和按鈕按撳使內部構件上下運動的技術已經在圓珠筆中被廣泛普遍地運用,因此對于筆管尾部的活動段(7)如何帶動筆管內套(6)沿筆身上下運動的構造及原理就沒有必要在此詳述。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是無需拆卸筆管,即由活動的筆管內套通過斜面擠壓筆膽簧片,從而方便自動地吸入墨水。
權利要求1.一種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包括筆頭(1)、筆膽(2)、筆膽簧片(3)、筆管外套(5)以及筆帽等部分,其特征在于筆膽簧片(3)上設有向外突起的斜面(4)部分,相應地筆管外套(5)內設有可沿筆身上下滑動的筆管內套(6),筆管內套(6)可沿簧片斜面(4)作相對運動,同時在筆管外套(5)的尾部設有帶動筆管內套(6)上下滑動的活動段(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其特征在于筆管外套尾部的活動段(7)與筆管內套(6)之間通過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其特征在于筆管外套尾部的活動段(7)與筆管內套(6)之間通過螺旋斜面配合,并且筆管內套(6)上裝有復位彈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其特征在于筆管外套尾部的活動段(7)為直接帶動筆管內套(6)上下滑動的按鈕,筆管內套(6)上裝有復位彈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免拆卸自動吸水鋼筆包括筆頭、筆膽、筆膽簧片、筆管外套以及筆帽等部分,其特征在于筆膽簧片上設有向外突起的斜面部分,相應地筆管外套內設有可沿筆身上下滑動的筆管內套,筆管內套可沿簧片斜面作相對運動,同時在筆管外套的尾部設有帶動筆管內套上下滑動的活動段。此鋼筆在吸墨水時無需將筆管外套卸下,即可以鋼筆外部活動段的機械運動帶動筆管內套上下運動,繼而由活動的筆管內套通過斜面擠壓筆膽簧片,達到吸入墨水的目的,既方便又不易弄臟手和筆。
文檔編號B43K5/00GK2472947SQ0122077
公開日2002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01年4月6日 優先權日2001年4月6日
發明者黃若軒 申請人:黃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