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層樓房火災救生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消防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高層樓房失火或遇緊急狀況能夠救生的消防設備。
高層樓房一旦發生火災,樓道堵塞,濃煙卷著烈火,樓內人員難以逃出。為此燒死、燒傷以及跳樓的事件屢有發生。但至今專門用來救生的設備仍未問世。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高層樓房發生火災及遇緊急情況時能夠安全救生或自救的高層樓房火災救生機。
本實用新型的方案如下所述該實用新型包括一個設有支桿和支撐臂的固定支架、齒輪、搖把和卷揚裝置,通過一個可伸縮或折疊的救生機外殼、外殼內設置的與搖把相連接的齒輪傳動裝置帶動的卷揚裝置構成的救生機主體,及該主體外連接支撐卷揚鋼繩的固定支架來實現的。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取了所述救生機主體與固定支架等結構,不僅能可靠實現發明目的,使居住在高層樓房的居民在發生火災及其它緊急情況下確保生存。而且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經濟實用,一機多用等優點。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方案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高樓火災救生機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由
圖1所示的高層樓火災救生機是在一個設有出入門、可上下伸縮的救生機外殼1內的底部設置一個由搖把2連接固定的主動齒輪和與該齒輪相嚙合的被動齒輪組成的傳動裝置3,該傳動裝置3的輸出軸同軸連接卷揚裝置4,傳動裝置3外罩及輸出軸末端由底座支撐并固定在救生機外殼1的底部。另在窗臺固定連接固定支架5,固定支架5上設有支桿6支撐的支撐臂7,支撐臂7和固定支架5長度可調,卷揚裝置4的鋼繩8從救生機主體引出穿過支撐臂7與固定支架5牢固連接。該固定支架5連同支桿6可根據情況在建樓時一并固定在樓房窗外的墻壁上永久使用。本實用新型的搖把2還可由直流電機,減速器和蓄電池代替。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應先根據需要調整好固定支架5和支撐臂7的長度當人進入救生機主體內關上出入門和鎖扣,救生機主體內設固定座位可坐立,旋動搖把2救生機主體即可上升或下降,不搖動即刻停止升降而不滑動、安全性能可靠。該機除在緊急情況使用外,平時尤其在冬季可作為儲藏室存放物品,還可用來提升重物等等。
權利要求1.一種高層樓房火災救生機,包括卷揚裝置(4)、搖把(2)、齒輪組成的傳動裝置(3)和一個設有支桿(6)和支撐臂(7)的固定支架(5),其特征在于在可伸縮或折疊的救生機外殼(1)內設有與搖把(2)相連接的齒輪傳動裝置(3)帶動的卷揚裝置(4)構成的救生機主體,和該救生機主體外連接支撐卷揚鋼繩(8)的固定支架(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層樓房火災救生機,其特征在于固定支架(5)和支撐臂(7)長度可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國內外前所未有的新型消防設備它是在高樓發生火災或其它緊急情況能夠救生的高層樓房火災救生機。該機通過一個可伸縮或折疊的救生機外殼(1)、外殼(1)內設置的與搖把(2)連接的齒輪傳動裝置(3)帶動的卷揚裝置(4)構成的救生機主體及該主體外連接支撐卷揚鋼繩(8)的固定支架(5)實現的。該機填補消防史上的空白不僅能使居住在高層樓房的人們在火災時得到生存保障,且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安全性強,經濟實用,一機多用等優點。
文檔編號A62B1/02GK2346458SQ9823948
公開日1999年11月3日 申請日期1998年11月25日 優先權日1998年11月25日
發明者韓良玉, 韓軍 申請人:韓良玉, 韓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