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插銷密碼鎖,屬于插銷密碼鎖領域。
背景技術:
密碼鎖是鎖的一種,開啟時用的是一系列的數字或符號,文字密碼鎖可分為:機械密碼鎖、數字密碼鎖等等。密碼鎖的密碼通常都只是排列而非真正的組合。部分密碼鎖只使用一個轉盤,把鎖內的數個碟片或凸輪轉動;亦有些密碼鎖是轉動一組數個刻有數字的撥輪圈,直接帶動鎖內部的機械。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密碼鎖也得到了技術的提升,但是現在的鎖結構不夠結實,安裝、操作困難,需要鑰匙,而且安全性低,給使用者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插銷密碼鎖,以解決現在的鎖結構不夠結實,安裝、操作困難,需要鑰匙,而且安全性低,給使用者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的現象。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插銷密碼鎖,一種插銷密碼鎖,其特征在于:其結構包括:固定板、螺絲釘、鎖槽、限位元件、插銷組件、密碼組件、外框、連接組件、彈性元件、鋼球、基座、插銷座、固定旋口、底座、密碼調節組件,所述限位元件側設有密碼組件,所述密碼組件與限位元件連接,所述密碼組件側設有密碼調節組件,所述密碼調節組件與密碼組件連接,所述密碼調節組件側設有連接組件,所述連接組件與密碼調節組件連接,所述限位元件側設有彈性元件,所述彈性元件與限位元件連接,所述彈性元件上設有插銷組件,所述插銷組件通過彈性元件與密碼組件連接,所述連接組件下設有彈性元件, 所述彈性元件下設有鋼球,所述鋼球下設有底座,所述底座上設有插銷座,所述彈性元件通過鋼球與插銷座連接,所述底座側設有基座,所述基座與底座連接,所述連接組件上設有外框,所述外框通過連接組件與底座連接,所述底座側設有固定旋口,所述固定旋口與底座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插銷組件側設有鎖槽,所述鎖槽上設有螺絲釘,所述鎖槽通過螺絲釘與門架固定連接,所述插銷組件與鎖槽活動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鎖槽側設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通過螺絲釘與門架固定連接,所述外框通過螺絲釘與固定旋口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使用者將密碼鎖固定完成后,通過密碼調節組件便可使插銷組件伸縮,從而達到鎖的作用。本實用新型結構夠結實,安裝、操作簡單,不用鑰匙,而且安全性高,給使用者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插銷密碼鎖的結構分解示意圖;
圖中:1-固定板、2-螺絲釘、3-鎖槽、4-限位元件、5-插銷組件、6-密碼組件、7-外框、8-連接組件、9-彈性元件、10-鋼球、11-基座、12-插銷座、13-固定旋口、14-底座、15-密碼調節組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插銷密碼鎖技術方案:一種插銷密碼鎖,其結構包括:固定板1、螺絲釘2、鎖槽3、限位元件4、插銷組件5、密碼組件6、外框7、連接組件8、彈性元件9、鋼球10、基座11、插銷座12、固定旋口13、底座14、密碼調節組件15,限位元件4側設有密碼組件6,所述密碼組件6與限位元件4連接,密碼組件6側設有密碼調節組件15, 所述密碼調節組件15與密碼組件6連接,密碼調節組件15側設有連接組件8,所述連接組件8與密碼調節組件15連接,限位元件4側設有彈性元件9,所述彈性元件9與限位元件4連接,彈性元件9上設有插銷組件5,插銷組件5通過彈性元件9與密碼組件6連接,所述連接組件8下設有彈性元件9,彈性元件9下設有鋼球10,所述鋼球10下設有底座14,所述底座14上設有插銷座12,彈性元件9通過鋼球10與插銷座12連接,所述底座14側設有基座11,基座11與底座14連接,所述連接組件8上設有外框7,外框7通過連接組件8與底座14連接,所述底座14側設有固定旋口13,固定旋口13與底座14固定連接,所述插銷組件5側設有鎖槽3,鎖槽3上設有螺絲釘2,所述鎖槽3通過螺絲釘2與門架固定連接,插銷組件5與鎖槽3活動連接,鎖槽3側設有固定板1,所述固定板1通過螺絲釘2與門架固定連接,外框7通過螺絲釘2與固定旋口13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密碼調節組件15便可使插銷組件5伸縮,從而達到鎖的作用。本實用新型結構夠結實,安裝、操作簡單,不用鑰匙,而且安全性高,給使用者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 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