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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制造方法

文檔序號:2298502閱讀:326來源:國知局
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包括行人探測模塊、路面警示模塊、照明模塊以及分別與這些模塊連接的主控模塊,其中,所述行人探測模塊為設置在斑馬線一端的行人感應器,所述行人感應器為微波感應,所述路面警示模塊為設置在人流方向上斑馬線起始兩端的人行道道釘燈和設置在車流方向上斑馬線兩側的車道道釘燈,所述照明模塊為設置在斑馬線起始位置附近帶太陽能電池板的路燈。實施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裝置不受環境限制,能夠準確探測,可對車輛和行人起到雙重警示作用,很好地平衡車流量和人流量,極大的提升了通行能力,避免擁堵現象發生,同時還可消除因光線昏暗帶來的安全隱患,且節能環保。
【專利說明】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警示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面上在用的行人探測儀大多都用紅外探測,紅外探測適應的人行道必須是規則的,而且需要一個發送裝置和一個接收裝置,同時放置方式有要求,必須是相對的,這樣導致應用場合受到限制,對于弧形路面就不適用了,此外,現有的路面警示裝置僅僅關注了針對車流的警示,而對于過斑馬線的人流沒有起到很好的警示及導向作用,這樣的設計只是單方面確保了人流的通行能力,而忽略了車流,在有部分車流和人流通行量都大的斑馬線路口,加上沒有信號燈指示,行人接連不斷通過斑馬線,頻繁觸發探測器,警示燈僅僅一直針對車流進行一個警示,這樣導致車輛無法通過或通過速度極其緩慢,很容易造成擁堵現象,影響正常通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微波探測的,能夠很好的平衡人流和車流的通行能力的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包括行人探測模塊、路面警示模塊以及主控模塊,所述行人探測模塊和所述路面警示模塊分別與所述主控模塊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探測模塊為設置在斑馬線一端的行人感應器,所述行人感應器為微波感應,所述路面警示模塊為設置在人流方向上斑馬線起始兩端的人行道道釘燈和設置在車流方向上斑馬線兩側的車道道釘燈。
[0006]進一步的,還包括與所述主控模塊連接的照明模塊,所述照明模塊為設置在斑馬線起始位置附近的路燈。
[0007]進一步的,所述路燈的燈桿頂端設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通過系統電源分別與所述路燈、行人感應器、人行道道釘燈和車道道釘燈連接。
[0008]進一步的,所述人行道道釘燈和所述車道道釘燈為LED燈,通過螺釘固定在路面的小孔內。
[0009]進一步的,所述主控模塊為連著發光電路的主控芯片,所述發光電路上設有發光二極管DAl和發光二極管DA2。
[0010]實施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1、行人感應器能自動探測到行人進入和走出斑馬線區域,自動觸發路面道釘燈,通過主控芯片來控制道釘燈發光,警示行人和車輛,采用微波探測工作可靠,抗射頻干擾能力強,不受環境限制,誤報率低;
[0012]2、在行人方向和車流方向上均設有道釘燈,既能對車輛起到警示作用,保證行人安全,又能及時提醒行人注意通行,這種雙重警示,能很好平衡車流量和人流量,極大的提升了通行能力,避免擁堵現象發生;
[0013]3、照明模塊能對夜間視覺環境較差的斑馬線區域進行獨立照明,從而消除因光線較差引起的安全隱患,同時采用太陽能與交流電兩種方式對路燈、道釘燈以及行人感應器進行供電,在保證能持續工作的同時,既節能又環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原理框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簡易示意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主控芯片發光電路圖;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太陽能電池板充電放電電路圖。
[0018]圖中:1、主控模塊;2、行人探測模塊;3、路面警示模塊;4、照明模塊;5、行人感應器;6、人行道道釘燈;7、車道道釘燈;8、路燈;9、主控芯片;10、充電電路;11、放電電路。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將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主控模塊1、行人探測模塊2、路面警示模塊3以及照明模塊4,行人探測模塊2、路面警示模塊3和照明模塊4分別與主控模塊I連接,行人探測模塊2將探測到的行人信息發送給主控模塊1,主控模塊I根據這些信息控制路面警示模塊3的運作,同時當光線較暗的情況下,主控模塊I會控制照明模塊4發光,給路人和司機提供足夠光線。
[0021]如圖2所示,行人探測模塊2為設置在斑馬線一端的行人感應器5,在斑馬線的一端裝有一個圓柱,行人感應器5嵌在該圓柱內。此行人感應器5采用的是微波感應,以微波多普勒原理為基礎,平面型天線作感應系統,以微處理作控制,在該平面型天線周圍產生一個橢圓形空間微波戒備區,半徑為10cm-6m(距離可調),對于較弱的干擾信號,如小體積的動物,遠距離的樹木晃動、高頻通訊信號、遠處的閃電和家用電器開關時產生的干擾予以慮除,在微波感應區域內,當行人感應器5檢測出有人體或者較大體積的物體以一定速率移動時,會觸發主控制芯片電路工作,繼電器輸出端動作,延時輸出I秒。
[0022]路面警示模塊3為設置在人流方向上斑馬線起始兩端的人行道道釘燈6和設置在車流方向上斑馬線兩側的車道道釘燈7,該道釘燈外殼采用不銹鋼或合金,耐壓耐磨,以保證當汽車經過時的壓力不會影響到里面燈管正常發光。先在地面打洞,然后通過螺釘或者樹脂粘貼的方式將道釘燈固定在洞里,其上端突出路面的高度在2.5cm以下,避免突出的部分對汽車的行駛造成影響。道釘燈中發光體部分采用高性能LED,可發出不同顏色的光,人行道道釘燈6和車道道釘燈7采用不同顏色的LED燈,例如,人行道道釘燈選擇黃光LED燈,車道道釘燈7選擇紅光LED燈,或者可以反過來選擇,也可選擇除紅、黃光以外的LED燈。
[0023]如圖3所示,主控模塊I為連著發光電路的主控芯片9,該發光電路上面設有發光二極管DAl和發光二極管DA2,發光二極管DAl控制人行道道釘燈6的發光,發光二極管DA2則用于控制車道道釘燈7的發光。
[0024]照明模塊4為設置在斑馬線起始位置附近的路燈8,路燈8燈桿頂端設有太陽能電池板,太陽能電池板通過系統電源分別與路燈8、行人感應器5、人行道道釘燈6和車道道釘燈7電連接,為其提供電量。如圖4所示,太陽能電池板的電路圖包括一個充電電路10和一個放電電路11,充電電路10將電量儲存在系統電源上,然后系統電源再通過放電電路進行放電。
[0025]具體的,在沒有人流通過的情況下,人行道道釘燈6和車道道釘燈7均以每秒一次的頻率閃爍,當行人感應器5感應到有人靠近斑馬線,并被觸發后會給主控芯片9 一個信號,隨后主控芯片9控制道釘燈動作,此時人行道道釘燈6熄滅,而車道道釘燈7則以每秒五次的頻率閃爍,持續閃爍時間根據實際測試設置,一般設定為10s。若是行人通過到對面,再次被行人感應器5探測到,主控芯片9將不會有動作,待行人完全通過,所有道釘燈全部恢復為以每秒一次的頻率閃爍,持續進行。在這個過程中,主控芯片9會統計人流通行密度,當在N分鐘內通過了大于或等于M個人的話(過后清零),人行道道釘燈6會保持在常亮狀態,而車道道釘燈7則會熄滅,此時警示行人先暫停通行,車輛可以通行,持續時間L分鐘后,車道道釘燈7繼續閃爍,人行道道釘燈6熄滅,提醒行人可以通行,車輛暫停通行。按此規則,循環進行,直到沒有行人觸發行人感應器5時恢復到起始狀態,所有道釘燈均以每秒一次的頻率持續閃爍。
[0026]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產品,上述【具體實施方式】僅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和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做出很多形式,這些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包括行人探測模塊(2)、路面警示模塊(3)以及主控模塊(1),所述行人探測模塊(2)和所述路面警示模塊(3)分別與所述主控模塊(I)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行人探測模塊(2)為設置在斑馬線一端的行人感應器(5),所述行人感應器(5)為微波感應,所述路面警示模塊(3)為設置在人流方向上斑馬線起始兩端的人行道道釘燈(6)和設置在車流方向上斑馬線兩側的車道道釘燈(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主控模塊(I)連接的照明模塊(4),所述照明模塊(4)為設置在斑馬線起始位置附近的路燈(8)。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燈(8)的燈桿頂端設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通過系統電源分別與所述路燈(8 )、行人感應器(5 )、人行道道釘燈(6 )和車道道釘燈(7 )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行道道釘燈(6)和所述車道道釘燈(7)為LED燈,通過螺釘固定在路面的小孔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起雙重警示作用的安全斑馬線智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塊(I)為連著發光電路的主控芯片(9 ),所述發光電路上設有發光二極管DAl和發光二極管DA2。
【文檔編號】E01F9/06GK204204201SQ201420694647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18日
【發明者】高波 申請人:深圳市鵬城交通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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