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飯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家用電器,尤其涉及一種電飯鍋。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電飯鍋一般都包括電飯鍋主體、內膽、蓋體,隨著技術的發展,電飯鍋的功能越來越多,在日常生活中,電飯鍋不但可以用于米飯的蒸煮,還可以用于煲湯等,但是隨著水的沸騰,湯水會上溢至蓋體,由于電飯鍋主體與蓋體之間不可拆卸且電飯鍋主體內的加熱部件不宜接觸水分,這便導致蓋體上的湯水難以清洗,長久以來,蓋體上的殘渣會嚴重影響飲食衛生;另外,在盛飯或盛湯時,不可避免地會用到飯勺,粘有飯渣的飯勺沒有合適的暫放位置,如果放于電飯鍋內,則導致電飯鍋無法合攏,沒辦法保溫且暴露在空氣中容易掉入灰塵等異物,如果放于電飯鍋外部,則需要其他放置的器皿,現有的電飯鍋僅僅在鍋體的外部設置了飯勺夾,但是飯勺上的飯渣極其容易順著飯勺流下,導致飯勺夾附近出現大量的飯渣,影響飲食衛生。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發明目的: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飯鍋,通過在蓋體上增加一個內蓋,實現方便衛生地使用電飯鍋。
[0004]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電飯鍋包括:電飯鍋主體、內膽、蓋體,所述蓋體上設置有蒸汽孔,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還包括內蓋,其內側面上設置有用于固定內蓋的固定栓,所述內蓋上設置有與所述固體栓大小匹配的孔,在孔的外周圍包裹有橡膠等彈性材料。
[0005]其中,在內蓋上靠近邊緣處設置有兩道指向圓心的切割線。
[0006]其中,所述兩道切割線的長度內蓋半徑的1/3,所述切割線之間的寬度為4-8cm。
[0007]其中,所述電飯鍋主體為橢圓柱狀結構。
[0008]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電飯鍋在蓋體內設置內蓋,方便清洗;在內蓋上設置切割線,使得內蓋上有一塊區域可以相對于整個內蓋呈一定角度形成一個可以防止飯勺柄的區域,整個電飯鍋使用起來方便衛生。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電飯鍋結構圖;
[0010]圖2為電飯鍋內蓋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更進一步的說明。
[0012]圖1中,本實施例的電飯鍋包括:電飯鍋主體1、內膽2、蓋體3,電飯鍋主體I為橢圓柱狀結構,其內設置有內膽2,蓋體3與電飯鍋主體I的邊緣側固定連接,蓋體3可以相對電飯鍋主體I蓋合或打開,蓋體3上設置有蒸汽孔31,在蓋體3的內側面上設置有固定栓32,用于固定內蓋33。圖2中內蓋33為圓形,其上設置有與固體栓32大小匹配的孔,在孔的外周圍包裹有橡膠等彈性材料,方便內蓋33在外力的作用下脫離固定栓或通過固定栓32固定在蓋體3上;在內蓋33上靠近邊緣處設置有兩道指向圓心的切割線,切割線的長度為4-6cm,切割線之間的寬度與飯勺柄的寬度匹配為4-8cm,切割線但可以相對內蓋呈一定的角度。
[0013]使用時,內蓋33通過固定栓32固定在蓋體3上,當內膽內的水沸騰時,湯水會上溢至內蓋33,在后續清洗過程中只需將內蓋33拿下清洗即可;另外,用飯勺盛飯時,可以將飯勺暫在內膽內,飯勺柄卡在內膽壁上方,將內蓋33旋轉至飯勺柄的對應位置,此時內蓋33上切割線包圍區域被擠壓至與整個內蓋33有一定角度的上方,此時,蓋體3便可以閉合。
[0014]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電飯鍋,包括:電飯鍋主體(I)、內膽(2 )、蓋體(3 ),所述蓋體(3 )上設置有蒸汽孔(31),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3)還包括內蓋(33),其內側面上設置有用于固定內蓋(33)的固定栓(32),所述內蓋(33)上設置有與所述固體栓(32)大小匹配的孔,在孔的外周圍包裹有橡I父等彈性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飯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內蓋(33)上靠近邊緣處設置有兩道指向圓心的切割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飯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兩道切割線的長度內蓋半徑的1/3,所述切割線之間的寬度為4-8cm。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飯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飯鍋主體(I)為橢圓柱狀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飯鍋,包括:電飯鍋主體、內膽、蓋體,所述蓋體上設置有蒸汽孔,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還包括內蓋,其內側面上設置有用于固定內蓋的固定栓,所述內蓋上設置有與所述固體栓大小匹配的孔,在孔的外周圍包裹有橡膠等彈性材料。本實用新型通過在蓋體上設置帶有切割線的內蓋解決了電飯鍋殘渣難以清洗的問題,以及飯勺沒有暫放位置的問題,實現方便衛生地使用電飯鍋。
【IPC分類】A47J36-06
【公開號】CN204445455
【申請號】CN201520129743
【發明人】不公告發明人
【申請人】南京亞力電氣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