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兒童運動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10002]本發明總體上涉及兒童運動設備,尤其涉及一種用于支撐 兒童并且賦予兒童至少往復蹦跳運動的設備。
背景技術:
在閱讀下列描述以及附圖之后,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優 點將變得顯然,其中圖2A是
圖1中所示的兒童運動設備的座位保持器部分的局 部視圖。圖2B是可以賦予兒童蹦跳運動的圖1中所示的兒童運動設 備的部分的放大視圖。圖3是圖1中所示的兒童運動設備的俯視圖,并且示出了 可以賦予兒童的可選軌道運動。圖8是改良用于不同目的和不同體形兒童的圖1中所示的 兒童運動設備的透^L圖。在一個實例中,支撐臂的自由端或遠端設置成接收并將兒 童座位或其它設備支撐在地面上方。在一個實例中,支撐臂可以包括 兒童座位保持器,其與兒童座位協作以允許將兒童座位設置在兒童運 動設備上的一個以上的可選座位位置和定向上。這樣,坐在座位中的 兒童能夠經歷多種不同運動。在另一實例中,座位保持器可以特定地 設置成接收或支撐座位或另一產品的其它兒童承栽設備,諸如汽車座 位、嬰兒承載器、吊帶座位組件、木馬等。現在參考附圖,圖1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教導構建的兒童 運動設備20的一個實例。該實例中的設備20總體上具有框架組件22, 其具有位于地面26上的基部24。在該詳細說明書中,術語"地面,,用 于定義當處于使用構型時設備所位于的平面和基準平面兩者,基準平 面用于與本發明的其它方面和部分比較,以便于描述。然而本發明不 意味著限制于其框架組件的基部的具體水平定向或基準定向或地面定 向。作為代替,使用地面和基準平面來協助描述設備20的各種部件之 間的關系。26的被驅動端124。桿 126被支撐用于在基本上豎直定向上圍繞旋轉軸線R旋轉。在該實例 中,框架組件具有帶有一對腿部130的基部部分128,所述腿部130 均終止于設備主干的外殼138內的向上延伸部132中。這些框架部件 或腿部130是基部部分128的線性延伸,并且互相側向間隔開。它們的遠端136連接至上部支承塊138并且可旋轉地保持在其中。這些框 架部件或腿部130的下部區域可旋轉地保持在下部支承塊或馬達安裝 件140中的合適位置。在該實例中,基部部分128的腿部130可以在 支承塊的開口內在使用和折疊構型之間圍繞腿部的軸線向前或向后旋 轉。該結構代表了另一可選的可折疊基部部分結構。本文參考處于使用構型并位于地板基準平面上的位置描述 該實例和其它實例中的基部部分的部件。該實例中,每個基部部分的 部件404具有可樞轉地連接至主干406的側面的笫一端414。每個部 分404還具有靠近第一端或連接端的肘部。該實例中,連接端414從 主干406側向向外突出,并且隨后肘部416繼續形成每個部分或部件 404上的細長直線分段418。細長分段418相對于處于使用構型的支撐臂位置而向前突出,并且隨后繼續形成向外彎曲部420,彎曲的支撐 腿部422從所述向外彎曲部延伸。支撐腿部422的遠端均具有穩定足 部424。足部的尺寸增加了基部部分支撐腿部422的表面積,該表面 積當處于圖IIA的使用構型時接觸地面。在該構型中,該實例中的基 部部分104在支撐臂408下方向前延伸,并且然后彼此相對地側向向 外延伸以形成穩定的基部部分。0076圖IIB示出了圖11A中所示的設備400的折疊構型的一個 實例。該實例中,基部部分404圍繞在兩個連接端414之間延伸的水 平軸線而樞軸轉動。基部部分404可以向上樞軸轉動,從而細長直線 部分418在豎向上與主干406相鄰。在該同一實例中,支撐臂408也 配置成向上樞軸轉動,從而其所位于的平面緊靠主干406和已折疊基 部部分404的平面并且與其平行。該已折疊構型的非常薄的輪廓允許 設備400容易存儲在相對小和薄的空間中。
圖12B示出了圖12A中所示的設備450可以采用的折疊構 型的備選實例。在該實例中,基部部分452可以沿著水平軸可樞轉地 連接至基部部分452,從而其可以向前折疊進入基部部分452的環中 的開口中。在同一實例中,支撐臂454可以可樞轉地耦合至主干456, 從而其可以朝向其旋轉軸線直接向上樞軸轉動。當主干456朝向基部 部分452向下折疊時,支撐臂454可以向上折疊抵靠主干或者非常靠 近主干。當如圖12B中所示完全折疊時,部件可以基本上位于相同的 平面中以形成非常低高度的輪廓。在未示出的備選實例中,支撐臂454 也可以簡單地局部可折疊在其自身上和/或可以朝向主干456向下折 疊。
圖13B示出了處于折疊構型的一個實例中的設備500。在 該實例中,主干506的外殼和基部部分502的直線部分504可以相對 于彼此樞軸轉動至基本上共面的位置。與多個在先實例一樣,本實施 例中的支撐臂512也可以向上樞軸轉動以與主干和基部部分位于基本 上相同的平面中。設備500還具有非常平坦、薄的輪廓,從而當不使 用時易于存儲。00831圖14A和14B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教導構建的兒童運動設 備550的再一實例。這些附圖也僅示出了設備550的一個備選折疊構 型,但是其它構型當然是可能的。在該實例中,設備550也具有基部 部分552,以在如圖14A中所示的組裝構型時給設備提供穩定的支撐。 該實例中的基部部分552具有寬的、平坦的腿部554,其相對于主干 556沿向前的方向延伸并延伸至支撐臂558的中部行進位置。支撐臂 558類似于設備20和300的支撐臂。[0084基部部分552也具有一對弓形部分560,其互相相對地從腿 部554的遠端561側向向外地突出。每個弓形部分560具有連接至腿 部554的遠端561的樞轉端562,并且具有與樞轉端相對的自由端564。 該實例中自由端564還各自包括了具有大、平坦底部表面的端帽或足 部566,以在使用時增加設備的穩定性。如圖18中所示,弓形部分560 可以遠離腿部地向外樞軸轉動至使用位置,從而向設備提供寬且穩定 的底部。當折疊時,弓形部分560可以朝向腿部554向內樞軸轉動以提供較狹的折疊尺寸。該實例中支撐臂558可以如圖所示向上樞軸轉 動,或者可以沿著如對在先實例所描述的向前延伸的軸線而從水平平 面旋轉至豎直平面。[00851圖15示出了具有外殼602的主干600的構造的許多可能備 選實例中的一個,所述外殼602可以相對于基部部分604折疊或樞軸 轉動。該實例中的部件可以基本上等同于圖IIB和12B中所示的實例, 它們每一個具有能相對于與其耦合的基部部分部件而樞軸轉動或折疊 的外殼。[0086在該實例中,外殼602在行進中部位置處相對于其支撐臂 (未示出)的位置具有前側606和后側608。基部部分604具有一對端 部610,其耦合至外殼602的前側606內的樞軸銷611。銷611的樞軸 側向延伸跨過外殼前側。端部610向后延伸至外殼的后側608,并且 然后在相反的方向上彎曲至相對的彎曲部分612。端部610的直線部 分614彼此并排相鄰,并且在外殼中固定到彼此上,以向基部部分602 提供穩定性和剛性。外殼602的底部邊緣616具有一對凹口 618,其 位置和輪廓設置成適應于相對延伸的彎曲部分612的位置和形狀,當 設備處于所示的使用構型時,所述彎曲部分612坐落在凹口中。當設 備將被折疊或收縮時,外殼可以圍繞銷611的樞軸向前旋轉至與基部 部分604基本共面的位置。[00871本文中公開的各種兒童運動設備實例的細節可以進行相當 大的改變,并且也落入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中。用于形成框架組件部 件、主干部件和增加的特征的構造和材料可以從塑料變化至鋼管、變 化至復合材料、其它合適的材料和部件結構。驅動系統部件也可以改 變,如在驅動系統中用于給所公開的設備創建所需運動和功能的特征 那樣。外殼可以具有頂帽,其隨著搖擺臂一同旋轉和/或集成為搖擺臂 的一部分。作為選擇,外殼可以在頂部或在主干的一側上提供平臺, 從而支撐臂的被驅動端由平臺支撐并且相對于平臺旋轉。0088各種座位和其它兒童支撐設備的底部或基部可以配置成以 任何合適的方式接合座位保持器。如本文中公開的,可以在座位基部中提供豎直或在豎向上有角度的凹口。座位保持器管或其它材料的尺 寸可以配置成滑入凹口以接合座位。重力和兒童的重量足夠以將座位 保持在保持器中,然而,如果需要,可以采用主動閂鎖結構。座位也 可以配置成包括諸如線束系統、承載手柄、可樞軸轉動的托盤、硬塑 料殼等的共有特征。座位的基部可以具有搖擺、蹦跳或穩定支撐結構 構造,并且座位可以采用墊、蓋或其它合適的柔軟工具。如上所述, 座位保持器可以配置成保持諸如搖籃的其它兒童支撐設備。0089座位也可以配置成配合在相關產品的平臺或系統內。換句 話說,座位可以從一個所公開的運動設備上移除,并且易于放置在配 置成接收座位的不同產品中。這種相關的產品可以是例如搖籃秋千框 架、標準擺動型秋千框架、蹦跳器框架、嬰孩車、汽車座位基部或娛 樂平臺。這樣,產品系統可以在兒童幼小時作為撫慰或平靜設備,而 隨后隨著兒童成長而轉變成娛樂設備。在另一實例中,兒童座位可以 固定在支撐臂上,或以其它方式不可移除。[0090同樣,雖然本文中未詳細示出,框架組件的每個可折疊關 節可以具有主動鎖定或鎖銷機構,以將設備保持或鎖定在使用或折疊 構型的任一種或兩者中。關節可以是齒輪型關節,彈簧偏壓的鎖定銷、 樞軸關節和孔的組合,或者其它閂鎖機構。作為選擇,如果需要,本 文公開的設備不必是可折疊的,但是作為代替,可以構建成在沒有拆 卸部件的情況下它們不能折疊。可以采用快速分離關節,從而設備可 以易于分解以用于運輸或存儲。如果需要,座位保持器甚至可以分別 地是可分離的并且可由不同構造的其它座位保持器替代,以容納不同 的兒童支撐設備。[00911術語"蹦跳機構"用于基本上表示在所/>開的任意設備中蹦 跳的機構或結構,包括設備200中的柔性臂220、設備20的彈簧機構 80和四棒連接件和設備120中的彈簧148。該術語還包括賦予自動蹦 跳運動的馬達和機械或電氣驅動器,諸如i殳備120的馬達144。該術 語不意味著表示兒童或護理者,它們的動作可以啟動"蹦跳機構,,中的 蹦跳運動。[0092雖然在此根據本發明的教導已經公開了某些兒童運動設 備,但是本專利覆蓋的范圍不局限于此。相反地,該專利覆蓋了清楚 地落在可允許的等效范圍中的本公開內容的教導的所有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兒童運動設備,包括框架組件,其配置成擱在地面上;蹦跳機構;支撐臂組件,其在地面上方耦合至框架組件的一部分上并且從其上懸臂伸出;以及兒童支撐設備,其由支撐臂組件支撐,其中蹦跳機構用于使兒童支撐設備在地面上方往復蹦跳。
2、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兒童支撐設備可移除地 安裝在支撐臂組件上。
3、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框架組件還包括 基部部分,其可以設置成位于地面上;以及主干,其可以設置成從基部部分向上延伸遠離地面,并且其中支 撐臂從主干懸臂伸出。
4、 根據權利要求3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基部部分和支撐臂組件 均可重新配置成折疊狀態,從而在處于折疊狀態時與主干緊密相鄰并 且基本上與其平行。
5、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兒童支撐設備可以以多 個不同的兒童面對定向得到支撐,所述定向包括面對支撐臂組件的第 一定向以及面對背離支撐臂組件的相反方向的第二定向。
6、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支撐臂組件配置成支撐 兒童支撐設備,所述兒童支撐設備可選自多個不同的兒童支撐設備選 擇,并且在支撐臂組件上可移除和可替換。
7、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循環的頻率可以由 用戶調節。
8、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運動的蹦跳范圍可以由 用戶調節。
9、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兒童支撐設備是可移除座位,其配置成易于固定而用在另一設備中,所述另一設備選自由嬰 孩車、搖擺秋千、蹦跳器和汽車座位構成的組中。
10、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基部部分和主干可樞軸轉動地互相耦合,并且可以折疊成基本上互相平行的狀態。
11、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支撐臂組件也可以使 兒童支撐設備可樞轉地往復運動通過圍繞基本上豎直軸線的部分軌道。
12、 根據權利要求1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是驅動機構, 該驅動機構可以蹦跳并且使兒童支撐設備可樞轉地往復運動。
13、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是支撐臂組 件的一部分。
14、 根據權利要求13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支撐臂組件還包括 由彈性和柔性材料制成的至少一個細長臂,其具有自由端和固定端,其中兒童支撐設備由細長臂承載,并且由于細長臂的自由端的蹦 跳運動而蹦跳。
15、 根據權利要求14的兒童運動設備,還包括 一對間隔開的細長臂,其中兒童支撐設備可滑動地安裝在細長臂上,并且可選擇地定位在細長臂的長度上的多個不同定位處。
16、 根據權利要求13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包括支撐臂 組件上的可調節彈簧機構。
17、 根據權利要求16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支撐臂包括四棒連接 件裝置,并且其中彈簧機構配置成移動四棒連接件裝置以使兒童支撐 設備往復蹦跳。
18、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響應于施加 至支撐臂組件的外力或者兒童支撐設備的就座者的運動,以便于賦予 往復蹦跳運動。
19、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是驅動機構, 該驅動機構可操作以自動并持續賦予往復蹦跳運動。
20、 根據權利要求1的兒童運動設備,還包括觸摸墊設備,其位于框架組件的一部分上,并且電子耦合至蹦跳 機構,以控制兒童支撐設備的往復蹦跳運動。
21、 一種兒童運動設備,包括框架組件,其具有基部部分,該基部部分配置成擱在地面上,所 述地面位于基本上水平基準平面中,所述框架組件還具有從基部部分 的一部分向上延伸的直立部分;蹦跳機構;以及支撐臂,其從直立部分徑向向外地懸臂伸出,支撐臂配置成將兒 童支撐在地面上方,蹦跳機構配置成向兒童賦予往復蹦跳運動。
22、 根據權利要求2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在兒童于支 撐臂上運動時或者在支撐臂上施加力時產生往復蹦跳運動。
23、 根據權利要求2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蹦跳機構包括馬達, 其自動產生往復蹦跳運動。
24、 根據權利要求2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框架組件可在使用狀 態和更緊湊的折疊狀態之間重新配置。
25、 根據權利要求21的兒童運動設備,還包括 兒童支撐設備,其位于支撐臂上,并且選自多種不同的兒童支撐設備選擇,并且可在支撐臂上移除和替換。
26、 根據權利要求21的兒童運動設備,其中支撐臂還可以使兒童 可樞轉地往復運動通過圍繞直立部分的部分軌道。
27、 一種兒童運動設備,包括框架,其擱在位于基本上水平基準平面中的地面上;蹦跳機構,其位于兒童運動設備的一部分上;懸臂,其從兒童運動設備的一部分沿徑向延伸并且具有位于地面 上方的自由端,所述臂的自由端可在基本上豎直的平面中移動;以及位于所述臂上的兒童支撐設備,其在地面上方間隔開,其中蹦跳 機構可以使所述臂的自由端在基本上豎直的平面內的往復路徑中蹦 跳。
全文摘要
一種兒童運動設備,其具有框架組件(22),配置成擱在地面上。支撐臂組件(30)在地面上方耦合至框架組件(22)的一部分上并且從其懸臂伸出。兒童支撐設備(36)由支撐臂組件(30)支撐。設備的蹦跳機構用于使地面上方的兒童支撐設備往復蹦跳。
文檔編號A47D9/02GK101299950SQ200680040638
公開日2008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06年11月3日 優先權日2005年11月3日
發明者D·圣, J·E·克拉珀, J·E·戈迪斯卡, M·J·蘭斯爾, W·B·貝洛斯 申請人:哥瑞考兒童產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