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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防護屏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43474閱讀:38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侵入防護屏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發明領域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窗戶、門道等處的侵入防護屏,特別涉及用于安全保障以及遮擋昆蟲的防護屏。
人們普遍認為鋼條格柵有礙觀瞻,所以它通常僅用于工業建筑、店鋪及一些商業場所。而且,格柵鋼條之間的距離通常都寬得足以能讓螺釘刀具或鋼鋸進入以切割鋼條,所以這種格柵并不能始終保證足夠安全。
安全屏作為鋼條格柵的一個替換方式,經常被用于阻止侵入者由門或窗進入房屋。安全隔板包括一個擠制框架,用一個寬格孔網覆蓋在由擠制框架圍成的區域。寬格孔網通常具有直徑為7mm的細長件,網孔間距大約為60mm。孔網通常被安裝在框架的狹槽內,且通常沒有被夾緊于框架。原因之一是寬格孔網通常是由擴展鋁制成的,由于其與框架接觸表面太小,而不適于用螺栓緊固。而且,孔網的輪廓要求精確、并要求針對每一屏專門對齊螺孔,這就加大了工作量。因而,存在有潛在的侵入者從框架上移動部分或整個未被螺固的孔網的可能性。
此類安全屏具有與鋼條格柵同樣的缺陷性質,即孔網可能用螺栓刀具或鋼鋸切割。
當與其相關的窗或門被打開以給房屋通風時,上述屏或格柵所能提供的安全性就很有限了。然而,這些屏或格柵起不到遮擋昆蟲的作用,故而有時為了遮擋昆蟲,而將細孔網與安全屏或格柵聯合使用。細孔網通常安裝在木框架上,或是屏的擠制框架的鍵槽上,鍵槽內有一橡膠條,用于固定孔網的邊。
上述細孔網不能防止侵入者,因為木框架會被輕易地破壞,或孔網會被輕易地從鍵槽移走。還有,細孔網通常是細尼龍或細金屬絲制成的,很容易被破壞。因而,通常使用的細孔網屏、安全屏或安全格柵只能有限地提供保障安全和遮擋昆蟲的功能,還存在增加制造和安裝費用的缺點。
我們的澳大利亞第694515號專利描述了一種解決現有問題的方案,該專利公開了一種侵入防護屏,包含有編織的金屬絲侵入防護孔網。發明者現在已經認識到,固定該孔網的改進裝置是可行的。
按照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的一種侵入防護屏,包括一個由若干個細長框架部件構成的框架,每一框架部件具有一個槽部分(channel section),在其每一端接合一個角拉條(stake),和一個與所述槽部分隔開的夾緊部分;一面金屬線編織的侵入防護孔網,覆蓋在由所述框架圍成的一個開口上,并位于所述夾緊部分;以及多個與各自的緊固件共同作用的夾緊部件,利用杠桿夾緊作用,將所述孔網夾緊在所述夾緊部分和所述夾緊部件之間;其中在鄰近所述夾緊部件的所述夾緊部分的表面上,具有鋸齒形輪廓。
優選地,每一夾緊部件在與所述夾緊部分鄰近的表面上,可以具有鋸齒形輪廓。
所述夾緊部件和夾緊部分分別沿著各自框架部件的長度方向適當地延伸。
孔網的相鄰緯線或經線之間的合適的間距為不大于2.2mm,優選為在1mm到2.1mm范圍內。
夾緊部分被一個壁部分與槽部分適當地隔開。該壁部分是槽部分的一個壁的簡單延伸。
有一個與槽部分成一體的唇部,其從槽部分適當地向內側伸展。該唇部和該壁部分以及該槽部分的一個壁,共同形成了一個凹槽,所述凹槽容納該夾緊部件的一邊。
優選地,所述屏具有蓋嚙合裝置,以使一個蓋條能安裝與其上,從而當從內側觀察所述屏時,所述緊固裝置是隱藏的。
緊固裝置可以是鉚釘或螺絲。螺絲可以是自攻型或是其他類型。替換地,緊固裝置可以是咬合附件(snap fitment)。
當從外側觀察所述屏時,所述壁面部分適宜地將所述緊固裝置隱藏起來。


圖1是侵入防護屏的透視圖;圖2是
圖1中A-A剖面剖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圖3是一個分解透視圖,示出了圖2中的框架部件如何形成一個拐角部分;圖4是類似圖2的剖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二個實施例;以及圖5是類似圖2的剖視圖,示出了本發明的第三個實施例。
孔網4覆蓋由框架2圍成的開口。孔網4是由不銹鋼絲編織而成的網狀物。在澳大利亞第694515號專利中,已經描述了適合的孔網尺寸。業已發現最適合的孔網尺寸為金屬絲直徑為0.8mm到1.2mm,且金屬絲之間的間距(緯向和經向)為1mm到2.2mm。
參考圖2和圖3,圖2和圖3示出了框架部件3的一個實施例。框架部件3由鋁擠制而成,具有一個槽部分5,該槽部分5的每一端部均可容納一個角拉條。通過將框架部件3切割成適當的長度,并用斜拼角將它們組裝在一起,從而制成具有所需形狀和尺寸的框架2。雖然框架部件3優選為擠制的鋁材長形物(length),也可以選用任何合適的材料以擠制、軋制、沖壓等方法形成的長形物。
在槽5內側設置有一個一體的夾緊部分6,和一個非一體的夾緊部件7,該部件7相對于框架部件3單獨地形成。夾緊部分6和夾緊部件7長度相同,并沿著框架3的長度方向伸長。沿著夾緊部分6和夾緊部件7鉆有數個間隔開的孔,以容納緊固件如波普空心鉚釘8(pop-rivet)或者螺釘,它們與夾緊部分6與夾緊部件7共同作用,把孔網4夾緊于框架2。因而,當夾緊后,鄰近孔網4的每一單獨邊的一個區域被夾緊于框架2,每一個被夾緊的區域與網孔4被框架2圍繞的其余部分在同一個平面里,結果,網孔4的每一邊都被夾緊在每一個夾緊部分6和夾緊部件7的不超過一個夾緊表面上。
夾緊部分6的上表面是鋸齒狀,以向網孔4提供更強的保持力。該鋸齒在我們的早期專利所描述的發明中,具有顯著的進步,其勾住孔網的線,更有效地把孔網夾緊。夾緊部件7的下表面也可以是鋸齒狀,如圖4和圖5所示。
一體的壁部分9從槽部分5的向內延伸。在壁部分9的自由端部,是一個凸緣部分11,其向孔網4延伸,并支撐夾緊部分6。
一個唇部12,和槽部分5是一體的并從槽部分5向內延伸,與壁部分9一起構成凹槽13,該凹槽13可容納夾緊部件7的一條邊、以及孔網4的一條邊。該唇部12毗鄰夾緊部件7,在夾緊時,協助保持夾緊部分6和夾緊部件7互相平行。
而且,夾緊部件7具有兩個狹槽14、15,平行于部件7的長度方向開設,用以附接一個彈性蓋條16,其覆蓋住波普空心鉚釘8的頭部。
如圖3所示,兩個框架部件3在框架2的一個拐角處,將角拉條10插置在斜接的框架部件3的槽部分5中,把兩個框架部件3連接在一起。之后,在框架部件3的各邊上及角拉條10上鉆孔,再將波普空心鉚釘17插入,以把框架部件3緊固在角拉條10上。
圖4所示為與圖2中所示的第一實施例相似的第二實施例,不過,在夾緊部件7的下表面上也形成有鋸齒。
夾緊部分6的上表面以及夾緊部件7的下表面上的鋸齒一同作用,把孔網4牢固地固定在框架部件3上。緊固件8相對于夾緊部分6固定住夾緊部件7,從而使孔網能經受強烈的沖擊,而不被拉出框架。
圖4中,該唇部12的終端是一個鉤18,它座落在窄槽19中,以相對于框架部件3因而也相對于夾緊部分6確定地定位夾緊部件7。鉤18和窄槽19結合在一起通過為夾緊部件7提供一個樞軸點幫助提供孔網4的強有力的杠桿作用的夾緊。
第三實施例也在圖5示出,不過,增加了覆蓋在孔網的一條邊條上的帶20。發明人發現,在不銹鋼孔網和鋁框架的接觸點上,會發生腐蝕。塑料帶條,諸如電絕緣帶,可以解決此問題。
使用中,侵入防護屏1可以安裝在門道鉸鏈上,或以任何已知的方式固定在窗戶框架上。孔網4給侵入者造成困難,使其不能獲得足夠大的孔進入,無法用螺釘刀具鋸或切割,孔網的級別(目數)也足夠遮擋昆蟲。而且,當使用不銹鋼孔網4時,將給可能的侵入者造成更復雜的困難,因為不銹鋼有鈍化切割工具的特性。
孔網的夾緊提供了附加的侵入防護性能,由于壁部分9位于門道或窗的外側,因而可能的侵入者看不見緊固件8。當從里面看時,緊固件8隱藏在蓋16之下,其具有和部件7的顎部相匹配的顏色。
雖然用優選實施例作為參照描述了本發明,應該理解,本發明不局限于在此描述的具體實施例。
權利要求1.一種侵入防護屏,包括一個由數個細長的框架部件構成的框架和一孔網,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一框架部件具有一個其每一端部接合一個角拉條的槽部分,和一個與所述槽部分隔開的夾緊部分;所述孔網為金屬線編織的侵入防護孔網,它覆蓋由所述框架圍成的開口,并定位在所述夾緊部分;還進一步包括多個與各自的緊固件共同作用的夾緊部件,從而通過杠桿夾緊作用,在所述夾緊部分和所述夾緊部件之間夾緊所述孔網;其中所述夾緊部分在鄰近所述夾緊部件的表面上,具有鋸齒形輪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夾緊部件在鄰近所述夾緊部分的表面上,具有鋸齒形輪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夾緊部分被一個凸緣部分支撐,該凸緣部分位于從所述槽部分延伸出的一個壁部分的端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部件和所述夾緊部分沿著各自框架部件的長度方向延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孔網的相鄰緯線或經線的間距不大于2.2mm。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該間距在1mm~2.1mm之間的范圍內。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框架部件是擠制的鋁材長形物。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個與槽部分一體的并從槽部分向內伸展的唇部。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該唇部和壁部分與槽部分的一個壁共同形成一個凹槽,所述凹槽容納夾緊部件的一條邊。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該唇部鄰接夾緊部件,以在夾緊時協助保持夾緊部分和夾緊部件之間的平行。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侵入防護屏,其特征在于所述唇部為鉤型。
專利摘要一種侵入防護屏,由一個框架和一面侵入防護孔網而組成。該孔網,通過杠桿夾緊作用,在一個與框架一體的夾緊部分和一個獨立構成的夾緊部件之間被固定于框架。夾緊部分與夾緊部件鄰近的表面具有鋸齒形輪廓,夾緊部件的鄰近表面也可以具有鋸齒形輪廓。夾緊部件和夾緊部分被諸如鉚釘或螺釘的緊固件所固定。
文檔編號E06B9/02GK2536753SQ0220792
公開日2003年2月19日 申請日期2002年3月19日 優先權日2002年3月19日
發明者史蒂文·約翰·布拉貝克, 彼得·亞歷山大·博曼 申請人:約翰·查爾斯·佩珀雷爾, 諾曼·塞西爾·沃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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