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有轉動棋子的圍棋棋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有轉動棋子的圍棋棋盤,包括固定于棋盤外框架上的上棋盤板和下棋盤板,以及棋子;其中,下棋盤板上均勻分布多個棋子定位洞,所述棋子能夠在棋子定位洞中進行轉動,上棋盤板上相應地設有棋子定位孔,該棋子定位孔位于所述棋子上方,并且能夠通過所述棋子定位孔撥動棋子。所述棋子為圓柱形,且其表面均分為三種顏色,包括黑色、白色以及與上棋盤板相同或相似的顏色。本實用新型結構巧妙,使用方便,能夠避免丟失棋子,增強了圍棋活動的趣味性,有利于推廣圍棋運動。
【專利說明】
一種帶有轉動棋子的圍棋棋盤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健身益智器材-圍棋棋盤,具體涉及一種適用于室外的帶有棋子的圍棋棋盤。
【背景技術】
[0002]中國圍棋歷史悠久,春秋戰國時代即有記載。隋唐時經朝鮮傳入日本,流傳到歐美各國。圍棋屬“琴棋書畫”四藝之一,圍棋蘊含著民族文化的豐富內涵,是中國文化與文明的體現。
[0003]圍棋使用方形格狀棋盤及黑白二色圓形棋子進行對弈,棋盤上有縱橫各19條直線將棋盤分成361個交叉點,棋子走在交叉點上,雙方交替行棋,落子后不能移動,以圍地多者為勝。中國古代圍棋是黑白雙方在對角星位處各擺放兩子(對角星布局),由白棋先行。現代圍棋由日本發展而來,取消了座子規則,黑先白后,使圍棋的變化更加復雜多變。圍棋也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復雜的棋盤游戲之一。圍棋現已申請至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
[0004]通常公園、廣場等地方會設有圍棋、象棋等的棋牌桌,但是一般都不會配有棋子,尤其是圍棋棋子,特別容易丟失,所以戶外圍棋活動一般都需要自備棋子。這就給參與圍棋活動的棋友造成了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0005]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適用于戶外使用的、帶有棋子的圍棋棋盤,防止棋子丟失的同時還能增強圍棋運動的趣味性。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0007]—種帶有轉動棋子的圍棋棋盤,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于棋盤外框架上的上棋盤板和下棋盤板,以及棋子;其中,下棋盤板上均勻分布多個棋子定位洞,所述棋子能夠在棋子定位洞中進行轉動,上棋盤板上相應地設有棋子定位孔,該棋子定位孔位于所述棋子上方,并且能夠通過所述棋子定位孔撥動棋子。
[0008]所述棋子為圓柱形,且其表面均分為三種顏色,包括黑色、白色以及與上棋盤板相同或相近的顏色。
[0009]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圍棋棋盤帶有棋子,也就避免了使用者自備棋子帶來的不便;該棋盤設有上、下兩個棋盤板,棋子位于兩棋盤板之間,且棋子表面均分為三種顏色,使用者在外部通過撥動棋子,使得棋子在棋盤上顯示棋子的不同顏色來表示此棋子代表黑棋子,白棋子和無棋子三種狀態。本實用新型結構巧妙,使用方便,能夠避免丟失棋子,增強了圍棋活動的趣味性,有利于推廣圍棋運動。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不意圖。
[0012]其中,1-棋盤外框架,2-上棋盤板,3-下棋盤板,4-棋子定位洞,5-棋子定位孔,6-棋子。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例來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4]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固定于棋盤外框架I上的上棋盤板2和下棋盤板3,以及棋子6;其中,下棋盤板3上均勻分布多個棋子定位洞4,所述棋子6能夠在棋子定位洞4中進行轉動,上棋盤板2上相應地設有棋子定位孔5,該棋子定位孔5位于所述棋子6上方,并且能夠通過所述棋子定位孔5轉動棋子6;所述棋子6為圓柱形,且其表面均分為三種顏色,包括黑色、白色以及與上棋盤板2相同或相似的顏色。
[0015]使用時,通過位于棋子6上方的棋盤板2上的棋子定位孔5孔撥動棋子6,使得棋子通過棋子定位孔5可以表現為不同的顏色,即代表此處為黑色棋子,白色棋子或沒有棋子,以達到對弈下棋的目的。
[0016]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做的等效變換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帶有轉動棋子的圍棋棋盤,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于棋盤外框架(I)上的上棋盤板(2)和下棋盤板(3),以及棋子(6);其中,下棋盤板(3)上均勻分布多個棋子定位洞(4),所述棋子(6)能夠在棋子定位洞(4)中進行轉動,上棋盤板(2)上相應地設有棋子定位孔(5),該棋子定位孔(5)位于所述棋子(6)上方,并且能夠通過所述棋子定位孔(5)撥動棋子(6);所述棋子(6)為圓柱形。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圍棋棋盤,其特征在于,所述棋子(6)的表面均分為三種顏色,包括黑色、白色以及與上棋盤板(2)相同或相近的顏色。
【文檔編號】A63F3/02GK205494927SQ201620091453
【公開日】2016年8月24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9日
【發明人】丁利榮, 寧誦耀, 朱之鵬
【申請人】青島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