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球狀并帶有加強握持力手柄的平衡轉動回旋器,主要是通過其內的旋轉球的高速旋轉所產生的回旋轉力,并通過加強手柄增加力度以達到鍛煉使用者手指、手腕以及手臂的肌肉,具體指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
現有的健身球種類很多,如各式各樣的金屬球和非金屬球、帶有金屬鈴聲的健身球等,這類健身球主要是通過使用者用手指撥動雙球,從而達到活動手指以健身的目的,這類健身球雖是一種傳統的健身器械,但由于缺乏一定的趣味性以及使用方法較為單一,一般僅適合老年人的健身運動,因而很難作為一種運動的輔助器械,另外作為鍛煉手指握力的器械還有握力器以及彈性握力圈等,這些器械同樣存在著以上不足,本申請人曾以專利號96235087公開了“一種新型的休閑健身球”,較好地解決了現有技術的上述不足,但仍存在著產生的回旋轉力不夠大,難以滿足使用者較大運動量的需要。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以通過其獨特的回旋結構以及帶有加強手柄的加力結構,并通過旋轉球的高速旋轉而產生的回旋轉力和手柄加強作用,以達到鍛煉使用者手指、手腕以及手臂的肌肉的目的,從而較好地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并具有結構簡單、應用方便、適應面更廣、運動時具有較強的趣味性的優點。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方式來實現的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主要是由球殼和旋轉球組成,其中球殼的上部有一缺口,球殼內周線處設置有旋轉球軸槽,旋轉球通過旋轉球軸定位于球殼內,在旋轉球中軸兩端開有對稱的風孔,其特征在于在旋轉球內鑲嵌有環形的金屬加重塊,在球殼的外側邊上設置有加強手柄,在手柄外裹復有橡膠套。
采用本實用新型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由于采用了獨特的回旋結構以及帶有加強手柄的加力結構,使得其通過旋轉球的高速旋轉而產生的回旋轉力和手柄的加力,并通過應用手指、手腕、手臂以及肩部的力來對抗健身球的回旋轉力,以達到鍛煉使用者手指、手腕、手臂以及肩部肌肉的目的,從而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還具有結構簡單、應用方便、運動時具有較強的趣味性以及適用面廣、作用顯著的優點,是一種較為理想的休閑健身球。
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其中1-球殼,2-旋轉球,3-金屬加重塊,4-旋轉球護翼,5-中軸,6-旋轉球軸,7-旋轉球軸槽,8-手柄,9-橡膠套。
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其主要是由球殼(1)和旋轉球(2)組成,其中球殼(1)采用透明或不透明的聚碳酸酯塑料制成,其上部有一缺口,下部設有小平臺,在上述球殼(1)內周線處設置有旋轉球軸槽(7),旋轉球(2)通過旋轉球軸(6)定位于球殼(1)內,在使用時,旋轉球在繞其中軸(5)旋轉的同時,還在上述旋轉球軸槽內作不規則轉動,在旋轉球中軸(5)兩端開有對稱的風孔,在旋轉球內鑲嵌有環形的金屬加重塊(3),該金屬加重塊的存在有效地增加了旋轉球的球殼重量,使其在旋轉時慣性加大,從而有效地增加其回旋轉力,在中軸(5)與風孔(3)周邊間對稱設置有旋轉球護翼(4),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設置有兩對相互垂直的旋轉球護翼。在上述球殼(1)的外側邊上設置有加強手柄(8),在手柄外裹復有橡膠套(9)。上述手柄使得由旋轉球產生的回旋轉力,得以通過手柄的力臂而得到加強,從而更好地鍛煉使用者。
在使用時,通過繩拉來啟動旋轉球,使用者通過應用手腕、手臂、肩的力來對抗健身球的回旋轉力,使手腕、手臂、肩的肌肉得到鍛煉,并提高手腕、手臂、肩的協調性。提高或降低健身球的轉速可改變阻力,經測定,本健身球轉速最高可達9000轉/分。
休閑健身球是一種靈敏的平衡轉動回旋器,可作為一些專業運動員的輔助訓練器械,同時為人們提供了一種獨特的、有效的用來改善腕力、握力和臂力的簡單方法,并能較好地改善其協調性。
權利要求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主要是由球殼(1)和旋轉球(2)組成,其中球殼(1)的上部有一缺口,球殼(1)內周線處設置有旋轉球軸槽(7),旋轉球(2)通過旋轉球軸(6)定位于球殼(1)內,在旋轉球中軸(5)兩端開有對稱的風孔,其特征在于在旋轉球(2)內鑲嵌有環形的金屬加重塊(3),在球殼(1)的外側邊上設置有加強手柄(8),在手柄(8)外裹復有橡膠套(9)。
專利摘要一種帶手柄的加強型休閑健身球,主要由球殼和旋轉球組成,其中球殼內周線處設置有旋轉球軸槽,旋轉球通過旋轉球軸定位于球殼內,在旋轉球內鑲嵌有環形的金屬加重塊,在球殼的外側邊上設置有加強手柄,在手柄外裹覆有橡膠套,采用本健身球,通過應用手指、手腕、手臂以及肩部的力來對抗健身球的回旋轉力,以達鍛煉的目的,具有結構簡單、應用方便、運動時具有較強的趣味性以及適用面廣、作用顯著的優點。
文檔編號A63B23/12GK2298836SQ9721222
公開日1998年12月2日 申請日期1997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1997年3月11日
發明者李榮光, 麥帶勝 申請人:珠海海城電子公司注塑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