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及其夾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所述的燈芯為木燈芯。所述木燈芯的材料為南美花檀、紅藤、瑞士梨木、紅金檀、天然花梨、巴西梨木、白橡、銀橡木、櫻桃木、黑胡桃、柚木或白楓。本發明所公開的燈芯材料選擇密度適中,紋路均勻的木燈芯,通過木頭的毛細作用,提供蠟燭燃燒的燃料供應,拓寬蠟燭火焰熱輻射半徑至8-15cm,從而實現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目的。
【專利說明】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及其夾具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蠟燭加工領域,特別涉及該領域中的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及其夾具。
【背景技術】
[0002]傳統蠟燭的燈芯均是由棉線制的,其燃燒池直徑大概在4-6.5cm左右,針對大直徑的蠟燭產品,會導致殘余蠟量過多問題,且隨著燈芯型號的加大,會引起可視黑煙、燈芯卷曲嚴重、積碳等異常。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及其夾具。
[0004]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所述的燈芯為木燈芯。
[0005]進一步的,所述木燈芯的材料為南美花檀、紅藤、瑞士梨木、紅金檀、天然花梨、巴西梨木、白橡、銀橡木、櫻桃木、黑胡桃、柚木或白楓。
[0006]進一步的,所述木燈芯的厚度為1mm,寬度為6_15mm。
[0007]進一步的,當蠟燭中植物蠟比例低于20%時,木燈芯寬度為6_8mm ;當植物蠟比例為20%-60%時,木燈芯寬度為8-12mm ;當植物蠟比例高于60%時,木燈芯寬度為12_15mm。
[0008]進一步的,當蠟燭直徑大于1cm時,可以把兩根或兩根以上的木燈芯粘合在一起使用。
[0009]一種燈芯夾具,該夾具包括安裝于蠟燭底部的底托,該底托上與木燈芯相對應的位置有夾具,所述的木燈芯可以裝入該夾具內。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所公開的燈芯材料選擇密度適中,紋路均勻的木燈芯,通過木頭的毛細作用,提供蠟燭燃燒的燃料供應,拓寬蠟燭火焰熱輻射半徑至8-15cm,從而實現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目的。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1所公開的燈芯夾具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13]實施例1,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所述的燈芯為木燈芯。所述木燈芯的材料為南美花檀、紅藤、瑞士梨木、紅金檀、天然花梨、巴西梨木、白橡、銀橡木、櫻桃木、黑胡桃、柚木、白楓。所述木燈芯的厚度為1mm,寬度為6-15mm。當蠟燭中植物蠟比例低于20%時,木燈芯寬度為6-8mm ;當植物蠟比例為20%_60%時,木燈芯寬度為8-12mm ;當植物蠟比例高于60%時,木燈芯寬度為12_15mm。當蠟燭直徑大于1cm時,可以把兩根或兩根以上的木燈芯粘合在一起使用。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還公開了一種燈芯夾具,該夾具包括安裝于蠟燭底部的底托1,該底托上與木燈芯相對應的位置有夾具2,所述的木燈芯3可以裝入該夾具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燈芯為木燈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燈芯的材料為南美花檀、紅藤、瑞士梨木、紅金檀、天然花梨、巴西梨木、白橡、銀橡木、櫻桃木、黑胡桃、柚木或白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其特征在于:所述木燈芯的厚度為1mm,寬度為6-15m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其特征在于:當蠟燭中植物蠟比例低于20%時,木燈芯寬度為6-8mm ;當植物蠟比例為20%_60%時,木燈芯寬度為8-12mm ;當植物蠟比例高于60%時,木燈芯寬度為12_15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降低大尺寸蠟燭殘余蠟量的燈芯,其特征在于:當蠟燭直徑大于1cm時,可以把兩根或兩根以上的木燈芯粘合在一起使用。
6.一種燈芯夾具,其特征在于:該夾具包括安裝于蠟燭底部的底托,該底托上與木燈芯相對應的位置有夾 具,所述的木燈芯可以裝入該夾具內。
【文檔編號】C11C5/02GK104073365SQ201310102671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3月28日
【發明者】陳宜君 申請人:陳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