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護理托盤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
[0001]技術領域:
[0002]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護理用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護理托盤。
[0003]【背景技術】:
[0004]眾所周知,在臨床工作中,護理托盤一般都是用于存放各種護理用具和輔助用具的,而現有的護理盤內結構比較簡單,而且沒有任何擋板之類的東西防止托盤內的東西掉落,在給病人輸液或者注射時,需要將輸液瓶等醫療用具放在護理托盤內,然后端送至病床前,由于沒有擋板之類的東西,因此護理人員在行走時托盤內的輸液瓶等醫療用具容易晃動,甚至會導致輸液瓶及其醫療用具掉落,不僅損壞了醫療用具,而且操作起來十分麻煩,費時費力,給護理人員增加了工作難度。
[0005]【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新型護理托盤,它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使護理人員在給病人輸液或打針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且能夠避免輸液瓶或者醫療用具晃動及其掉落的問題,減輕了護理人員的工作難度。
[0007]為了解決【背景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托盤本體1、翻蓋2、第一合扇3、第二合扇4、吸附板5 ;托盤板本體I的前側臂內設置有磁鐵,托板本體2頂端設置有翻蓋2,翻蓋2的后側邊通過合扇3與托板本體I的頂端后側連接,翻蓋2的前側邊通過第二合扇4連接吸附板5。
[0008]所述的吸附板5的長度與托盤本體I的長度相同。
[0009]所述的托盤本體I為不銹鋼托盤。
[0010]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使護理人員在給病人輸液或打針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且能夠避免輸液瓶或者醫療用具晃動及其掉落的問題,減輕了護理人員的工作難度。
[0011]【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打開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3是圖1的主視圖;
[0015]圖4是圖1的后視圖。
[0016]附圖標記:托盤本體1、翻蓋2、第一合扇3、第二合扇4、吸附板5。
[0017]【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的說明。
[0019]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20]參看圖1-4,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它包含托盤本體1、翻蓋2、第一合扇3、第二合扇4、吸附板5 ;托盤板本體I的前側臂內設置有磁鐵,托板本體2頂端設置有翻蓋2,翻蓋2的后側邊通過合扇3與托板本體I的頂端后側連接,翻蓋2的前側邊通過第二合扇4連接吸附板5。
[0021]所述的吸附板5的長度與托盤本體I的長度相同。
[0022]所述的托盤本體I為不銹鋼托盤。
[0023]本【具體實施方式】通過在托盤板本體I的前側臂內設置磁鐵,通過使用吸附板5來實現托盤的打開和關閉,使用時,只需要撥動吸附板5即可打開,護理人員可以根本需要選取所要的物品;使用完畢后,只需要合上吸附板5即可關閉,能夠有效避免盤內輸液瓶或者醫療用具晃動及其掉落的問題。
[0024]本【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使護理人員在給病人輸液或打針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且能夠避免輸液瓶或者醫療用具晃動及其掉落的問題,減輕了護理人員的工作難度。
[0025]以上所述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主權項】
1.新型護理托盤,其特征在于它包含托盤本體(I)、翻蓋(2)、第一合扇(3)、第二合扇(4)、吸附板(5);托盤板本體(I)的前側臂內設置有磁鐵,托板本體(2)頂端設置有翻蓋(2),翻蓋(2)的后側邊通過合扇(3)與托板本體⑴的頂端后側連接,翻蓋⑵的前側邊通過第二合扇(4)連接吸附板(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護理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附板(5)的長度與托盤本體(I)的長度相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護理托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盤本體(I)為不銹鋼托盤。
【專利摘要】新型護理托盤,它涉及醫療護理用具技術領域。它包含托盤本體、翻蓋、第一合扇、第二合扇、吸附板;托盤板本體的前側臂內設置有磁鐵,托板本體頂端設置有翻蓋,翻蓋的后側邊通過合扇與托板本體的頂端后側連接,翻蓋的前側邊通過第二合扇連接吸附板;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使護理人員在給病人輸液或打針時操作簡便,省時省力,且能夠避免輸液瓶或者醫療用具晃動及其掉落的問題,減輕了護理人員的工作難度。
【IPC分類】A61G12-00
【公開號】CN204468554
【申請號】CN201520124082
【發明人】張艷暖
【申請人】張艷暖
【公開日】2015年7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