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
【背景技術】
[0002]內窺鏡作為一種光學無損檢測儀器,已經普遍運用于工業零件檢測、醫療微創手術等領域,現有的內窺鏡按觀察方式分為直視和屏幕觀察方式。其中,屏幕觀察內窺鏡由于內窺鏡觀察需要配備視頻成像系統、視頻監視器和打印機等裝置,故體積龐大,價格昂貴,只能用于檢查室或手術室。對比而言,直視內窺鏡的結構相對簡單,在一些觀察點光線良好的場合,只需一個物鏡、一個目鏡及光導纖維即可,但這種直視型的內窺鏡成像面積很小,目鏡是一個放大鏡,只能一人使用,且觀察到的瞬間畫面無法進行保存。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的內窺鏡或者配套使用設備昂貴、體積巨大、不便攜帶,或者結構簡單但是成像面積小且無法對瞬間的畫面進行保存。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包括內窺鏡、LED、嵌件和耦合鏡片;所述LED與手機的USB接口電連,并通過該USB接口供電;所述內窺鏡的圖像輸出端對準并與手機后置攝像頭通過定位件定位,攝像頭和內窺鏡之間還設有耦合鏡片。本實用新型從手機的USB接口直接為LED取電,從而實現為內窺鏡照明;同時,通過耦合鏡片將直視內窺鏡的視頻信號傳遞到手機攝像頭,由手機對畫面進行實時的拍攝并進行保存,需要觀察時,隨時可以調出視頻,方便觀測,便于攜帶。
[000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方案,所述定位件包括嵌件和與嵌件配合的手機殼,手機殼緊密貼合手機背部,其對應后置攝像頭的正中間位置處設置定位孔,嵌件為中空結構,其一端夾放在手機和手機殼之間,另一端穿過定位孔與內窺鏡連接,嵌件的中空處用于容納耦合鏡片,并套接連接內窺鏡。通過嵌件和手機殼的配合,非常簡便的實現攝像頭和內窺鏡的定位,保證了安裝拆卸的便捷,也保證了拍攝效果較好較全。
[0006]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將手機與傳統內窺鏡組合使用,利用手機進行數據的處理與儲存,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便于攜帶、安裝拆卸方便快捷。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為了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結合附圖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的內容。
[0009]如圖1所示,現在的手機基本上都標配了后置攝像頭I與USB接口 2,市面上的傳統內窺鏡則具備觀察物體并輸出肉眼可見的圖像的功能,本實用新型手機用內窺鏡就是將兩者組合使用,運用手機對傳統內窺鏡所采集的視頻信號進行數據處理與儲存。
[0010]通過手機上的USB接口 2給LED 3供電,LED 3的照明光提供給傳統內窺鏡4進行照明,滿足了傳統內窺鏡4需要照明光的要求,由于手機攝像頭I自帶的LED在手機進行視頻采集時并不啟動,所以不考慮從手機攝像頭自帶的LED獲取照明光的方式。
[0011 ] 手機用內窺鏡工作時需要將傳統內窺鏡4與手機攝像頭連接,使得傳統內窺鏡4輸出的圖像對準手機攝像頭正中間的位置,這個定位功能由嵌件5完成。市面上任一款手機都有與之匹配的后端手機保護殼6,在手機保護殼6上進行加工留下定位孔使其對準手機攝像頭I正中間的位置,當手機保護殼6與手機后端緊密貼合時,采用中空結構的嵌件5就被鑲嵌在手機與手機保護殼6之間,其中空結構用來容納并固定傳統內窺鏡4。
[0012]由于手機攝像頭I的景深設置是無法從緊挨著的傳統內窺鏡4獲取視頻信號的,所以需要添加耦合透鏡7來完成視頻信號的傳遞,耦合透鏡7也是定位在嵌件5的中空結構中,其位置處于手機攝像頭I與傳統內窺鏡4之間。
【主權項】
1.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其特征在于:包括內窺鏡、LED、嵌件和親合鏡片; 所述LED與手機的USB接口電連,并通過該USB接口供電; 所述內窺鏡的圖像輸出端對準并與手機后置攝像頭通過定位件定位,攝像頭和內窺鏡之間還設有耦合鏡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包括嵌件和與嵌件配合的手機殼,手機殼緊密貼合手機背部,其對應后置攝像頭的正中間位置處設置定位孔,嵌件為中空結構,其一端夾放在手機和手機殼之間,另一端穿過定位孔與內窺鏡連接,嵌件的中空處用于容納耦合鏡片,并套接連接內窺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與手機配套的光纖內窺鏡,包括傳統內窺鏡、LED、嵌件和耦合鏡片,將手機與傳統內窺鏡組合使用,利用手機進行數據的處理與儲存。LED從手機的usb接口取電,通過耦合鏡片將傳統內窺鏡的視頻信號傳遞到手機攝像頭,通過嵌件提供定位,連接傳統內窺鏡與手機攝像頭。
【IPC分類】A61B1-04, H04M1-02, A61B1-06, G02B23-24
【公開號】CN204410769
【申請號】CN201420731393
【發明人】濮悅, 陸小建, 楊琰, 申兆紅, 程永勝
【申請人】南京春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