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傷口愈消散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醫藥領域,尤其涉及傷口愈消散。
背景技術:
傷口愈合障礙尤其是刀口感染和裂開是手術后的常見癥和并發癥,一旦發生給病人以及家屬在精神、軀體、工作、家庭乃至經濟上造成程度不同的損害,嚴重的甚至威脅生命;同時也給醫生增加了壓力,降低了病床周轉率,甚至導致醫療糾紛。以往常規治療方法是刀口換藥、青霉素等藥物局部封閉或紅外線局部照射,但上述方法有許多弊端,且效果不理想,藥物局部封閉,患者疼痛較甚,不易接受;紅外線照射需暴露傷口,必然增加了感染機會,且使用不方便、不經濟。為此,本發明人本著中西醫結合的思想,經過1年多的臨床研究,發明了一種傷口愈消散。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常規方法治療傷口的不足,提供一種療效好、使用方便、安全經濟、無任何副作用的傷口愈消散。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重量比)15-30%的大黃、35-40%的芒硝、5-10%的白及、10-17%的馬齒莧、5-20%的蒲公英。
制作時,先將大黃、白及、馬齒寬、蒲公英混合磨成細粉,再將芒硝磨成細粉,將上述細粉均勻混合,用325目篩子篩粉,取篩下物,分裝入滅菌的布袋內即可。
使用時,將無菌紗布4-6層覆蓋在常規換藥后的傷口上,再將愈消散袋子覆于其上,用腹帶固定,每日更換一次,兩袋輪換,6天為一療程。
下面用上述各種藥材對傷口的作用機理來說明本發明的優點中醫學認為,紅腫、硬結乃氣血運行受阻所致,治以行氣散結、活血化瘀。本發明正是從此觀點出發,結合現代藥理研究進行組方的。方中大黃為蓼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取其根莖入藥,主要含有蘆薈大黃素、大黃素及大黃鞣酸,性味苦,寒,功效瀉下攻積、清熱解毒、活血化瘀,有止血不留瘀特點;據現代藥理研究,大黃具有廣譜抗菌作用,還可增強機體免疫力,對葡萄球菌、痢疾桿菌、傷寒桿菌、鏈球菌、綠膿桿菌及真菌等有抑制作用。芒硝為天然礦物的結晶體,主要含有硫酸鈉,性味苦、咸、寒,功效瀉下軟堅、清熱;硫酸鈉易形成高滲溶液,有助于滲液的吸收。白及為蘭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性味甘、涼,功效收斂止血、消腫生肌。馬齒莧為一年生肉質草本植物,性味酸、寒,功效清熱解毒、散血消腫,據現代藥理研究,它的抗菌作用強,對痢疾桿菌、傷寒桿菌、大腸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均有抑制作用,臨床除用于防治菌痢外,還可用于化膿性皮膚病和外科感染,另外,馬齒莧外敷治療軟組織損傷效果良好。蒲公英為多年生草本植物,性味苦、甘、寒,功效清熱解毒、利尿散結,它具有良好的抗感染作用。將上述諸藥配伍,解毒散結、行瘀消腫,外敷于傷口起到軟化硬結、促進血液循環、加快傷口愈合。經驗證,用本發明的愈消散促進傷口愈合較單純傷口換藥效果顯著,有效率100%,治療時間明顯縮短,且使用方便,安全經濟,無任何副作用。
在臨床研究中,發現患者應用了本發明的愈消散后,便秘的發生率極低,手術后腸脹氣的患者也明顯減少。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取45g大黃、17g白及、33g馬齒莧、35g蒲公英混合磨成細粉,另取70g芒硝粉碎磨成細粉,將以上細粉均勻混合,用400目篩子篩粉,取篩下物,裝入18*18cm的滅菌布袋內即可。
下面用幾個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明的臨床使用效果實施例一,新泰市中醫院婦產科選擇腹部手術后刀口紅腫、硬結、滲液及脂肪肥厚者180例,其中刀口外敷愈消散者100例作為實驗組,刀口單純換藥者80例作為對照組,結果表明,試驗組治療率明顯高于對照組,治療時間前者明顯縮短,總有效率實驗組100%,對照組77.5%,兩組比較有顯著差異。
實施例二,新泰市人民醫院,在2005年1月開始在60例腹部刀口患者身上用本發明愈消散治療,經過10個月60例患者的臨床實驗,發現本發明對防治刀口愈合不良有獨特的療效,且應用方便、安全經濟,患者易于接受,優于其他方法,深受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好評。
實施例三,新泰市第二人民醫院,在2005年2月開始用本發明藥物,經90例患者臨床使用,發現該愈消散外敷在腹部刀口上,治療效果明顯,促進刀口愈合有一定的功效,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術后并發癥的發生,而且應用方便、經濟,無任何副作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傷口愈消散,它是將下列各種組分經過粉碎、細磨、混合、篩分、裝袋而成的,其特征是,各組分及其重量比為大黃15-30%、芒硝35-40%、白及5-10%、馬齒莧10-17%、蒲公英5-20%。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傷口愈消散,它包括重量比為15-30%的大黃、35-40%的芒硝、5-10%的白及、10-17%的馬齒莧、5-20%的蒲公英。制作時,先將大黃、白及、馬齒寬、蒲公英混合磨成細粉,再將芒硝磨成細粉,將上述細粉均勻混合,用325目篩子篩粉,取篩下物,分裝入滅菌的布袋內即可。用本發明的愈消散促進傷口愈合較單純傷口換藥效果顯著,有效率100%,治療時間明顯縮短,且使用方便,安全經濟,無任何副作用。
文檔編號A61P17/02GK1840090SQ20061004216
公開日2006年10月4日 申請日期2006年1月6日 優先權日2006年1月6日
發明者王慶華, 張燦菊, 李天振, 和偉, 張萍 申請人:王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