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及其使用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括固定架與伸縮架,所述固定架的底部設置有電機組件以及由電機組件驅動的后輪組,所述固定架上設置有行李箱,所述伸縮架的底部設置有前輪組;本發明還涉及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的使用方法。本發明結構設計簡單、緊湊、合理,強度高,安全可靠,通過簡單的抽拉動作快速的將行李箱結構轉變為電動車結構,整個過程操作便捷,且乘坐舒適。
【專利說明】
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及其使用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0002]人們出行攜帶行李箱放置物品,當出現攜帶物品較重、行走距離較遠、反復上下坡、行程較趕等情況時,傳統的人力拖拉式行李箱會給出行照成諸多不便。當前,人們設計了一些電動行李箱車,如中國專利CN205125342U公布了一種電動行李箱,可將箱體底部設置的平衡車拉出,人站立在平衡車腳踏板上,手扶行李箱拉桿,通過踏板處傳感裝置來控制行李箱,其以電機驅動方式代替人力拖拉方式,實現了省力的目的,但當行程較遠,采用站立方式來駕駛會使人產生疲勞;中國專利CN104172707A公布了一種電動載人行李箱,將行李箱放倒后人可坐在箱面上,通過手指控制位于行李箱側面的觸鍵來操作行李箱運動,進一步解決了長時間站立產生疲勞的問題,但該乘坐方式和操控方式可能會引起視野偏低、乘坐不適、操控不便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3]鑒于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及其使用方法,不僅結構設計合理,而且高效便捷、易于操作。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括固定架與伸縮架,所述固定架的底部設置有電機組件以及由電機組件驅動的后輪組,所述固定架上設置有行李箱,所述伸縮架的底部設置有前輪組。
[0005]優選的,所述伸縮架包含用以聯接前輪組的橫桿、用以持握的把手以及用以聯接橫桿與把手的立桿,所述立桿的底部套設有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前端設置有腳踏,所述伸縮桿的后端設置有滾輪,所述伸縮桿的中部設置有至少一個鎖止組件。
[0006]優選的,所述鎖止組件包含鉸接在伸縮桿上的條狀旋鈕,所述伸縮桿上設置有用以與條狀旋鈕相配合的圓形軌道,所述旋鈕的兩側對稱設置有T字形鎖銷,所述伸縮桿與T字形鎖銷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
[0007]優選的,所述固定架包含底座,所述底座上設置有用以支撐行李箱的第一框架、用以與伸縮桿相配合的滑軌以及用以與立桿相配合的第二框架,所述底座上設置有用以固定腳踏的第一卡扣,所述滑軌上設置有用以限制滾輪的限位塊,所述第二框架上具有容納立桿的凹部與用以固定立桿的第二卡扣。
[0008]優選的,所述行李箱上設置有可折疊的坐墊,所述坐墊底部設置有聯接第一框架與第二框架的第三框架。
[0009]優選的,所述電機組件包含電池、電機、調頻器、控制模塊、減速器以及傳動機構。
[0010]—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的使用方法,包括所述的任意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含以下步驟:
(I)打開所述第一卡扣、第二卡扣,沿著所述滑軌拉出伸縮桿; (2)當所述滑軌上的限位塊卡住伸縮桿上的滾輪時,停止抽拉所述伸縮桿,旋轉所述條狀旋鈕,直至兩個所述T字形鎖銷完全向外伸出,卡住所述伸縮桿,從而使得伸縮桿既不能向前運動,也不能向后運動;
(3)翻開所述坐墊,形成具有靠背結構的座椅。
[00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結構設計簡單、緊湊、合理,強度高,安全可靠,通過簡單的抽拉動作快速的將行李箱結構轉變為電動車結構,整個過程操作便捷,且乘坐舒適。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整體構造示意圖。
[0014]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固定架的構造示意圖。
[0015]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伸縮桿的構造示意圖。
[0016]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鎖止組件的內部構造示意圖。
[0017]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固定架與伸縮架的構造示意圖。
[0018]圖中:1-固定架,11-底座,12-第一框架,13-滑軌,14-第二框架,15-第一卡扣,16-限位塊,17-凹部,18-第二卡扣,19-第三框架,2-伸縮架,21-橫桿,22-把手,23-立桿,24-伸縮桿,25-腳踏,26-滾輪,27-鎖止組件,271-條狀旋鈕,272-圓形軌道,273-T字形鎖銷,274-復位彈簧,3-電機組件,4-后輪組,5-行李箱,6-前輪組,7-坐墊。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0020]如圖1?5所示,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括固定架I與伸縮架2,所述固定架I的底部設置有電機組件3以及由電機組件3驅動的后輪組4,所述固定架I上設置有行李箱5,所述伸縮架2的底部設置有前輪組6。
[0021]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伸縮架2包含用以聯接前輪組6的橫桿21、用以持握的把手22以及用以聯接橫桿21與把手22的立桿23,所述立桿23的底部套設有伸縮桿24,所述伸縮桿24的前端設置有腳踏25,所述伸縮桿24的后端設置有滾輪26,所述伸縮桿24的中部設置有至少一個鎖止組件27。
[0022]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鎖止組件27包含鉸接在伸縮桿24上的條狀旋鈕271,所述伸縮桿24上設置有用以與條狀旋鈕271相配合的圓形軌道272,所述旋鈕的兩側對稱設置有T字形鎖銷273,所述伸縮桿24與T字形鎖銷273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274;所述條狀旋鈕271的長度小于T字形鎖銷273的縱向桿的長度,所述縱向桿也就是T字形鎖銷273與條狀旋鈕271相接觸的桿,所述條狀旋鈕271通過旋轉來改變兩T字形鎖銷273之間距離,從而實現兩T字形鎖銷273的伸縮。
[0023]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固定架I包含底座11,所述底座11上設置有用以支撐行李箱5的第一框架12、用以與伸縮桿24相配合的滑軌13以及用以與立桿23相配合的第二框架14,所述底座11上設置有用以固定腳踏25的第一卡扣15,所述滑軌13上設置有用以限制滾輪26的限位塊16,所述第二框架14上具有容納立桿23的凹部17與用以固定立桿23的第二卡扣18。
[0024]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行李箱5上設置有可折疊的坐墊7,所述坐墊7底部設置有聯接第一框架12與第二框架14的第三框架19。
[0025]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電機組件3包含電池、電機、調頻器、控制模塊、減速器以及傳動機構。
[0026]在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的使用方法,包括所述的任意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含以下步驟:
(1)打開所述第^扣15、第二卡扣18,沿著所述滑軌13拉出伸縮桿24 ;
(2)當所述滑軌13上的限位塊16卡住伸縮桿24上的滾輪26時,停止抽拉所述伸縮桿24,旋轉所述條狀旋鈕271,直至兩個所述T字形鎖銷273完全向外伸出,卡住所述伸縮桿24,從而使得伸縮桿24既不能向前運動,也不能向后運動;
(3)翻開所述坐墊7,形成具有靠背結構的座椅。
[0027]本發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發明的啟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及其使用方法。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發明的涵蓋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架與伸縮架,所述固定架的底部設置有電機組件以及由電機組件驅動的后輪組,所述固定架上設置有行李箱,所述伸縮架的底部設置有前輪組。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架包含用以聯接前輪組的橫桿、用以持握的把手以及用以聯接橫桿與把手的立桿,所述立桿的底部套設有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前端設置有腳踏,所述伸縮桿的后端設置有滾輪,所述伸縮桿的中部設置有至少一個鎖止組件。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組件包含鉸接在伸縮桿上的條狀旋鈕,所述伸縮桿上設置有用以與條狀旋鈕相配合的圓形軌道,所述旋鈕的兩側對稱設置有T字形鎖銷,所述伸縮桿與T字形鎖銷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含底座,所述底座上設置有用以支撐行李箱的第一框架、用以與伸縮桿相配合的滑軌以及用以與立桿相配合的第二框架,所述底座上設置有用以固定腳踏的第一卡扣,所述滑軌上設置有用以限制滾輪的限位塊,所述第二框架上具有容納立桿的凹部與用以固定立桿的第二卡扣。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上設置有可折疊的坐墊,所述坐墊底部設置有聯接第一框架與第二框架的第三框架。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組件包含電池、電機、調頻器、控制模塊、減速器以及傳動機構。7.—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任意一種伸縮式可乘坐電動行李箱車,包含以下步驟: (1)打開所述第一卡扣、第二卡扣,沿著所述滑軌拉出伸縮桿; (2)當所述滑軌上的限位塊卡住伸縮桿上的滾輪時,停止抽拉所述伸縮桿,旋轉所述條狀旋鈕,直至兩個所述T字形鎖銷完全向外伸出,卡住所述伸縮桿,從而使得伸縮桿既不能向前運動,也不能向后運動; (3)翻開所述坐墊,形成具有靠背結構的座椅。
【文檔編號】A45C13/28GK105852359SQ201610400538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6月8日
【發明人】陳毅龍
【申請人】廈門大學嘉庚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