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家庭日常用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
【背景技術】
[0002]遮陽傘是常用的戶外用具,可以用于各種休閑場所、崗亭、戶外廣告亭等,但是一般這些場合使用的遮陽傘都較大,遮陽傘的支撐高度較高,而人的高度是有限的,在收折和打開遮陽傘的時候,操作不便,費時費力,現有的自動開收多折傘通常是通過在中棒內腔設置開傘彈簧提供伸展中棒的動力,在傘骨上設置拉簧等結構提供傘骨收折的動力,一個可被固定在傘頭內或被釋放的子彈頭以及兩端分別與該子彈頭和下巢連接的拉線可以拉動下巢上滑開傘或者釋放下巢收傘,申請號為CN98117439.6所述的具有控制閥的防風傘,雖然它包括設有上、下巢的中棒、傘骨、傘布、控制閥及接合器;傘骨包括上傘骨、下傘骨及下支骨;上傘骨包括與上巢樞連的上骨段及設于上骨段外側并與控制閥固接的下骨段;下支骨的兩端分別與下巢及經接合器與上傘骨、下傘骨及控制閥樞連;傘布包括上、下傘布;下傘布中心設有直徑小于上傘布外周并被上傘布覆蓋的中孔,但是它不具備望遠鏡功能,沒有閃光燈功能也沒有行程記錄的功能。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導致的上述多項缺陷。
[0004]—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包括傘本體、傘架、閃光燈、手柄、電源和開關,所述傘架設于所述傘本體中部,所述傘架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所述閃光燈設于所述傘架上方并與傘架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手柄螺紋連接在所述傘架上,所述開關設于所述手柄上,所述電源設于所述手柄內,所述閃光燈與所述開關連接,所述開關與所述電源連接。
[0005]優選的,所述傘架內設有望遠鏡,所述傘架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凸透鏡片。
[0006]優選的,所述傘架上設有行程記錄儀。
[0007]本發明的優點在于: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該種傘,當在人比較多的雨夜行走時,可以通過所述開關將所述閃光燈打開,這樣不僅能夠實現照明的功能,同時還能夠提醒擁擠的行人讓道,所述傘架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可以調節傘本體的高度,所述傘架內設有望遠鏡,所述傘架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凸透鏡片,可以通過調節傘架的長度來調節望遠鏡的焦距從而實現傘的望遠鏡的功能,所述傘架上設有行程記錄儀,可以記錄旅客所行走的全部路程。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的手柄的結構示意圖。
[0010]其中:1_傘本體,2-傘架,3-手柄,4-開關,5-電源,6-望遠鏡,7-凸透鏡片,8-行程記錄儀,9-閃光燈。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0012]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包括傘本體1、傘架2、閃光燈9、手柄3、電源5和開關4,所述傘架2設于所述傘本體I中部,所述傘架2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所述閃光燈9設于所述傘架2上方并與傘架2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手柄3螺紋連接在所述傘架2上,所述開關4設于所述手柄3上,所述電源5設于所述手柄3內,所述閃光燈9與所述開關4連接,所述開關4與所述電源5連接。
[0013]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傘,2內設有望遠鏡6,所述傘架2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凸透鏡片7,可以通過調節傘架2的長度來調節望遠鏡6的焦距從而實現傘的望遠鏡的功能。
[001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傘架上設有行程記錄儀8,可以記錄旅客所行走的全部路程。
[0015]基于上述,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該種傘,當在人比較多的雨夜行走時,可以通過所述開關4將所述閃光燈9打開,這樣不僅能夠實現照明的功能,同時還能夠提醒擁擠的行人讓道,所述傘架2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可以調節傘本體I的高度。
[0016]由技術常識可知,本發明可以通過其它的不脫離其精神實質或必要特征的實施方案來實現。因此,上述公開的實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舉例說明,并不是僅有的。所有在本發明范圍內或在等同于本發明的范圍內的改變均被本發明包含。
【主權項】
1.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其特征在于,包括傘本體、傘架、閃光燈、手柄、電源和開關,所述傘架設于所述傘本體中部,所述傘架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所述閃光燈設于所述傘架上方并與傘架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手柄螺紋連接在所述傘架上,所述開關設于所述手柄上,所述電源設于所述手柄內,所述閃光燈與所述開關連接,所述開關與所述電源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架內設有望遠鏡,所述傘架頂部和底部分別設有凸透鏡片。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架上設有行程記錄儀。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涉及家庭日常用品領域,包括傘本體、傘架、閃光燈、手柄、電源和開關,所述傘架設于所述傘本體中部,所述傘架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所述閃光燈設于所述傘架上方并與傘架固定連接在一起,所述手柄螺紋連接在所述傘架上,所述開關設于所述手柄上,所述電源設于所述手柄內,所述閃光燈與所述開關連接,所述開關與所述電源連接,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帶有閃光燈的多功能傘,該種傘,當在人比較多的雨夜行走時,可以通過所述開關將所述閃光燈打開,這樣不僅能夠實現照明的功能,同時還能夠提醒擁擠的行人讓道,所述傘架為內部空心的伸縮桿,可以調節傘本體的高度。
【IPC分類】A45B11/00, A45B3/12, A45B3/04, A45B3/00
【公開號】CN105011496
【申請號】CN201510476687
【發明人】謝長青
【申請人】謝長青
【公開日】2015年11月4日
【申請日】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