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鞋釘之改良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改良之鞋釘。
一般鞋制品的鞋底與鞋跟間之接合,除於其接合面間涂布黏合劑使其相互緊密黏合外,還自鞋底向鞋跟內部擊入鞋釘,以防行走時因地面與鞋跟間相互之作用力使鞋跟與鞋底剝離。
目前習用之鞋釘大致可分為細長柱形及U字形兩類,參閱圖1及圖2。其中,細長柱形之鞋釘於釘體一端形成一帽部使釘體進入鞋跟內有相當長度,藉以抵抗來自於地面對鞋跟之作用力,使鞋跟不致與鞋底脫離;但由於行走時鞋跟常承受人體與地面交互作用對鞋跟形成之扭力(尤以高跟鞋更為明顯),此一扭力作用於細長柱形鞋釘,常使其扭曲變形以致於使得鞋跟松脫。如欲改善則須於同一鞋跟內擊入數個鞋釘,不但不經濟,且受鞋跟與鞋底相互接合面大小之限制,其改善效果亦極其有限;再者,在長期使用下,由於鞋跟與釘體之相互作用及釘體於鞋跟內呈直線之狀態,常發生鞋釘日漸松動脫出,形成所謂“暴釘”現象,嚴重影響穿著之舒適性及鞋跟與鞋底之接合強度;至於另一類習用之U字形鞋釘,主要系於U字形釘體之兩末端分別凸起形成尖銳狀之箭矢部,藉該各箭矢部使U字形之鞋釘兩端易於擊入鞋跟內,并利用該各箭矢部增強鞋底與鞋跟軸向之接合力,然而,該各箭矢部之構成形狀較為復雜,使鞋釘成本較高。
本實用新型之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鞋釘之改良構造,利用其特殊之釘體形狀,使釘合后之鞋底與鞋跟牢固釘合不易分離。
本實用新型之次一目的在於藉釘體末端經改進的構造,使釘合后之釘體不易松脫,以避免發生“暴釘”現象。
本實用新型之又一目的在於藉精簡之釘體末端構造,降低鞋釘成本。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鞋釘之改良構造,主要包含一呈U字形桿體的釘體,該釘體於中央部分形成一擊打部,該擊打部兩端之桿體分別形成一釘入體,其特征在於該各釘入體與該擊打部間分別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之夾角,供擊打該擊打部以釘合物品;該各釘入體之末端端面分別形成一釘尖面;該各釘尖面呈相互平行狀,且分別與該各釘入體之軸向成一小于90°的釘尖角,使呈銳角的該各釘入體易於進入欲釘合之物品內,并導引該各釘入體於被釘合物內呈弧形狀,使緊密釘合物品,防止脫出。
現舉五個較佳實施例并配合
於后。
圖1系目前習用細長柱形鞋釘之立體圖;圖2系目前習用U字形鞋釘之立體圖;圖3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一之立體圖;圖4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一之使用狀態示意圖;圖5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二之立體圖;圖6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二之使用狀態示意圖;圖7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三之立體圖;圖8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三之使用狀態示意圖;圖9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四之立體圖;圖10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四之使用狀態示意圖;圖11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五之立體圖;圖12系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五之使用狀態示意圖。
首先,參閱圖3之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一,主要包含一呈U字形桿體的釘體10,該釘體10於U字形之中央部分形成直線狀之擊打部12,該擊打部12兩端之桿體分別與該擊打部12間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之夾角,於該擊打部12之兩端分別形成一釘入體14,擊打該擊打部12即可使該各釘入體14,進入鞋體及鞋跟,使之釘合;又,該釘體10之兩末端端面分別形成一面向該釘體10同側之釘尖面16,該各釘尖面16彼此相互呈平行狀,且分別與該各釘入體14之軸向成一小于90°的釘尖角,使該釘體10之兩末端分別形成尖銳狀,以使該各釘入體14易於進入被釘合之物品內,并導引該各釘入體14於被釘合物內呈弧形狀,以緊密釘合物品。
使用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一,釘合鞋體與鞋跟時,如圖4所示,可利用手工具或機械(如打釘機)敲擊該擊打部12,使該各釘尖面16穿刺鞋體表面,并使該各釘入體14進入鞋體及鞋跟內部,此時,由於該各釘入體14與鞋體、鞋跟間之交互作用力作用於該各釘尖面16,而該各釘尖面16之表面又系分別與該各釘入體14軸向呈斜角狀,由力的分解與合成原理,使得該各釘入體14進入鞋體、鞋跟內時,受該各釘尖面16之導引,而分別向該釘體10之同側形成弧形彎曲狀,使釘合后之鞋體與鞋跟不易分離,該各釘入體14亦不易松脫形成暴釘現象,同時,由圖3所示之構造中,極明顯地,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一確較習用之U字形釘更為精簡,制造所需耗費成本更為低廉。
同時參閱圖5及圖6,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二,其具有與前述較佳實施例一相同之構造,然而該各釘尖面16分別向該釘體U字形之內側傾斜。當使用本較佳實施例二進行釘合作業時,該各釘入體14進入鞋體及鞋跟時,分別向鞋釘之外側彎曲形成弧形,使該各釘入體14跟部間之距離小於末端間之距離,因此本實施例二更適秀於鞋體與鞋跟之接合面較大之場合(如平跟鞋)。
同時參閱圖7及圖8,本實用新型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三,其具有與前述較佳實施例一相同之構造,然而該各釘尖面16分別向該釘體U字形之外側傾斜。當使用本較佳實施例三進行釘合作業時,該各釘入體14進入鞋體及鞋跟時,分別向鞋釘之內側彎曲形成弧形,使該各釘入體14跟部間之距離大於末端間之距離,因此本實施例三更適用於鞋體與鞋跟之接合面較小之場合(如高跟鞋)。
同時參閱圖9及圖10,本創作鞋釘之改良構造較佳實施例四,其具有與前述較佳實施例一相同之一各釘體20,該各釘體20之兩端分別形成一各釘入體22,該各釘體20之二末端端面分別形成一各釘尖面24,該各釘尖面24系分別由一外斜面242及一內斜面244所形成,且該各外斜面242與該各內斜面244披此分別相交形成一小於180度之夾角,使釘合時該各釘尖面24與被釘物表面形成點狀接觸,使釘合作業更為省力且易於進行;其中,該各外斜面242及該各內斜面244均向該各釘體20之同側傾斜,使該各釘入體22進入鞋體及鞋跟內時,向該各釘體20之同側形成彎曲弧狀,使釘合緊密而不產生暴釘現象;又,該各外斜面242於該各釘入體22之橫截面上的投影面積較該各內斜面244為小,則當該各釘入體22進入鞋體、鞋跟時,該各外斜面242與該各內斜面244分別遭受鞋體、鞋跟材料之抵抗,由壓力、面積與作用力之關系F=P·A(式中,F表作用力、P表壓力、A表作用面積),該各釘入體22進入鞋體、鞋跟內時,將分別向該各釘體20U形之外側形成彎曲狀(類同於前述較佳實例二),使其更適用於鞋體與鞋跟之接合面較大之場合(如平跟鞋)。
參閱圖11及圖12,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五,其具有與前述較佳實施例四相同之構造,然而該和外斜面242於該各釘入體22橫截面上的投影面積較該各內斜面244為大。當利用本較佳實施例五進行釘合作業時,該各釘入體22進入鞋體及鞋跟時,分別向鞋釘之內側彎曲形成弧形(類同於前述較佳實施例三),使其更適用于鞋體與鞋跟之接合面較小之場合(如高跟鞋)。
綜上所述,由于本實用新型獨特的形態及構造,因此釘合后鞋底與鞋跟不易分離,且無“暴釘”現象,同時由于構造更簡單,成本亦可降低。
權利要求1.一種鞋釘之改良構造,主要包含一呈U字形桿體的釘體,該釘體於中央部分形成一擊打部,該擊打部兩端之桿體分別形成一釘入體,其特征在于a.該各釘入體與該擊打部間分別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之夾角;b.該各釘體之末端端面分別形成一釘尖面;c.該各釘尖面呈相互平行狀,且分別與該各釘入體之軸向成一小于90°的釘尖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鞋釘之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各釘尖面分別向該釘體之內側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鞋釘之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各釘尖面分別向該釘體之外側傾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鞋釘之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各釘尖面系分別由一外斜面及一內斜面所形成,該各外斜面與該各內斜面彼此分別相交并形成一小於180度之釘尖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鞋釘之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各外斜面於該各釘入體橫截面上的投影面積較該各內斜面為小。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鞋釘之改良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各外斜面於該各釘入體橫截面上的投影面積較該各內斜面為大。
專利摘要一種鞋釘之改良構造,主要包含一呈U字形桿體的釘體,該釘體于中央部分形成一擊打部,該擊打部兩端之桿體分別形成一釘入體,其特征在于該各釘入體與該擊打部間分別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之夾角,該釘體之兩末端端面分別形成一釘尖面,該各釘尖面呈相互平行狀,且分別與該各釘入體之軸向成一小于90°的釘尖角。本實用新型之鞋釘的獨特構造,使鞋底與鞋跟釘合后結合牢固,不易脫落或分離,無“暴釘”現象,且成本較低。
文檔編號A43B23/20GK2216354SQ9423994
公開日1996年1月3日 申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優先權日1994年12月29日
發明者蔡明芳 申請人:蔡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