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香煙口味增強部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電子香煙口味増強部
[0001]優先權聲明
[0002]本申請要求于2012年12月17日提交的名為“煙彈霧化器口味增強部”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N0.61/737,847的優先權,其全部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0003]本公開一般性地涉及對電子香煙(“電子煙”、“電子煙卷”或“電子煙裝置”)的改進。具體地,本公開涉及對作為電子香煙體驗的一部分的口味和氣味加以強化。
【背景技術】
[0004]電子香煙(“電子煙”、“電子煙卷”或“電子煙裝置”)是通過產生無論是實體感覺、整體外觀、有時甚至是味道(即,煙草香味、薄荷味、所添加的尼古丁等)都相似的煙霧替代物來模擬煙草煙卷吸煙的裝置。電子香煙的電池部包括控制器和為裝置供電(例如提供電功率)的可充電電池,并且煙彈霧化器(cartomizer)部分產生可替代香煙煙霧的氣溶膠霧(即,電子煙霧或蒸汽)。具體地,煙彈霧化器可使用熱能、超聲波能量或其他手段來對例如液體溶液(即“電子液體”)的材料進行霧化/蒸發,該材料可基于丙二醇或甘油,并包括口味和香料成分。其產物是氣溶膠霧。霧化物可類似于經噴霧器或加濕器汽化的供吸入溶液。
[0005]電子液體可以保存在容器(其有時還稱為“煙彈霧化器”,它的大小近似于常規的香煙過濾嘴)中,并且在抽吸過程中,電子液體的一部分在靠近且圍繞加熱線圈(其例如由電池供電,并經由控制芯片和抽吸傳感器來控制)時被加熱。經加熱的電子液體失去其高粘度,并由此易于霧化和一定程度的蒸發,這產生了待由使用者吸入的“煙”。霧化可以通過在加熱線圈內部的使用電子液體浸泡過的芯部來加強,其中該芯部纖維之間以及纖維內部的狹小空間加劇了受熱電子液體向著能產生霧狀煙霧的小液滴的裂化。由于吸入的室溫空氣與煙彈霧化器內部的受熱空氣和蒸汽的混合,一些蒸發了的電子液體會重新冷凝成液滴,這會產生更多的霧狀煙霧。這種效應通過由電激勵式加熱線圈所產生的、結合了空氣流(其基于伯努利原理會減少芯部周圍的壓力,從而提高了蒸發速率)的較高溫度來增強,既提高了蒸發速率,又使得加熱線圈與芯部的組合體周圍的空氣承載了電子液體蒸汽。當這種處于電子液體蒸汽飽和態的空氣與由使用者吸入的室溫空氣流撞擊時,其中的一些蒸汽會冷凝成小的可空氣傳播的液滴(類似于空氣中的水霧),并加入到由電子香煙所產生的“煙,,中。
【附圖說明】
[0006]參考以下附圖和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所述系統和方法。非限制性且非窮舉式實施例是參考以下附圖進行描述的。附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按比例繪制,而是重點放在說明本發明的原理上。在附圖中,相同附圖標記表示遍布于不同視圖的相應部件。
[0007]圖1是電子香煙的示意圖。
[0008]圖2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示例性貼片的實施例。
[0009]圖3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第一示例性殼部的實施例。
[0010]圖4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第二示例性殼部的實施例。
[0011]圖5是嵌入煙彈霧化器內的示例性口味機構。
[0012]圖6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第一示例性助增器的實施例。
[0013]圖7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第二示例性助增器的實施例。
[0014]圖8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示例性煙嘴的實施例。
[0015]圖9是用于口味增強的示例性煙嘴的實施例的分解圖。
[0016]圖10是用于口味增強的備選的示例性煙嘴的實施例。
【具體實施方式】
[0017]電子香煙可以包括:具有電池和控制器的電池部,以及具有能發生霧化的煙彈霧化器的煙彈。煙彈需要從電池部接收功率來進行霧化過程。霧化過程由煙彈霧化器中的受熱會產生蒸汽或霧的材料(例如,電子液體)來產生蒸汽或霧氣。可對材料/液體進行調味,以使得使用者能夠“品嘗”該味道。另外,可制作如下文所描述的各種口味增強部。可以將貼片或口味殼部附接到或鄰接于煙彈霧化器,以增加使用者的口味。此外,比起提升電子香煙的體驗而言,貼片或殼部還可提供令人愉快的氣味。在其他實施例中,可將助增器(booster)或煙嘴附接到電子香煙的一端(例如,鄰接于煙彈霧化器),從而為使用者提供額外的口味或愉快的氣味。下面對口味及氣味增強部的實施例進行描述。
[0018]在下文的描述中,闡述了許多具體細節以便提供對實施例的各種原理進行全面理解。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并非所有這些細節都一定要用于實踐實施例。通過對以下附圖及詳細描述的查閱,本領域技術人員將顯而易見其他的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所有這種附加的系統、方法、特征和優點均包含在本說明書內,處于本發明的范圍內,并且由所附權利要求書來保護。本章節的內容不應當視為是對各權利要求的限制。其他方面及優點將在下文進行討論。
[0019]下面,將參考附圖來對本發明的主題進行充分描述,其中附圖構成本文的一部分并通過圖示的方式來顯示特定的示例性實施例。然而,本發明的主題可以各種不同的形式來體現,并因此旨在將所涵蓋或要求保護的主題解釋為不受本文所闡述的任何示例性實施例的限制;示例性實施例僅出于說明性目的而提供。同樣,意圖在于針對所要求保護或所涵蓋的主題的合理廣泛的范圍。除其他事項外,例如,主題可以實施為方法、裝置、部件或系統。因此,實施例例如可采用硬件、軟件、固件或它們的任意組合(而不是軟件自身)的形式。因此,下文的詳細描述并不旨在具有限制性的意義。在下文的描述中,闡述了許多具體細節以便提供對實施例的各種原理的全面理解。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并非所有這些細節都一定要用于實踐實施例。
[0020]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可能具有經上下文的解釋或暗示而超出了明確規定含義的略帶出入的含義。同樣,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在一個實施例中”不一定是指相同的實施例,而本文所使用的措辭“在另一實施例中”不一定是指不同的實施例。這例如旨在表明所要求保護的主題包括示例性實施例的全部或一部分的組合。
[0021]通常,術語可以至少部分地根據在上下文中的使用來理解。例如,諸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或“和/或”可包括多種含義,這至少部分地取決于使用了該術語的上下文。通常,如果使用“或”來關聯列表,例如A、B或C,那么這旨在表示這里將A、B和C用于包含意義,并且這里將A、B或C用于排除意義。此外,本文所使用的術語“一個或多個”(其至少部分取決于上下文)可用于在單數意義上描述任何特征、結構或特性,或者可用于在復數意義上描述特征、結構或特性的組合。再次,類似地,例如術語“一”,“一種”或“所述”可理解為表達單數用法或表達復數用法,這至少部分取決于上下文。另外,術語“基于”可理解為不一定意圖表達排除式要素組合,相反也可以允許存在不必明確說明的附加要素,再次地,這至少部分取決于上下文。
[0022]圖1是示出了兩個部分的電子香煙視圖。它們是電池部和煙彈霧化器或煙彈113部分。盡管圖1中未示出,但存在有連接這兩部分的適配器。該適配器可以是電池部的一部分、煙彈霧化器的一部分,或者是獨立的部件。該電池部包括電池106。在備選實施例中,可以具有采用不同的機構來為電子香煙供電的功率源。
[0023]由電子香煙產生的“煙”是通過用霧化器112將液體(電子液體110)轉化成霧氣和些許蒸汽的方式來制造的。煙彈霧化器113可包括霧化器112和電子液體110。煙彈霧化器113在本公開的全文中也稱為煙彈,并且可以是一次性的。電子液體110在室溫下可具有高粘度,以實現更長的保質期并減少泄漏;然而,這種高粘度會降低霧化率。電子液體110通過由使用者(即,吸煙者或消費者或吸入者)的吸入動作所產生的空氣流108來霧化,其中該空氣流產生了將電子液滴從電子液體110中移走的壓力差。在一個實施例中,電子液體110可以浸泡著可連接到加熱元件111的一芯部(未示出)。為了將電子液體的粘度減小至能霧化的水平,可以通過加熱元件111來施加外部加熱。在一個實施例中,加熱元件111可以是線圈,其包圍著芯部以便對芯部上的液體進行加熱。在本實施例中,在吸入動作發生時通過加熱致使局部粘度降低,實現了電子液體在吸入動作所引起的空氣流108中的霧化。電池外殼的氣流管和煙彈的氣流管可以讓吸煙者吮吸電子香煙,并激活電池部內部的空氣流傳感器。這可以觸發控制器并引起煙彈內的線圈變熱,使煙彈內的液體蒸發并產生煙(8卩,蒸汽)。
[0024]電子液體110可以經由流經加熱元件111的電流來加熱,并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