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警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地涉及一種改進的的車輛警示燈。更具體地說,本發明涉及一種燈罩可方便地安裝和拆卸因而其內部零件容易更換的車輛警示燈。
圖13至15示出了傳統的車輛警示燈之一例a,其裝有一底板b、一燈罩c、一定位環d和一發光裝置e。底板b由金屬板制成類似淚珠的形狀。底板b有一個沿其周邊與之成一體地突起的外圍壁b′。燈罩c形似一倒置的茶杯,并包括一從其下部的外周邊表面與之成一體地向外突出的凸緣c′。定位環d呈環狀,并包括一從其上部邊緣與之成一體地向內突出的凸緣d′。發光裝置e由一L形支架f、一用未示的支承機構支承的燈泡g和一反光碗h構成。該發光裝置e由穿過延伸于支架f之下部的基底部分的螺釘f′、f′……固定在底板b上。
一由彈性材料制成的襯墊i裝在燈罩c的內側部分以避免底板b與燈罩c直接接觸,從而使燈罩c不致受損并且也防止水之類液體進入燈罩c。螺釘j、j、j穿過定位環d的側面擰入底板b的外圍壁b′內,借以把底板b固定于定位環d。在把車輛警示燈a固定地安裝到車身1上時,將一由彈性材料制成的襯墊k裝在車輛警示燈a與車身1之間,以使作用于車身1的沖擊或類似的作用不致直接傳遞到車輛警示燈a。
在把襯墊k裝在底板b與車身1之間的同時,用螺釘m、m……把車輛警示燈安裝在車身1上。然后,如圖15所示,把襯墊i裝到底板b的外圍壁b′上,把燈罩c裝在襯墊i上,并且使定位環d與燈罩c以這樣的方式接合,即,要使定位環d的凸緣d′與燈罩c的凸緣c′相接觸,而后把螺釘j、j、j穿過定位環d的側面擰入底板b的外圍壁b′內。這樣,由于燈罩c的凸緣c′受到定位環d的凸緣d′的壓迫作用,燈罩c就固定連接在車身1上了。
上面所描述的傳統的車輛警示燈a,當其內部零件需要更換時,首先需要拆下穿過定位環d的側面連接于底板b的外圍壁b′的螺釘j、j、j,然后,拆下燈罩c,如圖15所示。
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由于車輛警示燈a安裝于車身1的較高部位,當需要拆下穿過定位環d的側面連接于底板b的外圍壁b′的螺釘j、j、j時,很難裝上和拆下一些朝上的螺釘j、j,盡管朝下的其他螺釘j的裝拆不是很難。因此,需從底板b上拆下定位環d并卸去燈罩c來更換內部零件,這非常麻煩。而且,有時螺釘j、j、j可能會丟失。
本發明是針對上述傳統車輛警示燈的缺點而提出的。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改進的車輛警示燈,其燈罩可方便地安裝和拆卸以便容易更換內部零件。
上述和其他的目的由提供一本發明的車輛警示燈來實現,該警示燈包括一底板、一用有色透明材料制成的由底板支承的燈罩、一安裝在底板上位于燈罩內部的發光裝置、一用于把燈罩固定在底板上的定位環,其中定位環是這樣地固定在底板上,即,定位環的一個端部用一可轉動的連接件與底板相連,而其另一個端部由一可拆卸的固定件固定于底板。
本發明的車輛警示燈,由于僅需拆下起固定作用的部件而不必拆下起連接作用的部件就能將定位環安裝和卸下于底板,因此操作者很容易拆下燈罩來更換內部零件。
圖1是一俯視圖,其與下述圖2至9一起示出了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的車輛警示燈;
圖2是沿圖1中II—II線剖取的剖視圖;圖3是車輛警示燈拆去燈罩后的俯視圖;圖4是表示本發明的接合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圖5是表示本發明的起固定作用的部件(固定件)的放大剖視圖;圖6是表示本發明的定位環的放大俯視圖;圖7是沿圖6中VII—VII線剖取的剖視圖;圖8是表示本發明的支承件的放大俯視圖;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支承件的放大側視圖;圖10,與圖11和圖12一起,示出了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的車輛警示燈,圖10示出的是該實施例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剖視圖;圖11是表示本發明的鉸接部件的放大俯視圖;圖12是表示本發明的鉸接部件放大側視圖;圖13,與圖14和圖15一起示出了傳統的車輛警示燈之一例,圖13示出的是其安裝狀態的透視示意圖;圖14是圖13所示的傳統車輛警示燈的俯視圖;圖15是沿圖14中XV-XV線剖取的剖視圖。
下面將參照各附圖來描述本發明之車輛警示燈的較佳實施例。
圖1至9示出了本發明之第一實施例的車輛警示燈。
車輛警示燈1具有一底板2、一安裝在底板2上的燈罩3、一用于把燈罩3固定于底板2的定位環4、一裝在底板2上位于燈罩3內的發光裝置5。底板2用一金屬板制成,其形似淚珠,并有一主體部分2a和一沿主體部分2a的周邊抬高的邊緣部分2b,如圖2和3所示。
成形于底板2之主體部分2a的一端的延伸部分6向上抬起,并鉆有兩個螺紋孔6a,兩螺孔6a制于延伸部分6上,分別位于延伸部分的中心線的稍左和稍右兩側。成形在底板2之主體部分2a的另一端的延伸部分7同樣向上抬起,并且其上制有一螺紋孔7a。燈罩3有色透明材料制成,形似倒置的茶杯。燈罩3具有一開口向下的開口端部分3a和一從其下部的外周邊表面與之成一體地向外突起的凸緣8。燈罩3的開口端部分3a的輪廓大體上與底板2的邊緣部分2b的輪廓相一致。
定位環4由一環狀板件制成,其上部向內傾斜。從定位環4的上邊緣與之成一體地突出一向內的凸緣4a。定位環4有成形在其一端的鉤形接合部分9和成形在其另一端的與接合部分9相對的凹下部分10。凹下部分10的底板10a制有一通孔10b。
一螺釘11從上面插過凹下部分10的通孔10b,并靠一用于防止螺釘脫落的墊圈12可旋轉地支承于定位環4的凹下部分10的底板10a中,該墊圈12與一制于螺釘11頸部上的環槽11a相配合,如圖5所示。
發光裝置5具有一由金屬板彎折形成的包括上板13a和底板13b的L形支架13、一燈泡14和一正視圖基本上呈圓形的拋物面反光碗15。發光裝置5是通過用螺釘16、16……把支架13的底板13b固定在底板2的主體部分2a上來安裝在底板2上。燈泡14由支架13的上板13a支承。反光碗15也由支架13的上板13a支承,使反光碗15可以轉動,而其反光表面15a又始終對著燈泡14。反光碗15由一未示的回轉裝置帶動旋轉,光束透過燈罩3向外照射。
如圖8清楚地表明,用一金屬桿彎成U形而制成的支承件17具有一支承桿部18和一對把桿的兩末端彎曲成環狀而形成的支承孔19。將螺釘20、20(圖中僅示出一個螺釘)從下面插過支承件17的支承孔19并與延伸部分6上的螺紋孔6a、6a固定連接,這樣,就把支承件17固定在底板2的延伸部分6上。
把一用彈性材料制成的襯墊21全緣地裝在燈罩3的開口端部分3a和底板2的邊緣部分2b之間,以使底板2和燈罩3不會相互直接接觸而防止燈罩3受損。襯墊21也用作一水密件以防止水進入燈罩3。
在將車輛警示燈1裝到車身23上時,把一用彈性材料制成的襯墊22裝在底板2與車身23之間。螺釘24、24……把車輛警示燈1固定于車身23。
下面將描述該車輛警示燈1的安裝。
首先,把螺釘20、20穿過支承件17的支承孔19,并與底板2的延伸部分6上的螺紋孔6a固定連接,借以把支承件17從底板2的底部固定于延伸部分6上。其次,用螺釘16、16……把支架13的底板13b固定于底板2的主體部分2a上。然后,用螺釘24、24……把底板2固定于車身23上,同時在底板2與車身23之間放置襯墊22,并且用一種合適的部件諸如粘結劑等把襯墊22裝于底板2的邊緣部分2b上,并且使燈罩3的開口端部分3a與襯墊22接觸起來。
而后,把定位環4如圖2中的雙點劃線所示那樣傾斜放置,使定位環4的起連接作用的部分9鉤住固定于底板2上的起支承作用的部件17的支承桿部18,將定位環4繞作為支軸的支承桿部18轉動,使燈罩3的凸緣8與定位環4的凸緣4a抵觸相接,這樣燈罩3便被定位環4壓靠在底板2上。然后把可旋轉地支承于定位環4的凹下部分10的底板10a的通孔10b中的螺釘11從上面擰入底板2的延伸部分7上的螺紋孔7a內。
這樣,就通過把定位環4用螺釘11固定在底板2上而將燈罩3固定于底板2上了。
從以上描述可以理解,按照本發明的車輛警示燈,只要從底板2的延伸部分7的螺紋孔7a中卸下螺釘11,便能使定位環4繞作為支軸的支承體部18樞轉,因為定位環4的起連接作用的部分9是鉤在支承桿部18上,如圖2中雙點劃線所示。
當定位環4樞轉時,燈罩3的凸緣8便從本來壓住它的定位環4的凸緣4a松脫,因此就能從底板2上拆下燈罩3,這樣就可方便地更換內部零件例如燈泡14。
由于螺釘11是由墊圈12可旋轉地支承在定位環4的凹下部分10的底板10a上,因此在更換內部零件如燈泡14時螺釘11不會丟失。
按照以上描述的第一實施例,螺釘11是被用作一用以固定定位環4的起固定作用的部件。然而,本發明不限于此或受到其限制。也就是說,也可以用其他的用于固定兩個部分的元件諸如扣件來達到同樣的效果。
圖10至12示出了本發明之第二實施例的一車輛警示燈。與第一實施例中類似的部分和部件用相同的標號表示,并將省略詳細說明。
鉸接部件25由一在俯視圖中呈凹狀的第一支承片26、一在俯視圖中呈凸狀的第二支承片27和一轉軸28構成。裝配孔26a,26a是通過把第一支承片26的兩個端部彎曲成圓筒狀而形成,螺紋孔26b、26b制于第一支承片26上。裝配孔27a是通過把第二支承片27的突出端彎曲成圓筒狀而形成,通孔27b、27b是制于第二支承片27上。
通過把轉軸28插入第一支承片26的裝配孔26a、26a和第二支承片27的裝配孔27a而把鉸接部件25裝配起來。鉸接部件25的第一支承片26上的螺紋孔26b、26b用螺釘29、29(圖中僅示出一個零件)固定于定位環4,同時螺釘30、30(圖中僅示出一個零件)插過第二支承片27的通孔27b、27b并與底板2固定連接。
從以上描述可看得很明顯,定位環4是由底板2通過鉸接部件25可旋轉地支承著。因此,第二實施例能達到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效果。
如上所述,按照本發明,車輛警示燈包括一底板、一用有色透明材料制成的由底板支承的燈罩、一安裝在底板上位于燈罩內部的發光裝置、和一用于把燈罩固定于底板上的定位環,其中,定位環是以這樣的方式固定在底板上,即,定位環的一個端部用一可轉動的連接件與底板接合,而其另一個端部靠一可拆下的起固定作用的部件固定在底板上。
按照本發明的車輛警示燈,由于僅需拆下起固定作用的部件而不必拆下起連接作用的部件就可將定位環裝拆于底板,因此,操作者可以很容易地拆下燈罩來更換內部零件。
應該理解,本文所示和所述的本發明的結構應被看作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的情況下可有各種不同的在形狀、尺寸和零件布置上的變化。例如,燈罩的顏色可為紅色、黃色、藍色或其他所需的顏色。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警示燈,包括一底板;一由所述底板支承的茶杯狀燈罩;一安裝在所述底板上位于所述燈罩內的發光裝置;一用于把所述燈罩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定位環,所述定位環是固定在所述底板上;一用于將所述定位環的一個端部連接于所述底板的連接件,所述連接件可相對于所述底板作樞轉;一用于將所述定位環的另一個端部固定在底板上的固定件,所述固定件是可以拆下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由一金屬板制成,形似淚珠,所述底板具有一主體部分和一沿主體部分的周邊抬高的邊緣部分。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一成形在所述主體部分的一端并向上抬高的第一延伸部分;兩個制于所述第一延伸部分上分別位于其中心線稍左和稍右兩側的螺紋孔;一成形在所述主體部分的另一端并向上抬高的第二延伸部分;一制于所述第二延伸部分上的螺紋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是用有色透明材料制成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包括一開口向下的開口端部分和一從其下部的外周邊表面與之成一體地向外突起的凸緣。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的開口端部分的輪廓大體上與所述底板的邊緣部分的輪廓相同。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環由一環狀板件制成,其上部向燈內傾斜。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環包括一從其上部周邊與之成一體地向內突伸的凸緣、一成形在其一端的鉤形接合部分和一成形在其另一端與所述接合部分相對的凹下部分,并且所述凹下部分的底板上制有一通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裝置包括一由一金屬板彎成的上板和底板構成的L形支架、一燈泡和一在正視圖中基本上呈圓形的拋物面反光碗。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包括一固定螺釘和一與所述固定螺釘連在一起的墊圈。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鍵包括一通過將一金屬桿彎曲U形面面的支承件,所述支承件包括一與所述定位環的鉤形接合部分相接合的支承桿部和一對通過把所述桿的兩末端彎曲成環狀而形成的支承孔,所述支承孔螺釘固定在所述底板上。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一鉸接部件。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部件包括一在俯視圖上呈凹狀的第一支承片;一在俯視圖上呈凸狀的第二支承片;一轉軸;通過把所述第一支承片的兩個端部彎曲成圓筒狀而形成的兩個裝配孔;制于所述第一支承片上的螺紋孔;一通過把所述第二支承片的突出端彎曲成圓筒狀而形成的裝配孔;制于所述第二支承片上的螺紋孔。
1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一扣件。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由彈性制成的并全緣地裝在所述燈罩的開口端部分和所述底板的邊緣部分之間的第一襯墊。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由彈性材料制成的并全緣地裝在所述底板和車身之間的第二襯墊。
17.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警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碗是由所述支架的上板支承,并且所述反光碗是可轉動的,在轉動的過程中其反光表面始終對著所述燈泡。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警示燈,它包括一底板、一用有色透明材料制成的由底板支承的燈罩、一安裝在底板上位于燈罩內的發光裝置和一用于把燈罩固定在底板上的定位環,其中定位環是這樣地固定于底板,即,定位環的一個端部通過一可轉動的連接件與底板相連,而定位環的另一個端部用一可拆卸的固定件固定于底板。
文檔編號A23L2/38GK1119604SQ95109489
公開日1996年4月3日 申請日期1995年8月29日 優先權日1994年8月29日
發明者大石雅文 申請人: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