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耳機設備,特別是關于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
【背景技術】
[0002]1995年,愛立信公司最先提出藍牙概念。藍牙規范采用微波頻段工作,傳輸速率每秒IM字節,最大傳輸距離10米,通過增加發射功率可達到100米。藍牙技術是全球開放的,在全球范圍內具有很好的兼容性,全世界可以通過低成本的無形藍牙網連成一體。藍牙耳機就是將藍牙技術應用在免持耳機上的一種耳機。
[0003]現有的藍牙耳機,僅實現了讓使用者可以免除惱人電線的牽姅,自在地以各種方式輕松接受音頻信息或通話的功能。目前,還尚未存在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這在實際使用上,尤其是與藍牙耳機關聯的智能設備關閉或者需要單獨回放時,需要藍牙耳機自身能實現控制關聯的數據存儲。
【發明內容】
[0004]有鑒于此,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
[0005]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6]—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包含對其內部控制電路結構上進行設置,包括藍牙通訊接口,識別處理模塊,數據存儲模塊,控制模塊,播放設備和語音錄入模塊。
[0007]具體而言,所述藍牙通訊接口用以接受外部智能設備的信號,并傳遞給所述識別處理模塊,所述識別處理模塊用以對信號進行分析與處理,并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傳遞來的數據記錄于所述數據存儲模塊上同時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傳遞來的數據傳遞給所述播放設備,所述播放設備可以是線圈式播放器,也可以是晶體式播放器,所述控制模塊為該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上設置的控制單元,用以發出控制命令,這些控制命令常見于現有技術中電路的開啟與關閉等等。
[0008]現有的藍牙耳機已經有語音錄入模塊,但是作為數據存儲功能而言,并未有見,進一步的,還包括語音錄入模塊,用于接受外部聲音轉化為音頻信息并記錄于數據存儲模塊。
[0009]本發明相較于現有技術的有益效果是:
[0010]本發明提供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實現了藍牙耳機自身可以實現數據存儲的功能,同時也更重要的是,在藍牙耳機的設計開發上為今后無數的編程設計者提供了新的設計方向。
【附圖說明】
[0011]利用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實施例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任何限制。
[0012]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的控制結構原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為了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0014I請參照圖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0015]—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包含對其內部控制電路結構上進行設置,包括藍牙通訊接口 I,識別處理模塊2,數據存儲模塊3,控制模塊4,播放設備5和語音錄入模塊6。
[0016]具體而言,所述藍牙通訊接口I用以接受外部智能設備的信號,并傳遞給所述識別處理模塊2,所述識別處理模塊2用以對信號進行分析與處理,并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 I傳遞來的數據記錄于所述數據存儲模塊3上同時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 I傳遞來的數據傳遞給所述播放設備5,所述播放設備5可以是線圈式播放器,也可以是晶體式播放器,所述控制模塊4為該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上設置的控制單元,用以發出控制命令,這些控制命令常見于現有技術中電路的開啟與關閉等等。
[0017]現有的藍牙耳機已經有語音錄入模塊,但是作為數據存儲功能而言,并未有見,進一步的,還包括語音錄入模塊6,用于接受外部聲音轉化為音頻信息并記錄于數據存儲模塊3。
[0018]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9]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藍牙通訊接口(I),識別處理模塊(2),數據存儲模塊(3),控制模塊(4),播放設備(5)和語音錄入模塊(6);具體而言,所述藍牙通訊接口(I)用以接受外部智能設備的信號,并傳遞給所述識別處理模塊(2),所述識別處理模塊(2)用以對信號進行分析與處理,并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I)傳遞來的數據記錄于所述數據存儲模塊(3)上同時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I)傳遞來的數據傳遞給所述播放設備(5),所述控制模塊(4)為該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上設置的控制單元,用以發出控制命令。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語音錄入模塊(6),用于接受外部聲音轉化為音頻信息并記錄于數據存儲模塊(3)。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播放設備(5)是線圈式播放器或晶體式播放器。
【專利摘要】提供一種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包括藍牙通訊接口,識別處理模塊,數據存儲模塊,控制模塊,播放設備和語音錄入模塊。所述藍牙通訊接口用以接受外部智能設備的信號,并傳遞給所述識別處理模塊,所述識別處理模塊用以對信號進行分析與處理,并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傳遞來的數據記錄于所述數據存儲模塊上同時將所述藍牙通訊接口傳遞來的數據傳遞給所述播放設備,所述播放設備可以是線圈式播放器,也可以是晶體式播放器,所述控制模塊為該可存儲數據的藍牙耳機上設置的控制單元,用以發出控制命令。本發明實現了藍牙耳機自身可以實現數據存儲的功能,同時也更重要的是,在藍牙耳機的設計開發上為今后無數的編程設計者提供了新的設計方向。
【IPC分類】H04R1/10
【公開號】CN105554612
【申請號】CN201610045496
【發明人】劉雨松
【申請人】蘇州咖啦魔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