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包括至少一感應或/和控制裝置、多個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多個發光二極管光源,該感應或/和控制裝置偵測或提供的信號可提供給該些可彼此獨立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彼此獨立的發光二極管光源受各別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感應或控制裝置控制,達到智能照明表現的目的。
【專利說明】照明設備【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照明設備的【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以發光二極管為光源的照明設備的領域。
【背景技術】
[0002]近些年來,發光二極管被廣泛地應用于照明設備中,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其次,照明設備在能源議題上亦常被提出來討論,尤其是關于照明設備的節能控制更是解決能源消耗的手段之一。
[0003]美國專利號5,598,066揭露一種石英鹵素燈的節能控制,利用光感應器及動作感應器的信號,通過交流電的全半波控制單一石英鹵素燈的非全滅的亮度表現,達到節能的目的。美國專利號5,747,937亦揭露一種石英鹵素燈的節能控制,以光感應器及動作感應器的信號,并加上手動模式控制單一石英鹵素燈的非全滅的亮度表現。上述專利皆通過交流電來控制單一燈源的照明亮度表現,此類控制方式對于發光二極管是不適當的,且利用配置單一驅動及控制電路,實難謂最佳化的照明智能控制。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之一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照明設備,配置彼此獨立表現的發光二極管光源,可以達到智能照明控制的彈性。
[0005]本實用新型要 解決的技術問題之一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照明設備,配置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的控制及驅動電路給各個發光二極管光源,可以達到智能照明控制的彈性及多樣性。
[0006]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之一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照明設備,配置多個感應裝置的偵測信號作為控制及驅動電路輸出控制照明表現的信號,可以達到更細致的照明表現控制。
[0007]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之一在于,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種照明設備,配置多個感應或其它控制裝置的偵測信號,可以單獨或綜合其它偵測信號來作為控制及驅動電路輸出控制照明表現的信號。
[0008]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09]較佳地,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中的任一者至少包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微處理控制單元(MCU)。
[0010]較佳地,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中的任一者至少還包括一關燈檢測單元。
[0011 ] 較佳地,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三感應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偵測該第三感應裝置所處環境的一第二感應環境光量,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三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包括該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表現兩者至少之一;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進一步受控于該第三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12]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第三感應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偵測該第三感應裝置所處環境的一第二感應環境光量,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三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包括該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表現兩者至少之一;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三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13]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至少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其中,當表現全暗狀態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于接收到該第二控制信號處于一感應移動狀態時,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還因應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全亮狀態表現與該第一控制信號處于一感應開啟狀態兩者至少之一,才切換至全売狀態表現。
[0014]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且提供一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三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0015]較佳地,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還電連接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并提供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四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的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四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16]較佳地,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為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或分貝器(decibelmeter),且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時間控制信號或分貝控制信號;其中,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timer)。
[0017]較佳地,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為電子開關、機械開關、機電整合開關、或電容式或電阻式或半導體式觸控面板或觸控開關,且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手動開關信號。
[0018]較佳地,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由一調幅(AM)信號、一調頻(FM)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0019]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且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20]較佳地,該照明設備還包括非光感應控制裝置,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并提供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三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21]較佳地,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且電連接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以使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四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的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四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22]較佳地,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且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三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23]較佳地,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timer),且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所產生。
[0024]較佳地,該時間控制信號由一計時器所產生,抑或為由一調幅(AM)信號、一調頻(FM)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0025]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且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于該第一感應裝置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偵測該感應環境光量以及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26]較佳地,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timer),且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產生。
[0027]較佳地,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計時器所產生,抑或為由一調幅(AM)信號、一調頻(FM)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0028]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控制信號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一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控制信號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在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沒有發亮的情形下,該電源不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売。
[0029]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控制信號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一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控制信號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以及手動控制裝置,其提供一手動控制信號,其中,該手動控制信號覆蓋該第一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導通或中斷該電源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以及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0030]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其中,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相互獨立表現而不受彼此影響。
[0031 ] 較佳地,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
[0032]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電路板,并由該第一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一電路板與該第二電路板相互獨立;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電路板,并由該第二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其中,該照明設備包括室內或戶外用的照明設備。
[0033]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MCU);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并由該第一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其中,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包括計時器(timer)、電子開關、機械開關、機電整合開關、或電容式或電阻式或半導體式觸控面板或觸控開關;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其中,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和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兩者至少之一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34]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其中,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包括計時器,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產生;或者,該時間控制信號為由一調幅(AM)信號、一調頻(FM)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控制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與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和該第一感應裝置兩者至少之一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35]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以及該第一電路板,其中,由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表現與該第一電路板的控制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電路板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以及手動控制裝置,其覆蓋該第一電路板及該第二電路板而導通或中斷該電源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以及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0036]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照明設備,其包括:電源;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而控制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及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其中,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相互獨立表現而不受彼此影響。
[0037]本實用新型照明設備,包括至少一感應或/和控制裝置、多個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多個發光二極管光源,感應或/和控制裝置偵測或提供的信號可提供給該些可彼此獨立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彼此獨立的發光二極管光源受各自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感應或/和控制裝置控制,達到智能照明控制和表現的目的。且,本實用新型照明設備可配置多個感應裝置的偵測信號作為控制及驅動電路輸出控制照明表現的信號,可以達到更細致的照明表現控制。此外,本實用新型照明設備可配置多個感應或其它控制裝置的偵測信號,以單獨或綜合其它偵測信號來作為控制及驅動電路輸出控制照明表現的信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3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4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41]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42]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五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43]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六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
[0044]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安全照明設備的外觀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照明設備,一般至少包括燈體結構、照明設備作用所需的電路以及電源供應,應用領域可以是各式室內或戶外用的照明設備,舉例但不限的,包括戶外燈、吸頂燈、工作燈、壁燈、裝飾燈、櫥柜燈、車燈等等。其中,前述室內或戶外的照明設備,其可以由交流、直流或兩者作為電源,以供電給照明設備使用。
[0046]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光源,是以固態光源為主的發光體,例如發光二極管。本實用新型以下區分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主要有各自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各自配合的感應裝置,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如此的配合方式,亦可以有至少部分的信號通過共享的控制及驅動電路或感應裝置。無論是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或是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是由相同或相異的數量、相同或相異的照明表現(包括色溫、亮度等)的發光二極管所組成的兩個以上的光源族群。亦即,本實用新型重點在于所使用的光源,是由至少兩個不相同或互不隸屬的獨立發光體所共同組合而成,且各個發光體可獨立進行不同的照明表現。
[0047]其次,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照明設備主要具備感應功能,并且利用感應功能來作用,因此,感應器與其相關電路亦包括于照明設備中。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感應器,可以是主動式或被動式感應器,舉例但不限的,包括可見光感應器、不可見光感應器、動作感應器、距離感應器(proximity sensor)或長距離感應器(long distance proximity sensor)、環境光感應器(ambient light sensor, ALS)等等。
[0048]本實用新型所述的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其主要提供與光偵測或光感應動作無直接相關的刺激或變化,或是提供一預設、固定或可變的物理值以作為控制輸出,舉例但不限地,例如計時器(timer)、分貝器(decibelmeter)、電子開關、機械開關、機電整合開關,或電容式或電阻式或半導體式觸控面板或觸控開關等等。當然,上述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可以是裝設于照明設備中的一獨立電子電路元件,抑或是由照明設備以外的其它裝置所提供的一非光感應信號,舉例但不限的,包括可為由調幅(AM)信號、調頻(FM)信號或行動無線通信(3G、4G或5G)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等等。
[0049]再者,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物理信號,為可被偵測到的信號,例如可見光或不可見光信號、波信號、頻率信號、電信號、磁信號、壓力信號等等。
[0050]又,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控制及驅動電路,可以包括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微處理控制單元(MCU)等,其可以為實體上分離或整合于同一或不同的電路板上的電路,或是為同一電路板上的實體上單一或多個芯片,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方式,亦可依據需要,結合照明設備外、或設置于遠處的電路。其中,本實用新型所述控制及驅動電路中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或微處理控制單元的【具體實施方式】,可因應于所述控制及驅動電路中是否使用變壓器而有各種不同的作法,舉例但不限的,其電源處理可采用隔離式電源或非隔離式電源等方式實施;而控制發光二極管的調光動作,則可應用初級或輸入級調光、次級或輸出級調光,抑或線性恒流調光等等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又,微處理控制單元可以有初級或輸入級高壓取電,抑或次級或輸出級低壓取電等等不同的實施模式。又,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第一電路板和第二電路板,其可以為兩個實體上分開且獨立的板體,也可以是設置于同一片板體上的兩個電路模塊單元。
[0051]另外,本實用新型所述控制及驅動電路更可包括具有實現關燈檢測功能的一關燈檢測單元,以利用人體視覺暫留的特性,來暫時關掉照明設備的燈源,且能不讓人眼察覺到前述關燈動作的前提下進行環境光線的檢測;其中,實現所述關燈檢測功能的方式,亦可以有初級或輸入級關燈檢測,抑或次級或輸出級關燈檢測等等不同的實施方法,且不以此為限。
[005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參照圖1,照明設備I包括一電源10、第一感應裝置12、第二感應裝置14、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電源10與一般的交流市電連接或延伸,配合適合的變壓電路或處理,可以提供直流電以供后續電路之用,電源10可以包括變壓電路,或是變壓電路包括于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或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中。于第一實施例中,由電源10提供輸出端101、103給后續的電路之用。[0053]其次,第一感應裝置12偵測照明設備I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其至少包括一感應器122與其偵測電路124,其中,感應器122接收或感應到外界如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的刺激或變化121后,將對應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的刺激或變化121的物理信號傳送至偵測電路124中處理以輸出一第一偵測信號123。于第一實施例中,感應器122包括一環境光感應器,當照明設備I為一室內用裝置時,感應器122感應設置照明設備I的位置周圍的環境光,例如客廳、臥室、或門庭等;若照明設備I為一戶外裝置,則設置照明設備I的位置周圍可能是庭院、道路旁或公園等。
[0054]又,第二感應裝置14偵測相對于照明設備I的一相對移動,其至少包括一感應器142與其偵測電路144。類似第一感應裝置12的,感應器142接收或感應到一相對移動的變化141后,將變化141傳送至偵測電路144中處理以輸出一第二偵測信號143。于第一實施例中,感應器142包括一動作感應器(motion sensor),當照明設備I處于靜止狀態時,若有一移動物體,例如一走動的人,進入感應器142的感應范圍時,則感應器142可以感應移動物體相對于靜止的照明設備I的相對移動,進而將此相對移動的變化141傳送至偵測電路144中處理。另一類相對移動產生的方式是,當物體為靜止狀態,而照明設備I被移動時,則感應器142亦可以感應此種的相對移動,將此類移動的變化141傳送至偵測電路144中處理。
[0055]要說明的是,第一感應裝置12或第二感應裝置14的作動所需的電力可以由電源10提供,或是第一感應裝置12或第二感應裝置14各自配備獨立于電源10的蓄電裝置、直流電裝置或太陽能裝置(圖上未繪),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
[0056]一方面,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電連接電源10的輸出端101、103,以及電連接第一感應裝置12,接收來自第一感應裝置12的第一偵測信號123,進而因應第一感應裝置12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163。于第一實施例中,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至少包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162以及一微處理控制單元164,來自第一感應裝置12的第一偵測信號123至少通過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162以及微處理控制單元164的處理后,產生能控制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發光與否的第一控制信號163。以偵測環境光的感應器122為例,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162處理第一偵測信號123后,微處理控制單元164藉由一預設或可設定的照度值(Lux)來比較偵測信號所代表的照度值。當偵測信號所代表的照度值小于預設或設定的照度值時,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產生要求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保持或切換成全亮狀態表現的第一控制信號163 ;反之,則第一控制信號163則要求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保持或切換成全滅狀態表現,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待后詳述。
[0057]另一方面,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則電連接電源10的輸出端101、103,以及電連接第二感應裝置14,接收來自第二感應裝置14的第二偵測信號143,進而因應第二感應裝置14偵測上述的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183。類似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的,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至少包括另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182以及另一微處理控制單元184。以感應移動的感應器142為例,微處理控制單元184可以藉由一預設或可設定的移動值作為一門檻值,進而輸出要求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全亮或全滅狀態表現,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要說明的是,在第一實施例中,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與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故各自以接收到的第一偵測信號123和第二偵測信號143來獨立地決定所控制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和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的狀態表現,但本實用新型亦不限于此。
[0058]再者,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和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可以分別包括一或多個發光二極管,其中,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所包括的多個發光二極管可以具有相同或相異的色溫、亮度等照明表現;同理,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亦為如是。要說明的是,對于任一發光二極管而言,其僅有全亮和全滅兩狀態,當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或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僅包括單一發光二極管時,則所謂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或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是指所屬的該單一發光二極管的全亮和全滅兩狀態表現。當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或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包括多個發光二極管時,則所謂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或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是指所屬的任一單一發光二極管的全亮和全滅兩狀態表現,而全亮或全滅表現的發光二極管數目則可以進一步設定或調整。
[005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相較于第一實施例的照明設備1,除了照明設備I中的所有裝置外,照明設備2更包括一第三感應裝置24,第三感應裝置24偵測第三感應裝置24所處環境的一第二感應環境光量,此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可以包括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表現兩者至少之一。第三感應裝置24亦電連接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第三感應裝置24的感應器242接收或感應到如第二感應環境光量的刺激或變化241后,將對應第二感應環境光量的刺激或變化241的物理信號傳送至偵測電路244中處理以輸出一第三偵測信號243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
[0060]進一步說明,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可以與第一感應環境光量相同,即第三感應裝置24所處環境與第一感應裝置12相同,但可以選擇的,第三感應裝置24所處環境亦可以是一被區隔的空間,或是安排于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附近,使得第三感應裝置24所處環境與整個照明設備2有所不同。是以,由于增加了第三感應裝置24所提供的第三偵測信號243,故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將整合第二感應裝置14和第三感應裝置24的偵測而輸出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283,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28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如此的安排,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的照明表現可以因應更多的環境變化,可以成就照明設備2為一智能照明設備。
[0061]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相較于第二實施例的照明設備2,第三實施例的照明設備3以非光感應控制裝置34取代照明設備2中的第三感應裝置24,其電連接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并且非光感應控制裝置34可以接受外界的信號341或是非光感應控制裝置34內建的預設或可設定的值或值范圍,并輸出對應信號341或內建值或值范圍的一非光感應控制信號343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是以,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將整合第二感應裝置14的偵測和非光感應控制裝置34的偵測或設定而輸出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383,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38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當然,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仍可以電連接電源10的輸出端101、103,以及電連接第一感應裝置12,接收來自第一感應裝置12的第一偵測信號123,進而因應第一感應裝置12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163。
[0062]于第三實施例中,非光感應控制裝置34可以為一計時器,其可以設定日照時間范圍值及/或夜晚時間范圍值,則輸出至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343可以為一時間控制信號,進一步地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的照明表現受到時間因素的控制而表現,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外界的信號341也可以是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照明表現所對應的電壓/電流信號等等。
[0063]另外,照明設備3如有加入手動操控模式時,信號341也可以是屬于來自手動操作開關的手動控制信號;其中,手動控制信號可覆蓋第一控制信號163以及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383以持續導通或立即中斷電源10供電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以及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中的至少一者。當然,手動操控模式的【具體實施方式】,可由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視實際的照明應用而定,在此即不再贅述。
[0064]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相較于第三實施例的照明設備3,第四實施例的照明設備4的非光感應控制裝置44提供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443,其電連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及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是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整合第一感應裝置12的偵測和非光感應控制裝置44的偵測或設定,再輸出第一和第四控制信號463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使得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在第一和第四控制信號46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將整合第二感應裝置14的偵測和非光感應控制裝置44的偵測或設定,再輸出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483,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48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65]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五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相較于第四實施例的照明設備4,第五實施例的照明設備5的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提供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543,其電連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與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且,省略第四實施例的照明設備4中第一感應裝置12而改以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來取代。
[0066]是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電連接電源10的輸出端101、103,以及電連接于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以接收來自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的偵測或設定,進而因應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的輸出信號(即,非光感應控制信號543)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563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使得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在第三控制信號56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將整合第二感應裝置14的偵測和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的偵測或設定,再輸出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583,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58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67]于第五實施例中,非光感應控制裝置54可以為一計時器,但并不以此為限;當其為前述計時器時,可以設定日照時間范圍值及/或夜晚時間范圍值,則輸出至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與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543可以皆為時間控制信號,進一步地使得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的照明表現皆受到時間因素的控制而表現。
[0068]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第六實施例的照明設備的功能方塊示意圖。相較于第二實施例的照明設備2,第六實施例的照明設備6的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提供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643,其電連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且,省略第二實施例的照明設備2中第一感應裝置12而改以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來取代。
[0069]是以,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電連接電源10的輸出端101、103,以及電連接于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以接收來自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的偵測或設定,進而因應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的輸出(即,非光感應控制信號643)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663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使得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在第三控制信號66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18將整合第二感應裝置14和第三感應裝置24的偵測而輸出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283,使得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13在第二和第三控制信號283的控制下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0070]于第六實施例中,非光感應控制裝置64可以為一計時器,但并不以此為限;當其為前述計時器時,可以設定日照時間范圍值及/或夜晚時間范圍值,則輸出至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16的非光感應控制信號643可以為一時間控制信號,進一步地使得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11的照明表現受到時間因素的控制而表現。
[0071]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一安全照明設備的外觀示意圖。在外觀上,安全照明設備7包括可轉動地固定于燈座70上的雙燈體77、79,以及設置于燈座70下方的感應本體75。依據第一至第三實施例,包括電源、第一及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可以設置于燈座70中,或是第一及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亦可和第一及第二感應裝置一起設置于感應本體75中。再者,歸類于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多個發光二極管73可分別設置于燈體77、79上,而歸類于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的發光二極管71亦可分別設置于燈體77、79上。
[0072]依據上述,發光二極管73可以因應環境光,在白天全滅,在夜晚全亮而作為一小夜燈或安全警示之用,發光二極管71則可于感應本體75感應到人體移動時才啟動全亮以節省能源,以下將就各種情形下的智能照明表現列舉說明,但不以此為限。
[0073]安全警示模式一:
[0074]于其中,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75]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并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第一感應環境光量高于一設定照度時,輸出“燈全滅”的控制信號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會保持全滅狀態表現,且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
[0076]于其中,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77]當于照明設備附近有人或物體移動時,第二感應裝置感應后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后輸出“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0078]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直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直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抑或是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于因應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高于一設定照度時,仍保持全滅狀態。
[0079]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保持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亮狀態,抑或是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于因應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高于一設定照度時,切換至全滅狀態。
[0080]安全警示模式二:[0081]于其中,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82]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并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第一感應環境光量低于一設定照度時,輸出“燈全亮”的控制信號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接收“燈全亮”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抑或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亦可保持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
[0083]于其中,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84]當于照明設備附近有人或物體移動時,第二感應裝置感應后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后輸出“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0085]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直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直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抑或是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于因應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
[0086]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直接保持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直接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亮狀態,抑或是接收“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于因應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亮狀態。
[0087]安全警示模式三:
[0088]于其中,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89]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并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第一感應環境光量高于或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分別輸出“燈全滅”或“燈全亮”的控制信號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會保持全滅狀態表現,且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另外,接收“燈全亮”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抑或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亦可保持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
[0090]于其中,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91]加入第三感應裝置感應所處的第二感應環境光量,當于照明設備附近有人或物體移動時,第二感應裝置和第三感應裝置皆提供偵測信號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第二感應環境光量高于或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分別輸出“高照度有人”或“低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抑或是綜合判斷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第二感應環境光量,以綜合確認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綜合感應環境光量高于或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分別輸出“高照度有人”或“低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0092]于其中,接收“高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是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或是繼續保持原來的全滅狀態;
[0093]接收“高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可以是切換至全滅狀態;
[0094]接收“低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或是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被禁能(disable)而仍保持全滅狀態;以及
[0095]接收“低照度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可以是保持全亮狀態。
[0096]安全警示模式四:
[0097]于其中,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098]第一感應裝置感應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第一感應環境光量,并將偵測信號提供給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第一感應環境光量高于或低于一設定照度時,以分別輸出“燈全滅”或“燈全亮”的控制信號給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會保持全滅狀態表現,且接收“燈全滅”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切換至全滅狀態表現;另外,接收“燈全亮”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抑或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則亦可保持全亮狀態表現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
[0099]于其中,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的驅動控制方式如下:
[0100]加入其它非光感應控制裝置所提供的控制信號,例如一計時器所提供的一日照時間或夜晚時間,當于照明設備附近有人或物體移動時,第二感應裝置和計時器分別提供偵測信號和控制信號給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判斷前述偵測信號和控制信號后,可輸出“日照時間有人”或“夜晚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抑或是綜合判斷前述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前述偵測信號和控制信號后,以綜合確認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綜合感應環境光量高于或低于一設定照度時,分別輸出“日照時間有人”或“夜晚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給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0101]接收“日照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是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或是繼續保持原來的全滅狀態。
[0102]接收“日照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可以是切換至全滅狀態。
[0103]接收“夜晚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滅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可以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并維持一段時間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或是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一段時間后切換至全滅狀態,或是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被禁能(disable)而仍保持全滅狀態。
[0104]接收“夜晚時間有人”的控制信號之前處于全亮狀態的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則可以是保持全亮狀態直到接收下一個控制信號。[0105]綜合上述,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一方面,多個發光二極管光源相互獨立表現而不受彼此影響,其分別有其配合的控制及驅動電路,此些控制及驅動電路亦可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另一方面,多個以上的感應裝置所提供的偵測信號可分別或是共同提供多個控制及驅動電路做為輸出控制信號之用,增加該些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各種情境的照明表現控制,進而增進照明設備的智能表現。
【權利要求】
1.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中的任一者至少包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微處理控制單元。
3.如權利要求2 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中的任一者至少還包括一關燈檢測單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三感應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偵測該第三感應裝置所處環境的一第二感應環境光量,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三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包括該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表現兩者至少之一;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進一步受控于該第三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5.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 第三感應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及偵測該第三感應裝置所處環境的一第二感應環境光量,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三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其中,該第二感應環境光量包括該第一感應環境光量與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表現兩者至少之一;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三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6.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至少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其中,當表現全暗狀態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于接收到該第二控制信號處于一感應移動狀態時,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還因應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全亮狀態表現與該第一控制信號處于一感應開啟狀態兩者至少之一,才切換至全亮狀態表現。
7.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 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 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且提供一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三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還電連接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并提供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四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的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四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或者 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為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或分貝器,且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時間控制信號或分貝控制信號;其中,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或者 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為電子開關、機械開關、機電整合開關、或電容式或電阻式或半導體式觸控面板或觸控開關,且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手動開關信號;或者 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為由一調幅信號、一調頻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9.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且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設備還包括非光感應控制裝置,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并提供非光感應控制信號,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非光感應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三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且電連接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以使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四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的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四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照明設備還包括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且電連接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以使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三控制信號,且進而使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的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因應該第三控制信號,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或者 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且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所產生;或者 該時間控制信號由一計時器所產生,抑或為由一調幅信號、一調頻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13.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且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于該第一感應裝置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偵測該感應環境光量以及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為計時器,且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產生。
15.如權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計時器所產生,抑或為由一調幅信號、一調頻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所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16.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控制信號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一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控制信號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在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沒有發亮的情形下,該電源不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
17.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控制信號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一控制信號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控制信號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売;以及 手動控制裝置,其提供一手動控制信號,其中,該手動控制信號覆蓋該第一控制信號以及該第二控制信號以導通或中斷該電源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以及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18.—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且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而產生一第一控制信號;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第一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且至少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偵測該相對移動而產生一第二控制信號;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受控于該第二控制信號而在全亮與全暗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其中,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相互獨立表現而不受彼此影響。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與該第二控制及驅動電路相互獨立而不受彼此控制。
20.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控制及驅動電路;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一電路板,并由該第一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與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控制及驅 動電路,該第一電路板與該第二電路板相互獨立;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電連接于該第二電路板,并由該第二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其中,該照明設備包括室內或戶外用的照明設備。
21.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并由該第一電路板控制而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 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其中,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包括計時器、電子開關、機械開關、機電整合開關、或電容式或電阻式或半導體式觸控面板或觸控開關;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其中,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和該非光感應控制裝置兩者至少之一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22.—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照明時間控制裝置,提供一時間控制信號,其中,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包括計時器,該時間控制信號由該計時器產生;或者,該時間控制信號為由一調幅信號、一調頻信號或一行動無線通信信號中擷取出來的一時間信息; 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照明時間控制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時間控制信號而控制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與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和該第一感應裝置兩者至少之一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23.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以及該第一電路板,其中,由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的偵測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 第二感應裝置,其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 二微處理控制單元;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電源,其中,由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的表現與該第一電路板的控制兩者至少之一配合該第二電路板來決定該電源是否供電給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使其發亮;以及 手動控制裝置,其覆蓋該第一電路板及該第二電路板而導通或中斷該電源供電給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以及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
24.一種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源; 第一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該照明設備所處環境的一第一感應環境光量; 第一電路板,其電連接該第一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一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一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一微處理控制單元; 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一電路板,該第一電路板因應該第一感應裝置而控制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第二感應裝置,其用以偵測相對于該照明設備的一相對移動; 第二電路板,其電連接該電源及該第二感應裝置,其中,該第二電路板至少包括一第二電源驅動與調光單元以及一第二微處理控制單元;以及 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其電連接該第二電路板,該第二電路板因應該第二感應裝置而控制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在全亮與全滅兩狀態間切換表現; 其中,該第一發光二極管光源與該第二發光二極管光源相互獨立表現而不受彼此影響。
【文檔編號】H05B37/02GK203801106SQ201420011959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8日
【發明者】陳明允 申請人:東莞巨揚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