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在聯網交易中用于跟蹤網屏活動的方法和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因特網上電子商務的領域,更確切地說,涉及當用戶在因特網上與聯網企業輸入交易事項時、用于跟蹤由用戶進行的網屏活動的電子方法和系統。上述網屏活動以圖像形式作為數字證據加以記錄,必要時可檢索供交易核驗用。
因特網是全球性互連的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的數據通信網絡,而且正迅速發展到聯合遠程通信各組成部分,計算,廣播,出版,商務及信息服務形成革命的新商務基礎的程度。因特網的經濟性正在生活的各個方面逐漸形成,包括股票交易、商品、產品和服務訂貨在內的廣泛的商務全都借助因特網。然而,蓬勃發展的基于因特網的電子商務(e-commerce)對包括信用卡欺詐、病毒襲擊和無理爭端在內的計算機犯罪提供了機會,這類犯罪每年能使聯網企業損失數百萬美元或更多。
許多聯網企業,例如www.anazon.com,在發生任何交易之前,要求買主提供電子化的個人標識信息。將上述包括買主的地址和付款方法(即,信用卡號碼)的個人標識信息提供給貿易商,以便用于所購項目該發送到何處和如何收費。然而,貿易商并沒有有效手段來驗證所提供的個人標識信息是被認可的。例如,信用卡號碼可能是一張偷來的卡號或整個交易是欺詐性的。在另外情況下,買主可能拒絕已由貿易商提交的訂購項目,聲稱那并不是買主原先在交易中所選擇的。沒有任何證據可證明買主是如何輸入訂單的,貿易商往往必須承認貿易商方面出錯,取回貨物并承受全部相關費用。結果,對貿易商來說聯網交易開銷增高,于是因特網的經濟性就有可能受其牽制。
因此,極需要通用的解決辦法,給貿易商裝備有效手段來研究在買主方是如何著手交易的,這樣就能夠采取必要步驟很好地解決任何爭端,或克服任何欺詐性的交易行為,從而使聯網交易的開銷減少到最低限度。
本發明是考慮到以上所述的問題和需要而完成的,對因特網上電子商務具有特殊的用途。本發明的關鍵特征之一是,無論何時在有必要的場合,提供一種能夠支持聯網企業作出公正判斷或采取必要措施的數字證據系統。該數字證據系統,通過收集從用戶要求交互所顯示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記錄諸如數據輸入電子格式、數據傳送的驗證和購貨訂單之類相關的網屏活動。所收集的圖像被傳送返回給企業,根據有關用戶任何交互的查詢能夠對其進行檢索,以便聯網企業能夠判定當與聯網企業著手交易時,用戶方曾發生的什么情況。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每當用戶完成一次人機對話,網屏收集模塊就被激活以收集顯示的一幀圖像或數幀圖像。上述人機對話可包括數據輸入,驗證和文檔的取景證明。逐一地收集包括由用戶在人機對話中顯示的圖像,并接著將其傳送給服務器。在服務器側,網屏管理系統使用構形成使顯示的圖像得以收集的數字證據模塊,該系統管理這些圖像并使之與指定給用戶的各自帳戶或交易識別符相關聯,因此在對有關于用戶或交易的查詢時,使后來的核查圖像成為可能。
本發明能夠以許多形式加以實現。本發明的不同實現產生下述一或更多個優點。本發明的一個優點是,將一有效的數字系統提供給聯網企業,以跟蹤與企業從事各種不同交易的用戶們進行的網屏活動,這樣,在引起爭端或欺詐時,企業能夠采取必要的步驟或作出公正的判斷。本發明的另一個優點是,當一用戶授權釋放用戶提供的數據時,會自動地激活網屏收集程序。取決于特定的實施,上述網屏收集程序能夠明顯地或隱含地加以實現。本發明的再一個優點是,僅在有必要時作出需要進行檢索的網屏圖像的管理。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能夠有效地用以支持許多種類的聯網商務的數字證據系統。
以下說明和附圖例示說明中所形成在實施例內的本發明的實施中,達到了和前述綜合起來的目的和優點。
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特征、方面和優點,結合以下說明、所附權利要求書和附圖將變得更好理解,附圖中
圖1是展示可實施本發明的系統結構圖2A是表示按照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供應商的服務器的功能圖;圖2B是表示用于圖2A供應商的服務器中的數字證據模塊的流程圖;圖2C是表示按照用于示范系統中一個實施例的數字證據模塊的功能方框圖;圖3A是例示要求用戶輸入有待釋放給服務器的大量信息的示范性萬維網網頁;圖3B是例示要求用戶輸入有待釋放給服務器的個人信息的另一種示范性萬維網網頁;圖4A是表示按照一個實施例,在客戶機中的本發明的流程圖;以及圖4B是表示按照另一個實施例,在客戶機中的本發明的流程圖。
按照本發明的一個特征,公開了用于跟蹤由用戶在通過數據網絡與服務器裝置通信的客戶機上完成的網屏活動的方法和系統。這樣的客戶機可包括,但并不局限于,一臺計算機,一手掌大小的裝置和一無線移動裝置,全都包含一顯示屏并且能夠雙向通信。上述數據網絡可以是因特網,而服務器裝置可以是任何由供應商操縱的計算裝置,所述供應商可包括,但并不限于,零售商,貿易商,聯網企業,服務公司或經紀行。在應用本發明的情況下,就能夠用可記錄由用戶輸入的任何信息的數字證據系統來支持供應商,從而對任何可能的爭端或欺詐行為可作出公正的判斷。
在以下對本發明的詳細說明中,為了提供對本發明的徹底了解,陳述了許多特殊的細節。然而,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將顯而易見,沒有這些特殊細節也可以實施本發明。在其他情況下,眾所周知的方法,過程,元件和電路未予詳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模糊本發明的特征。在詳細說明中呈現出大量術語,如過程,邏輯塊,處理和其他符號表示,它們直接或間接地類似耦合到網絡的數據處理裝置的操作指令。這些程序執行過程說明和表示是那些有經驗或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所用的手段,以便最有效地把他們的工作實質傳達給其他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與系統一道在下文中要詳細加以描述的方法,是導致一或更多個期望結果的程序執行過程的自相容順序。主要依據公共習慣用法,把數據稱作報文,請求報文,數值,元素,符號,項,數,或類似物,這樣做業已證明有時是很方便的。必須記住,所有這些類似的術語都是與相應物理量有關的,并且僅僅是加到這些量上的適宜的標志。
現參照附圖,其中對應于數張圖紙的相同標號指的是相同部件。圖1示出可實施本發明的系統結構圖100。在此中所用的情況下,服務公司,產品供應商,或簡單地說用供應商,代表許多聯網提供不同產品,應用和服務的企業、機構、貿易商或零售商之一。像這樣的供應商的實例可包括,提供聯網叢書到消費電子產品項目的www.amazon.com,提供服務使投資者能夠聯網進行股票交易的www.ameritrade.com以及為通信教育提供家庭學習服務的www.evc-aips.com。
如圖中所示,供應商102通過服務器計算機被耦合到數據網絡104上,后者可以是因特網或專用和/或公共網絡。為方便在供應商與用戶(例如,消費者)之間的聯網交易,第三者機構106也通過服務器計算機被耦合到數據網絡104上。第三者機構106可代表金融或指定的機構,諸如,銀行、信用卡管理機構或代理人之類,它為供應商提供一種裝置,用以驗證由買主提供的各種信息,對用戶所購項目的收款或用電子方法證明由供應商要求的有關用戶的任何事項。
正如此中所應用的,交易意味著兩個機構間相互同意的電子協定。例如,交易發生在供應商從買主接受某一項目的訂單之時。同樣,交易被認為將發生在由一方所輸入/提供的相應的數據/信息釋放給另一方時。通常交易意味著信息交換和相關工作(諸如數據庫更新之類)的序列,為了滿足一項請求起見和用以保證數據庫完整性而被作為一個單元來處理。為使一項交易完成以及數據庫變化發生,一項交易必須作為一個整體來完成。因特網上公共交易之一是由客戶提出的商品訂單一覽表。當在服務器一方接收到上述訂單時,該訂單交易涉及核查庫存數據庫,確認項目是現有的,安排訂單,并確認訂單已予安排及要求裝運的時間等。假如訂單被認為是單項交易,那么在交易成功和數據庫實際上加以改變以反映該新訂單之前,必須完成并確認所有步驟。
把上述說明貫徹到底,由一機構聯網提供的服務可包括,但并不局限于,股票交易,不同的教育節目,種種登記,電子稅金歸檔,選舉,聯網賭博和測試,一般包含由用戶提供的數據輸入或相應的信息等。例如,在股票交易的情況下,當顯示交易萬維網網頁時,用戶必須輸入股票代號,股票數量,以及間或股票價格。另外,在不失去一般原則的前提下規定,交互包含由用戶執行的相對于所顯示的網頁的活動。在上述實例中,在完成交易萬維網網頁時,把用戶輸入到交易萬維網網頁的股票信息認作為一項交易。本發明的關鍵特征之一是把交易記錄作為一種數字證據,這樣當有必要查詢它時,以后就能夠檢索此項交易。
為了說明起見,用戶108通過計算裝置與供應商102通信,該計算裝置稱之為客戶機,它可包括,但并不局限于,一臺個人計算機,一個手掌大小的計算裝置,一個無線移動裝置和一個個人數據助理(PDA),全都包含一顯示屏并且與數據網絡104能夠雙向數據通信,供用電子方式向聯網企業提出產品訂單或服務,接受確認,或其后作出付款。
為便于本發明的說明,此中規定顯示屏或網屏是在一裝置中的物理顯示器具,例如與個人計算機一道通常可見到的15英寸CRT或LCD監控器。屏幕顯示,顯示的萬維網網頁,顯示的視窗,或簡單地說顯示是在顯示屏幕上呈現的圖像。舉例來說,構成顯示的文件多半是HTML文件,其中HTML代表超文本標記語言,當文件被讀出或借助瀏覽器執行時它的圖像就出現在顯示屏上。
考慮到完整性,服務公司110,也通過各自的服務器計算機被耦合在網絡104與子網112之間。一般,子網絡112可以是網絡104的部分,或是屬于一個地區的局域網(LAN),為其包含許多電視機頂盒114的自身地區服務,每個電視機頂盒114提供從用戶或消費者對服務公司的訪問。概括地說,每個電視機頂盒114可以是一臺個人計算機,一個手掌大小的計算裝置,一個移動裝置,或一個方便因特網服務器借助電纜的電纜控制盒。服務公司110可包括一個因特網服務公司,一個無線載體,一家有線服務公司,或任何數據服務公司,通過它每個電視機頂盒114能夠與供應商102通信,為供用電子方法從供應商102訂購產品或指令某種類型的服務。
現參照圖2A,圖上示出按照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供應商的服務器200的功能圖。服務器裝置200可以是由圖1中供應商102所用的個人計算機或工作站,用以聯網提供出售產品或服務,一般,服務器裝置200裝備一個服務器模塊202,可將其構形成包含一個聯網交易模塊204和一個數字證據模塊206。聯網交易模塊204可以是任何一種市場上能買到的或通過網絡方便與客戶機交易的專用化用途的產品。一種示范性聯網交易模塊204可以是在www.officemax.com所用的那種,它允許用戶選擇并制訂銷售項目的訂單。
圖3A-3B各自表示聯網交易模塊204完成的示范性功能之一。如圖3A所示,在選擇序列之后,買主最終決定購買商用文件箱。買主的計算裝置的屏幕上顯示萬維網網頁300,并要求買主輸入欲購數量。所述計算裝置可以執行像來自www.netscape.com網景通信器那樣的瀏覽器,或來自www.microsoft.com的因特網瀏覽器。為繼續進行購買,由瀏覽器顯示的萬維網網頁300要求買主必須單擊“檢驗”("Checkout")304以便繼續進行購買。一旦單擊"Checkout"304瀏覽器就生成包含數量信息在內的報文,并把報文發送給聯網交易模塊204,后者接著更可取地與指定給買主的交易識別符或用戶帳戶一起存儲所述數量信息。假如聯網交易模塊204判定還需要有關買主的另外一些信息,于是就從服務器裝置送出對報文的響應,并驅使瀏覽器顯示如圖3B所示的下一個萬維網網頁310。所顯示的萬維網網頁310要求買主提供所要求的另外一些信息,以便確保聯網交易模塊204履行購貨訂單。
在上述實例中,聯網交易模塊204典型地收集由買主輸入,但可能被購買爭端欺騙的文本信息。例如,在圖3A的302輸入了錯誤的數量信息,同時購買爭端可能聲稱聯網交易模塊204曾誤譯報文,并其后導致供應商擔負全部與所述錯誤數量信息有關的費用。以上實例僅說明聯網交易模塊204如何會遭受到可能有的欺詐的一個方面。有許多類似或更具破壞性的事件,總起來說被稱為是因特網上計算機犯罪或欺詐。在本發明中關鍵性優點和好處之一是,通過提供與用戶網屏活動相關的數字證據而使這種爭端或欺詐減少到最低限度。
回過來再參照圖2A,數字證據模塊206控制網屏收集程序。圖2B表示按照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數字證據模塊206的流程圖。當使買主所用的客戶機或計算裝置與供應商的服務器建立一數據鏈路并進行購貨訂單時,聯網交易模塊204為買主檢索一個帳戶,或者假如買主對供應商來說是新買主的話就為買主建立一個帳戶。該帳戶可用從數據鏈路接收到的有關該計算裝置何處和如何要求與其建立這鏈路的信息來更新。所述信息可包括計算裝置的地址標識符。一種示范性的地址標識符是因特網協議(IP)地址,計算裝置從該地址與服務器通信。為了在因特網上通信,當將計算裝置記錄到ISP時,由ISP分配上述IP地址。
所述信息可另外包括計算裝置正用以與服務器交互的是什么瀏覽工具或應用程序(例如一種瀏覽器)。瀏覽工具之一可以是因特網瀏覽器,它用其自身識別生成請求來接觸一服務器。隨著在客戶機與服務器裝置之間建立起數據鏈路,并在用戶已瀏覽到適當的站點或頁面(例如從事于交易)以后,在220要求用戶交互的萬維網網頁被送往計算裝置。上述交互可包括數據輸入,單擊預規定區域,或隱喻或單擊以導致一電子文檔的顯示作為一種確認。
在222,判定剛送往客戶機的頁面是否有任何內嵌網屏的收集或收集的應用(能力)。網屏收集的應用最好是一種計算機程序或一種應用程序,當其執行時,能夠記錄客戶機的一或更多選定的視窗屏幕顯示或全部屏幕顯示。一種叫做“全景拍攝”(FullShot)的示范性網屏收集產品在網屏收集應用方面具有相似的基本觀念,它由Inbit,Inc.供貨,該公司地址為,1340 South DeAnza Boulevard,Suite 202,San Jose of California 95129。全景拍攝(FullShot)允許用戶在顯示屏中有選擇地收集全部顯示或一或更多個顯示視窗。
假如判定客戶機并沒有任何網屏收集應用程序,就能夠將供應商的首選網屏收集應用程序明確地上載到客戶機內(即,客戶機下載供應商的首選網屏收集應用程序)。首選網屏收集應用可以是FullShot的一種薄而經改進的版本,它僅完成網屏收集功能。舉例來說,圖3A的萬維網網頁300是借助首選網屏收集應用程序能夠進行收集的顯示視窗。已知首選網屏收集應用打算做些什么的說明,對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來說將不會有困難實現這樣的網屏收集應用。
在一個最佳實現中,將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作為內嵌在萬維網網頁中的小程序執行。當將萬維網網頁裝載進一客戶機內并使之在其上顯示時,一旦用戶在指定區域或鏈路上單擊(因此導向圖2B中222的“Y”),上述小程序就被激活從而收集有用戶輸入的萬維網網頁。
如上所述,當買主單擊圖3A的“檢驗”("CHECKOUT")304時,就生成一報文,該報文包含買主輸入些什么內容。在本發明中的一個特征是,當買主單擊"CHECKOUT"304時就收集顯示視窗(例如顯示萬維網網頁300)。當買主單擊"CHECKOUT"304時,首選網屏收集應用程序就被執行。換句話說,將一執行指令與某一可單擊區域,例如超鏈(hyperlink)、"熱"區或隱喻、軟鍵或指定記號之類內在地一道安排。收集的顯示視窗通常取數字圖像格式,能夠將其超高速緩存在本機存儲器中或隨著報文向外發送。在226,每當買主被請求單擊像“遞送”("submit")、或“檢驗”("checkout")等等這樣一類在萬維網網頁中預定義區域的時候,就從客戶機依次地接收到這樣的圖像,或在買主結束交易時,作為一組來自客戶機的圖像數據集中地接收。
在有些應用中,寧愿單獨地發送與交易相關的每一收集圖像,例如,連同提供給某一特定網頁的數據。在另外的應用中,一開始將每一收集圖像超高速緩存在本機存儲器中,交易一結束就將所存儲的圖像匯集起來往外發送。
概括地說,從一客戶機接收到的圖像被保存在一數據庫或存儲裝置內,作為網屏活動的數字證據,而且更可取的是,所述圖像各自與交易識別符或用戶帳戶相關連以供將來參照,正如圖2C中所說明的,其中數字證據模塊250與一存儲裝置或數據庫252接口。在由買主引起購貨爭端的情況下,根據與涉及購貨爭端的用戶帳戶或交易ID相關的查詢254,在236能夠從數據庫或存儲裝置檢索到一組網屏圖像。該組圖像能夠在238按買主曾著手的次序順序地進行顯示,供應商能夠確定在相關交易發生時由買主從事的是如何或什么樣的網屏活動,并在240借助查驗數字證據而作出公正的判斷。
參照圖4A-B,兩圖各自表示按照本發明的某一實施例中客戶機的流程圖。與上述說明一致,圖4A-B應當與前面各圖一起加以理解。在圖4A的402,客戶機與供應商的服務器建立一個數據鏈路。上述數據鏈路在通過開放數據網絡,例如因特網上傳輸個人或金融信息時最好包含一個安全話路。兩種普及的瀏覽器,網景通信器(Netscape Communicator)和因特網瀏覽器(InternetExplorer),全都提供這樣的裝置用以與服務器建立安全話路,在服務器需要專用數據時就通過發送一標志信號來激活上述安全話路。一般都提供給用戶選擇任何有興趣的服務項目或瀏覽供應商的整個站點。當買主決定輸入一或多個項目或服務的交易時,瀏覽器向買主提示有關專用化信息的屏幕,它可能包含特定股票按某一預定價格交易的股數,電子格式的輸入和確定任何電子協議(往往從經紀行萬維網站點見到),某一特定產品和某一類型的服務。這類屏幕的一個實例可以是圖3B的萬維網網頁310,其中必須輸入許多標出個人姓名或記號之類的數據。一旦用戶通過單擊“繼續”允許數據提交,在408便立即收集該網屏,而且它的圖像是伴隨剛由用戶輸入的數據產生的。在410,上述收集的圖像被加以處理。處理所述圖像的原因之一是使圖像更加有效地傳輸給服務器,以便用戶在見到下一個網屏之前并不需要等待太久。正如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眾所周知的,網屏圖像,特別是那些來自基于HTML的萬維網網頁,包含很大的同類區,對于像Run-Length-Encoding或LZW壓縮那樣的某些圖像壓縮技術是適宜的。合成壓縮圖像比原先的圖像可有小得多的容量,因而在412使收集到的網屏圖像對服務器的傳輸就非常快,以致用戶不會感到由網屏圖像傳輸引起的長時間的等待。
現參照圖4B,圖中示出根據圖4A改進的流程圖。圖4A中在408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后,在420已收集的圖像被超高速緩存在本機存儲器內。取決于實現優先權,收集的圖像可以是原始圖像的處理版本。在422,需要判定當前交易是否已結束。這可以借助從服務器接收到的報文來完成。假如交易沒結束,就要求用戶繼續交易。當在422判定當前交易已結束時,則在424將本機存儲器中的全部收集的圖像進行處理以供傳輸。
在圖4A與圖4B的程序之間的差異之一在于,如何處理收集圖像取決于應用的需要。在許多購貨訂單交易中,圖4B可能更可取,因為在買主結束訂單之前并不把收集圖像傳輸給服務器。在某些應用中,例如視察文檔證據,應當立即將收集圖像釋放給搜索證據的服務器。
在圖2A和4A-4B程序框圖中各自的程序連同詳細的說明,對于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已顯然理解到,本發明能夠按照像系統、方法或計算機可讀媒體之類多種多樣的形式加以實現。最好把本發明與瀏覽器或瀏覽應用程序綜合應用,這樣就不要求用戶方面外加的步驟。在一項實現中,本發明是作為軟插件實現的,能夠將其下載到一客戶機內。在另一項實現中,本發明是作為小程序或一種可執行的應用程序實現的,它附屬于請求用戶輸入的某些萬維網網頁。另一方面,可以將本發明的實現從一預先指定的服務器下載,在客戶機與供應商的服務器通信而使其如此做的時候。
本發明的各種不同實現,得到以下一或多個優點。本發明的一個優點是將一有效的數字系統提供給聯網企業用以跟蹤由用戶進行的網屏活動,所述用戶與上述企業從事于各種各樣的交易,這樣,當引起爭端或欺詐時,企業就能夠采取必要的步驟并作出公正的判斷。本發明的另一個優點是在用戶認可從而釋放用戶提供的數據時,可自動地激活網屏收集程序。取決于特定的配置,上述網屏收集程序能夠明顯地或隱含地加以實現。本發明的再一個優點是,僅在有必要時作出需要進行檢索圖像的管理。
本發明已以一定的準確度充分詳細地進行了說明。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士會懂得,構成當前公開的實施例僅僅作為實例,在不脫離如權利要求書中所述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在布局和部件組合方面采取許多的變化。例如,本發明可以離開聯網交易模塊獨立地實現,并能夠用其收集顯示的網頁,用以收集證據或更新數字證據系統。因此,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書加以限定,而不是上述實施例的描述。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在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與一供應商進入一項交易以后,請求從用戶輸入到一顯示屏;從數據網絡接收圖像數據,該圖像數據記錄包括由用戶輸入的顯示屏;以及把與交易關連的所述圖像數據存儲進入存儲器空間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輸入包含使客戶機顯示必須由用戶進行填入的一種格式;以及使客戶機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從而取走所述格式的圖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接收圖像數據包含當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釋放輸入給服務器時,在將圖像轉換成適合通過數據網絡傳輸的圖像數據以后,使圖像通過數據網絡予以發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圖像數據是一種圖像經壓縮的版本,以便通過數據網絡圖像的傳輸是能夠有效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輸入包含使客戶機顯示網頁,請求來自用戶的交互;以及使客戶機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從而取走具有所述交互的網頁的圖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圖像數據包括具有由用戶輸入的輸入顯示的圖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顯示是下述各項之一(ⅰ)一種電子格式,請求來自用戶的一或多個選項,(ⅱ)一個服務協議,請求來自用戶的至少一個電子簽名,(ⅲ)一個購貨訂單,至少請求數量信息,以及(ⅳ)一個顯示網頁,請求來自用戶的輸入。
8.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在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與供應商輸入一項交易以后,請求從用戶交互一或多幅顯示屏;判定交易是否已結束;如果交易已結束,從數據網絡接收圖像數據,該圖像數據記錄包括由用戶交互的一或多幅顯示屏;以及把與交易關連的所述圖像數據存儲進入存儲器空間內。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來自用戶的交互包含使客戶機收集包括由用戶交互在內的一或多幅顯示屏中的每一幅的圖像;以及使客戶機把所述圖像存儲進入它的本機存儲器內。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一或多幅顯示屏中的每一幅是下述各項之一(ⅰ)一種電子格式,請求來自用戶的一或多個選項,(ⅱ)一個服務協議,請求來自用戶的至少一個電子簽名,(ⅲ)一個購貨訂單,至少請求數量信息,以及(ⅳ)一個顯示網頁,請求來自用戶的輸入。
11.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使客戶機在其上顯示一電子文檔,該電子文檔在允許用戶在進行交易之前,要求來自用戶的一項交互;以及通過數據網絡從客戶機接收圖像數據;該圖像數據表示包括由用戶完成的交互在內的電子文檔的圖像,其中在用戶一允許釋放包括上述交互在內的電子文檔,圖像就被本機收集在客戶機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數據網絡是因特網,而圖像數據是一種圖像經壓縮的版本。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另外還包含使圖像數據與指定給用戶的帳戶相關連,以便在任何時候對用戶或交易的查詢時能夠檢索到所述圖像數據。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另外還包含使圖像數據與交易相關連,以便在任何時候對所述交易的查詢時能夠檢索到所述圖像數據。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易包括以下各項之一或多項(ⅰ)由用戶輸入數據到電子文檔,(ⅱ)在電子文檔的指定區域作單擊,以及(ⅲ)作單擊以顯示新的電子文檔。
16.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通過數據網絡借助發送一請求,執行瀏覽應用程序以接觸一服務器裝置;在服務器裝置響應所述請求以后從服務器裝置顯示一網頁;該網頁請求來自用戶輸入;在用戶認可剛釋放所述輸入給服務器裝置時,就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收集包括所述輸入在內的網頁圖像;以及把表示連同所述輸入的圖像的圖像數據通過數據網絡傳輸給服務器裝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瀏覽應用程序提供用于與服務器裝置進行一項電子交易的手段。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瀏覽應用程序是瀏覽器。
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請求包括一驗明客戶機的機構。
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網頁是必須由用戶用輸入來填入的一種電子格式。
21.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傳輸圖像數據包含在本機就把圖像轉換成圖像數據。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圖像數據是圖像經壓縮的版本。
23.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具有顯示屏的客戶機是選自由個人計算機,無線移動裝置,和個人數據助理組成的組合。
24.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在與服務器裝置聯系用于通過數據網絡進行一項交易以后,從服務器裝置分別地接收來自服務器裝置的萬維網網頁的序列;個別地顯示所述萬維網網頁用于來自用戶的輸入;通過顯示在萬維網網頁中何處已輸入的方式接受所述輸入;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在每次用戶認可釋放所述對萬維網網頁之一的輸入給服務器裝置時收集包括輸入在內的每幅萬維網網頁的圖像;把包括所述輸入在內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存儲在本機存儲器空間內;以及在交易結束以后把所述圖像釋放給服務器裝置。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網屏收集應用程序被內嵌在每幅萬維網網頁中作為可執行的應用程序。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可執行的應用程序是一小程序。
27.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網屏收集應用程序被提供在客戶機內。
28.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輸入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一或多項(ⅰ)由用戶輸入各種數據,(ⅱ)在顯示的萬維網網頁之一的指定區域上作單擊,以及(ⅲ)作單擊以顯示特定文檔。
29.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方法,該方法包含在通過數據網絡為進行一項交易而聯系服務器裝置以后,從服務器裝置接收萬維網網頁;顯示所述萬維網網頁供用戶輸入;通過顯示在萬維網網頁中何處已輸入的方式接受所述輸入;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用戶一認可釋放所述輸入給服務器裝置,就收集包括所述輸入在內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把表示連同所述輸入的圖像的圖像數據通過數據網絡傳輸給服務器裝置。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萬維網網頁是一種電子格式,它在允許用戶瀏覽進入下一萬維網網頁之前,必須由用戶用輸入填入。
31.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中圖像數據是圖像經壓縮的版本。
32.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系統,該系統包含由供應商操縱的服務器裝置;該服務器包括從客戶機接收圖像數據的數字證據模塊;執行瀏覽應用程序的客戶機,該瀏覽應用程序允許客戶機通過數據網絡與服務器裝置進行交易;其中圖像數據表示包括來自服務器裝置的萬維網網頁在內的顯示的圖像,所述萬維網網頁請求來自用戶的輸入;客戶機執行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生成圖像,并在用戶完成輸入之后,把圖像轉換成圖像數據;其中所述瀏覽應用程序使圖像數據得以傳輸給服務器裝置;以及其中數字證據模塊使圖像數據與交易相關連。
33.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系統,該系統包含處理器;用于瀏覽應用程序的第一存儲器空間,當借助處理器執行所述程序時,允許用戶通過數據網絡與服務器進行聯網交易;用于網屏收集模塊代碼的第二存儲器空間,僅當用戶決定把由用戶在萬維網網頁內輸入的一或多項輸入釋放給服務器時,才能借助處理器激活并執該網屏收集模塊;該網屏收集模塊收集包括所述一或多項輸入在內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以及其中瀏覽應用程序使連同所述一或多項輸入的圖像得以傳輸給服務器。
34.根據權利要求33所述的系統,其中瀏覽應用程序是瀏覽器,而且網屏收集模塊是與該瀏覽器結合起來同步工作的。
35.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系統,其中客戶機是選自由個人計算機裝置,無線移動裝置,和個人數據助理組成的組合。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系統,其中一或多項輸入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一或多項(ⅰ)由用戶輸入的各種數據,(ⅱ)在顯示的萬維網網頁之一的指定區域上作單擊,以及(ⅲ)作單擊以顯示特定文檔。
37.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系統,該系統包含處理器;用于瀏覽應用程序的第一存儲器空間,當借助處理器執行所述程序時,允許用戶用服務器通過數據網絡進行聯網交易;用于超高速緩存網屏顯示圖像的第二存儲器空間,當用戶決定把在每一網屏顯示中輸入的一或多項輸入釋放給服務器時,由網屏收集應用程序順序地收集所述圖像;其中所述收集的圖像包括所述一或多項輸入;以及其中瀏覽應用程序使所述超高速緩存的圖像得以傳輸給服務器。
38.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系統,其中瀏覽應用程序另外還在所述超高速緩存的圖像被傳輸到服務器之前,使超高速緩存的圖像進行壓縮。
39.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系統,其中一或多項輸入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一或多項(ⅰ)由用戶輸入的各種數據,(ⅱ)在顯示的萬維網網頁之一的指定區域上作單擊,以及(ⅲ)作單擊以顯示特定文檔。
40.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系統,該系統包含處理器;用于聯網交易模塊的第一存儲器空間,當借助處理器執行所述模塊時,允許用客戶機通過數據網絡進行聯網交易,所述聯網交易模塊使客戶機顯示網頁請求從用戶輸入一或多項輸入;用于一數字證據模塊的第二存儲器空間,當借助處理機執行該模塊時,該模塊與聯網交易模塊同步工作;以及其中數字證據模塊接收表示包括來自客戶機一或多項輸入的網頁圖像的圖像數據。
41.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在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與供應商進入一項交易之后,用于請求從用戶輸入到顯示屏的程序代碼;用于從數據網絡接收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所述圖像數據記錄包括用戶輸入在內的顯示;以及用于把與交易相關連的圖像數據存儲進入存儲器空間的程序代碼。
42.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計算機程序,其中用于請求一項輸入的程序代碼包含用于使客戶機顯示必須由用戶填入的一種格式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使客戶機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便取走所述格式的圖像的程序代碼。
43.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計算機程序,其中用于接收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包含在將圖像轉換成適合于通過數據網絡傳輸的圖像數據以后,當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釋放所述輸入給服務器時,用于使圖像通過數據網絡得以發送的程序代碼。
44.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計算機程序,其中用于請求一項輸入的程序代碼包含用于使客戶機顯示請求來自用戶一項交互的網頁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使客戶機執行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便取走具有所述交互的網頁的圖像的程序代碼。
45.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在用戶決定通過數據網絡與供應商進入一項交易之后,用于請求從用戶交互一或多幅顯示的程序代碼;用于判定所述交易是否已結束的程序代碼;假如所述交易已結束,用于從數據網絡接收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該圖像數據記錄包括用戶交互在內的一或多幅顯示;以及用于把與所述交易相關連的圖像數據存儲進入存儲器空間內的程序代碼。
46.根據權利要求45所述的計算機程序,其中用于請求來自用戶的交互的程序代碼包含用于使客戶機收集包括用戶交互在內的一或多項顯示中每一幅圖像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使客戶機把所述圖像存儲進入其本機存儲器內的程序代碼。
47.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用于使客戶機在其上顯示電子文檔的程序代碼,該電子文檔在允許用戶從事于一項交易之前要求來自用戶的交互;以及用于通過數據網絡從客戶機接收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該圖像數據表示包括由用戶完成的交互在內的電子文檔的圖像,其中該圖像在用戶剛允許釋放包括所述交互的電子文檔,就被收集在客戶機本機內。
48.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計算機程序,其中所述交互包括以下各項中的一或多項(ⅰ)由用戶輸入數據到電子文檔,(ⅱ)在電子文檔的指定區域上作單擊,以及(ⅲ)作單擊以顯示新的電子文檔。
49.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用于執行瀏覽應用程序以便通過數據網絡借助發送出一項請求聯系服務器裝置的程序代碼;用于在服務器裝置響應所述請求以后從服務器裝置顯示網頁的程序代碼,所述網頁請求來自用戶的輸入;用于在用戶剛認可把所述輸入釋放給服務器裝置就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便收集包括所述輸入在內的網頁圖像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通過數據網絡把表示連同所述輸入的圖像的圖像數據傳輸給服務器裝置的程序代碼。
50.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傳輸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包含用于在本機內把圖像轉換成圖像數據的程序代碼。
51.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圖像數據是圖像的經壓縮版本。
52.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在為了通過數據網絡進行一項交易而聯系服務器裝置以后,用于各自接收來自服務器裝置的萬維網網頁序列的程序代碼;用于個別顯示供來自用戶輸入的萬維網網頁的程序代碼;用于通過顯示在萬維網網頁中何處已輸入的方式接受所述輸入的程序代碼;用于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以在每次用戶認可釋放所述對萬維網網頁之一的輸入給服務器裝置時收集包括輸入在內的每幅萬維網網頁的圖像的程序代碼;用于把包括所述輸入在內的萬維網網頁圖像存儲進入本機存儲器空間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在交易結束以后把圖像釋放給服務器裝置的程序代碼。
53.根據權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中網屏收集應用程序被內嵌在每幅萬維網網頁內作為可執行的應用程序。
54.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方法,其中可執行的應用程序是一種小程序。
55.根據權利要求52所述的方法,其中網屏收集應用程序被提供在客戶機內。
56.一種用于跟蹤由用戶用供通過數據網絡聯網交易的客戶機進行的網屏活動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在為了通過數據網絡進行一項交易而聯系服務器裝置以后,用于接收來自服務器裝置的萬維網網頁的程序代碼;用于顯示供來自用戶輸入的萬維網網頁的程序代碼;用于通過顯示在萬維網網頁中何處已輸入的方式接受所述輸入的程序代碼;用于激活網屏收集應用程序,在用戶剛認可釋放所述輸入給服務器裝置就收集包括所述輸入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的程序代碼;以及用于通過數據網絡把表示連同所述輸入的圖像的圖像數據傳輸給服務器裝置的程序代碼。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數字證據系統。按照一個實施例,數字證據系統通過收集請求來自用戶交互所顯示的萬維網網頁的圖像,記錄像數據輸入電子格式、數據傳送的驗證和購貨訂單之類有關的網屏活動。所收集的圖像被傳送返回給企業,而且能夠根據關于任何交互的查詢對其進行檢索,以便聯網企業在從事聯網商務交易時能夠判斷在用戶方曾發生些什么情況。
文檔編號G06Q30/00GK1317900SQ0110176
公開日2001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優先權日2000年1月27日
發明者王津生, 鄭玨 申請人:英畢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