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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平衡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5574373閱讀(du):565來源(yuan):國知局(ju)
專利名稱:柱平衡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平衡立柱的裝置(例如用于支承燈光照明設備的裝置),在這里,立柱包括上部立柱部份,它以轉動方式安裝于一下部固定立柱部份上的水平軸線之上。由此而使上立柱部份可以被向下擺動,以方便維修通常處于立柱上端之設備。
由于上立柱部份可有相當大的重量,因此需要在上立柱部份被上升或下降期間提供相應的支承,從而使之操作方便及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小危險或損傷。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有效的平衡裝置,由此而使此裝置與立柱結合之常規使用及操作之連接結合易于實現。在這方面及其它方面的特定優點在經過下面介紹后會清楚地被展示。
根據本發明的立柱平衡裝置具有彈簧機構或如一單作用或雙作用頂桿那樣的液壓操作機構,這類機構可與立柱之上、下部份分別連接即結合,從而使之在立柱上升或下降中在上、下立柱部份間起平衡作用。
下面結合附圖(通常為立體圖)對根據本發明裝置的若干實例進行介紹。對附圖簡要說明如下。


圖1至4展示彈簧加載形式的裝置及其使用情況。
圖5-7,8-10及11-13分別展示單作用液壓頂桿式裝置的不同方案。
圖14-15概略地展示鎖板操作及相應的立柱運動。
圖16-19及20-22分別展示雙作用液壓頂柱形式的裝置。
全部附圖中相同的部件由相同或相似的參考數碼來標示。
參看圖1-4,彈簧加載形式的平衡裝置1被使用于一兩部份燈柱2,可以下傾的燈柱2之上部20以可轉動方式安裝于豎直向上的固定的下部份22上之水平軸23。在常規使用中,上立柱部份20下端處的朝下的杯形部份即蓋24連接于下立柱部份22之上端,從而使上立柱部份20處于豎直向上位置。用鎖緊螺釘25使上立柱部份保持在此位置上。
平衡裝置具有一大致上是被壓縮的簧10,壓簧10可繞一支承軸11滑動并作用于軸11上的上下檔圈12,13之間。一對支桿14從上檔圈12向下傾斜并以可轉動方式于15處分別連接于從軸11之基座110指向上方的支桿16。上檔圈12還裝有一可轉動的彎形支承件即墊17,軸基座110則裝備有一對輪18,其上端配置有一提升把111。
在裝置被對著立柱2推動之后,裝置就被升起,以便使操作桿30上的銷3能插入支桿14、16之15處的空心樞軸套,并穿過在向下延伸部21之23處的樞軸套23而到達立柱下部份22。銷的作用是操作位于立柱下部22內的公知方式的凸輪機構,由此而在除去鎖定螺釘25后,使上部22升高到足以使蓋24解除與下部份22之鎖定。為了適應銷3之操作,操作件30可被轉動180°。
之后,立柱上部20就如圖4那樣可以向下擺動,其向下擺動部份靠貼在彎形支承墊17上。彈簧10之壓縮以安全方式平衡著上部份20之降低。在完全放下之后,立柱上部份20上端即燈端就可以支承在一支架上。如大家會知道的那樣,此彈簧加載裝置1,在立柱上部20升起期間,也提供平衡和輔助作用。
液壓加載形式之裝置1展示于圖5-7,在此裝置中,一單作用液壓頂桿4與液壓動力組件5均安裝在有一對輪18的梁50上,其作用有如一個手推車19。頂桿桿件41之上端有一個可作樞軸轉動的凹形支承墊17,并以已介紹過的方式通過以樞軸方式連接的一對支桿16、14與頂桿缸40之基部相互連接,缸上還配置有一個以樞軸方式安裝的彎形支承墊47。液壓動力組件5有蓄油槽51,一由杠桿53操作的泵52及一控制閥54,泵52通過軟管55與頂桿缸40之下端連接。
將裝置推向立柱2后將之升高,以便使在支桿14、16之15處的樞軸套與向下延部份21在23處的樞軸套對準而將杠桿操作銷3以上面已介紹過的方式插入并穿過樞軸套。在此位置時,上樞軸連接的支承墊17靠貼著向下延伸部份21,下樞軸連接的支承墊47則靠貼著下立柱部份22之基座部份。
首先,通過操作泵杠桿53使頂桿桿件41延伸并關閉控制閥54。在通過除去鎖緊螺釘25并通過杠桿30和銷3操作內部凸輪機構而將立柱上部20從下部22脫開后,上立柱部份20就可以在頂桿4之平衡壓縮作用下被輕緩地降低(圖7)。在降低過程中,控制閥54被緩緩地打開而使之約束立柱上部份20的下降(速度),而且在上部份20被充分下降而到達大致水平位置后,將控制閥關閉。
為了使立柱上部份20升高,就要操作泵杠桿30使頂桿4伸展,在上部份20定位并鎖緊于下部份22之后,裝置就如圖5所示那樣隨著頂桿4縮回而被撤下。
為了升起被放下的立柱上部份,即在安裝立柱2期間,處于縮回狀態之手推車式頂桿通過分別將墊17,47置于上部份20之下及與下部份22接觸而被定位和結合。然后就操作泵杠桿而對上部20升起起平衡作用。
參看圖8-10,單作用頂桿4通過支架5b被裝在輪式手推車19上。推車19上固定裝有動力組件5。在使用中,頂桿4從手推車19上取下,將之通過上、下支承墊17,47與立柱2連接,并以與上述相同的方式運作。軟管55從動力組件5連接至頂桿4,并具有使用頂桿所需的足夠長度。一對以樞軸方式連接于頂桿的連接件14、16間有拉簧146連接,用以促使頂桿回縮,尤其便于將頂桿4貯存于手推車19上。
在圖11-13中,一單作用頂桿4以與圖5-7方案中相似的方式,與動力組件5一起裝載在手推車19上。但是,為了在使用位置中用螺栓將之與立柱2之下部22連接,缸40之基部是以一樞軸銷42固定的,樞軸銷42處于基座板27的連接板26之間。頂桿桿件41之上端配置有支承突部43,在頂桿桿件41適當延伸之后,支承突部43可進入立柱上部20之槽28中。通過一個穿過突部43自由端的保持銷45,突部43與槽28保持連接,這時,該自由端已突伸過上部份20之另一側(在圖13中看不見)。
在從上部份20中撤出鎖定螺釘25后,頂桿4之進一步延伸使向下延伸部分21的下端升高,從而脫開與面對板26之連接板29的結合,從而使上部份20可以向下擺動并靠貼向環繞樞軸2之平衡頂桿4(圖14)。在23處的鎖定板230也可以被轉動而將立柱上部份20保持在升高了的位置上,從而使向下延伸部份在上部份20開始下降前或在開始下降期間與連接板29保持脫離接觸狀態(看圖14)。應該注意到,鎖定螺釘25可以穿過鎖定板230擰入立柱上部份20或從其上擰出。
在立柱上部份20上的共同作用支座200之間的鎖緊板230的作用以圖解方式展示于圖14上。而且也展示了在上部份20下降開始前的上部份20之向下延伸部份相對連接板29之相應的位置關系。隨著上部份升起的終了,鎖緊板230鎖定向下延伸部份21之相似操作展示于圖15中。
保持銷45及用于在頂桿桿件41上的突緣43之樞軸銷均用鏈子或類似物連接于突起43上,以避免在其使用期間內丟失。同樣,在缸基座處之樞軸銷42也可用類似的方法連接。其情況如圖12中數碼49所表示的那樣。
除了采用雙作用頂桿44以及是被裝載于用于推向立柱的動力組件推車19之支架56上以外,圖16-18的方案與圖11-13所表示的方案是相似的。頂桿缸40之基座以可轉動方式連接于安裝基座板27的連接板26,而連接突起43則伸入立柱上部20之槽8中。
在圖19中,雙作用頂桿44被裝載于用于推向使用位置的一種改進的動力組件手推車19的一側,在這種形式的裝置中,動力組件5的泵是由電動機57驅動的。
用于重型工作的裝置如圖20-22中所示,一對平行雙作用頂桿44被安裝于它們自身的用于將之推向主柱2之推車190,推車190仍然被連接于頂桿。每個延伸出的頂桿桿件41用可拆下之銷46以樞軸方式連接于相應的立柱上部份上的突起240,立柱上部20則以樞軸方式安裝于下部份22之23處。每個頂桿缸40之基座以可拆除的樞軸方式用銷42分別連接于安裝底座板27上的連接板26。
在頂桿44以上述方式連接于立柱2并拆下鎖緊螺釘25后,頂桿桿件41就被伸展,以便升高向下延伸部份21之下端,使它與在立柱下部份相對于連接板26的連接板29脫開,(參看圖14-15)。與此同時,使鎖定板230轉動以使立柱上部份20及其下延部份21處于升高位置。之后,立柱上部份20就可克服頂桿44之平衡力向下擺動(見圖22),鏈90通過推車190的手把91將推車190松松地保持在立柱上部份上。
頂桿44從在一單獨的小車19上的動力組件5處獲得液壓油供應并接受控制。泵52由電動機57驅動,推薦使用這樣的控制閥54當控制閥54一被釋放,泵就立即安全地使立柱上部份20停止其角位移并保持在其已到達的位置上。
在所有的液壓形式的本裝置中,均有一閘閥安裝于液壓系統中,以便在頂桿4、44和/或軟管55出故障時能制止立柱上部份20之下降。
權利要求
1.一種柱平衡裝置,具有彈簧機構(1)或如單作用或雙作用頂桿那樣的液壓操作機構(4,44),機構可以由支承件(17,47)分別與立柱(20)之上部和下部(20,21;22)貼接或分別被連接于立柱(20)上部和下部(20,21;22)之元件(46,43;42,26),以便在立柱上部份(20)平衡地上升或下降中使平衡裝置作用于立柱上、下部份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彈簧機構(1)具有一個以滑動方式安裝于一支承件即軸(11)上的壓縮彈簧(10),彈簧(10)作用于軸(11)之基座部份(110)與上支承件即墊(12,17)之間,機座部份(110)用于靠貼立柱下部份(22),支承件即墊(12,17)則用于與立柱上部(20,21)靠貼,從而使得彈簧(10)之壓縮在上部份(20)上升或下降期間內平衡上部份(20),彈簧機構(1)具有用于將之以樞軸方式連接于立柱下部份(22)之連接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液壓操作機構包括在其兩端均具有支承件即墊(17,47)的頂桿(4),支承墊用于分別與立柱(2)之各部份(20,21;22)進行支承貼接;由此而使頂桿(4)平衡立柱上部份(20);而合理地控制的液壓操作件(5,54)平衡地控制上部份之上升或下降,液壓操作機構具有用于將頂桿(4)連接于立柱下部(22)的連接件(14,15,16)。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桿(14,15,16)被設計得在立柱上部(20)之樞軸連接點(20)處以樞軸方式連接于立柱下部(22)。
5.如權利要求2至4之一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桿(14,15,16)具有以樞軸方式在壓縮彈簧機構(1)或頂桿(4)上、下端延升的、以樞軸方式連接的連接臂(14,16),連接臂(14,16)之樞軸連接點(15)在使用中與立柱下部分(22)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其液壓操作機構(1)具有一頂桿(4,44),頂桿用于在連接點(42,26)處以樞軸方式以其下端連接于立柱下部份(22),以便使之連接于立柱下部份(22)之安裝基座板(27),頂桿(4,44)之上端,用于在連接點處以樞軸方式連接于立柱上部(2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頂桿(4,44)與立柱上部(20)之樞軸連接點(46)有一突起(43),突起(43)用于與穿過立柱上部(20)之槽(28)結合。
8.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對平行頂桿(44)被安置得作用于立柱(2)之上、下部份(20,22)之間,用以平衡上升或下降的上部份(20)。
9.如上面任一權利要求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彈簧機構(1)或液壓操縱頂桿機構(4,44)安裝有輪子而使之具有機動性,尤其是便于將之與立柱部份(20,21,22)之貼接或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液動頂桿機構(4,44)和用于將壓力流體供應給頂桿機構(4,44)的動力機組件(5)是裝在一帶輪的手推車(19)上的,或者液壓頂桿機構可以是平行的頂桿(44),這對頂桿機構和動力組件可分別裝在各自的小車(190,19)上。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燈柱(2)之平衡裝置,在燈柱中,其上部(20)以樞軸方式在連接點(23)處安裝在固定部分(22)上,以便使上部分(20)可以向下擺動以進行燈具修理,平衡裝置具有壓縮彈簧機構(10,11)或液動頂桿機構(4),機構被設計得有與立柱部分(20,21;22)配合的支承件(17,47)并以連桿(14,15,16)與下部分(22)連接,用以安全地控制上部分(20)之下降或平衡或幫助上部分(20)之上升。為了靈活移動和易于使用,本裝置裝有輪子(18,19,190)。
文檔編號F16F1/00GK1165258SQ9611070
公開日1997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1996年5月15日 優先權日1996年5月15日
發明者A·J·詹維 申請人:阿貝卡斯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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