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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

文檔序號:5129625閱讀(du):9356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木炭燒制工藝,特別是利用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
目前,木炭的生產制造普遍采用木材燒制,是由古至今一直沿用的生產方法,工藝雖簡單,但是原材料使用木材,木材的消耗量很大。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利用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利廢為用,生產出成本低,燃燒性能好的木炭。
發明是以如下技術措施實現的將鋸末通過不完全燃燒炭化,炭化后的鋸末配以適量的纖維素混合攪拌,炭化鋸末與纖維素混合拌勻后,加入適量的水再次攪拌均勻,處理后的原料裝入模具加壓成型,制成炭塊,將炭塊送至干燥室,烘干,烘干后的炭塊即可做為木炭使用。
本發明由于利用鋸末燒制木炭,所以成本低廉,并可以節省大量木材,變廢為寶。用鋸末生產的木炭經測試,燃燒值高,為1800~2000大卡,耐燒,在同等條件下,木材燒制的木炭可以燃燒35分鐘。而本發明的木炭可以燃燒60分鐘。
本發明的具體配方及方法由以下實施例予以說明。
將鋸末炭化,炭化后的鋸末配入10~15%的纖維素和10~20%的水。具體方法是,炭化鋸末加入10~15%的纖維素,混合攪拌,攪拌均勻后再加入10~20%的水攪拌均勻,拌勻后的原料經模具加壓成型,制成炭塊,將炭塊送至干燥室,加溫100~120℃,烘干30小時。
權利要求
1.用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其特征在于a、其配方為炭化鋸末100%,纖維素10~15%,水10~20%;b、將炭化鋸末加入10~15%的纖維素混合攪拌均勻,拌勻后再加入10~20%的水攪拌均勻,拌勻后的原料經模具加壓成型,制成炭塊,將炭塊送干燥室加溫100~120℃,烘干30小時。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利用鋸末燒制木炭的配方及方法,采用炭化鋸末,纖維素,水混合拌勻后壓制木炭。該木炭具有燃燒值高,耐燒的特點,可以充分利用鋸末,變廢為寶,節省木材,是一種新型能源。
文檔編號C10L5/44GK1037170SQ88102509
公開日1989年11月15日 申請日期1988年4月27日 優先權日1988年4月27日
發明者崔仁昌 申請人:崔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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