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的袋籠用在電袋除塵器中,袋式除塵器或電袋除塵器是一種干式濾塵裝置,利用纖維織物的過濾作用對含塵氣體進行過濾,其關鍵部件是濾袋和袋籠。濾袋采用紡織的濾布或非紡織的氈制成,所用濾料是纖維,濾袋柔軟,可折疊,長度一般為6-8米,直徑φ160mm。袋籠采用低碳鋼絲制成,與濾袋配套使用,直徑φ150mm,安裝在濾袋內部,用來支撐濾袋,防止濾袋塌陷,同時也有助于塵餅的清除和重新分布。傳統的袋籠不可折疊,采用分節組裝結構,容易漏裝,且不易檢查發現,使用時需先拆除正上方的噴吹后才能取出濾袋袋籠,更換濾袋袋籠不方便,體積大,占用場地大。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及其使用方法,不僅結構簡單,而且便捷高效。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包括主軸,所述主軸的周部圓周布設有若干根側桿,若干根側桿均與主軸平行并分別經套入主軸的套環與主軸轉動連接,所述套環上均設有用于限制上一根側桿的旋轉角度的限位塊。
優選的,所述主軸的上部同軸固設有上限位臺階,所述主軸的下部同軸固設有第一下限位臺階與第二下限位臺階,所述側桿上部的套環至下往上依次套設于上限位臺階的主軸上,所述側桿下部的套環套設于第一下限位臺階與第二下限位臺階之間的主軸上。
優選的,所述側桿的頂端均固設有沿主軸的徑向延伸的外彎梁,所述側桿的底端均固設有沿主軸的徑向延伸的內彎梁。
優選的,所述側桿與套環之間均經徑向延伸的轉接桿連接為一體。
優選的,所述限位塊固設于套環的外周部,所述限位塊的頂端均朝上延伸至所在的套環上端面的上方。
優選的,所述側桿的數量為九根,所述套環的數量為九個。
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的使用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
(1)使用時將側桿聚攏后成一定角度沿著袋籠入口與噴吹管旁側間隙將袋籠放入,全部放入后,將側桿展開;
(2)側桿展開時,側桿依靠套環分別在主軸上順時針旋轉,在旋轉過程中,上一根側桿會卡在下一根側桿的套環的限位塊上,上一根側桿相對下一根側桿無法繼續順時針轉動,兩相鄰的側桿之間便形成夾角;
(3)將每根側桿順時針展開后,直至首尾的兩側桿相鄰,最后用卡扣或綁帶將首尾的兩相鄰側桿連接為一體,此時的側桿無法回轉,便形成袋籠。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該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的結構簡單,袋籠可以旋轉折疊,使用方便快捷,易于拆裝,便于運輸與攜帶,提高了做事效率。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的構造示意圖一。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的構造示意圖二。
圖3為傳統袋籠的構造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征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如圖1~3所示,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包括主軸1,所述主軸的周部圓周布設有若干根側桿2,若干根側桿均與主軸平行并分別經套入主軸的套環3與主軸轉動連接,所述套環上均設有用于限制上一根側桿的旋轉角度的限位塊4。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主軸的上部同軸固設有上限位臺階5,所述主軸的下部同軸固設有第一下限位臺階6與第二下限位臺階7,所述側桿上部的套環至下往上依次套設于上限位臺階的主軸上,所述側桿下部的套環套設于第一下限位臺階與第二下限位臺階之間的主軸上。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側桿的頂端均固設有沿主軸的徑向延伸的外彎梁8,為了不讓纖維濾袋在氣壓的作用下被壓入袋籠,所述側桿的底端均固設有沿主軸的徑向延伸的內彎梁9。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側桿與套環之間均經徑向延伸的轉接桿10連接為一體。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限位塊固設于套環的外周部,所述限位塊的頂端均朝上延伸至所在的套環上端面的上方。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側桿的數量為九根,所述套環的數量為九個。
在本發明實施例中,所述側桿可以沿著主軸的圓周均布,載荷在整體才能均勻分布,結構的力學性才能更好。
一種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的使用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
(1)使用時將側桿聚攏后成一定角度沿著袋籠入口與噴吹管旁側間隙將袋籠放入,全部放入后,將側桿展開;
(2)側桿展開時,側桿依靠套環分別在主軸上順時針旋轉,在旋轉過程中,上一根側桿會卡在下一根側桿的套環的限位塊上,上一根側桿相對下一根側桿無法繼續順時針轉動,兩相鄰的側桿之間便形成夾角;
(3)將每根側桿順時針展開后,直至首尾的兩側桿相鄰,最后用卡扣或綁帶11將首尾的兩相鄰側桿連接為一體,此時的側桿無法回轉,便形成袋籠,拆卸時先將卡扣或綁帶解開,然后進行反向旋轉折疊,取出袋籠即可。
本發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發明的啟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種形式的可旋轉折疊收縮式金屬濾袋袋籠及其使用方法。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發明的涵蓋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