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裝于把手的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行車變速裝置,其經由一變速纜線操作一變速器,更特定地涉及一種裝置,其中一收緊(take-up)變速纜線的收緊本體借助一可自由地回復至原始位置的第一變速桿而于收緊方向上旋轉,且借助一可自由地回復至分開的原始位置的第二變速桿于放松方向上旋轉。
一具有第一及第二變速桿的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例如上述所描述,從日本公開專利申請案第4-183696號中來看是已知的。在此變速操作裝置中,第一變速桿及第二變速桿可繞著一共同的樞軸擺動,其中第一變速桿的操作方向為順時鐘及第二變速桿的操作方向為逆時鐘。第一變速桿被安裝成其可被抓握把手的手的拇指所操作,及第二變速桿被安排成其可被抓握把手的手的食指所操作。在此變速裝置中,第一及第二變速桿一般繞著一與把手垂直的軸轉動。
在高性能騎乘于崎嶇地勢的期間,通常都需要僅可能地將雙手緊緊地置于把手上。然而,當使用上述的變速裝置時必須將食指從把手上放開以便操作第二變速桿。某些自行車乘騎者發現在此情形中食指的這種移動是不方便的。
某些變速裝置的結構如在美國專利第4,900,291號中所示的,其中變速操作是藉與把手同軸安裝的套筒的轉動而實施的。很不幸地,如果在騎乘期間手保持于環繞該套筒的一位置上,則在遇到崎嶇的地勢時,會有一個并不需要的變速的危險存在。如果手通常保持在把手堅硬部分的位置上的話,那么在變速期間,整個手必須離開把手用以抓住該套筒,而這更是不希望的。因此,需要有一變速裝置,能讓手在所有的時間中都可緊緊的置于把手上,而在變速期間只需要一微小的移動。
變速裝置的另一人體工學上的考慮是,由該變速裝置所提供的感覺上的反饋。某些自行車乘騎者喜歡這種變速裝置,在往上變速(upshifting)及往下變速(downshifting)之間可提供非常不同的感覺上的反饋。對于這些自行車乘騎者而言,具有兩個樞轉桿的變速裝置在往上變速及往下變速之間并未提供足夠的感覺上的差異,因為兩個桿都是旋轉的。這對于由一轉動套筒所構成的變速裝置而言也是如此,因為向上及向下變速都是藉轉動該套筒來實施的。
一種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其中第一變速桿是藉樞軸旋轉進行操作,而第二變速桿是用一按鈕來操作的,用以在變速纜線收緊操作與變速纜線放松操作之間,達到明顯的感覺上的差異,這從英國專利第2,169,065號(對應于日本專利申請案公開第61-222889號)的揭示來看,是已知的。在此變速操作裝置中,一樞轉桿使用時,收緊本體在收緊該變速纜線的方向上轉動。當收緊本體在放松該變速纜線的方向上轉動時(利用一回復彈簧的驅動力),該纜線藉按鈕操作的滑動爪,一次回復一個速度。在此例子中,該變速纜線的收緊操作是藉樞轉動作來完成的,而變速纜線放松操作是藉滑動動作來完成的。因此,在兩個操作之間有一明顯的差異。不幸是,因為結構上的限制,該樞轉桿及該按鈕操作的部分必須安裝在完全不同的位置上。因此,使用抓握把手的手指來實施兩個變速操作而不需手的無謂移動是很難的。
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行車變速裝置,它能讓變速操作實施而不需手的無謂移動,且也可設計成,在向上與向下變速操作之間提供非常不同的感覺上的反饋。在依據本發明的一通過轉換元件來操作變速器的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的一實施例中,一控制本體在緊鄰把手的地方安裝在一自行車上,用以控制轉換元件的拉緊與釋放。第一桿可活動地安裝于該控制本體上,使控制本體實施該轉換元件的拉緊,及第二桿可活動地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上,使控制本體實施該轉換元件的放松。第一桿及第二桿安裝于控制本體上,當該變速操作裝置安裝于自行車上時,使把手置于第一桿與第二桿之間。這兩個桿都可由自行車乘騎者的拇指來操作而不需乘騎者其它手指或手掌離開手把而移動。該控制本體可安裝于用來將剎車桿安裝于自行車上的托架上,因而能夠讓變速桿可置于與剎車桿非常接近的地方,以便于剎車時的變速。為了要制造一非常緊湊的結構,每一個桿的內表面可被彎曲,使得桿繞著手把。
在第一實施例中,兩個桿可樞轉地安裝于該控制本體上的一大致相同的平面上,第一桿可設計為,在與第二桿移動相反的方向上移動。在第二實施例中,一個桿可樞轉地安裝于該控制本體上而另一桿則以可相對于該控制本體作線性運動地被安裝。此實施例將在向上變速與向下變速之間(即,滑動與樞轉)的感覺上的反饋的差異最大化,而仍能讓該變速操作在手指與手掌沒有離開手把太多的移動下完成。在這兩個實施例中,在變速完成之后,諸桿都能自動地回復至原始的位置。
圖1為一立體圖,其顯示依據本發明連接于一剎車托架上的變速操作裝置特定的實施例;
圖2為沿圖3中的線II-II所取的該變速操作裝置的截面圖;圖3為沿圖2中的線III-III所取的該變速操作裝置的截面圖;圖4為沿圖2中的線IV-IV所取的該變速操作裝置的截面圖;圖5為圖3中滑動操作本體轉動板的特定實施例的側視圖;圖6為圖3中樞轉操作本體的特定實施例的側視圖;圖7為依據本發明的定位裝置的特定實施例的分解立體圖;圖8為依據本發明的變速操作裝置的替代實施例的側視圖;圖9為示于圖8中變速操作裝置的特定實施例的截面圖;及圖10為示于圖8中樞轉操作本體的特定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1為一立體圖,其顯示依據本發明變速操作裝置的特定實施例。如圖1所示,一可樞轉地支撐一剎車桿2的剎車托架3固定于與自行車手把1上的握把1a相鄰的位置上。一拉緊及放松變速纜線4的變速操作裝置5固定于該剎車托架3的側面上。該變速操作裝置5的臂形滑動操作本體20在該手把1的上方延伸,且該變速操作裝置5的樞轉操作本體30延伸于該手把1底下,使得抓握該把手握把1a的手的姆指來操作這兩個桿是可能的。
如圖2及3所示,該變速操作裝置5包括一支撐軸8,其被一固定螺釘7不動地固定于一托架6上,而該托架可被形成為該剎車托架3整體的一部分。一收緊本體70固定于該支撐軸8的底端,及一定位裝置80裝于該收緊本體70的凹陷區71中。用作第一轉換機構的第一棘輪裝置50將一滑動操作本體20的位移轉換至該收緊本體70,使該收緊本體70于一方向上轉動,用作第二轉換機構的第二棘輪裝置60將一樞轉操作本體30的位移轉換至該收緊本體70,使該收緊本體70于另一方向上轉動。
如圖2,3及4中所示,該滑動操作本體20備有一形成該滑動操作本體的主要部分的第一臂部分21,一形成于該第一臂部分21尖端上的第一手指接觸部22,用以讓手指來操作,一轉動板23(構成一根部)其支撐于該支撐軸8上,使板23可繞著支撐軸8轉動,及一對鏈結件26,其通過樞銷24及25將第一臂部21與該轉動板23的突出部23a相鏈結。該樞轉操作本體30備有形成樞轉操作本體主要部的第二臂部31,第二手指接觸部32形成于該第二臂部31的尖端上,用以讓手指來操作,及一轉動板33(構成一根部),其支撐于該支撐軸8上,使得板33可繞支撐軸33轉動。
該第一棘輪裝置50備有一可轉動地安裝于該樞銷24上的第一進給爪51,一形成于該收緊本體70的外圓表面上的第一棘輪部72,使得該棘輪部72可與該進給爪51相嚙合,及一彈簧52,其在嚙合的方向上驅動該第一進給爪51。該第二棘輪裝置60備有一可轉動地安裝于樞軸銷34上的第二進給爪61,該樞軸銷34安裝在轉動板33與第二臂部31之間的過渡部33a上,一形成于該收緊本體70的外圓表面上的第二棘輪部73,使得該棘輪部73可與該進給爪61相嚙合,及一彈簧62,其在嚙合的方向上驅動該第二進給爪61。
該收緊本體70備有一鼓部,它這樣設計,來自于該自行車的前或后端上的變速器(未示出)的變速纜線4的內線4a沿著一線槽74被收緊。藉相對于該支撐軸8的前進方向或倒轉方向上的轉動,該收緊本體70將該內線4a收緊或放松。
如圖4所示,滑動操作本體20的第一臂部21藉鏈結件26和樞銷24與轉動板23相連接。樞銷24的兩端被延伸,且被延伸的端部插入到形成于該托架6中的溝槽6a中。因此,該第一臂部21由溝槽6a所導引并實施線性的滑動。此滑動的結果為,藉襯套9a,可樞轉地嵌合于支撐軸8上的轉動件23會繞著支撐軸8的軸心X樞轉。
如圖5所示,轉動板23有一徑向朝外突出的突出物23b。此突出物23b被設計成,其將與一藉彎折一凸輪件10的圓周突出部10a而形成的擋止件10a相接觸,該凸輪件連接于該支撐件8的突出物23b的樞轉軌道上。轉動板23藉一復位彈簧11a,轉動于使突出物23b與擋止件10a相接觸的方向上。突出物23b與擋止件10a彼此相接觸所在的位置構成轉動板23及該滑動操作本體20的原始位置HP1。該滑動操作本體20是以此原始位置作為一起始點而被操作的。
在用樞轉操作本體30的情況中,如圖6所示,第二臂件31,第二手指接觸部32及轉動板33(其構成第二根部)形成為一整體的單元,且該轉動板33經由襯套9b而可樞轉地嵌合于支撐軸8上。因此,當第二手指接觸部32被壓下時,轉動板33會繞著支撐軸8的軸心X樞轉。介于第二臂部31與轉動板33之間的過渡部分,即第二臂部31的根部,被設計成其與由凸輪件10的一部分所形成的擋止件10a的另一側表面相接觸于第二臂部31的根部的樞轉軌道上。再者,第二臂部31被一回復彈簧11b驅動于使第二臂部31與擋止件10a相接觸的方向上。該第二臂部31與擋止件10a彼此相接觸所在的位置構成轉動板33及該樞轉操作本體30的原始位置HP2。該樞轉操作本體30是以此原始位置作為一起始點而被操作的。
該第一及第二手指接觸部(22,32)不論在該收緊本體70的附著位置上的任何限制如何,其可輕易地被設定于對于抓握手把握把上的手的手指而言是很方便的位置上,因為手指接觸部22,32是位于離開該收緊本體的位置上。再者,如果此系統被設計成該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與該二手指接觸部32的樞轉軌道平面大致相同的平面上,亦即,如果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一條構成該第二手指接觸部32的樞轉范圍的一直接的延伸線上的話,則兩個操作本體可被抓握手把握把上的手的拇指的一變曲運動及一樞轉運動所操作。在此處,上面有關于“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與該第二手指接觸部32的樞轉軌道平面大致相同的平面上”的敘述應被解釋為,不論該手指接觸部是如何放置,在第一手指接觸部22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的寬度方向上沒有夸大的表示。換言之,此敘述不應以嚴格的數學上的意義來解釋。此一結構的結果為,從人體工學的觀點上來看,所希望的拇指的兩個運動可用來進行變速操作。
當滑動操作本體20位于原始位置HP1時,第一進給爪51的尖端騎在形成于凸輪件10的圓周上的第一凸輪部10b上。因此,它被凸輪件10的圓周上的第一凸輪部10b向上推的結果為,第一進給爪51從第一棘輪部72被釋放,使得由樞轉操作本體30來轉動收緊本體70成為可能。當滑動操作本體20于箭頭所示的方向上從原始位置HP1滑動時,第一進給爪51從第一凸輪部10b處被釋放并藉該第一爪彈簧52的驅動力讓其朝向該第一棘輪部72樞轉。之后,進給爪51與經一棘輪部72的多個棘齒中的一齒相嚙合,因而將滑動操作本體20與收緊本體70相耦合,使得兩個本體作為一體而轉動。當滑動操作本體20從一指定的變速操作位置移動至原始位置HP1時,第一進給爪51被第一棘輪部72的棘齒形狀向上推動,使得第一進給爪51與第一棘輪部72的嚙合自動地解除。因此,滑動操作本體20從原始位置HP1移動至變速操作位置時,第一棘輪裝置50將滑動操作本體20的滑動位移轉換至該收緊本體70,使收緊本體70作收緊轉動。之后,當滑動操作本體20從變速操作位置滑動至原始位置HP1時,第一進給爪51與第一棘輪部72之間的嚙合被解除,因而使得滑動操作本體20能夠回到原始位置HP1,而收緊本體70則仍留在指定的變速位置上。
當該樞轉操作本體30置于原始位置HP2上時,第二進給爪61的尖端騎在形成于凸輪件10的圓周上的第二凸輪部10c上。因此,被凸輪件10的圓周上的第二凸輪部10c向上推的結果,第二進給爪61從第二棘輪部73被釋放,使得滑動操作本體20轉動收緊本體70成為可能。當樞轉操作本體30于箭頭所示的方向上從原始位置HP2樞轉時,第二進給爪61從第二凸輪部10c處被釋放,并藉第二爪彈簧62的驅動力,讓其朝向該第二棘輪部73樞轉。之后,進給爪61與第二棘輪部73的多個棘齒中的一齒相嚙合,因而將樞轉操作本體30與收緊本體70相耦合,使得兩個本體作為一體而轉動。當樞轉操作本體30從一指定的變速操作位置樞轉至原始位置HP2時,第二進給爪61被第二棘輪部73的棘齒形狀向上推動,使得第二進給爪61與第二棘輪部72的嚙合被自動地解除。因此,當樞轉操作本體30從原始位置HP2樞轉至變速操作位置時,第二棘輪裝置60將樞轉操作本體30的樞轉位移轉換至該收緊本體70,使該收緊本體70作放松轉動。之后,當樞轉操作本體30從變速操作位置樞轉至原始位置HP2時,第二進給爪61與第二棘輪部73之間的嚙合被解除,因而使得樞轉操作本體30能夠回到原始位置HP2,而收緊本體70則仍留在指定的變速位置上。
定位裝置80是由嵌合于支撐軸8上,位于收緊本體70之內的第一定位板81及第二定位板82,及一對嵌合于支撐軸8上,介于第一定位板81與一凹陷部71的底面之間卷成錐形的碟形彈簧83所構成。如圖7所示,一圓形通孔81a形成于第一定位板81的中心位置,及花鍵(Spline)突出物81b形成于第一定位板的圓周上。此通孔81a用來將第一定位板81嵌適于支撐軸8上,及該花鍵突出物81b被插入到形成于一管狀部75的內圓周表面上多個徑向排列的突出物之間的空間中,該管狀部形成該收緊本體70的凹陷部71。因此,第一定位板81可沿著支撐軸8滑動,且與收緊本體70如一單元般地地轉動。第二定位板82藉由一花鍵孔82a與支撐軸8的花鍵嚙合,且第二定位板82藉一緊固螺母84通過一墊片85相對于其上限被定位。
卷成錐形的碟形彈簧83驅動第一定位板81朝向第二定位板,使得形成于第一定位板81的多條突出條81c分別進入到形成于第二定位板82上的多個凹槽82b中。當定位裝置80在此嚙合狀態時,固定于支撐軸8上的第二定位板82藉第一定位板81使收緊本體70停止轉動。然而,當收緊本體70被一超過由卷成錐形的碟形彈簧83的彈力所決定的設定力的操作力所樞轉時,第一定位板81從第二定位板83處滑離,抵抗該卷成錐形的碟形彈簧83的力,使得該嚙合的狀態切換至多條突出條81c滑出形成于第二定位板82上的多個凹槽82b的分離狀態,因而容許該收緊本體70的轉動。換言之,當超過該設定力的一操作力被施加時,定位裝置80采取一分離的狀態,使得收緊本體70可以轉動。此后,定位裝置80再一次從分離狀態切至嚙合狀態,而將收緊本體70置于指定的變速位置上。
此變速操作裝置5的變速操作將在下文中參照圖3進行說明。
當抓握手把握把的手的拇指與第一手指接觸部22相接觸,且該滑動操作本體20從原始點HP1于箭頭所示的方向,亦即,朝向變速位置的方向上滑動時,第一棘輪裝置50將該滑動操作本體20的滑動位移轉換為收緊本體70的轉動位移。其結果為,定位裝置80采取一分離狀態,且該收緊本體70朝向收緊側轉動,使得內線4a被收緊。當收緊本體70達到一指定的變速位置時,該滑動操作本體20的滑動操作就被停止。在此時,收緊本體70是在變速操作的目標位置的新變速位置上,使得該內線4a的一指定的長度的收緊被完成。在此同時,定位裝置80從一分離狀態切換至一嚙合狀態,使得該收緊本體70維持在該新的變速位置上。同時,該滑動操作本體20藉回復彈簧11a自動地回復至其原始位置HP1。其結果為,該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該第二手指接觸部32再一次地被置于如圖3所示的彼此相鄰的位置上。
當抓住手把的抓握處的手的拇指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相接觸并使樞轉操作本體30從該原始位置HP2于箭頭所示的方向上滑動,第二棘輪裝置60將該樞轉操作本體30的樞轉位移轉換為收緊本體70的轉動位移。其結果為,定位裝置80采取一分離狀態,且該收緊本體70朝向放松側轉動,使得內線4a被放松。當收緊本體70達到一指定的變速位置時,該樞轉操作本體30的樞轉操作就停止。在此時,收緊本體70處于一該變速操作的目標位置新的變速位置上,使得該內線4a的一指定的長度的放松被完成。在此同時,定位裝置80從一分離狀態切換至一嚙合狀態,使得該收緊本體70維持在該新的變速位置上。同時,該樞轉操作本體30藉回復彈簧11a自動地回復至其原始位至HP1。其結果為,該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該第二手指接觸部32再一次地被置于如圖3所示的彼此相鄰的位置上。
關于維持該收緊本體70位置的定位裝置80,也可使用一種機構使得此定位是藉該固定側上的一定位件與在該收緊本體側上的一定位體之間的摩擦而完成,而不是使用一種結構其定位是藉如本實施例中所述的嚙合機構而完成的。再者,也可使用一種所謂的“標示變速裝置”,其中一次變一個速度是藉一樞轉固著爪來實現的,該爪是將滑動操作本體20與樞轉操作本體30連結起來。換言之,在本文中所用的“定位裝置80”一詞可以是任何已知用來暫時地維持該收緊本體70的位置的裝置。
圖8-10圖解了依據本發明的變速操作裝置5’的一替代實施例。此實施例與第一實施例相似,但在此實施例中,操作本體20’與操作本體30’兩者都是被一繞著軸X的樞轉位移所操作的。這是藉將操作本體20’設計成如圖9及10所示的結構完成的,其與第一實施例中的操作本體30的結構大體上是相同的。操作本體20’的操作與第一實施例中的操作本體30的操作也是大體上相同的。因此操作本體20’在箭頭90所示的方向上的樞轉使收緊本體70在纜線收緊的方向上轉動,及操作本體30’在箭頭94所示的方向上的樞轉使收緊本體70在纜線放松的方向上轉動。操作本體20’及30’兩者在自行車乘騎者的拇指如第一實施例一樣被去除時會自動地回復至原始位置。
為了要作一個更加簡潔的結構,操作本體20’具有一面向操作本體30’的弧形內表面96,用以容納手把1,并且,操作本體30’具有一面向操作本體20’的弧形內表面98,用以容納手把1。此結構也容許手指接觸部22被置于直接與手指接觸部33相鄰的位置上。
雖然上文為本發明不同的實施例的描述,進一步的修改在沒有偏離本發明的精神與范圍的條件下也可以使用。例如,操作本體20或20’可以使收緊本體70于纜線放松方向上轉動,及操作本體30或30’可以使收緊本體70于纜線收緊方向上轉動。如果需要的話,操作本體20可設計用于樞轉位移,及操作本體30可設計用于滑動位移。在示于圖8-10的第二實施例中,該纜線收緊裝置可以用例如美國專利第USP5,203,213所披露的裝置加以取代,或者以其杠桿于不同的方向上操作的任何收緊裝置所取代。
因此,本發明的范圍不應被所揭示的特定結構所限制。而是,本發明的真正范圍應由以下的權利要求所決定。當然,雖然標號被用于權利要求中以便于參照附圖,但本發明并不局限于附圖中標號所示的結構。
權利要求
1.一種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5)其經由一轉換元件(4)來操作一變速器,其包括一控制本體(70),用來在緊鄰該把手(1)的地方安裝于一自行車上用以控制該轉換元件(4)的拉緊與釋放,一第一桿(20,20’)可移動地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使控制本體(70)實施該轉換元件(4)的拉緊;一第二桿(30,30’)可移動地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其使控制本體(70)實施該轉換元件(4)的放松;及其中該第一桿(20,20’)及第二桿(30,30’)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使得當該變速操作裝置(5)被安裝于自行車上時,把手(1)位于該第一桿(20,20’)與第二桿(30,30’)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桿(20,20’)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使得該第一桿(20,20’)在第一方向上的運動會讓該控制本體(70)實施該轉換元件(4)的拉緊,及其中該第二桿(30,30’)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使得該第二桿(30,30’)在第二方向上的運動會讓該控制本體(70)實施該轉換元件(4)的放松,其中該第一方向不同于該第二方向。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桿(20)或第二桿(30)之一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相對于控制本體(70)作線性運動,及其中第一桿(20)或第二桿(30)中的另一者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相對于控制本體(70)作樞轉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桿(20)或第二桿(30)之一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沿著該第一桿(20)或第二桿(30)之一的縱軸作運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該控制本體(70)可轉動地安裝于該變速操作裝置(5)上,及其中第一桿(20)或第二桿(30)中的另一者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繞著控制本體的一轉動軸樞轉。
6.根據權利要求2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桿(20’)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相對于控制本體(70)作樞轉運動,及其中該第二桿(30’)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相對于控制本體(70)作樞轉運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方向是與第二方向相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該控制本體(70)可轉動地安裝于該變速操作裝置(5)上,及其中第一桿(20’)及第二桿(30’)被連結于該控制本體(70)上,用以繞著控制本體(70)的一轉動軸樞轉。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桿(20’)有一面向該第二桿(30’)的弧形表面,用以容納該把手(1),及其中該第二桿(30’)有一面向該第一桿(20’)的弧形表面,用以容納該把手(1)。
10.一種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5),其經由一變速纜線(4)來操作一變速器,該變速操作裝置包括一控制本體(70)其可繞著一軸(X)轉動用以控制該變速纜線(4);一線性操作本體(20),其在離開該控制本體(70)處形成一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其被連結于該操作裝置(5)上,用以在第一原始位置與第一變速位置之間作線性運動;一樞轉操作本體(30)其在離開該控制本體(70)處形成一第二手指接觸部(32)及其被連結于該操作裝置(5)上,用以在第二原始位置與第二變速位置之間作樞轉運動;一第一轉換件(50),其將該線性操作本體(20)從第一原始位置至第一變速位置的線性位移轉換成該控制本體(70)的一轉動位移;一第二轉換件(60),其將該樞轉操作本體(30)從第二原始位置至第二變速位置的樞轉位移轉換在該控制本體(70)的一轉動位移;及其中,當該線性操作本體(20)位于其第一原始位置及該樞轉操作本體(30)位于其第二原始位置時,第一手指接觸部(22)是在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非常接近的位置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第一偏壓機構(11a),用以偏壓該線性操作本體(20)至該第一原始位置上;及一第二偏壓機構(11b),用以偏壓該樞轉操作本體(30)至該第二原始位置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線性操作本體(20)延伸離開該軸(X),使得該線性操作本體(20)的一自由端形成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其中該樞轉操作本體(30)于與該線性操作本體(20)大致相同的方向上延伸離該軸(X),使得該樞轉操作本體(30)的一自由端形成第二手指接觸部(32)。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的運動路徑平面大致相同的平面上。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線性操作本體(20)包括一被連結于該第一轉換件(50)上的第一根部(23)及一將該第一根部(23)與第一手指接觸部(22)連結在一起的第一臂部(21),及其中該樞轉操作本體(30)包括一被連結于該第二轉換件(60)上的第二根部(33)及一將該第二根部(33)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連結在一起的第二臂部(31),及其中介于第一臂部(21)與第二臂部(31)之間的一空間比該裝置所安裝的把手的直徑還要大。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中該控制本體(70)是被支撐于一剎車操作裝置的一托架(3)的一側上,其中該線性操作本體(20)延伸于該剎車操作裝置所被安裝的把手(1)之上,及其中該樞轉操作本體(30)延伸于該把手之下。
16.一種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5),其經由一變速纜線(4)來操作一變速器,該變速操作裝置包括一控制本體(70),其可繞著一軸(X)轉動,用以控制該變速纜線(4);一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其在一離開該控制本體(70)的位置上形成一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其被連結于該操作裝置(5)上,用以在一第一原始位置與一第一變速位置之間作樞轉運動;一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其在一離開該控制本體(70)的位置上形成一第二手指接觸部(32)及其被連結于該操作裝置(5)上,用以在一第二原始位置與一第二變速位置之間作樞轉運動;一第一轉換件(50),其將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從第一原始位置至第一變速位置的樞轉位移轉換成該控制本體(70)的一轉動位移;一第二轉換件(60),其將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從第二原始位置至第二變速位置的樞轉位移轉換成該控制本體(70)的一轉動位移;其中,當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位于其第一原始位置及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位于其第二原始位置時,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非常地接近的位置上;及其中,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及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被安裝于該控制本體(70)上,使得當變速操作裝置(5)被安裝于該自行車上時,把手(1)位于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與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之間。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進一步包括一第一偏壓機構(11a)用以偏壓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至該第一原始位置上;及一第二偏壓機構(11b),用以偏壓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至該第二原始位置上。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延伸離開該軸(X),使得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的一自由端形成第一手指接觸部(22),及其中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于與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大致相同的方向上延伸離開該軸(X),使得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的一自由端形成第二手指接觸部(32)。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手指接觸部(22)位于與第二手指接觸部(32)的運動路徑平面大致相同的平面上。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手指接觸(22)從第一原始位置到第一變速位置的運動路徑與該第二手指接觸部(32)從第二原始位置到第二變速位置的運動路徑是相反的。
21.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中該控制本體(70)被支撐于一剎車操作裝置的一托架(3)的一側上,其中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延伸于該剎車操作裝置所被安裝的把手(1)之上,其中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延伸于該把手之下,其中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或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之一的樞轉位移使控制本體(70)實施變速纜線(4)的拉緊,及其中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或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中的另一者的樞轉位移使控制本體(70)實施變速纜線(4)的放松。
22.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裝置,其中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有一面向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的弧形表面,用以容納該把手(1),及其中該第二樞轉操作本體(30’)有一面向該第一樞轉操作本體(20’)的弧形表面,用以容納該把手(1)。
全文摘要
一種裝于把手的自行車變速操作裝置,其中,第一桿和第二桿可運動地安裝于該控制本體上,用以使控制本體實施該轉換元件的拉緊和放松,并使得當該變速操作裝置安裝于自行車上時,把手位于該第一桿與第二桿之間。在第一實施例中,兩個桿子可樞轉地連結于控制本體上,用以在一共同的平面上運動,及該第一桿可設計成在一與第二桿的運動相反的方向上運動。
文檔編號B62K23/06GK1161293SQ97101980
公開日1997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1997年2月14日 優先權日1996年2月14日
發明者小島將男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