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包括除霜器本體,所述的除霜器本體上設置有固定支架;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下部設置有蓄水槽;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上部設置有熱風口;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若干烘干器;所述的固定支架上設置有橫刷;所述的固定支架的上下兩端設置有限位裝置,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高效去霜,易可清洗前擋風玻璃,霜水可集中處理,防止損壞其他部件。
【專利說明】
_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部件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在北方的冬季,車輛行駛中,由于氣溫較低,長途客車前的擋風玻璃,常常會結冰起霜,影響駕駛視野,給安全行車帶來隱患,現有的客車前擋風玻璃下方雖設有除霜熱風吹口,但由于熱風吹口低,吹風的高度有限,擋風玻璃上部的冰霜就難以除掉,嚴重影響駕駛員的安全駕駛。所以需要將汽車前擋風玻璃的霜及時清除,讓熱風能夠均勻地鋪散到前風玻璃上。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
[0004]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包括除霜器本體,所述的除霜器本體上設置有固定支架;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下部設置有蓄水槽;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上部設置有熱風口;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若干烘干器;所述的固定支架上設置有橫刷;所述的固定支架的上下兩端設置有限位裝置。
[0005]進一步地,所述的固定支架可安裝在前擋風玻璃的邊沿上。
[0006]進一步地,所述的橫刷上設置有刮片。
[0007]進一步地,所述的橫刷上設置有驅動裝置。
[0008]進一步地,所述的熱風口上設置有熱氣噴射頭。
[0009]進一步地,所述的蓄水槽上設置有拆卸鍵。
[0010]本實用新型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的效果是:在投入使用時,固定支架將除霜器本體上固定在前擋風玻璃的邊沿上,不會阻擋汽車行駛的視線,熱風口上的熱氣噴射頭將熱氣從上噴出,可調節噴射的角度,并且與除霜器本體的左右兩側設置的烘干器相配合,可以加速霜的溶解,驅動裝置將橫刷向下移動,上方的刮片將水清清刮下,將水推送到蓄水槽中,蓄水槽上設置有拆卸鍵,當碰到下方布置的限位裝置時則往返到原位,與此同時,可以將玻璃上的殘留物去除,達到清潔的效果,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高效去霜,易可清洗前擋風玻璃,霜水可集中處理,防止損壞其他部件。
【附圖說明】
[001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的結構示意。
[0013]1-除霜器本體;2-熱風口 ;3-熱氣噴射頭;4-限位裝置;5-橫刷;6_烘干器;7_蓄水槽;8-拆卸鍵;9-刮片;10-固定支架;11-驅動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4]參閱圖1所示的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包括除霜器本體I,所述的除霜器本體I上設置有固定支架10;所述的除霜器本體I的下部設置有蓄水槽7;所述的除霜器本體I的上部設置有熱風口 2;所述的除霜器本體I的左右兩側設置有若干烘干器6;所述的固定支架10上設置有橫刷5;所述的固定支架10的上下兩端設置有限位裝置4。
[0015]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固定支架10可安裝在前擋風玻璃的邊沿上。
[0016]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橫刷5上設置有刮片9。
[0017]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橫刷5上設置有驅動裝置11。
[0018]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熱風口2上設置有熱氣噴射頭3。
[0019]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的蓄水槽7上設置有拆卸鍵8。
[0020]本實用新型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的效果是:在投入使用時,固定支架將除霜器本體上固定在前擋風玻璃的邊沿上,不會阻擋汽車行駛的視線,熱風口上的熱氣噴射頭將熱氣從上噴出,可調節噴射的角度,并且與除霜器本體的左右兩側設置的烘干器相配合,可以加速霜的溶解,驅動裝置將橫刷向下移動,上方的刮片將水清清刮下,將水推送到蓄水槽中,蓄水槽上設置有拆卸鍵,當碰到下方布置的限位裝置時則往返到原位,與此同時,可以將玻璃上的殘留物去除,達到清潔的效果,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操作簡單,制作簡單,高效去霜,易可清洗前擋風玻璃,霜水可集中處理,防止損壞其他部件。
[0021]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包括除霜器本體,所述的除霜、器本體上設置有固定支架;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下部設置有蓄水槽;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上部設置有熱風口;所述的除霜器本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若干烘干器;所述的固定支架上設置有橫刷;所述的固定支架的上下兩端設置有限位裝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支架可安裝在前擋風玻璃的邊沿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刷上設置有刮片。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橫刷上設置有驅動裝置。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熱風口上設置有熱氣噴射頭。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擋風玻璃除霜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蓄水槽上設置有拆卸鍵。
【文檔編號】B60S1/04GK205417537SQ201620012114
【公開日】2016年8月3日
【申請日】2016年1月5日
【發明人】夏建榮
【申請人】浙江兄弟之星汽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