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出租車遇劫報警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安裝在出租車上的防劫報警器。
現有的出租汽車,為了防止司機被劫,一般采用防護網。這種裝置安裝成本高,根本上不能達到防暴防劫的目的,這只是一種消極的被動的防御措施。司機遇劫時,不能馬上報警、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不能有效的捉住劫匪。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裝在出租車上的遇劫報警器,它即能發出閃爍的報警信號,又不使車內的劫匪查覺,從而達到保護出租司機的生命及財產的安全,迅速地捉拿劫匪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是利用一個燈控制系統,產生閃爍頻率信號,驅動出租車的頂燈發出報警信號。平時不用時,頂燈按原功能工作;當遇劫匪時,司機可按動裝在隱蔽處的報警器的開關按鈕,在不使劫匪發現的情況下,發出求救的閃爍的報警信號。
本實用新型由報警開關、燈控制器、報警燈組成。報警開關是一個觸動式開關,可裝在駕駛室的任何隱蔽處;燈控制器裝在計數器中,而報警燈是利用原出租汽車的頂燈。
附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路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安裝示意圖。
現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如
圖1報警開關(1)與燈控制器(4)聯接后,并聯到汽車的原電路(3)中。其中燈控制器(4)由高集成電路組成。原汽車電路(3)包括空載開關(6)、指示燈(7)、計數器(8)、電源(9)和汽車頂燈(10)組成。
如圖2報警開關(1)與燈控制器(4)聯接后,直接與原出租汽車的頂燈(10)電路相聯即可。
本實用新型設計簡單,工作安全可靠,與車內的防暴網一起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安全屏障。報警快捷,能迅速得以外援捉拿劫匪。即保護司機的人身財產安全,又維護了社會治安。
權利要求1.一種出租汽車報警器,由報警開關(1)燈控制器(4)和報警燈(10)組成。其特征在報警開關(1)和燈控制器(4)聯接后,并聯到原汽車的電路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租汽車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報警開關(1)可安裝在駕駛室中任何隱蔽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租汽車報警器,其特征在于燈控制器(4),安裝在汽車的計數器(8)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租汽車報警器,其特征在于報警燈(10)是原出租汽車的頂燈。
專利摘要一種出租汽車遇劫報警器,由報警開關、燈控制器、報警燈組成。報警開關安裝在駕駛室中的任何隱蔽處,燈控制器安裝在計數器中,而報警燈是利用原出租汽車的頂燈,當出租汽車司機被劫時,按下報警開關,出租車的頂燈會發出閃爍的報警信號,既不使車內劫匪發覺,又保護了司機的人身財產安全。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快捷。
文檔編號B60R25/00GK2312833SQ97202898
公開日1999年4月7日 申請日期1997年4月1日 優先權日1997年4月1日
發明者葉國生, 葉東升 申請人:葉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