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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模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0623331閱讀:212來源:國知局
背光模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背光模塊包含殼體、光源以及導光板。殼體具有第一側墻,第一側墻具有多個第一組合件,第一組合件沿第一方向排列。光源設置于殼體內。導光板容置于殼體內,具有入光側及第二側墻,第二側墻鄰近于第一側墻,入光側與光源沿第一方向具有間距,其中第二側墻具有第二組合件用以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本發明的背光模塊可通過調整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而可調整自導光板出光后產生的畫面的光學效果。
【專利說明】
背光模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關于一種背光模塊,特別是關于一種可調整光源與導光板的間距的背光模塊。
【背景技術】
[0002]背光模塊(Backlight Module)為目前應用在顯示熒幕上的一種發光源,可經由運用光學薄膜、導光板、冷陰極燈管組,或發光二極管光條、背板及塑膠框等組成。舉例來說,因液晶本身不發光,為了讓使用者能清楚看到顯示熒幕上所顯示的內容,需在顯示熒幕背面加上一個可投射出光源的背光模塊,使光線通過顯示熒幕后,將資訊傳遞到使用者的眼中,因此背光模塊為顯示熒幕面板“關鍵零組件”之一。背光模塊不只可作為液晶顯示器的光源,也影響顯示熒幕的輝度、均勻度、畫面品味及視角。
[0003]—般已知的背光模塊,大多包含光源模塊、基座、導光板以及底盤。在已知的背光模塊中,光源模塊通過多個螺絲鎖在基座上。基座及導光板鎖在底盤上,使得光源模塊與導光板之間具有一固定間距。然而,由于光源模塊、導光板以及基座的尺寸在制作時會產生些微的誤差,導致光源模塊所產生的光線入射導光板的品質無法控制在最佳的狀態而導致出光畫面的亮度較不均勻,同時還會使出光畫面的亮度下降。
[0004]雖然目前已有一些專利可用來解決前述的問題,例如中國專利第102767755A號、中國臺灣專利第201409126號以及中國臺灣專利第M348241號等。但是,上述專利仍存在結構復雜及元件的組裝不便的問題。
[0005]“【背景技術】”段落只是用來幫助了解本
【發明內容】
,因此在“【背景技術】”段落所揭露的內容可能包含一些沒有構成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知道的已知技術。在“【背景技術】”段落所公開的內容,不代表所述內容或者本發明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所要解決的問題在本發明申請前已被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所知曉或認知。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背光模塊,以解決現有技術所具有的問題。
[0007]本發明的其它目的和優點可以從本發明所揭露的技術特征中得到進一步的了解。
[0008]為達上述之一或部分或全部目的或是其它目的,本發明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模塊,包含殼體、光源以及導光板。殼體具有第一側墻,第一側墻具有多個第一組合件,第一組合件沿第一方向排列。光源設置于殼體內。導光板容置于殼體內,具有入光側及第二側墻,第二側墻鄰近于第一側墻,入光側與光源沿第一方向具有間距,其中第二側墻具有第二組合件用以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
[0009]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側墻鄰接于入光側。
[0010]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為一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為一凹槽。
[0011]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為三角形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為三角形凹槽。
[0012]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為圓弧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為圓弧凹槽。
[0013]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沿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2mm,每一第一組合件沿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3mm。
[0014]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每一第一組合件為一組合柱,第二組合件具有組合孔,用以可拆卸地供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嵌合。
[0015]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一側墻具有凹口,第一組合件設置于凹口內,第二側墻具有延伸部容置于凹口內,第二組合件設置于延伸部上,且第二組合件用以在凹口內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
[0016]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光源具有基板及多個發光單元,發光單元設置于基板上且沿第二方向排列,其中第二方向非平行于第一方向。
[0017]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第二方向垂直于第一方向。
[0018]為達上述之一或部分或全部目的或是其它目的,本發明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模塊,包含殼體、光源以及導光板。殼體具有第一側墻,第一側墻具有第一組合件。光源設置于殼體內。導光板容置于殼體內,具有入光側及第二側墻,第二側墻鄰近于第一側墻,入光側與光源沿第一方向具有間距,其中第二側墻具有多個第二組合件沿第一方向排列,第一組合件用以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二組合件的其中之一。
[0019]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二側墻鄰接于入光側。
[0020]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為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為凹槽。
[0021]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為三角形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為三角形凹槽。
[0022]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為圓弧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為圓弧凹槽。
[0023]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沿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2mm,每一第二組合件沿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3_。
[0024]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為組合柱,每一第二組合件為組合孔,用以可拆卸地供第一組合件嵌合。
[0025]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一側墻具有凹口,第一組合件設置于凹口內,第二側墻具有延伸部容置于凹口內,第二組合件設置于延伸部上,且第二組合件的其中之一用以在凹口內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
[0026]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光源具有基板及多個發光單元,發光單元設置于基板上且沿第二方向排列,其中第二方向非平行于第一方向。
[0027]在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第二方向垂直于第一方向。
[0028]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可通過調整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而可調整自導光板出光后產生的畫面的光學效果。當背光模塊的光源、殼體或導光板的實際尺寸與標準尺寸之間有誤差時,導光板在殼體內的相對位置可進一步被調整,而改變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藉此微調出光畫面的光學效果。因此,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在組裝初步完成后,還可進一步微調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不用重新開模制造新的組件,而可降低背光模塊的整體的制造成本與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可通過導光板的移動而調整以保持優選的間距,使得背光模塊出光的畫面不會因間距過大而影響光線的輝度及均勻度,同時,背光模塊也不會因間距過小而產生散熱不佳的問題。
【附圖說明】
[0029]為讓本發明的敘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優點與實施例能更明顯易懂,所附附圖的說明如下:
[0030]圖1是不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不意圖。
[0031]圖2是示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示意圖。
[0032]圖3是示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示意圖。
[0033]圖4是示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示意圖。
[0034]圖5是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不意圖。
[0035]圖6是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不意圖。
[0036]圖7是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不意圖。
[0037]圖8是示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8]有關本發明的前述及其它技術內容、特點與功效,在以下配合附圖的一優選實施例的詳細說明中,將可清楚地呈現。以下實施例中所提到的方向用語,例如:上、下、左、右、前或后等,僅是參考附圖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語是用來說明并非用來限制本發明。
[0039]請參照圖1,其示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100的示意圖。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可由殼體110、光源120以及導光板130組裝而成。
[0040]殼體110具有第一側墻112,第一側墻112具有多個第一組合件114,其中第一組合件114沿第一方向Dl排列。在本實施例中,殼體110的材質可為一塑膠殼體或一金屬殼體,殼體110的第一側墻112可以為一體成型或由不同材質組合而成,本發明不限于此。
[0041]同時,光源120設置于殼體110內,進一步地說,光源120固定地設置于殼體110內,而不會與殼體I1相對地移動。舉例來說,光源120具有基板122及多個發光單元124,發光單元124設置于基板122上且沿第二方向D2排列,其中第二方向D2非平行于第一方向D1。進一步地說,第二方向D2垂直于第一方向D1,但不限于此。另外,在本實施例中,發光單元124可為發光二極管晶片,但不限于此。另外,基板122例如為印刷電路板或軟性電路板,但不限于此。
[0042]進一步地說,導光板130可容置于殼體110內。導光板130具有入光側132及第二側墻134,其中第二側墻134鄰近于第一側墻112,且與第一側墻112相對。在本實施例中,第二側墻134鄰接于入光側132,也就是說,第二側墻134為入光側132相鄰的兩側墻的其中之一,但不限于此。另外,導光板130的第二側墻134的對側邊可大致地貼合于殼體110的第一側墻112的對側邊,但不限于此。
[0043]在本實施例中,導光板130的第二側墻134具有第二組合件136,第二組合件136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由于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與光源120沿第一方向Dl具有間距140,因此,當第二組合件136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時,可改變設置于殼體110上的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相對間距140,通過改變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相對間距140可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詳細而言,間距140可為光源120的發光二極管晶片124的出光面124a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的最短直線距離,但不限于此。
[0044]由上述可知,通過調整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的間距140,可調整自導光板130出光后產生的畫面的光學效果。進一步而言,當背光模塊100的光源120、殼體110或導光板130的實際尺寸與標準尺寸之間有誤差時,導光板130在殼體110內的相對位置可進一步被調整,而改變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的間距140,藉此微調出光畫面的光學效果。因此,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在組裝初步完成后,還可進一步微調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的間距140,不用重新開模制造新的組件,而可降低背光模塊100的整體的制造成本與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的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的間距140可通過導光板130的移動而調整以保持優選的間距140,使得背光模塊100出光的畫面不會因間距140過大而影響光線的輝度及均勻度,同時,背光模塊100也不會因間距140過小而產生散熱不佳的問題。
[0045]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136可為一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一凹槽,通過第二組合件136組合于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而將導光板130可拆卸地設置于殼體110內并與光源120保持可調整的間距140。進一步地說,第二組合件136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12可與每一第一組合件114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Il相同,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136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12可與每一第一組合件114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Il也可為不同,詳細來說,第二組合件136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12可為0.2mm,每一第一組合件114沿第一方向Dl的寬度Il可為0.3_,在此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114的寬度Il略大于第二組合件136的寬度12,以預留第二組合件136因受熱而膨脹的空間,但不限于此。
[0046]詳細而言,本實施例的第二組合件136可為三角形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三角形凹槽,但不限于此。
[0047]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136可為其它形狀的凸塊,第一組合件114可為其它形狀的凹槽。請參照圖2,其示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200的示意圖。如圖2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200的構件與圖1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本實施例的第二組合件136為圓弧凸塊,每一第一組合件114為圓弧凹槽,通過第二組合件136組合于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而將導光板130可拆卸地設置于殼體110內并與光源120保持可調整的間距140,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48]另一方面,請參照圖3,其示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300的示意圖。如圖3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300的構件與圖1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本實施例的第一側墻112具有凹口 116,第一組合件114沿第一方向Dl設置于凹口 116內,相對地,第二側墻134具有延伸部135,且延伸部135可容置于凹口 116內,導光板130的第二組合件136設置于延伸部135上,其中第二組合件136可在凹口 116內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以調整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之間的間距140。通過延伸部135容置于凹口 116內,使導光板130與殼體110的組裝更加穩定,且可使第二組合件136與導光板130的出光區域保持一段適當距離,減少第二組合件136對導光板130出光的干擾。在本實施例中,第二組合件136為多個,但不限于此,當第二組合件136為一個時,本實施例仍可據以實施。
[0049]請參照圖4,其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400的不意圖。如圖4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400的構件與圖1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第二組合件136具有組合孔138,且每一第一組合件114為一組合柱(柱體結構),其中第二組合件136的組合孔138可拆卸地供第一組合件114的其中之一嵌合,通過組合孔138嵌合于不同的第一組合件114,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之間的間距140可因而被調整,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50]請參照圖5,其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500的不意圖。如圖5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500的構件與圖1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1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本實施例殼體110的第一側墻112的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一個。相對地,導光板130的第二側墻134可設置多個第二組合件136,且第二組合件136沿第一方向Dl排列。第一組合件114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二組合件136的其中之一,藉此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之間的間距140可因而被調整,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51]在本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一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136可為一凹槽,通過第一組合件114組合于第二組合件136的其中之一而將導光板130可拆卸地設置于殼體110內并與光源120保持可調整的間距140。詳細而言,本實施例的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三角形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136可為三角形凹槽,但不限于此。
[0052]在其它實施例中,第一組合件114可為其它形狀的凸塊,第二組合件136可為其它形狀的凹槽。請參照圖6,其示出本發明另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600的示意圖。如圖6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600的構件與圖5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5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本實施例的第一組合件114為圓弧凸塊,每一第二組合件136為圓弧凹槽,通過第一組合件114組合于第二組合件136的其中之一而將導光板130可拆卸地設置于殼體110內并與光源120保持可調整的間距140,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53]請參照圖7,其示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700的示意圖。如圖7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700的構件與圖3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3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本實施例殼體110的第一側墻112的第一組合件114可為一個凸塊。相對地,導光板130的第二側墻134可設置多個可為凹槽的第二組合件136,第一組合件114可拆卸地組合于第二組合件136的其中之一,藉此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之間的間距140可因而被調整,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54]請參照圖8,其不出本發明再一實施例的一種背光模塊800的不意圖。如圖8所示,應了解到,本實施例的背光模塊800的構件與圖4所述的實施例的背光模塊400的構件大致相同,主要差異為,第二組合件136具有多個組合孔138,且第一側墻112的第一組合件114為一組合柱(柱體結構),其中第一組合件114可選擇地嵌合于第二組合件136的組合孔138的其中之一,通過第一組合件114嵌合于第二組合件136上不同的組合孔138,光源120與導光板130的入光側132之間的間距140可因而被調整,藉此調整導光板130出光的光線的光學品質。
[0055]除上述實施例外,導光板130上的第二側墻134還可為多個(未示出),更詳細地說,入光側132相鄰的兩側墻都可為第二側墻134,使導光板130兩側都具有第二組合件136。對應于此,殼體110具有多個第一側墻112,每一第一側墻112都具有第一組合件114與導光板130兩側的第二組合件136配合,使導光板130沿第一方向Dl移動時更加平穩。
[0056]由上述本發明實施例可知,應用本發明具有以下其中一個優點。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可通過調整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而可調整自導光板出光后產生的畫面的光學效果。當背光模塊的光源、殼體或導光板的實際尺寸與標準尺寸之間有誤差時,導光板在殼體內的相對位置可進一步被調整,而改變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藉此微調出光畫面的光學效果。因此,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在組裝初步完成后,還可進一步微調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不用重新開模制造新的組件,而可降低背光模塊的整體的制造成本與管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本發明實施例的背光模塊的光源與導光板的入光側的間距可通過導光板的移動而調整以保持優選的間距,使得背光模塊出光的畫面不會因間距過大而影響光線的輝度及均勻度,同時,背光模塊也不會因間距過小而產生散熱不佳的問題。
[005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不能以此限定本發明實施的范圍,即所有依本發明權利要求書及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簡單的等效變化與修改,皆仍屬于本發明專利覆蓋的范圍。另外本發明的任一實施例或權利要求不需達成本發明所揭露的全部目的或優點或特點。此外,摘要和發明名稱僅是用來輔助專利文件檢索之用,并非用來限制本發明的權利范圍。此外,本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僅用以命名元件(element)的名稱或區別不同實施例或范圍,而并非用來限制元件數量上的上限或下限。
[0058]【符號說明】
[0059]100、200、300、400、500、600、700、800:背光模塊
[0060]110:殼體
[0061]112:第一側墻
[0062]114:第一組合件
[0063]116:凹口
[0064]120:光源
[0065]122:基板
[0066]124:發光單元
[0067]124a:出光面
[0068]130:導光板
[0069]132:入光側
[0070]134:第二側墻
[0071]135:延伸部
[0072]136:第二組合件
[0073]138:組合孔
[0074]140:間距
[0075]Dl:第一方向
[0076]D2:第二方向
[0077]Il:寬度
[0078]12:寬度。
【主權項】
1.一種背光模塊,用以提供背光源,其特征是包含一殼體、一光源以及一導光板, 所述殼體具有一第一側墻,所述第一側墻具有多個第一組合件,所述多個第一組合件沿一第一方向排列; 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殼體內; 所述導光板容置于所述殼體內,具有一入光側及一第二側墻,所述第二側墻鄰近于所述第一側墻,所述入光側與所述光源沿所述第一方向具有一間距,其中所述第二側墻具有一第二組合件,用以可拆卸地組合于所述多個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側墻鄰接于所述入光側。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凸塊,每一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凹槽。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三角形凸塊,每一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三角形凹槽。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圓弧凸塊,每一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圓弧凹槽。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2mm,每一所述第一組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3mm。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組合柱,所述第二組合件具有一組合孔,用以可拆卸地供所述多個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嵌合。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墻具有一凹口,所述多個第一組合件設置于所述凹口內,所述第二側墻具有一延伸部容置于所述凹口內,所述第二組合件設置于所述延伸部上,且所述第二組合件用以在所述凹口內可拆卸地組合于所述多個第一組合件的其中之一。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一基板及多個發光單元,所述多個發光單元設置于所述基板上且沿一第二方向排列,其中所述第二方向非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11.一種背光模塊,用以提供背光源,其特征是包含一殼體、一光源以及一導光板, 所述殼體具有一第一側墻,所述第一側墻具有一第一組合件; 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殼體內; 所述導光板容置于所述殼體內,具有一入光側及一第二側墻,所述第二側墻鄰近于所述第一側墻,所述入光側與所述光源沿一第一方向具有一間距,其中所述第二側墻具有多個第二組合件,所述多個第二組合件沿一第一方向排列,所述第一組合件用以可拆卸地組合于所述多個第二組合件的其中之一。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側墻鄰接于所述入光側。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凸塊,每一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凹槽。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三角形凸塊,每一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三角形凹槽。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圓弧凸塊,每一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圓弧凹槽。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2mm,每一所述第二組合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寬度為0.3mm。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合件為一組合柱,每一所述第二組合件為一組合孔,用以可拆卸地供所述第一組合件嵌合。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墻具有一凹口,所述第一組合件設置于所述凹口內,所述第二側墻具有一延伸部容置于所述凹口內,所述多個第二組合件設置于所述延伸部上,且所述多個第二組合件的其中之一用以在所述凹口內可拆卸地組合于所述第一組合件。19.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具有一基板及多個發光單元,所述多個發光單元設置于所述基板上且沿一第二方向排列,其中所述第二方向非平行于所述第一方向。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文檔編號】G02F1/13357GK105987320SQ201510059214
【公開日】2016年10月5日
【申請日】2015年2月5日
【發明人】李勝
【申請人】蘇州璨宇光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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