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安全警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全警示燈。
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安全警示燈,包括可裝電池的手柄、發光體、發光體支架、控制線路板和殼體,手柄與殼體螺紋連接,發光體、發光體支架和控制線路板位于殼體內,所述的發光體支架為具有內外圈的正多邊形結構,發光體有多個,設置在內圈與外圈之間,外圈內表面對應各發光體的位置處均設置有與各發光體相對應的弧形鏡面反射器。
所述的殼體為與發光體支架相似的正多邊形,中部設置有反光器。
所述的弧形鏡面反射器中部向發光體發光方向內凸。
在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由于增加了發光體的數量和發光體占用的空間,因此,解決了現有安全警示燈光點小,光不集中、可視性差的技術問題。
如
圖1所示的實施例,一種安全警示燈,包括可裝電池的手柄1、發光體2、發光體支架3、控制線路板和殼體4,手柄1與殼體4螺紋連接,發光體2、發光體支架3和控制線路板位于殼體4內,發光體支架3為具有內圈31和外圈32的正十邊形結構,發光體2有10個,設置在內圈31與外圈32之間,外圈32內表面對應各發光體的位置處均設置有與各發光體相對應的弧形鏡面反射器33,殼體為與發光體支架相似的正十邊形,靠近手柄部位設置有電源開關34,中部設置有反光器35,反光器為棱體回歸反射器,由透明材料制成;發光體2為LED;弧形鏡面反射器33中部向發光體發光方向內凸形成雙弧面反射器,以增強可視性。
權利要求1.一種安全警示燈,包括可裝電池的手柄(1)、發光體(2)、發光體支架(3)、控制線路板和殼體(4),手柄(1)與殼體(4)螺紋連接,發光體(2)、發光體支架(3)和控制線路板位于殼體(4)內,其特征是,所述的發光體支架(3)為具有內圈(31)和外圈(32)的正多邊形結構,發光體(2)有多個,設置在內圈(31)與外圈(32)之間,外圈(32)內表面對應各發光體(2)的位置處均設置有與各發光體相對應的弧形鏡面反射器(3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是,所述的殼體(4)為與發光體支架(3)相似的正多邊形,中部設置有反光器(35)。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安全警示燈,其特征是,所述的弧形鏡面反射器(33)中部向發光體(2)發光方向內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安全警示燈,包括可裝電池的手柄、發光體、發光體支架、控制線路板和殼體,手柄與殼體螺紋連接,發光體、發光體支架和控制線路板位于殼體內,其特征是,所述的發光體支架為具有內外圈的正多邊形結構,發光體有多個,設置在內圈與外圈之間,外圈內表面對應各發光體的位置處均設置有與各發光體相對應的弧形鏡面反射器,由于增加了發光體的數量和發光體占用的空間,可增大警示燈光點,提高光的集中度和可視性。
文檔編號F21L4/00GK2542910SQ0220386
公開日2003年4月2日 申請日期2002年2月7日 優先權日2002年2月7日
發明者朱文津 申請人:朱文津